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树砍伐承包合同范本(精选5篇)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110kv增村二回线路 ( )界内的线下伐树木( )棵,由甲方赔偿金额 元,(大写 )并保证本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二、工作进程
1、工期: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 如果乙方不能保证甲方顺利施工,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一切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施工工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开始工作。
(2) 乙方应全程跟踪协调施工工作的.办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直至工程结束。
四、违约责任
1、 因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协调费用并由此引起的时间延长,由甲方负责。
2、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协议。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以下两种方式项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并付清乙方费用后自动解除。
甲方:石家庄市华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杉树林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山树林位于 省 县 乡 村 组小地名为 的地方,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 亩,约为 株,此片杉树林为 ,由 户人家于 年共造,林里面不杂其他人造的林。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此片杉树林以总价款为: 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三、双方同意:
1、乙方付清总价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做任何形式的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还款由乙方负责。
3、若有纠纷、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种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林权证、身份证、造林合同证等证件给乙方办理砍伐许可证
5、此山砍伐期至 年底,若办不到砍伐许可指标可延期至 年底砍完,租地养树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补付给甲方。
6、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发现有人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有责任及时告诉乙方。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时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证明文件(砍伐证)。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或授权代表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 话:
乙 方签名盖手印:
电 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 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山林砍伐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特签订如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现将坐落在山林(面积亩可砍伐4公分以上树木15000吨),发包给乙方砍伐、销售。
二、山林砍伐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付砍伐山林木材款 元。
2、合同签订时,甲方必须办理一切有关山林砍伐,木材运输等合法手续。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砍伐的山林无任何林权纠纷,因林权纠纷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视为甲方违约。
4、甲方必须确保通往山林砍伐运输道路畅通,(装车点前后不得超过50米)。
5、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后,不得将乙方所承包的`山林砍伐范围转卖给他人。
6、乙方在砍伐林木的总方量中,必须保留3000吨木材
给甲方(此木材砍伐由乙方负责但砍伐费用由甲方承担)。此木材款由甲方按每吨 支付给乙方。但此木材必须由乙在购买10000吨木材后方可实行。
7、乙方负责在砍伐过程中并确保砍伐、运输生产安全,因生产安全造成的人员伤亡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8、木材砍伐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四、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除承担违约金 万元外,同时承担困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必须在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所作出的补充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和福公馆围墙内一棵椿树和一棵核桃树砍伐工作承包给乙方,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1、该树木砍伐总承包价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包含树木砍伐,吊运及小树枝截断。
2、付款方式:乙方将树木砍伐及清运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3、砍伐时间:根据甲方施工需要。
4、乙方在砍伐及吊运树木时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砍伐完毕,甲方付清砍伐费用时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甲方( 建设单位 ):
乙方(树木所有人):
因甲方污水管网建设,需伐乙方树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需伐树木的位置及棵树:
乙方同意 204国道西侧( 姜山镇后保驾山村土地 )界内的.树木10棵,由甲方伐除,以便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二、付款方式及金额:
按照甲方需伐树木棵数,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树木补偿费用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叁仟元 整 )。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如林地所有权出现争议,一切事宜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处理,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正常施工及生产;
3、施工完成后由甲方将场地进行平整。
4、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反之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