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采购合同【实用9篇】

五金采购合同(通用9篇)

五金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方:合同编号:供应方: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验收

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产品规格型号等有变更以变更后为准

采购方(签章):供应方(签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五金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验收

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产品规格型号等有变更以变更后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采购合同 篇3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货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货方)

需货方和承包方、供货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东方都会广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供货合同规定的洁具、水暖器材承包供应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兹签订本合同。

第 1 条 总则

需货方为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供货合同为指定供货合同,需货方负责提供货款及确认货品的型号、价格、保修期及需明确的条款。承包方负责协助供货方按需货方的要求对供货产品的供应、付运和现场协调,供货方负责本合同货品的提供。

第 2 条 洁具、水暖器材概况

洁具、水暖器材、注册商标、技术描述、型号、套数

第 3 条 合同总价及价格

3.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玖拾叁万捌千肆佰捌拾肆元正(¥938,484.00元),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3.2. 合同价不能因人工、物料、机械和设备等的上涨和下降而调整,也不能因任何政府指令通告、场地情况、汇率变动等因素而改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政府发布的任何金额或价格信息均不能作为索偿依据。

3.3. 合同结算总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合同总价为洁具(座便器、柱式面盆)、面盆龙头、挂墙式淋浴器(包括附件)运到现场首层指定交货地点交货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损耗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按本合同要求需由供货方承担的费用。所有备用品的单价也按上述原则执行,如需货方作出套数及供货产品的内容进行调整,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第 4 条 货款支付及结算条款

4.1本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应配合需货方要求的供货日期供货,供货签认后由承包方、供货方向需货方提出申请,14日内需货方支付该批货款总额的98%,若因需货方的原因每延误1日,延误赔偿由需货方向供货方赔偿支付¥500元/天。

4.2 承包方、供货方在申请付款时,须提供合法发票。

4.3 在供货款支付期间,需货方有权采取直接开具以承包方为收款人的支票,由承包人签收并提供合法发票的同时背书给本合同的供货方。

第 5 条 交货条款

5.1. 供货方自行负责所有路途运输风险及费用,将货物运至现场需货方代表指定地点(卸货地点为首层),并承担一切的卸车费用,以及做好货物的清点和交接手续,清点时必须全部打开包装箱,确认无损坏、裂缝及货物按清单核对无误。

5.2. 交货期:

本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应配合需货方的供货要求,并按需货方要求供货的时间起计20个日历天或之前内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

5.3. 装运:

供货方提前发货应征得需货方同意。无论是按期或提前供货,一旦装载完毕,供货方应及时将装箱单及装运通知,合同编号、品名、已发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送单号、件数、每箱尺寸(长×宽×高)、启程日期、预计到达日期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任何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以文字形式通知需货方。

5.4. 包装:

供货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应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种包装应适用于长途海运、陆路运输,具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震、耐多次搬运的功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第 6 条 质量要求

6.1. 供货方提供的洁具(座便器、挂式面盆)、面盆龙头、挂墙式淋浴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货物制造商的有关规范、标准,以及必须达到最高等级,即优等品的标准。

6.2. 供货方在货物出厂前,应就货物质量、品质、数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6.3. 供货方保证所有货物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并提供以下文件:

(1) 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正本壹份;(2)产地证、说明书

6.4. 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洁具(座便器、挂式面盆)、面盆龙头、挂墙式淋浴器在售后服务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第 7 条 检验条款

供货方应按第4.1条所述规范及标准供货,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退货、延误、保管、运输等费用,该等产品的样板由供货方提供,并由需货方确认以封样的样板为需货方的验收依据。

第 8 条 供货方保证

供货方对其按合同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1) 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出厂日期不超过一年,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制造的。

(2) 货物在数量、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3) 货物在正确施工和维修保养的前提下,在寿命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4) 供货方须保障需货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第 9 条 保修

9.1. 保修责任范围:除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损害外,凡因供货方及其产品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等均属供货方保修责任范围。

9.2. 保修内容:合同条款所包括的所有产品。供货方免费供应并更换一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件,免费维修保养。

9.3. 保修期:保修期为贰年,保修金额按合同总造价2%计取,保修期满由需货方发出保修合格证书后,返还保修金。

9.4. 保修期内,供货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赴故障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产品(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见附件)。

第 10 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10.1. 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供货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供货方应按下述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迟延交货:

供货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期限及时间向需货方交货,供货方应向需货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延期壹天,向需货方支付伍佰元人民币(RMB¥500.00)的延误赔偿金。并且不设上限。

(2) 货物不符:

a)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地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供货方应在自收到需货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天内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地不符的部分,否则按第9.2(1)条款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b) 如供货方未能在交货期之前对质量不符合的货物予以补足更换完毕并达到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则视为供货方延迟交货。供货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本条第9.2(1)款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9.2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行使如下一种或几种的违约赔偿权利:

a) 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b) 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c) 在违约方延迟履行交货义务超过二十个日历天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9.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第 11 条 不可抗力

11.1. 签约三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是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1.2.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预计将持续30天以上,受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一方容许另外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进行结算,双方均不违约。 第 12 条 合同修改与终止

12.1. 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五金采购合同 篇4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产品名称:________

二、数量:__块。

三、价格:__(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

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________

七、交货地点:________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__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________(签章)

签字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签章)

签字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五金采购合同 篇5

采购方(甲方):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

在参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乙方必须提供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验收确认。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送达到甲方工程所在地靖边长庆基地施工现场内。

四、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应负责退、换;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须按照原厂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破损甲方有权拒收。

五、质量要求及说明:要求乙方供电线均为津成,并且要求为国标产品,如未能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六、结算方式: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量,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10% 。

八、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交____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采购合同 篇6

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

总高度:_________

运距:_________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_________m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________(元)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_________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场、第三方)为准。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五金采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_______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_______。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开户行:_______开户行: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五金采购合同 篇8

采购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验收

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产品规格型号等有变更以变更后为准

采购方(签章): 供应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五金采购合同 篇9

需货方:___(以下简称需货方)

承包方: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供货方:___(以下简称供货方)

需货方和承包方、供货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东方都会广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供货合同规定的洁具、水暖器材承包供应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兹签订本合同。

第 1 条 总则

需货方为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供货合同为指定供货合同,需货方负责提供货款及确认货品的型号、价格、保修期及需明确的'条款。承包方负责协助供货方按需货方的要求对供货产品的供应、付运和现场协调,供货方负责本合同货品的提供。

第 2 条 洁具、水暖器材概况

洁具、水暖器材、注册商标、技术描述、型号、套数

第 3 条 合同总价及价格

3.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玖拾叁万捌千肆佰捌拾肆元正(¥938,484.00元),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3.2. 合同价不能因人工、物料、机械和设备等的上涨和下降而调整,也不能因任何政府指令通告、场地情况、汇率变动等因素而改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政府发布的任何金额或价格信息均不能作为索偿依据。

3.3. 合同结算总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

合同总价为洁具(座便器、柱式面盆)、面盆龙头、挂墙式淋浴器(包括附件)运到现场首层指定交货地点交货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损耗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按本合同要求需由供货方承担的费用。所有备用品的单价也按上述原则执行,如需货方作出套数及供货产品的内容进行调整,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第 4 条 货款支付及结算条款

4.1本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应配合需货方要求的供货日期供货,供货签认后由承包方、供货方向需货方提出申请,14日内需货方支付该批货款总额的98%,若因需货方的原因每延误1日,延误赔偿由需货方向供货方赔偿支付¥500元/天。

4.2 承包方、供货方在申请付款时,须提供合法发票。

4.3 在供货款支付期间,需货方有权采取直接开具以承包方为收款人的支票,由承包人签收并提供合法发票的同时背书给本合同的供货方。

第 5 条 交货条款

5.1. 供货方自行负责所有路途运输风险及费用,将货物运至现场需货方代表指定地点(卸货地点为首层),并承担一切的卸车费用,以及做好货物的清点和交接手续,清点时必须全部打开包装箱,确认无损坏、裂缝及货物按清单核对无误。

5.2. 交货期:___

本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应配合需货方的供货要求,并按需货方要求供货的时间起计20个日历天或之前内将所有货物运抵现场。

5.3. 装运:___

供货方提前发货应征得需货方同意。无论是按期或提前供货,一旦装载完毕,供货方应及时将装箱单及装运通知,合同编号、品名、已发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送单号、件数、每箱尺寸(长×宽×高)、启程日期、预计到达日期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任何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以文字形式通知需货方。

5.4. 包装:___

供货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应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种包装应适用于长途海运、陆路运输,具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震、耐多次搬运的功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第 6 条 质量要求

6.1. 供货方提供的洁具(座便器、挂式面盆)、面盆龙头、挂墙式淋浴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货物制造商的有关规范、标准,以及必须达到最高等级,即优等品的标准。

6.2. 供货方在货物出厂前,应就货物质量、品质、数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6.3. 供货方保证所有货物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并提供以下文件:___

(1) 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正本壹份;(2)产地证、说明书。

6.4. 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洁具(座便器、挂式面盆)、面盆龙头、挂墙式淋浴器在售后服务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第 7 条 检验条款

供货方应按第4.1条所述规范及标准供货,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退货、延误、保管、运输等费用,该等产品的样板由供货方提供,并由需货方确认以封样的样板为需货方的验收依据。

第 8 条 供货方保证

供货方对其按合同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___

(1) 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出厂日期不超过一年,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制造的。

(2) 货物在数量、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3) 货物在正确施工和维修保养的前提下,在寿命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4) 供货方须保障需货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第 9 条 保修

9.1. 保修责任范围:___除产品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损害外,凡因供货方及其产品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坏等均属供货方保修责任范围。

9.2. 保修内容:___合同条款所包括的所有产品。供货方免费供应并更换一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件,免费维修保养。

9.3. 保修期:___保修期为贰年,保修金额按合同总造价2%计取,保修期满由需货方发出保修合格证书后,返还保修金。

9.4. 保修期内,供货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赴故障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产品(产品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见附件)。

第 10 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10.1. 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供货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供货方应按下述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 迟延交货:___

供货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期限及时间向需货方交货,供货方应向需货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___每延期壹天,向需货方支付伍佰元人民币(RMB¥500.00)的延误赔偿金。并且不设上限。

(2) 货物不符:___

a) 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地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供货方应在自收到需货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天内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地不符的部分,否则按第9.2(1)条款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b) 如供货方未能在交货期之前对质量不符合的货物予以补足更换完毕并达到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则视为供货方延迟交货。供货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本条第9.2(1)款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9.2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行使如下一种或几种的违约赔偿权利:___

a) 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b) 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c) 在违约方延迟履行交货义务超过二十个日历天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9.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第 11 条 不可抗力

11.1. 签约三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是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1.2.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预计将持续30天以上,受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一方容许另外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进行结算,双方均不违约。 第 12 条 合同修改与终止

12.1. 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时间: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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