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采购合同(精选3篇)
甲方(采购方):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北京迅捷创世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 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 供货时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x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千分之五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五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五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采购范围:
二、质量标准:
1、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供应全新的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甲方质量要求,并在发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应的产品拒绝结算货款。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项下产品,保修期为年(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从产品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后小时内,派人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或更换合格产品,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更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经现场复查无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于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或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第款约定支付预付款后日内完成供货。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四、交货方式、费用承担:乙方负责运送并卸货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甲、乙双方当场对货物的外观、规格及数量进行初步验收、签收,如有异议的甲方应在货到现场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最终验收以产品安装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如产品安装完成,甲方验收时发现供货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
六、产品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总金额为整(¥元),该费用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给乙方;
(2)乙方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3)乙方所供全部产品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的%(总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4)甲方预留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的%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内容结清。
(5)智能卡货到款清。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其中支付第六条第2款第(3)项约定金额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实际应支付总价款金额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乙方按约定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之日起算,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添加】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指定帐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达约定交付地点,并随货物附产品合格证,同时负责调试;
3、甲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乙方对接工作。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甲方对接工作。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安装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迟延供货超过日,或所供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换货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四计收滞纳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或电邮、电话短信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供方: 需方:签定地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开发市场的原则,就经销牌电风扇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型号、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提货为准,本合同为年度总订货。本年度计划完成销售电风扇产品总额万元。实际发货明细以需方书面通知为依据,需方每次订货提前3-5天传真通知供方,每次书面订货单需加盖公章或该公司负责人签名。
二、 包装标准:纸箱包装,纸箱不回收。
三、 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四、发货及运输方式:需方须在其提货车辆抵达供方工厂的3天前向供方提交产品订单,同时须在其提货车辆抵达供方发货地点1天前足额支付相应货款。运输由需方自提或代办汽车运输,一切费用及责任由需方负责。
五、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后3天内核对发货品种、型号、颜色等,若对货物、配件等有异议,请及时电话或传真通知供方核对,核对完毕双方必须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核对期限为7天内完成,若过此期限视作发货无误处理。
六、 销售区域限制:需方所辐射的地区包括。原则上不能跨出该地区销售,若需方跨出该指定地区销售而造成供方市场规划的混乱,则供方取消需方的一切销售政策奖励,情节严重则取消需方的销售权限。在销售季节结束后,如需方未能完成该指定地区的销售指标,供方有权另选经销商。如双方确定终止合作,需方须在终止合作后30天内结清所欠供方的货款。
七、 零配件供应:供方按提货总额免费提供%配件(只以实物形式发放,不作为抵扣货款或返利方式结算),部分配件先作价提供给需方,待需方退回后,供方返还配件金额给需方。
八、付款方式:需方付款后提货,货款必须付入供方指定帐户上。若没有供方公司盖章总经理签名同意,任何供方有关人员不得办理借支或调货事项,否则供方概不负责(视作为私人行为)。需方未付清该批产品货款前,该产品所有权属供方,若需方拖欠供方货款,经供方多次追款需方均未能准时还款,供方有权提取需方相同价值产品或货物作还款抵偿。
九、 退货规定:产品不良品由需方负责维修,若不能维修部分可退回供方,但必须向供方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能退回,并遵守以下事项:
1、需方退货总额超出提货总值的%以上, 则退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并取消当年销售返利奖励;
2、需方退货控制在%~%以内,退货运费供、需双方分别负责50%;
3、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退货运费全部由供方负责;
4、需方退货比例不超出%,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奖励;
5、需方全年度能做到不退货,供方按需方结算总额给予‰奖励;
6、退货时间规定:从年 月 日开始至年 月 日结束,且退货次数不超过两次,若全年销售 万元以下,则只能退货一次。
十、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在 月 日前需付 万元到供方的帐号上,作首批订货款项,过此期限供方有权另选经销商。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若需方未按时付清欠款,供方有权按每月%利息处罚需方,直到需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3、销售返利:供方为激励需方提高销售额,若需方合同期间内:完成电风扇产品结算金额_ ____万元至 万元,供方给予需方返利%;完成电风扇产品结算金额_____万元至 万元,供方给予需方返利%;完成电风扇产品结算金额_____万元以上,供方给予需方最高返利%;若需方结算金额未能达到_____万元,则取消销售返利。(返利说明:按需方合同期间内电风扇结算金额与实际提货总额两者之中的最小值作为核算销售返利标准)
4、需方如作宣传广告或销售过程中有关质检、工商部门进行对供方产品抽检(或送检)而产生的费用,需方必须向供方申请,并由供方总经理签字确认费用后方可执行。并须将相关票据底单传真回供方存档,作为结算依据。
5、需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货款。如需方使用承兑票支付货款,由需方支付承兑金额的%给供方作为贴现利息及银行手续费,并且承兑票使用不得超过总付款金额的%。
6、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从 年_____月_____日至年 月 日止。但双方债权、债务不受此时间影响,有效期到欠债方付清对方欠款为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于双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之法院立案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注:供方需企业法定人签字方可生效)
供方:需方:地址:地址: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