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甲方将工程,承包于乙方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使用甲方供给的材料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承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技术要求
1、乙方按甲方要求合理施工作业,所使用的材料应属国标合格产品。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和其他工种交叉作业冲突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解决。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如有破坏照价赔损,并承担所以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应自行清理,坚持场地整洁。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生效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工。施工周期天。
五、施工安全
乙方进入场地后,应按照甲方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职责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工程造价
工程总量约为平方米,每平方米不含税造价为_______元,税率3%,
工程含税造价约为_______元。最终按实际发生平米数结算。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完毕并经过检测验收后,甲方根据实际安装面积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95%。
2、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发生一次性付清。
3、付款前乙方应供给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违约职责
甲方按期付款,乙方按期交工,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作为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双方发生争议,在解决过程中应保证工程进度,不得影响施工,如乙方影响工程进度,所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
甲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的旱地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地块四至为: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计算办法:每亩每年_____元,亩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与租金调整方式:承包金一年一付,每年的月日前乙方必须全额付清当年的土地承包金给甲方,以现金方式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租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最高幅度不应超过原承包金的%。
五、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私自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所承包甲方的土地,如要转包或以其他方式流转,须经甲方同意并报镇政府批准。
九、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乙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损害的,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十一、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应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而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承包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镇政府申请司法调解,如调解不成,按司法程序处理。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流转合同到期后,若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甲方将本 村 组 块 亩(其中水田 亩)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订立协约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按每年200元/亩。
三、付款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指导和监督乙方及时耕种,保护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芜。
2、承包期内,除国家和集体建设征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水田范围内一切产生的收入。
2、按有关政策规定,享有使用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和各种农用物资的权利。
3、承包期内,遇到国家或集体建设征用土地等,确需动用耕地时,由甲方另行调整。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双方执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签章)
承包方: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