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优秀4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根据县纪委要求,县计生委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调整、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度健全完善
县纪委有关会议召开后,我委迅速行动,广泛宣传,结合委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了县纪委有关文件。我委对“三重一大”工作认真部署,就具体贯彻执行提出了要求,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一般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监督。
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进党内外民主,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我乡“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村各部门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报告沟通协调制度。积极做好向县纪委和分管纪工委的报告工作,及时将我委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上级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上级部门协调,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竭尽全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
二、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一般干部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群众了解的,一律公开。
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党支部书记会、每季度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党组会等议事制度,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要求进行部署。二是第一时间公开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召开各项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培训会,及时将我乡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向广大利益相关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进行宣传和公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三、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执行情况
在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民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干部大会明确了20XX年我委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执行情况
我委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省、县纪委的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科室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或者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XX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二、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XX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三、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四、发现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的情况。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20xx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全面推进和规范局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我局按照《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枝纪发[2010]16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团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定了《枝江市司法局“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团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团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团体讨论,民主决策
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会、上报省市重大项目等,均经过局党党组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景团体讨论、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景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的划拨均根据工作实际情景研究,并坚持团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四、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廉政建设职责制,局长为第一职责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职责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洁自律认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干部实行廉政谈话。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充实完善;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努力使局班子成员对《暂行办法》的资料熟悉率到达100%,机关干部对文件资料知晓率到达100%,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构成优良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经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进一步筑牢了反腐防线,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上级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司法局的工作合力明显增强,整体效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本事得到进一步提高。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督查内容,对局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先行自查,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结合文广新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文广新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市文广新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并按照实施办法和制度加以贯彻落实。
二、梳理自落实“两个意见”以来,局党委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按照程序经集体讨论、党委会研究决定,没有临时动议或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
三、20xx年底以来,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有:
1、干部人事工作。局中层干部轮岗。经局党委会研究、报组织、宣传部、人社部门备批,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规章实施;
3、文物重点维修工程的修缮。都经过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局党委会研究和讨论而决策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