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外包合同(精选8篇)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
2
3
4
6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2、乙方单位注册地在无锡市区以外的,须与员工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本市市区单位须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办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3、负责员工档案的转入,为甲方提供办理业务必须的各项资料。
4、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月/人;
相关费用在办理手续时根据服务期限一次结清,到期未办理续签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将档案封存;日后乙方办理有关事宜,须向甲方一次性补缴所欠费用。(按协议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未尽通知义务,该协议继续有效。
3、凡遇乙方单位注销、停业及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的,本协议即行中止。
4、甲方服务对象为乙方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的员工,服务期以实际缴费期限为准;
5、本协议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时间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须提供企业当年工商、劳动用工的年检手册及代理员工花名册。甲方核对单位存续情况、劳动合同续订情况、服务费缴纳情况等;相关记录将作为续订服务协议的依据和单位诚信档案的来源。
6、本协议未竟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制订附件遵照执行。
7、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无锡市人才市场(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 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须向乙方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具体要求和细则。
二、甲方委托乙方人才外包服务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 元/人。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高级人才人力资源外包,人选须严格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在保证高级人才人选个人资料真实、不失密和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高级人才人选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在选聘高级人才时参考。
四、乙方在甲方对高级人才做出选择后,负责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等额人选。由乙方组织安排所选高级人才与甲方洽谈。
五、若甲方与高级人才人选洽谈后达成意向,该人选到甲方试用,该人选为甲方工作之日即为该人选的试用期起始时间;若洽谈不成功,由乙方负责向甲方继续推荐候选人。
六、甲方给高级人才人选的试用期暂定为1个月,若试用成功,则甲方在试用期期满十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
七、甲方须及时通报乙方人选试用结果。试用期结束后,如果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视为试用成功。如未试用成功,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聘用该人选。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未试用成功后又聘用该人选,甲方须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
八、如果乙方组织三次洽谈,甲方仍无法达成试用意向;或两次试用不合格,甲乙双方如无专门约定,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乙方只负责甲方所需的高级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高级人才签订聘(任)用合同后,甲方与该高级人才的行为及后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打√为选取项)
□代缴社会保险;□代缴住房公积金;
□代缴个税;□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
二、服务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务期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或变更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三、费用结算
1、费用构成:服务费及代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自行承担的社保费、档案费、公积金、个税等)。
2、费用标准:
①社会保险:元/月(1、城保;2、镇保;3、综保;),缴费基数:元;
档案管理费元/月。个税:元/月。住房公积金:元/月;
②服务费:元/月,服务费总计元。其他费用元。
③服务保证金:元,用于充抵应缴未缴月的社保费用和支付滞纳金、合同违约金。由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于乙方,当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乙方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并将乙方做退工处理。
说明:居住证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代办费叁佰元,一次性收取;
④首次应付款总计元。(大写:)。
其中元,为年月到年月的代缴费用。
3、结算时间及方式:
①签约后乙方即支付现金,或在两日内将首次应付款足额划付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②甲方的服务邮箱为:,乙方指定联系邮箱为:,当乙方电话无法联系时,作为接收甲方账单和相关通知的有效途径,甲方发出邮件即视为有效送达。如需信函或快递相关资料的,快递费用由乙方承担;随后的应付当期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迟应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三十日号前支付下季度代缴费用,超过付款期限的视为逾期,乙方须支付相应滞纳金。
③乙方可于次月____日后,至临近的社保/公积金中心柜台核对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也可通过人保局、公积金网站查询(网上查询记录一般滞后1-2个月,为正常情况)。
四、责任约定
1、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承担劳动保障相关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乙方清楚并了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甲方为其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若甲方未按约为乙方缴纳当期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仅能用于双方合作期间缴纳社会保险时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服务,将乙方做退工处理。对逾期款项(自应付款日起计算),甲方有权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1%按天收取滞纳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后果。
5、在合同期内,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服务保证金。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履行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造成本协议必须修订时(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均应根据国家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以甲方账单为准。
7、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人事事务管理等相关事宜,签订本《人事外包服务协议》(下称: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 _年 月 日起至______年 月_日止。到期后双方无异,协议自动顺延______年,并以此类推,直至双方需重新协商协议内容或提出解除协议。
二、服务的内容:
■ 招聘信息免费发布 ■ 用工及退工代申报■ 社会保险代申报与代缴 ■ 住房公积金代申报与代缴 ■ 综合保险代申报与代缴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 ■ 工资代发与个税代申报 ■ 劳动政策咨询
三、 相关费用:
1. 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人事外包服务而支付给乙方的月服务费;甲、乙双方对于月服务费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服务费按当月在职人数以_________元/人/月标准计算,支付时间为每月5日前。
2.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给乙方各项代收代缴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费用、社保费用、公积金费用等,甲方人员代缴费用以《员工入职确认表》上的信息为准。
3.甲方如需乙方代发其员工工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_日。并由乙方负责申报甲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4.每月1-2日乙方以书面形式将本月所有费用告知甲方后,甲方收到后应在每月5号前将上述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指定的账号如下:
四、甲、乙双方共同申明
1.甲方委托乙方代缴甲方员工社会保险费,其方式为甲方员工以乙方公司名义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每月乙方代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 甲方与乙方只存在人事事务代理关系,即代缴社会保险关系,乙方与甲方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
3.甲方与乙方所代缴社会保险的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为劳动关系的主体,甲方应与代缴社会保险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甲方应就本协议所涉及的社会保险缴纳事宜,毫无保留的告知甲方员工。
4.甲方承担委托乙方代理人事事务所涉及的员工所有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责任和用人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用工责任和用人责任。
5、代缴社会保险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乙方负责出面处理,但涉及的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提供的人事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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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若有员工人事变动或其他变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企业及员工信息资料或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机构的有效法律证照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加盖公章。
5、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包括:社保费用、公积金、人事外包服务费等。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人事外包服务费。
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各项指定的人事外包服务。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人事变动信息和相关资料,及时地或在本协议规定的或政府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为甲方办理或提供约定的服务。
4、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后,应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向社保部门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费用后未在规定日期内支付到社保部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收取的人事外包服务费,以及代收代缴费用必须开具正规发票。
6、乙方在执行业务中须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
七、员工合同解除与终止
1、甲方与甲方员工发生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时,应在发生解除与终止行为的当月23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退工退保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给与回复。
2、因甲方未在发生解除与终止行为的当月23号之前将甲方员工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从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八、 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在协议期限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如逾期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原条款应继续有效,双方必须继续履行。
3、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完整协议。本协议或附件任何条款的不合法或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和附件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4、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双方各持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乙方(代理机构)
一、 总则:
甲方由于业务需要拟通过人事外包形式进行用工;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且具有人事外包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应甲方的需求向其提供人事外包用工服务; 鉴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 服务内容及期限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人事外包员工(以下简称“外包员工”)办理以下事宜。
用工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具体外包人数根据甲方的外包要求及外包名单计算。被外包员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外包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等工作状况有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乙方负责为外包员工办理以下手续:
为外包员工办理合法用工手续; 为外包员工建立员工档案;
根据甲方的要求依法为外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意外伤害险等福利费用; 为外包员工发生工伤、生育、医疗等相关事宜的处理; 根据实际需要,为外包员工出具各种有关证明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社保的年检及员工社保的技术申报服务。 退工服务—乙方为离职的外包员工办理合法退工手续:
为符合条件的外包员工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 为符合条件的外包员工办理社保的转移工作; 为外包员工办理档案的转移;
对于甲方与外包员工发生的劳务争议,乙方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咨询并协助处理。
工资发放—乙方将每月一次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资及奖金明细数据发放工资至员工个人银行卡上(中国银行);乙方将为工资发放的外包员工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减少或避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政策咨询—根据甲方的情况,乙方提供本地范围内的人事、劳动、社保保障及员工福利政策咨询,仅以政府发布政策的提供和解释为限。
2、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如其中一方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或者终止后,协议期间形成的未尽义务,双方仍应按照约定履行。
三、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本着方便、简捷、有效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往来。
服务费按照代发总额的3%计算;
根据甲方采用的服务项目,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服务费用账单;
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其他未在本协议中列明的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方书面
2、结算时间和方式: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所有的被外包劳动者社会保险金、外包人员工资和服务费的清单,并开具相应发
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工资明细数据或确认乙方提供的账单、未按时足额的付款所导致的外包员工工资
四、被派遣员工的社保保险
1、关于社保费用的缴纳付方:乙方是替被派遣员工缴付社会保险的义务方,甲方每月按时将相关社保费用打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上,由乙方为被派遣员工缴付社保。如被派遣员工在职期间出现工伤的,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外,其余的责任由甲方或者被派遣人员自行承担。
2、如建房不向乙方支付被派遣员工的社保费用,发生的相关社保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乙方于被派遣员工约定无需缴付社保的,则乙方需如实告知甲方,甲方不承担相应的社保费用,之后发生的与社保有关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的缴付、被派遣员工工伤赔偿等)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外包员工的聘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外包期间具有工作安排管理指挥权。
2、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外包员工的工资、工作地点、岗位、考核方式等标准,但上述内容应符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外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外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将外包员工退回乙方。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外包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根据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要求乙方代办的有关事项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甲方有权随时派员查外包员工的社保保险账目,乙方必须配合。
7、外包员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用工关系,甲方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越通知或未送达乙方而引起的直接这人由甲方承担。外包员工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接到报告后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通知或未送达甲方的直接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之规定和与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水平,及时并足额按照付款明细上甲方确认的社保基数及金额缴纳社保费用。
2、乙方需要即时并足额是按照付款明细上甲方确认的工资及个调税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按照本人事外包协议支付给被外包员工的薪酬,也不得向外包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外包员工名册》之日起30日内容完成与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乙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包员工,根据甲方《外包员工名册》的要求提供服务。
4、根据甲方用工中实际需要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提供各种有关外包员工证明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用工和退工手续、为符合条件被退回的外包员工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手续、办理外包员工相关社保的转移手续、做好外包员工有关档案管理。
5、根据甲方的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内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及员工福利政策的免费咨询和建议服务。
6、外包员工与甲方终止用工关系,乙方应协助和指导甲方及其外包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7、若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及时缴纳全部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后,乙方不能或延误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人事外包服务,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和与之相应的间接责任。
8、乙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为外包员工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提供协助。
9、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企业资质情况。
七、保密协义务
任何一方以书面、口头或者电子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质量标准、双方定立的协议及全部附件、资料均为保密信息。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和无知悉必要的内部雇员,否则违约方需要承担给受害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八、解除与终止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一方有权提前贰(2)个月通知对方或向对方另行支付贰(2)个月外包服务费后接触本协议。在交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友好协商合适的社保终止时间,乙方将相关信息整理清楚并交于甲方责任联系人。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不能及时纠正是,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的涉及员工外包服务费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本协议履行中,任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延期履行协议,或是变更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或提前解除。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部分无效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无效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该无效条款自动失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如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导致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双方皆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十、完整协议
1、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全部协议,取得之前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任何约定或安排。双方特此声明,除非书面做出且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不得变更。
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中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具体人数、费用等与协议有不同约定的,应以附件中的约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说明。本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相关的未尽事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友好协商处理。
3、双方对于本协议的履行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的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市人才市场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乙方员工就业(录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办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初聘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3、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提供在《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人事争议调解
5、提供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6、其他可以约定的其它事项(文字说明:_________)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2、乙方单位注册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须与员工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本市市区单位须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办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3、负责员工档案的转入,为甲方提供办理业务必须的各项资料。
4、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_________元/月/人;
相关费用在办理手续时根据服务期限一次结清,到期未办理续签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将档案封存;日后乙方办理有关事宜,须向甲方一次性补缴所欠费用。(按协议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未尽通知义务,该协议继续有效。
3、凡遇乙方单位注销、停业及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的,本协议即行中止。
4、甲方服务对象为乙方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的员工,服务期以实际缴费期限为准;
5、本协议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时间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须提供企业当年工商、劳动用工的年检手册及代理员工花名册。甲方核对单位存续情况、劳动合同续订情况、服务费缴纳情况等;相关记录将作为续订服务协议的依据和单位诚信档案的来源。
6、本协议未竟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制订附件遵照执行。
7、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市人才市场(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乙方员工就业(录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办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初聘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3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提供在《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人事争议调解
5提供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6其他可以约定的其它事项(文字说明:)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2、乙方单位注册地在无锡市区以外的,须与员工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本市市区单位须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办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3、负责员工档案的转入,为甲方提供办理业务必须的各项资料。
4、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月/人;相关费用在办理手续时根据服务期限一次结清,到期未办理续签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将档案封存;日后乙方办理有关事宜,须向甲方一次性补缴所欠费用。(按协议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未尽通知义务,该协议继续有效。
3、凡遇乙方单位注销、停业及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的,本协议即行中止。
4、甲方服务对象为乙方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的员工,服务期以实际缴费期限为准;
5、本协议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时间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须提供企业当年工商、劳动用工的年检手册及代理员工花名册。甲方核对单位存续情况、劳动合同续订情况、服务费缴纳情况等;相关记录将作为续订服务协议的依据和单位诚信档案的来源。
6、本协议未竟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制订附件遵照执行。
7、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招聘外包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外包服务,乙方可全部委托外包,也可部分委托外包:
1)外包人员招聘业务;
2)外包人员绩效考核;
3)外包实施员工培训;
4)外包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流动手续;
5)外包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
6)外包辞职、辞退人员原工作身份认定手续;
7)外包缴纳社会统筹保险金;
8)外包聘用合同鉴证;
9)外包其他人事业务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补充条款为准)
10)补充条款
二、乙方选择以上圈定部分和补充部分项委托甲方进行人事外包: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乙双方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间要及时向乙方通报、解释国家的有关人事制度和政策规定。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证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及变更情况。
(2)委托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行政、工资介绍信或就业证明)、档案及聘用合同或协议。
(3)按档案管理规定必须存入档案的有关材料。
(4)办理其他人事业务所需的有关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协议书规定办理人事外包业务,乙方有权拒绝付给服务费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协议书规定缴纳人事外包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务。
四、收费及标准
1、人事外包协议书一经甲乙双方签订,乙方需按照委托外包的项目和时间向甲方缴纳服务费。
2、人事外包服务的收费为
五、其它
1、委托期内,乙方对委托管理人员由于解聘、辞聘等各种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脱离本单位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中止委托的有关手续。
2、乙方由于停业、变更、破产等原因被注销营业执照,应在1个月内与甲方办理解除人事外包协议手续,并妥善处理委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个执1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