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收费不规范整改报告(精选3篇)
根据《丽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数征〔20xx〕1号)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深入反思,着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我县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费减免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33家企业属于代建单位,因税务的申报系统未将代建比例计算在内,没有设置出代建部分的'征缴数据,导致企业计算错误进而申报错误。
1.已完成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减免工作。
2.对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县税务局将于近期内完成补征。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庆元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限儿童诊疗费、限定性别诊疗费、限制用药、收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全部扣回。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医保结算网络审核,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对有限制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批量审核、将适用智能审核规则的项目制定审核规则,提高不合规费用筛出率。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可疑数据,针对容易出现超限制、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庆元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当地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县将全力落实检查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二次议价差价款上缴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费的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其中涉及机关事业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并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做好医疗保险费用返还工作。
我县将以此次整改为新的起点,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日常内控工作并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
一、医保工作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了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7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__余份,每月在电子屏幕上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服务信息。设有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门诊就医管理
门诊就诊时需提交医保证、医保卡,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办理刷卡业务。严禁为非医保定点机构代刷卡,一经发现予以停岗处理。处方上加盖医保专用章,辅助检查单、治疗单加盖医保专用章,处方合格率98%。严格监管外配处方,并做好登记。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执行相关规定,填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单》,经主管院长和医保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三、住院管理
接诊医生严格掌握住院指征,配合住院处、护理部、医保科严格核查患者身份,做到人与医保证、卡相符,并留存证卡在医保科,以备随时复核和接受医保局抽查。认真甄别出外伤、工伤等医保不予支付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没有发生冒名顶替和挂床现象。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保患者转院由科室申请,经专家会诊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医保科盖章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
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自费费用,经审批后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转院执行科室、全院会诊和主管院长把关,医保科最后核实、登记盖章程序。
四、药品管理及合理收费
按照20__年新出台的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时更新了药品信息,补充了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我院药品品种总计为461种,其中医保品种368种,基本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需求。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杜绝未达到出院标准让患者出院以降低平均住院费的行为。
住院病历甲级率97%以上。
五、门诊慢性病管理
今年为38名慢性病申请者进行了体检,严格按照慢性病认定标准,初步认定合格33人。慢性病手册仅允许开具慢性病规定范围内的用药和检查治疗项目,超出范围的诊治,由患者同意并签字,自费支付,并严禁纳入或变相纳入慢性病规定范围内。及时书写慢性病处方及治疗记录,用药准确杜绝超剂量及无适应症使用,处方工整无漏项,病史、治疗记录完整连续。
六、财务及计算机管理
按要求每天做好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按月、季度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医保科与药剂科、财务科、医务科配合对3个目录库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和修正,为临床准确使用药品、诊疗项目奠定基础。医保收费单独账目管理,账目清晰。
计算机信息录入经保局系统专业培训后上岗,信息录入、传输准确、及时,录入信息与医嘱及医保支付条目相符,无隔日冲账和对价变通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七、基金管理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无挂床、冒名顶替就医、住院、转院、开具虚假医疗费用票据和虚假医学证明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或将非医疗保险支付条目按医保支付条目录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医保科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单独立账。一年来没有违规、违纪、错帐现象发生。
八、工作中的不足
1、辅助检查单、治疗单、住院病历没有如实填具医保证号。
2、外配处方没有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加以登记备案;以上是我院20xx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不足之处请医保局领导批评指正。今后我院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为今后的医保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市卫健委通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照《安徽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清单检查表》对本院医疗骗保,诊疗行为,执业行为以及价格政策和收费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骗保方面未发现问题。
二、诊疗行为方面:存在抗生素使用不合理,病历书写不规范、医嘱不能及时更新现象。
三、执业行为和价格政策、收费管理方面未发现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以下整改:
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领导小组,定期对本院及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自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临床医生以及村医在抗生素规范使用和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会,详细学习抗生素使用原则、管理以及病历书写规范,村医加强智医助理使用率,提高病历书写规范率。
三、本院药房要加强对处方的审核,对抗生素使用不规范的处方或者大处方,不得进行调剂。
四、本院护理部要每日对住院病历医嘱进行性核对,对更新不及时的医嘱必须要求医生更改医嘱或者重新下医嘱后才能进行护理治疗行为。
五、加强对村卫生室及诊所的督查,要求定期自查并向我院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领导组提交自查报告。
六、每月对全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宣城市医疗机构行业法规学习内容培训》。
七、加大欺诈骗保相关内容的宣传,在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