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合集8篇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精选8篇)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关于报送资金安全工程自查材料的通知》的要求,校领导高度重视,安排财务后勤处财务人员进行资金安全管理自查自评,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校按照市财政局推行会计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要求,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单位无帐户,实行报帐员制度。合理、统一管理资金,加强了资金的预算,杜绝了小金库,强化了统计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了收入来源、支出方向。同时我们按规定会计工作的流程设置满足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主管会计和出纳及实物管理相互牵制的岗位,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明确规定了实物管理人员不得同时负责账务管理工作,并且财务人员按照的《会计法》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

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多加强学习,掌握好财政的方针政策。我们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与工作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同时,又认真学习了《市本级财政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提高贯彻执行财政法规、财经纪律的能力,为领导当好参谋,强化法规意1识,严格按照财税法规和制度对资金实施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2、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归口管理。

预算内账户按财政要求实现零余额账户管理,资金专户统一归口到市级财政国库部门,无任何额外资金处置,无小金库现象。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支出前先报用款计划,经过审批后才能使用。

二是严格实行印鉴管理制度。

我单位印鉴按照专人管理、分离制约的原则实行,确保了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完全分离管理,杜绝了任何印鉴安全隐患,不存在任何岗位同时管理两类或两类以上印鉴章的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所有票据的领用核销制度,领用核销均签字备案,票根及空白票据专门保管,确保票证安全。

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

非税收入亦称预算外收入,是指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我校自筹收入。其项目主要包括主体班培训收入、函授学历教育收入、短训班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

我校财政拨款严重不足。因而自90年代起,根据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我校开始承担函授学历教育,进行一些创收,另外对我校每年开办的党政干部主体培训班收费。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依照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所有收费项目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全面实行“票款分离”。完善收缴程序,确保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各项非税收入票据均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乱收费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收费等现象。三是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是有支出成本的,非税收入有收必有支。我校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做得比较好的。一直采取所有非税收入全额核缴上交财政,支出是先报支出计划后划指标。

四、搞好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财政收支分类和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细化了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并按照市财政的要求,如实编制了xx年度的部门预算。

五、加强领导审批监督

一是加强领导审批监督。

我校按照“一支笔”的审批要求,对资金支付的额度、方式和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多付错支、虚假支出等现象。

二是加强财务审核监督。

对每一笔资金支出,财务部门都要认真核对资金用途、数额和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资金支付方式的管理,规避资金支付风险。对大项支出,必须适时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们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虽然非常严格,但也存在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部门预算规划不到位,经费间有挤占,或者有计划无定额、有计划定额但流于形式的问题。而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也经常是事后核算,忽视了对资金使用前的预测和使用中的控制。另外我校没有单独的会计工作机构和会计人员,因而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对财务资金管理会更加重视起来,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就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主要把资金的来源、用途、使用情况、办事依据等采取公开、通报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等方式,将全体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一个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关系着一个单位财务工作的优劣。因此,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的培训。除培训会计人员会计基础理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知识以外,还要根据财政改革的要求,及时培训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改革后财务事项确认和会计核算等相关的最新会计知识,使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以适应财政和财务会计工作的需要。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__]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__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3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了使财务大检查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他们以“四抓一主题”为载体,利用星期五下午机关干部学习的时间,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了《党章》、“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内容,并认真剖析了近年来我市几起违纪违法案例。

大家一致感到,市委提出的“三重三抓一监督”非常及时,在目前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更重要的是为加强我镇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整体素质有着现实和长远的意义。以法理财,公正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程序,是全面落实“三重三抓一监督”的重中之重,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为此,镇上组建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财务清查领导小组。对镇财务室、经委、农技站、兽医站、农经站、民政办、农机管理站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了专门的教育,要求他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聚精会神的财务自查,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审核,确保了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自下而上,逐级清查

镇党委规定,持有经费的各个站室对照以下五个方面自我为主搞好自查,

1、财务报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2、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擅自扩大罚没范围和提高罚没标准以及少收、漏收现象。

3、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汇缴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没款专户,有无“公款私存”或截留、坐支、挪用行为。

4、是否按规定用途列支返还款,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个人补助标准行为。

5、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改变用途和额度行为。并要求各单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在此基础上,财务清查领导小组依照各单位的自查报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审计,

1、对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2、对预算、决算、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计。

3、对银行开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审计。

在此基础上,他们通过联合会审的方法,对各单位的收费票据逐本审核,对有争议的票据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把评议的结果上报镇党委集体裁决,自查结束后,每个财务人员都写了保证书,确保了把责任落到了具体人身上。

三、建章立规,科学理财

通过自查、互查,镇党委感到,只有依法理财,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并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违法行为,才能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去,因此,他们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规定,并规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行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

每年对各单位的账目审计一次,并通报审计结果。继续坚持“一只笔”审批程序,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做到专款专用,凡动用大项经费的,都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都要躬身实际,科学考查,并悉心倾听农民的心声,积极采纳他们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真正把事情办成群众满意的放心事。

不断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转。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力度,教育广大干部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不谋私利,干好工作。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4

为切实摸清全县财政存量资金底数,以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遵照国务院、财政部、省市有关文件和省厅视频会议精神,南城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成立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3个检查小组,召开检查人员和主要业务股室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印发检查方案,积极做好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此次检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握政策,明确检查范围。明确此次清理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以及收入缴库管理情况、偿债准备金管理情况等其他情况,划分20xx年以前、20xx年度、20xx年度三个时间段分项逐笔清理,并如实填报资金的性质、级次、项目名称、金额、完成情况、结转结余的形成原因等内容,重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过程有无违纪违法、结余资金有无截留、挪用等现象,确保存量资金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下一步依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奠定坚实基础。

三、夯实基础,提高检查质量。各检查组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检查程序,确保工作底稿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做到依法依规行政、秉公办事,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任务;坚持原则,重大问题务求查深查透,严肃处理;高度重视后期总结提炼工作,注重归纳,着眼长远;对于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特殊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汇报。

四、严明纪律,加强沟通配合。强调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严格贯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建设要求,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切实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各检查组及时交流检查问题及处理意见,取得共识,提高检查效果。

五、全面总结,按期完成任务。合理规划检查方法,提高检查效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按省市布置的时间节点完成检查任务,提交检查报告。

六、着眼长远,强化动态管理。围绕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目标,以查促管,以管促效,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要求各预算单位和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在此次检查的基础上,自20xx年起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南城县县直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变化情况表》,对各项财政存量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切实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5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省XX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樊红盗窃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省财政厅于3月20日召开了全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上级要求,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就我县贯彻财政部、财政厅会议精神,对全县进行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及加强我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门成立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登赋同志任组长,国库科、财监局等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广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4月3日,国库科已将省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我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文件及网络发给各科室、财政所和会计核算中心。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广泛宣传,加强认识。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这些年来,局班子对财政资金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并且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因此,要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解决好“谁主管、管什么、干什么、查什么”,进一步强化责任,务求自查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切实搞好自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开展自查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我县认真搞好自查工作,特别是把自查工作视为规范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良机。我们紧紧抓住“收支两条线”、“资金使用与控制”、“资金结算与核算”等具体环节,按照自查情况统计表涉及的制度建设、内控管理、岗位设置等内容逐条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所有涉及此次检查内容的科室和有关单位、乡镇财政所都要参加自查,一个也不能缺。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扎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

3、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我局也要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自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本级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注重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从“全面”上下功夫;注重规范关键环节,从“重点”上下功夫;注重制度的`真正落实,从“执行”上下功夫;注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适应”上下功夫。

二、取得的成效

1、组织领导方面。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能够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年来均组织过对内和对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建立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责任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均经过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资金收付管理方面。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拨款人员对各类请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所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够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对收入退付申请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退付审核流程严格规范。

5、账务处理方面。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6、对账管理方面。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制度;与代理银行之间对账,能够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

7、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财政资金专户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8、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能够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9、代理银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已经就相关凭证、单据、报表等的传递签订了规范的服务协议;严格执行专人送取、交接签字制度;建立与代理银行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和相互纠错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代理银行进行年度考核;要求代理银行定期对经办国库收付业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0、信息系统管理方面。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应用系统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对预算单位和财政系统内部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岗位与岗位之间设置了一定的制约关系;在程序设计中设定为计划和支付分离,即业务处室的用户有增加、删除、修改计划的权限,但是没有支付的权限;结算支付中心的用户有审核计划的权限,但是没有修改计划的权限;规定支付金额不能超计划金额;根据不同条件,设置不同的权限,只要发生超过一定金额的支付,系统就会提醒关注;设计了银行确认系统,能够做到当天问题当天解决;明确规定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计算机机房有安全保密措施和相关的制度;应用系统有严密的数据备份、恢复功能,系统做过数据恢复测试和演练;对预算单位接入的信息系统实施了可靠的身份认证,对通讯链路进行高强度的加密处理;应用系统软件能够根据业务逻辑设置强制的内控机制。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6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__〕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__〕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__〕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__〕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__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__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1、博湖县20__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__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__年上缴;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__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__年上缴;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__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__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7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0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0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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