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模板【热门3篇】

水电站是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那么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一般会包含哪些条约?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标准版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模板,觉得不错就分享给好友哦。

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发包方拟实施 流水电站工程总承包,发包人与承包人于20_年 月 日在 友好协商下,达成协议施工协议,接受承包人以合同价人民币约亿元(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不缺陷等的投标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为计算依据一级一档下浮15%取费计算,材料费采用工程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材料价格进行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9标准执行验收。

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发包方交纳20_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转入发包方的基本账户双控。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在承包方人员、机械进场三日内发包方举行开工典礼,开工三个月后一次性全部解控。如承包方不履行本协议,该工程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予以没收;如在上述资金双控期间乙方严重违约的,没有解控的工程保证金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予以没收。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工程费用按工程总价的0.5%计算

4、本合同自第二条约定的20_万元保证金双控手续完善之日起生效。

5、结算方式:承包方进场施工三个月后,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和价进行核定,该期间发包方无需向承包方支付任何款项。以后双方按每月结算,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单月工程量,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报送的相关资料后十日内完成审核,以发包方审核的量和价在七日内承包方支付工程完成量价款的85%,双方按此方式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在扣除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工程全部尾款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条件成就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给承包方。

6、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以本合同第二跳约定的承包方进场施工三个月所完成的工程量核定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该工程款额低于20_万元的,以完成20_万元工程量的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7、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费用按市场计算。

8、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9、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交纳和承担。

1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以补充协议或者其他文书对本协议进行完善,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人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人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_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站施工承包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1500米DN40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20_年4月2日至20_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8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禄丰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禄丰农行营业室

账号:309801040003724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好相关设施和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标准进行赔偿。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禄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双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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