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排查整改报告(通用4篇)
20xx年6月17日我行收到鄂银监办发20xx42号文件转发《关于对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全面风险排查的通知》(内银监办发20xx162号)我行对此全面风险排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并组织专人负责,排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排查内容:
(一)我行风险排查小组对我行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了自查。经排查未发现我行机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村镇银行资金参加非法集资和发放高利贷的现象;没有非法高息揽储、挪用客户资金、违规放贷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
(二)我行风险排查小组对我行的融资行为进行了自查,经排查我行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为三部分:一是吸收的居民储蓄存款,二是发起行在我行的同业存放,三是我行资本金;不存在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违规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寄卖行、典当行等高息融资、借款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向一些高利润、高回报行业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的行为。
(三)我行风险排查小组对我行的大客户存贷款及集中度较高的贷款进行了风险自查。经查,未发现存款大户的非正常频繁存取、大额提现及非正常资金出入等情况;我行的大额贷款手续合规,抵押担保足值,贷后管理较完善;我行在开业以来共发放中长期贷款共100笔,依照监管要求,截止20xx年6月21日,已归还35笔,剩余65笔正在与客户协商提前归还或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经我行近期的贷后检查工作,我行不存在由于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信贷风险的现象。
(四)经自查,我行不存在与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合作业务,在信贷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了相关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
(五)经自查,我行没有社团贷款及跨地区贷款。另外,今年六月初我行进行了每个季度的贷后调查,对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继续制定完善各类内控制度,并加大内控制度加大执行力度,继续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指引”的具体要求,全面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我行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发展。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于3月16日召开小组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区划内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电视、短信、微信平台等向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是深入企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
五是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三、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
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康经营的融资机构共有4家,分别是“县盛捷融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县兆丰投资理财薪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豫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豫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县境内无银行开户信息,其他3家公司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均有开户记录,但资金交易数额不大。县域内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14个,均为国家产业扶贫项目,无民间集资行为。
目前,我县尚未发现融资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四、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
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州金融办和县政府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XX乡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项工作组。
为有效开展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乡成立了工作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了责任,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全面、彻底。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我乡实际,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组,在集市、活动广场和各村委会等地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强化了合作社责任人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并坚决抵制非法集资;提高了辖区居民的防范意识,促其远离非法集资群体,并建议其积极举报非法集资主体,避免自身及亲朋好友盲听盲信,遭受经济损失。
三、监督排查,全面清理。
为保障此次自查工作彻底、不留死角,排查工作组对辖区内10个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现象,同时也未接到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现象。
今后我乡将持续进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非法集资主要形式的分析研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近年来,银行卡在国内迅速发展,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购物消费、存取款、转账支付等金融活动的重要载体,但在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风险,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是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粤农信联河源办发【20xx】14号文关于开展银行卡业务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我社对银行卡业务的相关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制度建设和岗位设置方面:
县联社关于银行卡业务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细则,我社根据县联社相关管理规定对我社银行卡业务涉及的各岗位进行了明确的岗位分工,组织员工学习了关于银行卡操作的具体流程、重点风险防范和控制等内容,对于银行卡的开卡、收回、销卡等都设置了授权复核、专项登记等,务求达到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的有效结合,相互制约和防范银行卡操作风险。
二、关于业务管理情况方面:
对于银行卡的开销户、挂失、冲销、补正等分险类交易我社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都严格按照县联社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严格审查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杜绝违规操作,同时,我社也时常向客户派发关于银行卡安全用卡方面的宣传手册给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向他们宣传有关防范银行业务风险的相关知识,确保我社银行卡业务健康安全地向前发展。
三、关于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情况方面:
目前我社还暂未安装有银行卡自助设备,因此我社暂无此项业务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银联POS业务管理情况方面:
因为此项业务目前主要是由县联社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因此我社也暂无此项业务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资金清算及差错处理情况方面:
对于客户的差错投诉,我社都第一时间安排专员负责跟进了解,并及时与县联社清算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务求将损失和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
六、关于新业务开展情况方面:
我社目前并未开展珠江平安卡VIP卡、银行卡自助循环贷款、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等方面业务。
七、关于科技开发管理情况方面:
此项业务主要由县联社相关部门负责。
八、关于检查监督情况方面:
对于银行卡的各项业务操作,包括开销卡、挂失、冲正、卡保管等我社领导班子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县联社稽核部门也会不定期派人前来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务求对银行卡业务的监督检查达到防范风险要求,使我们的广大客户能够安全用卡、放心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