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钢材合同【合集3篇】

采购钢材合同(通用3篇)

采购钢材合同 篇1

甲 方(购买方):

乙 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筑钢材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数量、价格及金额等: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钢材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钢材采购清单》。

1.2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RMB¥ 元(大写: ),最终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的实际到货数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

1.3本合同项下各规格型号钢材的单价包括直至将钢材产品运至甲方工地、装卸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存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全部产品及材料的费用、运输费、装卸费、过磅费、配合费、保险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1.4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之日计起60天内,本合同项下各规格型号钢材的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动作调整;超过60天后,若市场价格变动上下超过 %时,双方重新进行市场询价、核价、比价,按甲方新核定的市场价格执行。(双方约定,供货期内,本合同项下各规格型号钢材单价若因市场价格变动上下超过 %时,双方重新进行市场询价、核价、比价,按甲方新核定的市场价格执行。)

2、产品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2.1乙方保证所供钢材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线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和GB1499.1-20xx,螺纹钢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2-20xx。若

2.2乙方保证所供钢材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牌号、规格型号、等级、品牌、厂家等要求。本合同产品的牌号、规格型号、等级、品牌、生产厂家等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钢材采购清单》。

2.3乙方所供钢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否则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4乙方供货时各批次钢材随货均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该批次钢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进场检(试)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及认证证书等)一式四份,并应证物相符。本条所列质量证明文件属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5乙方所供各批次钢材进场时,甲方将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对每批次钢材进行批量抽样送检,经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甲方方予确认合格并交付使用。

2.6若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的认定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委托当地法定检测部门对本合同项下的钢材进行化学成份及性能复检,若复检不合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产品的交货验收:

3.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钢材使用计划或进场计划供货或甲方根据施工需要提前3日以书面供货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供货。乙方送货前,应提前2天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供货。

3.2交货地点: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工地。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将所供钢材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存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

3.3交货方式:

3.3.1甲方指定 (身份证: 电话: )和 (身份证: 电话: )为甲方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收货人。

3.3.2双方共同确定本合同项下产品过磅计重的地点为 。

3.4数量验收:

3.4.1本合同项下所有钢材产品均按过磅计重方式计量。

3.4.2过磅单上明确钢材重量,且须由双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4.3过磅后,必须由甲方人员随车押送运抵交货地点。

3.5质量验收:

3.5.1甲方指定1名采供部人员、1名预决算部人员、1名工程部人员3认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3.5.2本合同项下各批次钢材运抵现场后,乙方人员须向甲方提交乙方加盖公章的该批次钢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进场检(试)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及认证证书等)一式四份供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查验,查验合格后由甲方签收。

3.5.3质量证明文件验收合格后,甲方验收人组织现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依据本合同规定,共同对运抵现场的钢材产品的外观、牌号、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等级、品牌、生产厂家、数量等进行检查核验,检验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保管。

3.5.4现场检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对该批次钢材进行批量抽样,送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甲方验收人员组织各方参检人员依据钢材检验报告结论办理材料进场验收手续。所有钢材产品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钢材经检测不合格,甲方将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批钢材退回并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4、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

4.1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4.2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运输方式由乙方在保证材料安全和供货期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但须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的交货(存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并负责卸车。

4.3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过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对运输货物的车辆应严格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车辆驶出工地大门时,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若乙方运输车辆未按当地城市、道路管理要求执行造成甲方被管理部门罚款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5、货款的支付:

5.1本合同货款采用按月结算方式支付。每月底,甲乙双方共同核对当月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钢材供货清单,汇总核定当月所供钢材总价款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本结算期货款的 %;余款在甲方通知乙方完成供货后 1个月内付清。

5.2本合同项下各笔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接收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

5.3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有效税务发票。

6、违约责任:

6.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甲方的材料使用计划和进场要求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1天按当期结算总价款的0.3%承担罚金;若延期超过3天,每延误1天按当期结算总价款的2%承担罚金;延期超过10天的按违约论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款的0.3%计算滞纳金。

6.4双方约定违约金为100000元。

7、其他:

7.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履约能力或工程实际情况和需要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7.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7.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7.5本合同在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材料供应和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采购钢材合同 篇2

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增值税税率为_______%,增值税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

2、表中钢材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此单价为乙方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其中,基准价按照价格确定,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3、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2条为准。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

第四条计量方法

1、按理论重量结算;

2、按过磅重量结算;

以上计量方式中材料公差应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之内。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未交付甲方前,灭失、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

3、运输方式:如汽车。卸货由方负责,卸货费用由方承担。

4、包装方式: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六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验收地点:____________ 。

2、每批钢材的有效材质证明书等原件,应随货同行及时交到甲方收货人手里,必须确保质保书与钢材批号的对应。

3、每捆包装上至少须附有两个标签,清晰地标明生产厂家、钢材牌号、炉批号、规格、重量等。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供货数量或重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

5、甲方有权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产品交检验部门检验,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质量技术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货品按照合同6条的约定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指定负责材料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负责材料的交验、签认。甲方指定的上述人员是甲方唯一的收货代表,其在乙方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材料已到现场的证明,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8、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12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七条货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4、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按业主当月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

5、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

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6、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_______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应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4、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钢材必须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钢铁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配合甲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3、乙方应做好所供钢材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料正常进行。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调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所供应的多余产品。

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7、在涉及到钢材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行为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乙方其他义务:____________ 。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质保书和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退货等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产品,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多送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并保证货物无权属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1、乙方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

1、由___________进行仲裁;

2、按照争议标的提交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诉讼;

3、提交我方(根据我方的合同主体地位填写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有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1)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 。

(2)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 。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买方:____________(公章)卖方: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钢材合同 篇3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 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 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线材:GB/1499.1-xx年 月 日办理付款手续,在 天内支付乙方全部货款及垫资利息。

C:逾期加价款:逾期未能付清,除收取正常垫资利息外,按每天每吨5元加收,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

D.因乙方报给甲方的钢材价格及交易价格未包含税金,其税金按甲、乙双方交易额的17%由甲方承担,在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并支付全部税金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 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 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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