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雨棚施工承包合同(精选5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定远寨农业发展大棚
工程地点:定远寨镇
工程内容:钢结构大棚安装及彩钢瓦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大棚梁架安装,檩条制作安装,彩钢瓦安装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严格按甲方监理要求和图纸施工要求施工
五、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钢材,彩钢瓦,螺丝,切割片,电焊条,吊车,液化气(工程用的所有材料)等
2、乙方提供工程用的工具
3、甲方提供每个棚子一天吊装使用,卸车甲方出吊车,乙方出人工
4、甲方把彩钢瓦送到每个棚前
六、合同价格
金额:每平米18元(按大棚建筑面积计算),按安装大棚数量结算。
七、付款方式
1、大棚钢架,檩条,拉丝安装完,甲方付工程款60%(7200元)
2、彩钢瓦安装完付工程款9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措施
1、乙方张施工期间严禁违章操作
2、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九、违约和争议
1、甲方必须按付款方式付款,因付款不到位耽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2、材料必须及时,因材料不到场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因材料不到场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按期交工,延误工期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00元
十、其他
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延续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______________)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雨棚钢结构工程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图纸
一、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______________)、《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______________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_______________)、《钢结构设计规范》(GB______________)、《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______________)、《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_______________)、《钢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JG______________)、《热轧钢板和制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______________)、《焊条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GB______________)、《焊接用焊条》(GB______________)、《钢结构高强度螺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结果分析》、《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手工电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三、图纸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2、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无。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计划,对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甲方应及时审定并提出明确意见。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款并进行验收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根据甲方项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现场施工,应及时按施工要求向甲方报送工程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总工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结束后按要求提供肆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5、乙方进场前一周,应向甲方报施工组织设计。
6、钢结构验收规范中所有试验费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配合提出土建技术要求或图纸。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二、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延期开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可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予顺延。
2、暂停施工:
因甲方原因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每日500元,工期不顺延。
3、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4)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5)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6)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7)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项目所在区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
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______________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及时抢修事故,甲方自行抢修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联系人: 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五、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施工的其他要求依据合同附件《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第七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1、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2、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要求的收款收据,乙方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前提供甲方财务部要求的发票。甲方财务管理部于从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及收款收据时起算,15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对现场材料进行品牌、质量审核,不达标材料不得进场使用和安装。
二、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按钢结构验收规范做相应材料、焊接等复试报告。
三、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以甲方开标前提供的样本为准,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以次充好的材料,因使用上述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乙方支付甲方结算价款20%违约金,并且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九条 工程变更与签证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甲方有权对本工程设计图纸提出变更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变更并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提供正确的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3、乙方不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执行签证,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六份。
6、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甲方公司制定的现场签证单格式,此单由乙方填写后附原始计量凭证,甲方及监理审核并须加盖甲方、乙方的公章,不符合本要求的签证单无效。
7、若该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乙方在报审结算时应如实申报,如有意瞒报或未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变更后总价20%的违约金。
二、工程变更中的认价原则
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因此产生的工期相应顺延。确定原则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参照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使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三、工程变更中合理化建议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甲方、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三、结算
1、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每个钢结构雨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工程变更签证原件),逾期未提交部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结算款项。
3、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依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核实和结算,确认本工程结算总价,并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
一、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二、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将履行合同的时间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
四、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甲方处以乙方每天壹仟元整的罚款,此罚款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阶段性节点工期若延后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返工,直至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逾期交付而导致向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现,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日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一、与本次工程施工相关的城管、卫生、扰民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按甲方指定的接入点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每月按实际用量加损耗分担以市场价向甲方缴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的招投标文件、附件、会议纪要、洽谈函等书面资料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图纸所包含所有内容及双方有关工程的交底纪要、施工界面划分、工作联系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如乙方转包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在3日内清场撤离工地,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雨棚钢结构工程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四、承包方式: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图纸
一、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_)、《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9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_)、《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_)、《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_)、《钢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JGJ78-91)、《热轧钢板和制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9-88)、《焊条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GB980)、《焊接用焊条》(GB133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结果分析》、《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手工电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三、图纸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2、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无。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计划,对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甲方应及时审定并提出明确意见。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款并进行验收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根据甲方项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现场施工,应及时按施工要求向甲方报送工程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总工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结束后按要求提供肆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5、乙方进场前一周,应向甲方报施工组织设计。
6、钢结构验收规范中所有试验费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配合提出土建技术要求或图纸。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二、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延期开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可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予顺延。
2、暂停施工:
因甲方原因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每日500元,工期不顺延。
3、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4)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5)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6)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7)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项目所在区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及时抢修事故,甲方自行抢修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五、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施工的其他要求依据合同附件《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第七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1、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合同价款(大写):暂定人民币:(小写):¥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要求的收款收据,乙方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前提供甲方财务部要求的发票。甲方财务管理部于从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及收款收据时起算,15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对现场材料进行品牌、质量审核,不达标材料不得进场使用和安装。
二、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按钢结构验收规范做相应材料、焊接等复试报告。
三、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以甲方开标前提供的样本为准,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以次充好的材料,因使用上述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乙方支付甲方结算价款20%违约金,并且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九条 工程变更与签证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甲方有权对本工程设计图纸提出变更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变更并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提供正确的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3、乙方不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执行签证,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六份。
6、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甲方公司制定的现场签证单格式,此单由乙方填写后附原始计量凭证,甲方及监理审核并须加盖甲方、乙方的公章,不符合本要求的签证单无效。
7、若该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乙方在报审结算时应如实申报,如有意瞒报或未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变更后总价20%的违约金。
二、工程变更中的认价原则
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因此产生的工期相应顺延。确定原则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参照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使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三、工程变更中合理化建议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甲方、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三、结算
1、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每个钢结构雨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工程变更签证原件),逾期未提交部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结算款项。
3、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依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核实和结算,确认本工程结算总价,并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
一、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二、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将履行合同的时间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
四、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甲方处以乙方每天壹仟元整的罚款,此罚款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阶段性节点工期若延后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返工,直至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逾期交付而导致向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现,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日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一、与本次工程施工相关的城管、卫生、扰民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按甲方指定的接入点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每月按实际用量加损耗分担以市场价向甲方缴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的招投标文件、附件、会议纪要、洽谈函等书面资料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图纸所包含所有内容及双方有关工程的交底纪要、施工界面划分、工作联系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如乙方转包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在3日内清场撤离工地,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章)
乙方:
年 月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具体内容参见合同附件《系统图》和《平面图》,质量要求参见《工程穿线要求》。
一、施工责任
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1、工程分包后,工程费中包括施工用的工具及辅材(梯子、钢丝、电胶布等)。
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和国家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减少工艺流程。
3、工程一旦承包给工程队后,合同内施工内容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4、因工程队原因导致工程返工、延工所引起工程额外增加费用,将由工程队承担,工程合同外增加的施工任务将根据工程量或标准有偿承担施工任务。
5、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6、工程队施工人员必须节约爱惜材料,按需用材。
7、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遇见的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汇报给现场负责人。
甲方责任:提供布线所需管材、桥架及电缆等;提供穿线所需的文档,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图、综合布线系统各层平面图、《穿线要求》及《空白穿线报告》;对布线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现场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2.乙方责任:自备穿线所需的辅材和工具,包括电锤、钢丝钳、油性笔、梯子等工具,并自行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管槽准备:地管的全面试穿、桥架及地插的安装。
严格按照附件中图纸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穿线,并严格做好电缆的标号。
标号一定要根据图纸标好,如有更改要通知甲方负责人。
乙方自行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生被盗及损坏由乙方负责重新安装及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爱护电缆,并保管剩余电缆及相关材料,剩余材料全部交给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施工奖罚施工问题处罚金额因工程队原因延迟工期按合同金额的 %赔偿少穿、错穿、标错号 元/处电缆损伤(外皮破损、短路、断路) 元/处线路扭结、长短不一 元/处乱用、滥用材料 /次偷窃、破坏工地施工材料和设备承担经济损失、扣除全额工程款。
工程按期完成、无质量问题奖 元。
三、工程概况工程地址:张家港港区镇金港中央广场工地。
四、价格清包工费:¥ 元,大写: 元整,具体价格金额如下:。注:以上报价含墙面开槽.室内外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不含调试),室外管线敷设尽量利用客户方原有管道,如有开挖则根据实际工程量另行核算。
如项目中监控点有增加则按以上价格追加施工费。
最终优惠价为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 %以上支付工程款 %,付 元。
2、线路施工完毕经我方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的 %,付 元。
3、系统正常运行三个月支付工程款的 %,付 元。
六、设计
1、甲方提供图纸一套(包括具体点位图及管线走向),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七、材料
1、乙方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 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工程区域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布线材料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八、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工程进度根据建设方土建及其装修进度合理调整,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误人工费补偿,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九、材料搬运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十、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来施工,不得破坏装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一、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二、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工程场地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张家港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有义务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三、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和测试仪器,并保证工具和测试仪器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四、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十五、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断电,掉落,主干断网等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十六、合同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工程施工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辅助材料采购清单。
十七、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施工安装要求.工程施工方案工艺
1、弱电线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布线产品材料。
2、弱电线路按国际通行方式综合布线 标准施工。
3、预埋线缆的管道直径大小是按线缆的外经的功率和穿过的电缆数量来测算的,必须保证管道内有 %的空间预留。
4、须隐蔽的管线应在业主或其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业主提供室内管线的竣工图。
5、施工承包人应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进行施工。
6、我方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7、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弱点布线施工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
如有变化,必须征得我方同意。
8、我方购买的设备由我方、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网络设备、电脑设备、监控设备等),在上门安装时,施工承包人应积极作好相关的辅助配合工作(包括所购的材料、设备等协助搬运至现场)。
9、除上述布线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不超过工程的 %,不增加工工程费。
10、工程为清包,业主只提供材料。
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1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
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承包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我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12、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业主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
业主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15、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1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17、所有线缆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管或钢管穿起来,埋墙应先凿好的深宽为4×3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其他装修,土建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不得有只顾自己,而不顾大局的施工作风。
18、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
管和钢管一头要穿进总线槽用拧扣与线槽固定,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
19、所有线缆在管子和钢管里不能有接头。
十九、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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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章:
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施工过程中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0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上海华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2工程内容:拆除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搭建钢结构天棚、地面原绿化位置土方外运、下水道窨井下埋、窨井盖调换成钢纤维窨井盖、自来水管下埋、地坪位置铺设三合土、浇筑地面砼、拆除原排水沟、重新排设排水沟、施工现场清理等零星工程
1.3工程地点:华中园区9#厂房与11#厂房之间
2.0施工要求:
按图施工。
3.0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505114元(人民币)
4.0工程期限及制约
4.1合同工期为 30天,开始时间按甲方通知日开始起算。完成时间按现场施工完毕结束为准,由甲方与乙方按实际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最短的完成工期计划,并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工期为最后完成
4.2 当乙方的承诺无法达到且又不主动增派人员抢进度节点的,甲方有权外调施工队进行赶工,所发生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配合甲方主动做好工程竣工收尾工作,对出现收尾不及时或在接到甲方通知天内不派人员进行收尾施工的,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进行收尾,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4施工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协议内容全部完成经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返修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5.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劳动保护
5.1乙方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5.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的现行安全生产规范及规定施工。
5.3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5.4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并达到上述国家、地方及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对乙方处以协议结算造价的1%~3%罚款。
6.0廉政工作
6.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安排、工程施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等管理要求。
6.2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7.0综合管理
7.1乙方承诺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作,违章愿按甲方要求接受处罚。
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0合同生效与失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保质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