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田间道工程承包合同(精选3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节水滴灌技术规范SL201-98》和《微滴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95》等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施工。
五、技术资料
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施工。
六、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人员进驻工地付日付 元,工程完工后,日付
七、工程造价
承包亩数: 亩。
承包单价(每亩)
八、竣工完工后投入使用,乙方按国家工程验收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纸,甲方邀请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甲方在竣工后7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通过。
九、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工程隐蔽部分按照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后,方可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后重新验收。
十、质量保修
保修时间一年免费保修(包括材料),十年跟踪服务。
注:人为损坏自行负责。
十一、按甲方要求用新疆蓝山屯河节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材料,规格如下:¢200、¢160、¢125。滴灌带¢16﹡2.2L/h壁厚0.6m 间距500㎜。
十二、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施工完毕后需通过焉耆县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十三 、如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付工程总价的0.5%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对于 镇土地整理项目田间道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承包方进场前施工区内障碍物清除,向承包方提供临时水准点及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埋深。
二、承包方职责:在现有路基内浇注道路宽度为4m,16cm厚的'c25砼,工程达到四级公路标准。
三、施工方法要求:
1、配备拌合设备及施工所需的震动梁,振动棒,槽钢,抹光机,发电机,提浆机。
2、砼配比要求达到标准。
3、震动梁,震动棒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操作,禁止出现不使用及应付施工。
4、提浆机和抹光机需对砼路面提浆抹光达到3—4遍,禁止对砼路面撒干水泥在进行抹光提浆。
5、提浆结束扫毛处理。
6、在砼浇注完72小时之内必须进行割缝作业,每米割横缝一道,割缝要求达到________cm。
7、以上如有达不到要求,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四、按实际工程量及现场签证结算。
五、承包方计划于月日进场开工。
六、承包方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七、工程结构超出第三条规定时,发包方应给予现场签证,作为以后结算依据。
八、工程每完成1万平方工程量,付相应工程款80%;工程结束,付清全部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工程款。双方责任:发包方必须保证按时清理工程范围内障碍物,不能耽误承包方施工进度。
此协议一式三份,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责任成本范围
1、工程地点和名称:
⑴隧道进口至隧道进口段贯通线路
⑵变电所电源线路
2、工程内容: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
3、责任成本为完成以上工程项目所需人工费,施工机具器具工具租赁或购置维修费用,材料从项目料库到施工场地的运杂费和工地搬运费,跨越高低压线路的材料租赁或购置费用,往返施工现场的汽车使用费,施工期间所用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看护费用,临时住宿通信和生活后勤费用,劳保安全防护全部管理等费用.
4、责任成本按照人工开挖施工土石方测算;责任成本按照不停电跨越高低压线路测算;包括石围子和铁塔(或钢管杆塔)除材料费以外的全部工程直接费用;责任成本包括定测复测费用和联系政策处理影响等短时间停窝工费用.
5、责任成本不包括材料费用,需要乙方采购或承包地方材料时,另行追加费用;责任成本不包括检验试验等费用.
第二条 责任成本
1、平原地区高压架空线路××元每km
2、丘陵地区高压架空线路××元每km
3、山区高压架空线路 ××元每km
4、大山区××元每km
5、电缆线路××元每km
合同价款以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乘以以上单价计算.
第三条 责任成本调整
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增加.
第四条 责任成本执行和考核
A、工费.按月支付定量工资.
B、其他费用.根据完成实物工作量验工计价,按月支付或按费用项目支付.
C、考核
⑴甲方按月或工序考核乙方完成实物工作量,并据此按相应责任成本的75%初步核算并兑现.
⑵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责任成本的85%兑现.
⑶建设单位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按责任成本的95%兑现.
⑷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规定决算并兑现.
第五条 工期
1、总工期:本合同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竣工.阶段工期根据甲方安排.
2、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均满足要求并有所提前,给予工期奖××元.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罚××元.
3、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可适当顺延.
第六条 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生产,满足《安全协议书》(另行特别制定)要求,给予安全奖××元.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安全奖.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必须遵照贯标标准,杜绝质量事故,给予质量奖××元.
3、隐蔽工程施工甲方随工检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自验,并会同监理共同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4、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发现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技术和安检有权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批评指正,责令停工整顿或返工,并处以100~500元罚款.保存资料做好记录,从乙方责任成本中核减.
5、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同时取消质量奖.
6、工程质量出现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管理机构.施工负责人李树海,,技术负责人范志强,安全质量为各现场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杨新平.责任成本核算孙涛.
2、负责对外协调,清理地上地下所有施工障碍.
3、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按工序需要提供相关的定型图和标准图.
4、为工程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业环境,和乙方一起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文明工地建设,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和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5、负责对工程监理的联络和签证工作,负责工程自验和验收交接工作.负责工期以外成品的防护和看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施工工作,并负责工程结算和分配.每道工序实行书面技术交底;负责现场安全质量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精心施工并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工.把好质量关,技术关,工期内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防护和看护.
4、施工场地干净整洁,保护文物和环境,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5、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作业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抑制噪声的有效措施,设置围挡设施和安全标志,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负责保卫安全,重大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及时通知甲方.
6、必须加强与其他队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同甲方一同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
7、乙方管理要坚持文明施工,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管理混乱或造成不良影响现象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要对乙方处罚直至调换施工班组.
第九条 材料供应和检验试验
1、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上,全部检验试验工作均由甲方进行 .
2、乙方的材料人员按甲方限额领料计划领料,严禁超领乱领错领,采取措施防止损耗,盗卖和丢失.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 变更设计和工程数量签证
1、按图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变更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或图纸,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3、乙方擅自降低标准施工,控制不当或施工方法不正确,造成返工的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增加责任成本.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进行自验,并在七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建设单位单位验收通过并接收使用.
2、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合理使用如果需要修复,发生的工程量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