2024年简单业务代理合同(精选32篇)
甲方:
乙方:
一、 总 则
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 合作方式
2. 甲方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3. 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 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的地点范围在洛阳市的九县(市)和六区。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5. 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6. 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 每一个月的中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 双方责任
8. 乙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甲方广告业务。根据甲方年度业务重点,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甲方决策需要。
9.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甲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10.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11. 乙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在双方合同期间,不应将其业务交给第三方承办。
四、 广告费用及结算
13. 按照国内广告代理统一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5%作为广告代理费。
14. 广告代理费甲方应每一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
15. 甲方对乙方的广告费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转帐方式支付。
16.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一经确认,应在活动进行前先行支付广告预算总额20%的费用。
五、 合作时间
17.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年。
六、 合作终止
18. 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代理中止,该合同自动中止。
19. 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20. 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广告代理费用。
七、 违约责任
21. 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 由于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将其广告宣传业务转给第三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3. 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广告宣传计划的,乙方应承担本项目广告的违约责任。
24.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 其 他
25.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6. 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1、业务代理合作内容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二、合同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以乙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身份对外时应积极维护甲方声誉、及形象。乙方应积极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乙方代理收取甲方与客户相关费用,但不承担无法正常收取费用造成的连带责任。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客户合同期限内以及续约合同中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 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杨增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__在__省__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__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__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__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__元,完成在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 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 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 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 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1.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 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 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 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黄铜卡套式管件及黄铜球阀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及返利范围。
(二)为了保护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特殊情况下,则由甲方进行协调可跨区销售。一般情况下,跨区销售方应该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乙方,但销售业绩计入跨区销售方。乙方辖区内如有来电、来函联系业务者,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设立 家二级经销商,但乙方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出厂价(仅针对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乙方须把二级经销商的地址等有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甲方,汇报当月销售、次月计划、市场推广方案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甲方将根据全国市场综合信息组织生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
四、 质量保证
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销售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做检验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 承 诺
乙方购进的产品滞销时,在产品完好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任何产品,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将优先考虑。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补充条款: 。
十、 合同附件
1、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产品的相关手续
签约地点: 时 间:
甲 方: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 编: 邮 编:
开户银行: 中行清徐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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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业务代理合同样本
出口业务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13740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 议 书
甲方(委托方):北京金鼎美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负责寻求市场潜力大、附加值高的优秀项目的前期联络、洽谈、推荐工作。
二、乙方应积极联系受资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与受资方商谈,达成初步意向。
三、甲方不付给乙方工资,不报销费用。
四、甲方按投资总额的1%,一次性税后付给乙方佣金,佣金支付方式为现金。佣金支付时间为投资款到达受资方帐户后三日内支付。
五、如果受托方所介绍的客户在一年之内未经受托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自行与委托方建立投融资业务关系,则视为委托成功,受托方同样享受佣金待遇,否则委托方按约定佣金双倍金额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冒用甲方的名义开展其它业务活动,或者从事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责任,且因此造成受资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金鼎美玉投资管理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__年月日
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权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 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变更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二)、代理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 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 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乙方:
地址:
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甲方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业务范围乙方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范围包括:
(一)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二)证券账户信息查询与变更业务。
(三)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四)休眠证券账户业务、不合格证券账户业务、证券账户解除挂失业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维护、创业板签约信息维护、合伙人信息维护以及甲方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 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修改证券账户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修订后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将通过甲方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甲方在业务上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检查。
(三)甲方有权对收费标准及开户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四)对乙方违反《证券账户管理规则》或本协议的甲方可按《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维护证券账户业务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甲方负责及时审核业务申请、并向乙方反馈业务处理结果。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开展相关账户业务培训。
(四)甲方应按规定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五)甲方应按照相关数据接口要求实时传递与接收账户业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乙方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照甲方委托开展账户业务。
(二)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授权其所属分支机构作为代理网点,开展相关账户业务。
(三)乙方有权按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用。
(四)乙方有权获得业务规则规定范围内开展账户业务所需的投资者资料和信息。
(五)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创新需要向甲方提出账户业务优化建议。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账户业务规则、业务指南以及业务流程;乙方应按照上述规则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
开展证券账户业务,不得违规、越权开展业务。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所代理证券账户业务转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
(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系统,确保账户业务正常进行。
(三)乙方应建立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与资金账户信息的比对机制,及时更新投资者相关信息,确保甲方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乙方柜面系统、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信息准确、一致。
(四)乙方应按照证券账户权属一致的原则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确保申报确认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交账户业务资料、传递与接收账户业务数据,保证账户业务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乙方通过甲方远程业务平台办理账户业务的,应确保以影印件等复本形式提交甲方的申请资料与原件一致。
(六)乙方应依法合规使用投资者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投资者信息,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账户业务资料妥善保管,并按甲方标准进行凭证电子化管理。甲方需要查阅的,乙方应当及时提供,并确保凭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第六条 费用结算方式乙方通过甲方北京*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人民币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乙方通过甲方上海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美元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乙方通过甲方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向甲方交纳以港币结算的账户业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通过其他方式收取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 本协议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且不再延期的;____、甲乙双方协商终止的;____、乙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销、丧失证券经营业务资格的;______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业务规则规定或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甲方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各自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予以清理。无论协议因何原因终止,乙方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或移交相关账户业务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乙方因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因报送关联关系确认数据有误而导致投资者账户关联关系误确认所引起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申报错误,导致甲方变更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错误所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通信线路故障、设备损坏等,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九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为境内开户代理机构适用);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乙方为境外开户代理机构适用)。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需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协议的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效力和文本
(一)本协议有效期四年,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代理证券账户业务协议书同步终止。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代理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职责及费用划分;
(1)甲方负责联系外商,落实定单,备货,商检,向乙方提供商检预
(2)甲方承担代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储运,订舱,报关,商检,手续费,银行费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订船(舱),报关,托运,结汇手续。
二,代理费: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按实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币代理费。
三,收汇风险:
(1)本业务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资信,货物品质或货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赔以及提货后不付款,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2)外商不履行外销合同的义务,甲方应委托乙方对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货款支付:乙方收到国外客户货款后,凭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在三天内结清。乙方收到国外客户预付货款后可支付工厂70﹪预付款。
五,退税风险:
(1)如由甲方指定货运公司出运货物,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应及时退回,如不能及时退回而造成退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税务局在退税调查过程中发现甲方税务问题导致乙方不能退税,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无信息或不及时开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及时补救)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商品与国家有关管理限制和海关审价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该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对委托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纸等与客商签署的.销售合同内的条款内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签定后,如出现的收购合同,则仅供商检之用。发生争议一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若发生争议,根据外经贸部一九九一年第1号令《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协调,仲裁。
十,其他条款协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_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_____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其他_____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_____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_____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_____服务无_____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_____er_____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_____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所指定的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开展代理甲方经营的以下业务:
第二条代理资格确认
甲乙双方签署业务代理协议书,乙方代理提供乙方个人详细资料,甲方认可乙方代理资格后,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资格关系即确定建立。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代理的业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代理业务的条款、细则及执行进行调整或修改。
3、甲方在同一个地区只设一个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内没有完成约定业务(x万交易营业额),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
4、甲方负责提供各项服务给顾客。
5、甲方有权在代理期内修改代理价格表。
6、在完成每宗客户业务后,甲方在收到客户全部费用后,须在x小时内支付客户费用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x万或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万或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x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业务。
2、乙方负责在委托地区推广业务。
3、乙方在开展有关业务时所发生的宣传费、通讯及所有业务费用自理。
4、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执行,执行价格不得低于代理价格表上所标明价格。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交换、使用对方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商定是否续签。
2、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附则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代表:日期: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客户服务部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签署本代理合作协议,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努力促进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授权
甲方授予乙方“nps网上支付系统级代理商”资格,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范围内,区域内全权推广甲方之nps网上支付系统业务。
二.代理范围及许可
1.为入驻商户办理必要的入驻手续(包含前置审核、材料提交、费用交纳等一系列手续);
2.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续费等相关手续;
3.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
4.为入驻商户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nps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2.甲方向乙方的销售人员、技术人员提供有关nps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支持、操作流程、技术知识等的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甲方受理乙方提交的业务申请,为入驻商户开通支付接口和分配商户号,并为乙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和二级代理商提供相应的服务。
4.甲方在其网站上设立代理商业务专区,提供自动查询功能,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使乙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帐款信息和应收交易提成的费用。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nps网上支付系统相关价格体系。
6.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名称出现在甲方关于支付网关代理业务之外的媒体广告中。
7.保持服务质量,并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使乙方更方便地开展代理业务。
8.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9.甲方拥有监督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甲方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在nps支付系统级代理,负责在区域内为甲方的“nps网上支付系统”开拓市场及发展客户,积极宣传推广nps网上支付系统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业务。乙方拥有监督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乙方、乙方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2.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公布的管理规定为入驻商户和二级代理商办理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代理业务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在线支付服务。
6.乙方_____对所发展的二级代理商、入驻商户进行管理。
7.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对其所发展的二级代理商、入驻商户,应作出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8.在乙方代理期内,凡乙方所发展入驻商户的续费和二级代理商的预付款工作,均由乙方进行办理。如由于乙方原因在规定的续费期间内未能及时为入驻商户续费,则甲方可应商户需要直接为其办理续费手续。
10.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nps网上支付系统相应地区一级代理商”字样和标识,未经正式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
11.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乙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12.本协议截止后,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甲方在本协议规定代理区域内的新的代理协议。
五.结算方式
1.双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对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预付款作为甲方为乙方或乙方客户、乙方代理提供申请、开通nps网上支付系统业务使用,甲方不可移作它用;如乙方逾期未能支付足额预付款,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本协议;在代理关系中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余存的预付款和全额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甲方在其网站的代理专区为乙方设立预付款余额查询功能,以方便乙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4.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如数退还乙方预付款帐户中的余额。
5.乙方应得的交易佣金提成达到或超过1000元时,乙方通过email和电话的方式向甲方提出结汇申请,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结汇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的交易佣金以约定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如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严重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
3.如甲方擅自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发展其他代理或者客户,甲方当对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
4.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同时在其相应地区发展其他一级代理,最终选择一家作为相应地区总代理。
七.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按_____规定。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九.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协议之相关争议提交具有管辖权的_____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进行_____或审理。
十.预付款和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一级代理商,加盟费是元人民币,保证金是元人民币,预付款是元人民币,并将加盟费、预付款和保证金合计:元人民币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预付款在之后发生的业务中逐笔扣除;乙方保证在预付款低于元时,再次支付预付款元以保证业务能够顺利进行。
十一.其它
1.本协议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除填写必须的签署本协议的主体、签约人和已有空格外,未经双方签章确认,任何更改、增添、删除均为无效。
2.本协议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一方在收到变更通知前按原方式或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的加盟年费、保证金金额、预付款金额、代理商绩效考核标准均不变;
4.本协议共存在一份《代理商管理规范及业务规范》附件,附件是本协议必不可少的支持文件,因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广东省东莞市东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x(以下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兹签定代理货物一般贸易进口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报关后及时通知乙方向海关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2、海关放行后配合乙方将货物运回仓库。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实将与外商购货的发票、货物名称、数量、品质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向海关如实申报。
2、若货物的价值、品质、数量等经有关部门检验与事实不符,须负起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三、费用承担
1、该批进口货物所有海关关税、增值税、运输、检验、查验、报关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交乙方后,由乙方自行销售,海关税单由乙方自行抵扣,与甲方无关。
3、进口货物放行后,甲方收取到岸完税价总额的X%作为该批进口货物合同、批文的代理手续费。
4、该批进口货物须向外商交付货款,乙方应先将人民币货款预先划入甲方帐户,以便甲方代付,付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营销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营销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
②;
③。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会同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计;回收金额在超过万元在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______%计;回收金额超过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______%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______%、______ %、______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
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
第九条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办公电话:传真
乙方联络人:办公电话: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 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 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 、 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 (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 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 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在超过 万元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超过 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 %、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 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 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乙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地区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_年。
二、具体要求: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_______网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一) 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_______网”()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 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_____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三) 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委托方权利:
(一)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_______网”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违反约定,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方责任:
(一)代理方承诺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合乎委托方对该类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诺以委托方及其网站名义开展该地区业务,不会超过区域或业务限制开展业务;
(三)代理方承诺遵守《经纪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遵守委托方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会以委托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诱骗等非法活动;
(四)代理方有责任在授权期内积极宣传委托方网站及业务,积极发展会员,代理方有提交市场发展计划并随时与委托方沟通的责任;
(五)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
代理方权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二)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_____业务的权利。
(三)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_____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四)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一)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元人民币;
3、大陆地区(如华北地区、华东地区)级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_____元人民币;
4、省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元人民币代理加盟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_____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_____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_____元。
(二)代理费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三)会员注册费用: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_____%也归代理方所有。
(四)结算: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_____日--_____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帐。
五、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端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方法人:委托方法人:
电话:电话:
地址:汇款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行:开户行: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 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 市 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 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 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邓伟斌
家庭住址:台山市冲蒌镇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应对国内外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能使双方共同生存下去,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诚意聘请乙方为恒达公司编外业务人员,特此签订协议以下;
甲方诚聘乙方以甲方业务二部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对外接单,乙方在职期间一无工资、二无福利、三无任何开支,甲方将按乙方接单全额提取0.5%作为乙方的报酬。
乙方所有订单应在甲方收到30%货款后甲方才能安排生产,甲方在完成生产后并经客户验货合格后客户应按订单全额交付90%货款甲方才能出货。否则:谁安排出货,谁负责任。
乙方报酬支付应在甲方确认可行价格,并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生产出货而且甲方收到全额货款后才能支付乙方0.5%报酬。
乙方必须对所接单业务负责全程跟进,如在中途出现客户拖欠或拒付货款时,乙方可代表甲方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代表甲方追回货款,追款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合同期限: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6、在合作期间,如乙方需用协作人员,由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协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甲方负担;
7、客户在特殊情况下,按甲方报价(不减价或双方确认价格后另外确认)加价部分,加价部分由甲方扣回8%税后剩余部分可不公开付回客户或以付报酬的方式返回给客户,由甲方负责办理付款。
8、协议签订后,如发现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后享有同等效力。
甲 方: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
乙 方: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一、业务代理合作内容
1、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二、合同期限: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
2、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
3、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乙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身份对外时应积极维护甲方声誉、及形象。
3、乙方应积极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代理收取甲方与客户相关费用,但不承担无法正常收取费用造成的连带责任。
5、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客户合同期限内以及续约合同中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
6、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2、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 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杨增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客户归属确认书
1、确认 为 有限公司与代理人所签署的《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 中所指客户,代理人 有权主张《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所约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确认客户 与我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书》中约定基础服务费为/季度,季付,销售佣金比例为所属 淘宝商城 店 销售业绩的8% 季度结算。
3、确认 有限公司所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书》文件签订之日公司基本收费标准:1、基础服务费为 元/季度,季付,2、基本销售佣金比例为 5% 季度结算。
4、确认应支付代理人杨增宝佣金为:1、基本服务佣金 元/季度,2、销售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的季度结算。
本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 有限公司与代理人 所签署的《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独家代理商。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产品相关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电汇、现金、汇票
3.结算方式:乙方和甲方直接按供货价结算
4.合同标的额
本合同乙方首次进货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销售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首批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将首批进货款交达甲方指定帐户(款汇出时请传真通知)。如延期十五日未交足约定款项,则视为乙方自然解除合同,解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代理地区继续诚招独家代理商;
8.甲方对各代理商的代理地区执行区域货物编码管理
8.1首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___________日内发货;(以银行收到日为准)乙方以后进货应提前十天填报发货申请单并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款到后五日内发货(货运单传真给乙方);
8.2合同交货地为: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点的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8.3乙方收到货后,若货物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质疑,并将承运的货物损失证明材料邮寄至甲方;
9.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各地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零售价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以杜绝不正当竞争
9.1乙方应保证无串货,无违价行为;如发生串货、违价行为,乙方自愿接受处罚,若再次发生,取消其独家代理商资格;
9.2乙方有负责办理所代理区域内产品上市的相关手续的义务;对甲方产品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的义务;
9.3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上报销售统计表、代理商制订全年计划上报公司和新增或撤消销售网点登记表义务,并且终端不得断货;
9.4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退回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等,否则,甲方将按知识产权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或在媒体上曝光;
9.5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附则:
1.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修订内容写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 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 市 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 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一、业务代理合作内容
1、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二、合同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
2、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
3、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乙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身份对外时应积极维护甲方声誉、及形象。
3、乙方应积极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代理收取甲方与客户相关费用,但不承担无法正常收取费用造成的连带责任。
5、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客户合同期限内以及续约合同中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
6、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____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2、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____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提起诉讼。
甲方:_____授权代表: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作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房地产住宅项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项目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位于--------的住宅项目(案名待定)建筑面积总计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后期依拆迁进度开发,项目性质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商业、住宅)。甲方委托乙方作策划、销售代理的内容为上述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和商业。
二、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的服务内容
2.1市场调研分析
2.2、对以上内容甲方有权审议修改,经双方签署书面确认书后执行,该书面确认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之权利义务
3.1.1)应保证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及房地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同时在乙方开始销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公开销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规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该项目营销所必须的宣传推广费用,按总销售额的1.5%计提。甲方应先期投入相应宣传推广、媒体广告、售楼资料、礼品、展场、促销活动、促销礼品费用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营销推广计划,配合各个销售阶段营销推广费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3.1.3)在本合同内,所有项目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本项目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电视广告,围挡等,均注明:“全案营销:----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3.1.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对接策划专案小组及现场销售工作,参与乙方策划工作全过程,与乙方共同制定整体营销策略,在预售证未办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部咨询或登记。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销售或是自行销售本项目,但如甲方将所委托代理的楼盘整体转让的情况,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3.1.6)甲方需承担售楼处的建设或租赁(并包括承担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设施、电脑、打印机与办公用品及水电费、电话费、网费、日常运营等费用,为客户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专人收取定金及房款,办理购房合同及可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配合乙方的策划和销售工作,该专人应及时将收取售房款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承担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担办理按揭及签合同等相关环节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用并准时支付,以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付滞纳金。
3.1.9)甲方有权监督项目的销售方案和销售控制方案及营销策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方案、价格执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质量、但不仅限于施工质量等)造成的索赔或是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遇房
地产各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处理等问题,甲方需承担全部协调、沟通工作并予以解决,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负责解决与前期合作单位的所有遗留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费用的结算。
3.2、乙方之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代理物业销售的中介机构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阶段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该书面认可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内未出具书面认可书的视为认可。
3.2.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收取购房客户的任何款项,更不得挪用客户购房款。否则一经证实,甲方有权按违规款额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5)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损害甲方形象及影响项目销售。
3.2.6)乙方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销和其他方式为由向购房者承诺甲方未书面规定的一切事项,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2.7、)乙方应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充分合作,积极配合,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给甲方提供建议和支持。
3.2.8)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乙方须成立项目组。
3.2.9)乙方应负责提前一或两个月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之具备销售本楼盘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水平。
3.2.10)乙方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他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问题、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3.2.11)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销售方案(物业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及入伙时间等条件)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是调低销售价格,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介职业规范。
3.2.12)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到销售现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3.2.13)乙方负责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阶段的实际情况调配资源,效果及销售情况、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调查登记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汇报,双方分居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2.14)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至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结束。
32.15)项目销售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诺超出乙方工作范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执行。凡超出甲方规定的房屋设施等以外的条件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甲方不负责任。
3.2.16)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工程问题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责任。
3.2.17)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接触本合同。
四、售价与代理费得结算:
4.1、一期住宅的销售均价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车库、车位、商业用房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二期及后期住宅销售均价双方协商后确定。
4.2、代理服务费计提方式:佣金提成加溢价分成。
双方商定,一期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3%(包括地下室、车库、车位及商业),若销售均价低于2880元,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0%,通过乙方的销售,一期销售均价超过2880的溢价部分(二期及后期销售均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按超额总金额的70%分成,乙方按超额总金额的30%分成,溢价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佣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营销推广计划费用投资与乙方指定的营销推广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进行广告推广与发布。
销售目标
销售时间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开盘销售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2个月 15个月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销售目标 20% 40% 55% 70% 100%
注:1、开盘时间指的是具体销售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一次正式开盘的时间。如一期、二期及后期开发栋号不能同时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自某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第一次正式开盘时间开始计算销售目标。
4.4、佣金提成及溢价分成的结算方式及时间: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可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达到50%后即应计提50%佣金给付乙方,收完余款后付清其余50%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3)银行按揭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应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结账扣除已付佣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报销售额,甲方应予每月 5 日前核实完毕,并于核实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规定的佣金及溢价分成。
4.4.6)关于定金:对于由于客户违约或根据合同约定没收的定金、收取客户违约金及手续费,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结算账号:双方商定,结算时甲方以转账形式将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支付至下述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五、特殊情况约定:
因本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且营销策划工作包括在代理协议之中包括项目定位、规划设计、整体营销方案的制定、户型调整、价格体系的制定,推广方案的制定,促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额人力物力,为该项目提供了核心的营销技术经验。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所有客户资源转交给乙方,包括甲方总经理及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资源,不论有没有在乙方处进行来电来访登记的成交后,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由乙方进行全程跟踪销售服务,如果折后价格若低于销售均价,则不计入对乙方均价及溢价的考核标准,如果折后价格若高于销售均价,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笔成交额的佣金提成,并据实结算溢价部分。
5.2、关于团购客户(购买50套以上的客户)的约定:乙方公司将利用独有的人际渠道,针对各单位及各公司恰谈团购事宜,团购客户按照销售额的1.3%计提佣金,并根据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合同约定均价部分结算溢价,乙方按照超额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销售权,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及不提取销售提成和溢价分成,甲方提供具体房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5.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代理定金拾万元支付给甲方,作为乙方代理诚意的基础,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个月由甲方返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但未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是名誉损失,受损害一方可对过失方进行书提醒和警告,责成其纠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抹去不正当利益等),受损害一方除保留继续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全部销售完成并结清全部营销代理费用为止。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7.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7.4、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为,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 ;
2、 ;
3、 ;
4、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维护君健生品牌形象的原则,经协
商,订立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乙方在设立君健生蜂产品专卖店,并按君健生专卖店统一模式进行装修,甲方提供样本材料,乙方自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2.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再另行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力。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经营君健生蜂产品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假冒或销售假冒甲方的蜂产品,否则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按甲方损失额度的十倍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甲方对乙方经销君健生系列产品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随意降低销售价格(促销期除外)。
7.乙方不得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销售君健生蜂产品。
8.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设立店招及有关广告招牌,提高君健生产品知名度。
9.乙方不得将代理权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如委托、转让、转借、转租、转包或转卖)转给第三方,不得在“经销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经销君健生牌系列蜂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10.乙方经营君健生系列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租金、工商、税收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若发现甲方产品质量有问题可退还甲方,或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但因贮藏或管理不当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提货可直接到北京市提货,或由甲方负责办理托运手续,但运费(北京至)由乙方负责,第一次提货额不得低于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13.乙方自第一次提货后,两个月内须续订第二次货,提货额不限,若未再提货,半年内本协议自动作废。
14.乙方提货必须一次性结清货款(以现金结清或汇款)。
15.乙方享受公司赋予的所在区域的'区域保护权。
16.乙方保证合同有效期内第一年计划完成的提货额人民币为万元,若完成任务甲方以提货额的3%返还给乙方(以蜂产品的形式返利),若乙方无法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提货额,甲方可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17.甲方免费提供店面招牌喷绘图壹张和挂图肆个。
1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乙方自签字之日起壹个月内,必需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提货,否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市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间代理发布:中国x品牌广告。
二、广告播出媒介:x电视台卫星频道a1段
三、单位广告规格:75秒
四、广告采用bat样稿(样带),乙方改动广告样稿(样带)需和甲方商议。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x元,优惠x%,净价x元,播出次数x次,总计人民币(大写):x,(小写)x元。
八、甲方应在x年12月2日前开始将广告播出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全款。
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广告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提供合同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乙方并停播甲方广告。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时段播出,除退还甲方支付的广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予以赔偿。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广告款后,如遇x电视台节目调整漏播或迟播,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选择补播或退款;若甲方选择补播,则按x电视台相关规定予以补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播出时间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因__事件,委托安徽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