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维修保养合同样本(精选8篇)
一、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
为确保 楼盘 弱电系统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二、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2.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2.2、维保地点:
2.3、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 20xx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止。
2.4、维护保养形式:
2.4.1、不定期服务:接到甲方报修故障电话后,我司将在24个小时内赶往现场维修。
2.4.2、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一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特殊报修2小时内上门服务。
2.4.3、报修热线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2.5、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正;(大写: 元整)。平均每月金额为 元。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维修保养人工费用如下:
1、监控系统每个监控点按 元计算,共 43 点,每月金额为 元,合计 每年为人民币¥ 元,
2、楼宇可视对讲系统每户按 元计算,共 443 户, 每月金额为 元,合计每年为人民币¥ 元,
3、停车场系统一套 元/月,合计每年为 元;
2.6、 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2.6.1 甲方在当月月初支付上月的维修保养费给乙方,按元/月支付。
2.6.2 乙方收取费用前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发票。
三、维修及更换或增加设备费用
3.1、 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3.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甲方及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3.2、 更换或增加设备费用如是甲方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或双方另签署单项安装合同。
四、双方职责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提供区内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4.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4.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4.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4.2、乙方责任
4.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4.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三个月(120天)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4.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4.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五、其它约定
5.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2.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5.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5.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七天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5.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5.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
5.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5.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5.9、合同份数
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5.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双方签署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 部;
2、维护保养费用: 元/台/年, 台合计: 元,大写: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好交接手续方可中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授权他人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换件改变其原性能的工作。
3、本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地震、火灾等。
4、本合同规定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维修保养不包括中、大修及增加其它功能其费用协商解另计。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维保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 塔式起重机 维修保养的责、权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龙光城南片区一标段
2、工程地址:惠州市大亚湾西区老斜村
3 甲方的起重设备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要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时间为甲方实际通知函交给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每月定期进行维修、检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检查内容中发现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实际维修的人工费、配件费及材料费等于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时自行更换配件。
2、 本合同乙方为先收维护、检查费后作业的原则。
3、 塔吊结构
1、 地脚螺栓、标准节螺栓连接是否松动、结构是否变形有无裂纹
2、 塔身垂直是否达到要求
3、 附着是否变形、焊缝是否裂开
4、 司机室、载人吊篮、平台栏杆是否可靠连接
电器系统
1、 电缆供电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电压为380V ±10%
2、 碳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良好
3、 仪表、照明、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4、 控制、保护元件、操作系统是否完好、可靠
5、 制动系统灵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险装置
1、 限制器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额
2、 重量限位挡的断电范围是否满足100%
3、 回转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4、 变幅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5、 起高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6、 通讯系统是否有效
绳轮钩系统
1、 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润滑是否良好,小车、吊钩钢丝绳是否变形、断丝、跳槽,在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达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 各定、动滑轮、导向轮是否润滑灵活可靠
3、 吊钩保险是否可靠,轴承传动有无异响声传动系统
1、 各传动机构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
2、 各滑动点是否润滑良好
3、 连轴装置、制动杠是否可靠
三、费用(不含税金,税金另计)
1、 费用支付方式:先付费后作业原则
2、 元至施工电梯拆卸完毕。此费用不包含维修过程中的人工费和配件费。
3、 本合同有效期,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章之日起开始执行,至起重设备拆卸前20天结束。
4、 紧固螺丝、加润滑油清理杂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付款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开出有效收款票据。
四、乙方责任:乙方应为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维保并保证质量对维保工作负责。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郑重声明:
1、非乙方人员进行安装作业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委托乙方维修、检查的起重设备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关“起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因起重设备部件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合同标的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的营业厅---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
其中包括:营业厅1楼主机2台、末端10台;营业厅主机按___元/台计收维护费,末端按___元/台计收维护费。以上合计,年合同总价为___元整。¥:___元
二、维保期限:
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即人民币___元整,¥:___元
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
具体内容如下:
1、空调末端系统每年夏冬之初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
2、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动力分部签字确认。
七、合同终止:
a、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甲方提供有关产权变更证明。
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市权威鉴定确实存在问题。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b、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业权变更。
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3、如甲方陷破产、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付清所欠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2、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空调维修如果更换零配件---元以内费用由乙方承担,---元以上由甲方承担。
2、如果因第三方修理空调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厂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壹 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 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 ;维修保养人: 赵勇 。
二、 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 乙方负责施工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做到“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塔吊标准节加节和加附着装置根据甲方的通知服务到位,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 施工塔式起重机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及时排除,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的时间未修复的,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任何索赔,即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
3、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维修,如由擅自操作、维修施工塔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委派司机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 施工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施工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发生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在租赁期间由于基础不符合标准,乙方提出整修后,甲方不及时整修的,乙方将对塔机进行停机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 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中央空调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深圳市。
2、维修范围为:主机移机,检测、维修;电辅加热设备安装;主机强排散热装置加工与安装;末端、水循环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的维修、改造、保养、调试;房间分区、分控系统的改造与加装;整个中央空调系统的维修、调试。使系统正常使用。
二、施工时间:
(1)20___年__月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检修施工;
(2)20_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20_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末端、水循环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的维修、保养及整个空调系统的调试运转。使整个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
20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全部工程竣工、由甲方验收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
本合同价款10%为质保金。如全部工程竣工、由甲方验收并签字确认后一年内的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以上所有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
工程竣工后,甲方按照国家行业与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证明。采购配件数量与价格见本合同附件。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
2、对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修。
3、按有关规范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空调系统进行检查,编制施工方案,报甲方审定后实施。
2、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做好材料采购。
3、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4、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5、坚持文明施工,做到安全生产,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设施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八、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起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现场。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非主机故障维修,乙方不得收取配件及材料费。
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甲方人员签字确认。
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冷凝水或液体泄漏导致的甲方房间内的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安全施工
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或安全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任何人员或财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具备国家规定的实施本合同约定工程的施工资质。乙方承接本合同施工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乙方须将以上文件原件交甲方查验,由甲方留存复印件。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影响工程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验交,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工程交付。
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工程交付。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提交的相关文件存在无效或虚假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如给甲方人员和财物造成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预算、施工方案作为合同的副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一条龙服务规范化要求,为满足用户需要,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并更好的为用户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沙窝社区电梯维保合同。
电梯型号:
具体条款如下:
一、保养方式:
由乙方对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及甲方所确认的服务条款进行可靠的维护、保养和优质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见电/扶梯维保单。
二、服务内容:
1.每月定期两次上门保养并执行省质监局DB37/722-20xx文件所规定的检修作业。
2.正常工作时间内(8小时内)临时故障的应急服务。
3.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临时故障的(24 小时内)应急服务。
4.重要日期的特别服务。故障发生后接通知快速到达现场。
三、本合同生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后如甲乙双方要求延续,经协商后办理续订合同。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如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借故终止合同。
四、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电梯( )台,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终止,共计( )个月。
2.保养费用:( ),年合计:( )。
3、结算办法:按季度支付。第一次 年 月 日之前;第二次 年 月 日之前;第三次 年 月 日之前;第四次 年 月 日之前。
六、双方承担责任:
甲方责任:
1.机房温度应在5℃+40℃间,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设计要求(±7%)。
2.机房、厅门内外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3.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其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电/扶梯是正在、正常运行的、无故障的电/扶梯。
5、甲方要按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上的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电梯。如违障操作,野蛮使用电梯,造成电梯故障(人为故障)维修工时费、配件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后再进行正常保养,否则乙方将终止其保养合同,后果甲方自负。
6、合同有效期内,电梯配件需要更换时,甲方另行支付配件费用,承担年检、限速器效验等费用。
7、甲方提供办公室一间,供乙方现场办公以及维修人员存放工具和资料等。乙方至少有一名驻场人员。
乙方责任:
1.指派合格的维修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配合电梯检验机构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2.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保养人员,根据甲方电梯的使用情况,提醒甲方进行电梯大,中修,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电梯操作工,进行正确操作使用培训。
5、乙方要按甲方电梯的使用情况,提前向甲方提供备用配件的材料单。避免因配件短缺造成长时间停梯。
6、乙方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在维护保养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7、乙方保养人员的工作质量,由甲方监督,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由甲方在保养单上签字认可。如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保养工作不满意,可直接填在保养单上,或打电话举报给公司经理处理。公司电话:
七、其 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我公司会不定时的用电话或上门征求用户意见,用户可对我公司人员及服务方式、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用户某些方面不满意时可直接投诉到我公司,我公司会妥善安排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