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学校校服采购合同(精选16篇)
甲方:学校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20--年7月13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
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
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
单位单价生均
数量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学校(盖章)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鉴证方:广州市教育局
签名: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制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的物品、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3198940元整。
以上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及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货款最终总价按甲方实际接受的货量计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套码榜,并经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样板标准制作。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
3.1 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货,因运输及装卸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3.2 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四条 货品的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4.1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4.2 甲方收到货后,应即时签收数量。甲方在收货后1个月内如制作质量问题,交由乙方负责修改完善或更换。如甲方需要补充服装定做量,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价格在甲方的要求期限内如期交货。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5.1签订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订金总额400000元。余下款项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累计支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三个月内付清。
5.2 乙方必须凭有效的正式发票结算货款。
第六条 风险条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而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阻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达五日,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7.2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付款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均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因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向交货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校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国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校服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甲乙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达成的质量、布料、样式标准。
2.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具备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和校名标识。
二、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由家长代表和采购小组确认的样本为准(见样本)。
2.甲方保存校服样衣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四、校服费用的收缴和交付
学校不参与校服费用的代收和校服的发放,由乙方自行负责。
1. 乙方派人员在日七年级报名时,货到xx中学并到学校收取学生校服费每生 元/ 套,并确定学生校服规格型号。
2.在20xx级学生就读的三年内,保证校服的随时供应,并提供售后热情服务,若出现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方承担。
五、校服的验收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_ 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_ 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生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生产加工甲方确定的校服,若造成交货延误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和规格不合适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10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的违约金。
4. 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或无产品质检报告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并终止合同,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 _%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的,乙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
1. 产品合格,服务优质,跟标三年(只限同一个级)。
2. 关心支持贫困生的资助。
3. 合同一年一签,该届学生毕业,合同自然终止。
八、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 与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 就校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 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
甲 方 盖 章:__________ 乙 方 盖 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国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质量标准
1. 乙方提供的校服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甲乙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达成的质量、布料、样式标准。
2.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具备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和校名标识。
二、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由家长代表和采购小组确认的样本为准(见样本)。
2.甲方保存校服样衣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四、校服费用的收缴和交付
学校不参与校服费用的代收和校服的发放,由乙方自行负责。
1. 乙方派人员在日七年级报名时,货到xx中学并到学校收取学生校服费每生 元/ 套,并确定学生校服规格型号。
2.在______年内,保证校服的随时供应,并提供售后热情服务,若出现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方承担。
五、校服的验收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_ 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_ 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生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生产加工甲方确定的校服,若造成交货延误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和规格不合适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10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的违约金。
4. 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或无产品质检报告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并终止合同,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 _%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的,乙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
1. 产品合格,服务优质,跟标三年(只限同一个级)。
2. 关心支持贫困生的资助。
3. 合同一年一签,该届学生毕业,合同自然终止。
八、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
年 月 日:______ 年 月 日:______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校服共计__________套
其中:大号_______套中号_______套小号_______套
二、乙方需分别向甲方提供校服大号、中号、小号的尺寸。
三、乙方向甲方所订购的校服价值共计金额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所订购的校服的款式、色彩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样本中由乙方选定的样本生产。如果乙方提出特别要求,甲方须对乙方所选定的样本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修改、设计费
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
五、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的订金,如果在甲方未生产乙方所订购的校服前,乙方提出退货要求,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的订金。
六、该合同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按质按量交所订购的校服(非甲方人为因素导致的迟延除外,如:停电,交通,以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七、甲方负责服装的包装并负责将服装运送到乙方的办公地点。
八、甲方在交付校服时,校服应包含吊牌,商标。
九、验收标准及期限:乙方自收货7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不符合国家关于衣服质量的标准,导致校服使用者身体受到伤害则不受七日时间限制可以进行追偿。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自收货3日内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十一、服务承诺: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甲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甲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乙方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甲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加工生产以乙方确认的样衣为准,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甲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乙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款,乙方应按未支付货款的千分之一每日,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2、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非自身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上述合同内容任意一款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倍进行赔付,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时,双方有权交由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进行责任裁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联系地址: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联系地址:乙方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
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
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
单位单价生均
数量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 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 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 ]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 ]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 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学校(盖章)
乙方: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鉴证方:
广州市教育局
签名:
日期:
甲方:
学校合同编号:
乙方:
(中标人)签约地点:
根据 年 月 日广州 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 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单位单价生均数量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 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 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__]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__]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乙方交货时间: 用户指定时间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 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学校(盖章)
乙方: 公司(盖章)
年月日:
甲方(采购方):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方): , 签约时间: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校服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材质、数量、单价等明细
二、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
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 元,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等一切费用。
合同总金额=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实际学生数量(由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每学年签订一次“校服采购清单”,确定实际购买校服的学生总人数及校服采购数量,“校服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 质量要求
1、全新设计制造,无次品,选用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78-20__《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2、符合服装行业现行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3、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等。
4、交付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四、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在包装上标注“样衣”字样并加盖公章,各自保存。
五、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物包装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
随货物附上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3、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应按每件(条)或每套校服独立牢固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以及甲方名称。
七、校服验收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产品数量按“校服采购清单”(见附件)验收。
2、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八、售后服务与附加服务
1、乙方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合同价格执行。发生缺货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日内进行补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 年(不低于一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规格型号等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乙方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4、乙方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
5、乙方提供定期上门服务,上门服务时间为: 。
6、乙方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九、付款日期与方式(请在□内打√)
□ 由乙方在甲方选定的时间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
□ 由甲方代为收取,并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收到货款后5日内,需向甲方提交银行保函,以其收到货款的2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3、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银行保函在有效期截止之日后自动失效。
4、若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和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上乙方违约的证据材料;同时,将索赔情况及乙方违约的有关材料报主管的教育部门。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应在10日内进行核定并向甲方支付索赔款项或书面提出异议。若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日内未提出异议也未支付赔款,甲方可根据银行保函向银行申请在履约保证金中划扣索赔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索赔金额,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能付清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货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5%的违约金。
6、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5%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交付产品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妥善处理不合格校服。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5%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严重违反合同,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书后30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将情况报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被取消供货资格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
十五、附则
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其他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一份至主管的教育部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自生效之日起 年,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校服采购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 机: 手 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 机: 手 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制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的物品、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以上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及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货款最终总价按甲方实际接受的货量计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套码榜,并经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样板标准制作。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
3.1 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货,因运输及装卸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3.2 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四条 货品的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4.1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4.2 甲方收到货后,应即时签收数量。甲方在收货后1个月内如制作质量问题,交由乙方负责修改完善或更换。如甲方需要补充服装定做量,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价格在甲方的要求期限内如期交货。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5.1 签订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订金总额__________元。余下款项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累计支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三个月内付清。
5.2 乙方必须凭有效的正式发票结算货款。
第六条 风险条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而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阻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达五日,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7.2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付款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均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因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向交货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 学校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20xx 年 7 月 13 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单位单价生均数量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 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 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xx]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xx]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 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 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学校(盖章)乙方: 公司(盖章)
年月日:
1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 以下简称甲方 ) 与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校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北京市。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__________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_________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_________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_______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制服买卖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的物品、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3198940元整。
以上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损耗及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货款最终总价按甲方实际接受的货量计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套码榜,并经甲方确认后严格按照样板标准制作。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
3.1 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货,因运输及装卸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3.2 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四条 货品的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4.1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4.2 甲方收到货后,应即时签收数量。甲方在收货后1个月内如制作质量问题,交由乙方负责修改完善或更换。如甲方需要补充服装定做量,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价格在甲方的要求期限内如期交货。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5.1签订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订金总额400000元。余下款项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累计支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三个月内付清。
5.2 乙方必须凭有效的正式发票结算货款。
第六条 风险条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原因而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阻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达五日,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7.2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付款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均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因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向交货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