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安装合同范本(精选16篇)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元整(¥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空调系统采购、安装设备材料清单
附件二:空调方案图纸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贰拾柒万壹仟圆整)。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窗帘(详见附表)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乙方负责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 60 %( 元),货到付款 30%( 元),余款 10%( 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算作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10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30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总额5%的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30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十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贰 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 _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金额
二、质量要求,材质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2、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协定及样品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
1、乙方收到定金后,20天安装完毕。
2、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乙方负责。
四、安装施工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安装时甲方提供各楼层建筑材高线,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沙浆塞缝及门框内灌浆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总价款的 做为定金,供乙方生产,产品到工地付元乙方负责安装,余款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总货款的1%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规格、品牌、数量、金额等详合同附件一《采购、安装清单》。
二、交付时间
1、交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之日起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安装工作(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安装工期)。
2、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安装过程中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影响施工的,乙方应在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三、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送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并安装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238000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采购产品数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运到工地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0%给乙方。
五、施工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的相关规定或标准。
2、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依据。甲方对施工图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就该项目应承担的责任及风险。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审定后作为甲方审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
4、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后,乙方工作面内为配合产品安装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返工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因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合格验收单。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住宅楼太阳能热水器集体统一安装配套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金额
1.1.产品名称:高层住宅壁挂平板式太阳能
1.2.太阳能设备主机规格型号为: 100L平板式
1.3.设备、安装相关技术参数:
①、集热器采用平板式,材质为铜铝复合,德国进口磁控溅射镀膜,吸收率≥95%,反射率≤5%。外形尺寸根据甲方要求。
②、水箱外壳采用0.5㎜厚彩钢板,机械强度高。表面进行喷塑处理,耐腐蚀性和抗氧化能力器;保温材料为聚氨酯整体发泡,厚度不小于40mm,密度≥40kg/M3.内胆材质为国际2㎜搪瓷内胆,0.6㎜镀锌板喷塑外皮,胆中胆换热水箱。排气补液罐为LPBY-01优质Pc材质。
③、太阳能安装支架应由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符合GB/T19141的要求,其防腐性能应满足安全要求
④、换热介质采用环保无毒防冻液,须具有低温防冻的性能。
⑤、太阳能应配备完善的智能控制系统及电辅助加热系统。水箱电辅助加热系统应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具备“漏电保护、接地保护、限温保护、限压保护”及“防电墙”保护功能。
二、开工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施工工期及验收:
2.1.开工时间、地点: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乙方负责将设备及安装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蔚蓝卡地亚A地块),设备运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2.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3.设备进场后的初步验收:太阳能热水器到达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抽样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2.4.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所需资料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三、合同总价款
总价包干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装运卸费、配合费、总包服务费、安全防护费、制作费、安装费、检测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工程的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完毕,相关工程验收资料交齐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设备保修及售后服务
5.1.产品保修期为 3 年,自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施工等质量原因产生太阳能漏水或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5.2.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所供太阳能的终身有偿维修工作,配件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收费。
5.3合同双方如对设备的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以国家技术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结论为准。
5.4如因设备质量原因,经维修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需依照国家“三包”(包修、包退、包换)服务规定,履行服务承诺,进行调换或退货。
六、 甲方责任及义务
6.1.设备进场当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并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
6.2.安装位置及施工方案确定后,甲方如需要更改设计及安装方案,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因此产生的材料、施工及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
7.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并及时与甲方确认设计、安装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7.2.在设备安装期间,乙方需遵守甲方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与甲方无关。
7.4.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建筑原有结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经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如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5设备安装过程中,乙方负责对破坏的外墙部分进行修补,并做好支架处的防水处理工作。
7.6 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7.7 安装完成但未交验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8.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未能按期交付使用,则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1%的违约金。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8.2.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按额度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则每延误一日,甲方支付乙方1%的违约金。
8.3.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开工的或中途停工的,则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10.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__)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__)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时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幼儿园室内窗帘及卷帘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幼儿园室内窗帘、卷帘及配套供应。
2、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3、单价包括窗帘材料费、窗纱材料费、辅料及钩子材料费、轨道材料费等全部费用,单价中包含安装费。
4、合同单价约定:
5、合同总价: 58000元,大写: 伍万捌仟元整 。
6、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主确认数量结算。
7、订货时间: 20xx 年 9月 3日订货。
8、安装时间: 20xx 年 9月 4日进场安装,20xx 年 9月 10日完成安装。
9、保修期限:自安装完成日起,保修一年。
二、经济条款
1、货物安装完一个月内付清货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总款。
2、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货款,不执行保修时限,造成的损失甲方负全责。
三、双方责任
1、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施工规范,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的工期及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100元,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2%。
4、乙方自己解决食宿问题。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乙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兹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的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免费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免费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
ems邮寄或者本地送货,乙方负担运输费用、上门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
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全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00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装饰材料的购销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待详见具体的采购订货单,订货单所确定的价格是供货、运输、税金、清洗等的全包价。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订货单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供货方式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质量数量、包运输、包清洗、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第三条验收方法
1.乙方送货到合同约定的地点后,及时通知甲方人员验收货物,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牌花色;数量;外观质量及双方封样进行验收,总体验收以甲方用户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2.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包装物损坏及产品损坏的货物。
第四条付款条件及期限
1.付款条件
(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的所有权无任何瑕疵,无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2)乙方若到甲方用户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处理有关问题时,以防止保证解决质量问题及技术指导服务,不得向其泄露有关供货渠道;价格等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对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停付乙方的全部剩余货款之索赔事件处理完毕,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按时;按量供货。
(4)乙方在每批货物交付后必须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甲方凭正式发票支付货款。
2.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_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记款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2)乙方全部供货到酒店后______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及甲方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正货、合格的产品,并必须是符合卫生防疫标准的产品。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卫生防疫证明。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变质、破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短斤缺两等影响使用效果的情况,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小时内予无条件退换。
第六条甲方承诺
1、在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时,甲方不刻意挑剔、刁难,并承诺出现此情况,严肃处理相关违规工作人员。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3、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给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书。以便于乙方作履行准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按全逾期交货部分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货,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不供货造成甲方经营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到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的,或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并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的产品不合格、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助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授权签约人:
乙方:授权签约人:
日期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安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空调采购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以上商品总价 元( 大写)。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乙方收款当时向甲方提供 发票。
第三条 乙方保证甲方购买的空调质量及能耗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甲方采购全部空调按照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内附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质量、技术、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派人将甲方采购的全部空调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照约定的品牌、质量、数量等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乙方进行安装,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的空调合格。
对空调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补足、更换、退还,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甲方提出问题后 日内,乙方应派人上门维修;情况紧急,乙方应立即派人上门维修。
质保期内维修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关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 元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防火卷帘门工程委托福建省乔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安装,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签订日期:
三、工程内容:防火门、防火窗、无机特级防火卷帘门供应及安装。
四、合同价款及金额:
1.无机特级防火卷帘门数量为根据甲方所提供图纸,面积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防火包厢面积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防火门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防火窗面积按现场实际完成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见附件,单价:元/平方米。
2.合同价款包括:帘布、传动系统、控制系统、设计、制作、运输、制安及相关五金配件、售后服务,本单价不含税(含税另加7.5%)。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进场安装前7天预付工程总价30%作为材料备用款。
2.防火门门框、防火卷帘门卷轴及电机机架板安装完毕七天内再支付工程总价30%。
3.工程安装完毕时再支付工程总价30%。
4.工程安装完毕7天内,甲方组织消防单项验收,7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防火卷帘门面积计算方式:
1、带防火包厢
S=W×(H+500)
S1=【(a+b+c+n)×W1】+2X
S——防火卷帘门结算面积;S1—防火包厢面积
W——结构洞口宽度;a,b,c,n—防火包厢面宽度
H——结构洞口高度;2X—防火包厢两侧面积
500—为防火封板及卷帘升高所需材料
2、防火门、防火窗面积计算方式:S=W×H;列洞口尺寸1000×2100;实际制作尺寸970×2070
七、工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由乙方设计的防火卷帘门安装设计方案,甲方给予确认。
2.防火卷帘门电源线(三相五线制)、消防联动控制线布至防火卷帘门控制箱处。
3.无偿提供施工用电、临时工具材料房及制作场地。
4.提供具备安装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如有影响施工因素,应及时解决。
5.防火卷帘门两边的支撑必须有足够承载力的钢筋水泥柱,否则须立钢结构柱,费用另计。
6.负责协调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工程施工配合费有甲方承担。
7.负责门框灌浆工作。
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配合消防联动。
2.严格按甲方所确认的图纸等施工方案制作施工安装。
3.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4.按时上报工程进度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验等。
九、违约责任:
1.因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2.因甲方变更施工设计方案,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须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不按设计施工或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等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因甲方不能按时拔付工程款及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5%/日作为误工费赔偿乙方,工期并相应顺延。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时,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造价的0.5%/日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十、产品质量:
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以确保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十一、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
1.安装完毕之日起保修期
2.属人为损坏的不属乙方责任范围,乙方负责修复,但人工材料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限期修复。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图纸、签证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或签定补充协议。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协商解决或按《经济合同法》,由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产品保修期满、款项付清自动失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