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自查报告十篇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是20xx年9月1日成立的新校,现在校学生1283人(包括幼儿园人数)。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以__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教育局〔20xx〕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总体情况
从20xx年10月28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55项,涉及21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涉及9个部门;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22项,涉及xx个部门;政府性基金9项,涉及5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1项,涉及1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91个,清理项目3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部门共上报项目40项, 清理掉17项。政府审批前置服务收费xx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36项, 清理掉xx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位报6项,清理掉5项。
清理掉的36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收费;5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等;xx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评价报告、金融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440万元。20xx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7 %,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6%左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次工作调度汇报会,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经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4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35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20xx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25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了埇政秘[20xx]88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500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200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个。其中,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地开垦费复垦费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都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等。
四、涉企收费清单监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做到收费公示透明,交费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发挥区长热线和价格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1起,查处1起,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
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的局面。
首先诚挚的感谢贵中心能够给予我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为我们更好的服务于xx区人民的健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自医保刷卡服务开通以来,我店积极响应执行医保定点药店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以“质量、安全、诚信、便捷、高效”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刷卡服务,根据《关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我们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对我店20xx年医疗保险刷卡服务的各个项目做了全面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为更好的服务于参保人员,我店配备4名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药师1名,药士2名。全天候为顾客提供准确的用药咨询服务。
二、我店以配送为中心支撑,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累计1000余品种药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90%以上,以确保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购买需求。并且严格按照GSP的相关要求,对药品的购、存、销各个环节进行有效质量控制,完善流程管理,健全各项表格记录。杜绝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在我店的有效管理下,无一例假劣药事件发生。
三、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陈列、销售,贴有明显的区别标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进行分类标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在标签上注明“医保甲类”、“医保乙类”字样,在账目上独立核算,做到医保账目及时、准确。
四、能够按照我区、市关于医保定点零售管理政策的'规定从事日常刷卡服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所经营的药品进行分类排查,对不符合通知文件精神的非药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为加强医保刷卡监督,设有医保刷卡意见箱,及时收集顾客意见。针对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除确保品种齐全外,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药物价格政策,致力于把价格降到最低。
五、建立和完善医保刷卡服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刷卡业务。
六、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管理和费用结算。
在今后,我店将进一步强化本店员工的有关医保刷卡方面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为建立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险刷卡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起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保险刷卡服务。
热忱欢迎贵局工作人员来我店检查指导工作。
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搭车收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__〕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渠教纪〔20__〕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三、抓宣传教育,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20xx年10月17日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平定县教育局转发晋厅际办函1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八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征订目录,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平定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目前拥有四个年级10个班,师生400余人。学校在县教育局和中心校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创人民满意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特别是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专班,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视情况。
学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学校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期开学之前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在开学阶段,将鄂价费相关文件精神,零收费政策及其它与学校相关的`惠民政策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个教师都明确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内容,让每个学生及家长明确收费项目的标准,制定了治理乱收费的制度和措施。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行风建设、创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执行学杂费、书本费政策情况
我校将教育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现我校执行的是鄂价费相关文件规定的教育零收费政策,即免交学杂费,书本费。
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中,学校坚持收费前宣传、公示,收费中严把标准、程序,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教师从中谋取利益行为。
我校禁止教师诱导或暗示学生订阅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对教学辅助材料严格控制。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省教研室编写的与教材配套的《课堂作业》作为教辅资料;《课堂作业》的发行,实行市场化运作,教师在学生中宣传,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愿在学校超市刷卡购买。
学生校平险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保险。保险费由保险部门派人收取。
在推行国家“学生奶计划”工作时,我们坚决按规范程序操作,即宣传—预约征订—业务员来校收取费用—学校组织发放。
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无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的收费行为。收费前,除了公示外,我们还以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告知家长,让学生家长在回执上签字。
四、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教代会民主理财制度。各项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类款项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绝不移做他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不开设各种类型的特长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学校实行勤俭办校,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没有用公款组织教师旅游现象。
学校教师工资由县级统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以上是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校继续坚持规范教育收费及公示制度,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发展之路。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学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项目: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无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安全运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总体安排部署,我站于9月26日开展了收费站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安全运营。现将自查总体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部署
壶关收费站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结合收费站工作实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工作。
二、明确排查重点,确保工作实效
(一)收费方面
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收费站拥堵问题,要继续加强窗口建设,努力提升收费通行效率;对收费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供电、监控、收费设施设备完好。要根据车流量情况,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开启足够车道。票款、现金的收、存、缴等重点环节以及收费亭、票证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管理情况。
(二)机电方面
机电系统完好率,包括通讯系统、收费网络、监控系统、信息网站安全、网络安全等。
(三)值班方面
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遇有紧急状况,要及时上报和解决,严禁信息闭塞信息截留和信息倒流,确保信息畅通。
(四)重点隐患排查情况
一是针对配电房、库房、发电机房、厨房、监控室、集体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违规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源、电路是否老化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此类违规现象。
二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道路畅通。
三是在用电、用火、用气、用油方面按规定使用。 四是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巡查。 五是每辆公务车都配备了灭火器。
三、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本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检查质量,最大限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进一步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xx高速公路收费站
20xx年9月28日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在九届省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学校,要把治理乱收费工作检查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认真开展、科学安排,层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当地群众。
(二)自查内容
我校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xx年以来各学期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22941909
另外,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1、我校属于全日制学校,学生上课时间为五天,不存在补课,不存在补课乱收费情况;
2、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政策,严禁教师向学生摊派资料。对于违反学校政策及上级有关政策乱向学生摊派资料的老师及职工,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3、我校食用水是深水井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向学生收水费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针对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我校享受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班班通、图书、仪器柜的配备,享受到了农村学校对于住宿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学校积极落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5、我校属于偏远农村学校,生源有限,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6、我校总务处严格学校账目管理,坚持收费票据管理使用和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有制度,有监督。完善学校资金管理。用好国家拨付的每一分钱。
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为学校健康有序的发展,领好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