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问题整改报告(推荐8篇)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通用8篇)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1

为落实我县《广平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风险全面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我县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全院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加强自律管理、自我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与医保中心签定的《广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科室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按规范管理存档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医护人员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床住院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三、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我院医保办联合医、药、护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科室,实行综合性控制措施进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禁止过度检查。严格掌握参保人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严禁将可在门诊、急诊、留观及门诊特定项目实施治疗的病人收入住院。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我院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和考核,调整、充实了质控小组和医疗质量专家组的力量,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和诊疗常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加大了对各医疗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医疗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院外科今年第一季度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较同期多,故耗材费用和大型仪器检查占比略有所增长,其中耗材费用万元同比去年增长;百元耗材比同比去年增长;大型仪器检查占比同比去年增长。

2、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对疾病诊疗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合理应用医疗器材,对患者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对患者应用有关医疗器材应本着质量可靠、实惠原则,坚决杜绝不合理应用。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2

市医保局检查组共抽查了4家协议医药机构,其中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各一家,分别为阜南县人民医院和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非营利性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各一家分别为阜南仁和医院和阜南县人民大药房。经检查共反馈有三家协议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和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用药等问题。

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现给予如下处理:

(一)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对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与阜南仁和医院分别涉及的`违规金额 1220343.48元、35891.1元、50261.37元,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阜南仁和医院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存至阜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二)支付违约金。

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规定,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与阜南仁和医院应支付上述违规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分别为 366103.04元、10767.33元、15078.41元,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阜南仁和医院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存至阜南县财政局非税局。

(三)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

对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阜南仁和医院违规行为在全县医保系统内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行立改。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3

为强化医保经办机构监督,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医保经办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关于行风和内控建设有关要求,4月至5月,中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市医保中心窗口服务部和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及内控执行情况检查。

本次检查分为4个检查组,采取自评自查、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内容包括经办人员服务、“好差评”制度、办事公开、服务大厅设置、服务大厅窗口、医保政策宣传等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业务审核、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岗位设置等内控执行情况。

通过本次交叉检查,市及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并在相互的检查中交流学习、借鉴经验,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接下来,市医保局将全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促落实,保证整改到位。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4

根据《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中心校高度重视,在中心校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治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等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内容:依据泉教人〔20xx〕3号文件要求核查内容进行清理整治。

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贾运东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和督促中心校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人员花名册、20xx年12月工资表、工作人员考勤表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苏屯中心校实有338人,在编在岗338人,无一人脱岗。

通过自查,苏屯中心校不存在在编不在岗等各种“吃空饷”人员现象。

三是公示监督情况:将苏屯中心校在编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名册及12月工资发放名册在中心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今后,我中心校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努力构建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让行政部门在阳光下运行,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中心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范了人员工资发放,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5

根据《贵池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xx﹞14号)要求,20xx年9月13日至18日区医保局会同区卫健委对全区定点民营医院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11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

二、检查方式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提取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医保住院数据,一是筛查出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数据;二是重点筛查脱贫稳定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记录等资料、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

三、检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被检查的11家民营医院,未发现“三假”(假病人、假病情)问题;通过对在院病人现场走访及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未发现“免费筛查、免费接送、免住院费”等涉嫌诱导住院行为;随机抽取病历进行评审,未发现降低住院标准收治住院病人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1.违规收费。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德精神病医院、秋浦医院。

2.超药品限定条件进行医保支付。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杏花护理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秋浦医院。

3.不合理中医诊疗。如:华康医院。

4.不合理检查。如:百信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处理情况

(一)责令以上存在问题的医院立即开展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向区医保局提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医保局将适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二)追回以上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260.14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缴款至贵池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

(三)针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医院,依据《xx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二)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196.39元的.2倍扩大追款,计124392.78元;针对违规收费问题的医院,依据《xx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75元的5倍扩大追款,计318.75元。两项共计124711.53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缴款至贵池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6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院自医保工作开展以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

1.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医保科科长为主要领导的专项检查组,对照医保有关规定,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有专门的管理小组及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医疗及费用情况。

2.使医保消费透明化。院内设有医保宣传栏,药品诊疗项目实行明码标价,为其提供费用明细,坚决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等违规现象。医生用药基本按照目录执行,自费药物及项目能征求患者同意,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争取按照医保限额规定结算,控制自费费用,为患者及时结算费用。对医保中心每月的定期抽查病历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能及时进行纠正并立即改正。

3、规范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医保科不定期组织年轻医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院医保患者病历进行检查学习,对不能及时完善病历的医生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业务学习,对病历完善较好的医生,也给予了相应的肯定与鼓励。

4、我院长期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超标较大,其特殊原因是我院主要以心脑血管病治疗为主,心脑血管病患者较多,这些慢性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周期长、药品较贵,所以药品费用居高不下,但我院医保领导小组决定严格监督,尽力下降其所占比例,搞好各项费用的控制审核工作。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7

根据《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临政办发﹝20xx﹞17号)和《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活动

实施方案》(临医保字﹝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分别于20xx年10月下旬组织局基金监管科、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医保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进行专项检查;11月中旬组织各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辖区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下旬局相关科室、第三方机构又对交叉检查情况进行复查。现将专项检查、复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专项检查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大部分定点诊所对此次检查比较重视,能够对照检查标准,在短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完善医保及诊疗服务行为。但检查中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定点诊所未按协议管理要求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未设置医保意见箱、张贴投诉电话,未配备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大部分定点诊所未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药品价格未公示,部分药品加价过高。三是部分定点诊所在医保报销系统中,长期采用同一种药品进行刷卡或系统刷卡显示“未知药品”,存在串换药品刷卡现象;大额刷卡未留存患者个人信息,无相应的处方及门诊登记。

(二)定点村卫生室交叉检查及复查情况

通过交叉检查及复查发现,大部分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交叉检查工作比较重视,能够密切配合,成立检查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但在复查中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交叉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配合不力,存在消极应付情绪,未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检查报告及检查资料。二是部分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辖区定点村卫生室日常监管不力,对卫生室每月报送的居民门诊报销资料(处方、发票)审核把关不严,本次检查问题较多的街镇有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册山街道。三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未配备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未设置医保宣传栏、张贴投诉电话。四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登记记录不全、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登记、处方、发票、居民医保报销平台不一致。五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发票报账联无患者本人签字,或由该卫生室工作人员代签字(手印)现象。六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私自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随意抬高药价。

二、处理意见

(一)对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处理意见

依据《临沂市罗庄区职工医保定点门诊医疗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在专项检查中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台账、串换药品或其它问题较严重的定点诊所(名单见附件1)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定点诊所法人(负责人),限7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从即日起暂停该定点诊所职工医保报销业务一个月。期满后向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提交开通申请及整改报告,待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复查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开通。

(二)对定点村卫生室处理意见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对在检查中存在发票报账联无患者本人签字、代签字(手印)及其它问题较严重的定点村卫生室(名单见附件2)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定点村卫生室法人(负责人),限7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扣除该定点村卫生室10月份报销垫付居民医保费用50%。(扣除金额见附件3)

3、从即日起暂停该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业务一个月。期满后向当地街镇医保办提交开通申请及整改报告,由街镇医保办报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待组织复查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开通。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医保办、卫生院要各负其责,加强对定点村卫生室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报销资金审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居民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各街镇医保办、定点卫生院要组织辖区定点村卫生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标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各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村卫生室要引以为戒,自律自省,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区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将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定点诊所、村卫生室,将取消医保报销业务,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8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我局对标对表,现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汇报如下:

一、加强推动解决诊疗费用虚高,过度医疗,定点购药等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骗取群众钱财的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商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民营医院虚假宣传、术中收费,以及诱骗参保人住院、冒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医疗服务费用、串换药械等问题。

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目前已有15人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三是组建了“医学专家库”和“义务监督员”队伍,开展了医保基金互查互评、突击检查等专项行动,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20xx年共检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1081家,通过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拒付医保基金、约谈负责人等方式对316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理,共追回医保基金1480.62万元,曝光欺诈骗保案例321例。四是开展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全市共有20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回违规补偿款9.74万元;启用了全市智能监控系统,将54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智能监控范围,依托智能监控系统拒付医疗机构违规医保基金13.56万元。

二、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衔接,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

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一是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建设。20xx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方案》《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市级“两个统筹”。二是全力打好医保脱贫攻坚战,20xx年聚焦医保扶贫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全市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270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医保补助住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593人次,基本医保补偿4602.46万元,补助门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607人次,补偿520.01万元,大病保险补偿901人次,补偿金额为288.56万元,支出医疗救助基金1200.1万元。实现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市域内一站式报销,一单制结算,一窗口办理。圆满完成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任务,并对中央、自治区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接受了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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