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仓储合同格式(精选3篇)
北京大学百年讲堂演出合同
甲 方:北京大学百年讲堂
乙 方:中国唱片*公司
演出地点:北京大学百年讲堂
演出时间:20__年6月24日-----6月25日晚上7:30 共计二场
(6月23日装台6月24日--25日演出共计3天)
演出内容:北京舞蹈学院、中央芭蕾舞团的“芭蕾专场晚会”
场 租: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其余款项(人民币肆万伍仟元)在演出前三日内支付。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场租全款二倍的赔偿。
甲方: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乙方:中国唱片*公司
代表:(公章)代表:(公章)
日期:日期:
北京天桥剧场演出合同
甲 方:北京天桥剧场
乙 方:中国唱片*公司
演出地点:北京天桥剧场
演出时间:20__年07月8日至20__年07月10日晚上7:30 共计三场
(07月7日晚装台07月8日至07月10日演出)
演出内容:北京舞蹈学院、中央芭蕾舞团的“芭蕾专场晚会”
场 租: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其余款项(人民币陆万伍仟元)在演出前一个月内支付。
合作方式:07月10日演出有天桥剧场操作,如此场演出票款收入在三万以上,甲乙双方五五分成。(乙方负责场租,宣传费,加班费。甲方此场售票不提成)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场租全款二倍的赔偿。
甲方:北京天桥剧场乙方:中国唱片*公司
代表:(公章)代表:(公章)
日期:日期:
北京天桥剧场演出合同
甲 方:北京天桥剧场
乙 方:中国唱片*公司
演出地点:北京天桥剧场
演出时间:20__年07月9日至20__年07月10日晚上7:30 共计二场
(07月08日装台07月9日至07月10日演出共计3天)
演出内容:北京舞蹈学院、中央芭蕾舞团的“芭蕾专场晚会”
场 租: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其余款项(人民币陆万伍仟元)在演出前一个月内支付。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场租全款二倍的赔偿。
甲方:北京天桥剧场乙方:中国唱片*公司
代表:(公章)代表:(公章)
日期:日期:
北京天桥剧场演出合同
甲 方:北京天桥剧场
乙 方:中国唱片*公司
演出地点:北京天桥剧场
演出时间:20__年07月8日至20__年07月10日晚上7:30 共计三场
(07月7日晚装台07月8日至07月10日演出)
演出内容:北京舞蹈学院、中央芭蕾舞团的“芭蕾专场晚会”
场 租: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其余款项(人民币陆万伍仟元)在演出前一个月内支付。
合作方式:07月10日演出有天桥剧场操作。如此场演出票款收入在三万以上,甲乙双方五五分成。(乙方负责场租,宣传费,加班费。甲方对三场演出售票不提成)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场租全款二倍的赔偿。
寄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 号__________
包 装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
质 量__________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3.保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转仓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搬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3.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
4.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是指货物进入仓库时所进行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3.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货物出库一定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由保管人代办运输的,保管人则应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4.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5.验收时间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送达的签收时间为准。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保管人应当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方法、时间验收仓储物或验收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存货人应当对未能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八、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九、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2.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保管人对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时,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3.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4.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5.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6.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7.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3)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通知并催告存货人处理。如果保管人违反通知义务,给他人的储存物造成腐蚀、污染等损害的,存货人不承担责任。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存货人。
9.在仓储期限届满后,由保管人送货上门的,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货物送至存货方。
(二)存货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4.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存货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存货人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存货人负责。
十、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馆舍租赁合同
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北京市_____(地点)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备租给_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馆舍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年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备和装置完好。甲方将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热力系统和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配电室的维护和清扫;
5.围墙、栅栏歪闪酥裂,庭院道路破损;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应将房屋发生损坏或危险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四条
由于甲方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房屋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房屋质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庭院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条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庭院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和庭院绿化树木的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本人签名)(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