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一、电力线路架设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 电力系统的构成及其功能
1.电力系统的构成
电能从生产到消费一般要经过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四个环节。通常将发电厂、变电站(所)、电力线路及用户连接起来构成的整体,称为电力系统;将由电力线路及变电站(所)组成的网络称为电力网。
2.输电网络的功能
(1)更经济合理地开发一次能源,优化电能资源配置,实现各种电能资源的优势互补。
(2)利用负荷的不同时性,可提高发电机组的利用率,减少总的装机容量。
(3)检修和紧急事故备用互助支援、减少备用发电容量。
(4)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3.输电的通路
由电力线路、变电设备构成。
电力线路(输电线路)分为架空输电线路和电缆线路。
(二) 国内外电力系统电压等级划分
输电电压:一般分为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
国际上电压等级划分:
①高压(HV)通常指35〜220kV的电压;
②超高压(EHV)通常指330kV以上、1000kV以下的电压;
③特高压(UHV)指1000kV以上的电压。
④高压直流(HVDC)指±600kV及以下的直流输电电压;±600kV及以上的称为特高压直流(UHVDC)。
我国的电压等级有:0.4kV、10kV、35kV、63kV、110kV、220kV、330kV、500kV、750kV、1000kV。
我国电压等级划分:
①高压(HV)是指110~220kV的电压;
②超高压(EHV)是指330~750kV的电压;
③特高压(UHV)是指750kV以上的电压。
(三) 输电线路施工的工艺流程
架空输电线路由基础、杆塔、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接地装置等构成。
输电线路的建设工作分准备工作、施工安装和启动验收三个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消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的调配等。
施工安装:是将输电线路的各组成部分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安装作业,包括土石方、基础、杆塔、架线、接地装置等五个工序,通常将其综合成三大基本工序,即基础、杆塔、架线。
启动验收:是对完工的输电线路进行带电、升压运行试验,同时完成查漏、补缺工作。
输电线路施工工艺流程可分为现场调查、备料加工、复测分坑、基础施工、材料运输、杆塔组立、导地线架设、接地装置装设、线路防盗、分项工程检查、竣工检验和资料移交等12个环节。其中最重要的三个环节是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导地线架设。以下重点介绍这三个环节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基础类型
基础的基本类型有:电杆基础、现浇混凝土基础、装配式基础、桩式基础、岩石基础、薄壳基础、掏挖式基础和联合式基础。
(五)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未遂事故,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文件规定。
(3)做好基础工程全员安全教育考试工作,工程开工前,针对基础工程的危险因素,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基础工程安全教育和考试。将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含分包商人员)考试结果登人《安全考试登记台账》。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分部工程施工试点前需按规定向监理单位上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
(5)施工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安全主管、专兼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及施工队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并组织落实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当前安全工作,并布置下月安全施工工作及安全防范重点。
(6)施工项目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长参加。每次检查后要认真填写好检查整改记录。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安全员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及安全监护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8)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及基础试点工作,并按交底要求及试点意见进行作业。
2.基础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要齐全,必须正确佩戴使用。
(2)施工现场应设安全监护人。
(3)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加强监护。
(4)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准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不得在基坑内休息。
(5)坑深超过1.5m作业时,抛土时要特别注意土石回落伤人,坑底面积超过2m2时,可由两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或相互靠近工作。
(6)大块基础距坑口0.8m内,掏挖基础距坑口1.2m范围内不得堆土及其他物品。
(7)基础开挖成型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采取防止坑体塌落措施。
(8)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适当坡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9)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
(10)模板的支撑应使用钢支撑架或方木,吊梁应有足够的强度,搁置应稳固。
(11)模板支撑应牢固,并应对称布置;高出坑口的加高立柱模板应有防止倾覆的措施。
(12)拆除模板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木模板外露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弯。
(13)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扒料,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14)人工搅拌混凝土的平台应搭设稳固、可靠。
(15)人工浇筑混凝土遵守下列规定:
①浇筑混凝土或投放大石时,必须听从坑内捣固人员的指挥。
②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③捣固人员不得在模板或撑木上走动。
(16)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倒料平台口应设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17)人工平直、切剁钢筋时,打锤人应站在扶剁人的侧面,锤柄应楔塞牢固。
(18)弯曲钢筋的工作台应设置稳固,扳扣与钢筋应配套。
(19)切割短于300mm的短钢筋必须用钳子夹牢,严禁直接用手把持。
(20)现场临时电源设隔离区,电源刀闸必须专闸专用,严禁一把刀闸带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21)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全可靠接地,设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2)机电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査,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23)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査,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后实施。
以下项目必须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
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深度超过5m的基础开挖,运行电力线路下方的线路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m的、坑口尺寸超过8m的以及高立柱的平台搭设、模板制作等。
(24)—张施工作业票只能填写同一作业地点的同一类型作业内容,并可连续使用至该项作业任务完成。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的变化情况,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
(25)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或在易塌落的坑边走动。
(26)使用过氯乙烯塑料薄膜养护基础时,应有防火、防毒措施。
(27)采用暖棚养护,应采取防止废气窒息、中毒措施。
(六) 杆塔组立
杆塔是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与铁塔的总称。在输电线路中起支持导、地线系统,使导、地线间距及对地保持安全距离的作用。
1.杆塔分类
按其作用及承受载荷分为直线杆塔和承力杆塔。
直线杆塔:普通直线杆塔、换位直线杆塔、跨越直线杆塔和直线小转角杆塔。
承力杆塔:耐张杆塔、转角杆塔、终端杆塔、分歧杆塔和耐张换位杆塔。
2.钢筋混凝土杆分类
按钢筋混凝土杆中钢筋受力状况分:普通钢筋混凝土杆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
按钢筋混凝土杆结构外形分:等径杆和拔梢杆。
按每基所用钢筋混凝土杆数量分:单杆、双杆和三联杆。
3.铁塔分类
按塔材分:角钢铁塔和钢管塔。
按是否打拉线分:拉线塔和自立塔。
4.杆塔组立施工方法
分为整体组立和分解组立两大类。
(七) 杆塔整体组立安全技术措施
(1)整体组立杆塔和分解组立杆塔施工方法相同部分,应按分解组立杆塔的安全规定执行。
(2)起吊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现场布置情况,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各自操作项目的现场布置情况。
(3)总牵引地描、制动系统中心、抱杆顶点及杆塔中心四点必须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偏移。
(4)杆塔起立前应挖马道,双杆两个马道的深度和坡度应一致。
(5)用人字倒落式抱杆起立杆塔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两根抱杆的根部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并用钢丝绳相互连接牢固;
②抱杆支立在松软土质处时,其根部应有防沉措施;
③抱杆支立在坚硬或冰雪冻结的地面上时,其根部应有防滑措施;
④受力后发生不均匀沉陷时,抱杆应及时进行调整;
⑤起立抱杆用的制动绳锚在杆塔身上时,应在杆塔刚离地时拆除;
⑥抱杆脱帽绳应穿过脱帽环由专人控制其脱落。
(6)起立前杆塔螺栓必须紧固,受力部位不得缺少铁件。无叉梁或无横梁的门型杆塔起立时,应在吊点处进行补强,两侧用临时拉线控制。
(7)杆塔顶部吊离地面约0.8m时,应停吊进行冲击实验,全面检査各受力部位,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立。
(8)杆塔侧面应设专人监视,传递信号必须清晰。
(9)根部监视人应站在杆根侧面,下坑操作时应停止牵引。
(10)倒落式抱杆脱帽时,杆塔应及时带上反向临时拉线,随起立速度适当放出。
(11)杆塔起立约70°时应减慢牵引速度,约80°时应停止牵引,利用临时拉线将杆塔调正、调直。
(12)带拉线的转角杆塔起立后,在安装永久拉线的同时,应在内角侧设置半永久性线,该拉线只有在架线结束后方可拆除。
(13)用两套倒落式抱杆同时起立门型杆塔时,现场布置和工器具配备应基本相同,两套系统的牵引速度应基本一致。
(八)铁塔整体组立安全技术措施
铁塔的整体起立与钢筋混凝土电杆整立的方法都是采用倒落式人字抱杆起吊,两者的施工工艺基本相同。
在整体立塔前,先要平整场地,清点塔材,并按顺序排列整齐。对一般铁塔,先组装塔身的两个侧面,用小抱杆或吊车支撑立起,再组装上下两面。或先组下面,再组两个侧面,最后组上面。两种组法均为自塔脚至塔顶逐段延伸。塔身下面要垫道木,以便于安装底面包钢、斜材和紧固螺丝。为保证组塔时方向准确,要经常检查,不使塔身偏离。塔腿应垫得高于基础顶面,并应使塔脚板与就位铰链连接。当铰链转动时,塔脚螺栓孔正好对准基础螺栓,以保证塔脚顺利就位。
(九)铁塔分解组立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方案和现场布置应符合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工器具不得超载使用。
(2)钢丝绳与铁件绑扎处应衬垫软物。
(3)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4)抱杆提升前,应将提升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拧紧螺栓。
(5)铁杆及工具严禁浮搁在杆塔及抱杆上。
(6)临时拉线的设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使用钢丝绳单杆(塔)不少于4根,双杆(塔)不少于6根;
②绑扎工作由技工担任;
③一根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2根;
④未绑扎固定前不得登高。
(7)钢筋混凝土门型双杆采用单杆起立时,临时拉线的布置不得妨碍另一根杆的起吊,亦不得妨碍高处组装横担。
(8)用外拉线抱杆组立铁塔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升降抱杆必须有统一指挥,四侧临时拉线应均匀放出并由技工操作;
②抱杆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塔上人员必须站在塔身内侧的安全位置上;
③抱杆根部与塔身绑扎牢固,抱杆倾斜角不宜超过15°;
④起吊和就位过程中,吊件外侧应设控制绳。
(9)用悬浮内(外)拉线抱杆组立杆塔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提升抱杆应设置两道腰环;采用单腰环时,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
②起吊过程中腰环不得受力,控制绳应随时放松;
③抱杆拉线应绑扎在塔身节点下方,承托绳应绑扎在节点上方,且紧靠节点处;
④双面吊装时,两侧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
(10)用坐地式摇臂抱杆组立杆塔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抱杆组装应正直,连接螺栓的规格必须符合规定,并应全部拧紧;
②抱杆应坐落在坚实稳固的地基上;
③提升抱杆不得少于两道腰环,腰环固定钢丝绳应呈水平并收紧;
④用两台绞磨机时,提升速度应一致;
⑤每提升一次,抱杆倒装一段,不得连装两段;
⑥抱杆升降过程中,杠段上不得有人;
⑦抱杆吊臂上设保险钢丝绳;停工或过夜时,吊臂应放平;
⑧吊装时,抱杆应由专人监视和调整;
⑨拆除抱杆应事先采取防止拆除段自由倾倒的措施,然后逐段拆除;严禁提前拧松或拆除部分连接螺栓。
(十)架线施工
1.导线
导线的作用是传导电能,必须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不同的型号有不同的使用场合:LJ用于35kV架空线路一般不小于35mm2,10kV架空线路不小于25mm2;LGJ、LGJQ用于一般地区,LGJJ用于重冰区或大跨越地段;LGJF用于沿海及有腐蚀性气体的地区。
拉线上部和避雷线通常都采用镀锌钢绞线,应与架空导线配合选用,其型号有:GJ-25、GJ-35、GJ-50、GJ-70等。
2.放线的一般规定
(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2)放线过程中,对展放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也称地线,下同)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导线或架空地线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②对制造厂在线上设有损伤或断头标志的地方,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③跨越电力线、弱电线路、铁路、公路、索道及通航河流时,必须有完整可靠的跨越施工技术措施。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挡内接头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一)架线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
(1)做好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掌握操作方法,做到持证上岗。
(2)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文件。
(3)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未遂事故及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故事,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施工。
(4)贯彻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人员为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个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负责。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安全员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及安全监护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6)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架线试点工作,并按交底要求及试点意见,进行作业。
(7)工程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施工队(班)每周星期一为安全活动日,不少于2h的生产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活动时间,如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活动,第2天必须补上。安全活动不得流于形式,应做好上周安全分析,对本周工作提出安全要求。
(8)认真填写及执行安全工作票,依据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及精神状况等情况,提出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每日工作前站班宣读。更换工作内容时须重新填写安全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5天。
(9)进入现场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
(10)张力放线的牵张场,一般放线的线盘场,机械牵引放线的线盘场、牵引场、紧线场等均应设置作业区,并四角插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高处作业应符合的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拴在绝缘子串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绳)应拴在一根子导线上。
(4)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杆塔上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5)在霜冻、雨雪后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架线施工阶段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施工范围进一步扩大、施工工器具尤其是受力机具设施明显增多、高处作业增多、跨越施工及感应电的影响。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跑线上,为此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在架线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一经交底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
(2)在架线施工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架线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及关键岗位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
(3)在架线施工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好检査工作,包括:地锚规格及埋深的检査;工器具规格及机械运行情况的检査;各连接部分的受力状况及连接工具状况的检查;接地场所接地情况的检査;各岗位操作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通信情况的检查;现场环境及视野情况的检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待问题解决后,方允许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每日工作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安全工作命令票。
(5)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6)加强架线施工中安全监护工作,不仅人员要到位,而且责任必须到位
(7)架线施工所用的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确定;地锚马道必须与受力方向一致;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地锚。在淤泥、流沙等软弱地带埋设地锚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如加挡土板、加大埋深、增大地锚规格等,回填不得用淤泥、流沙,应用草袋装土回填,并填实压牢。遇暴雨、强风天气前后必须对地锚及其他受力部件进行检查,必要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固。
(8)受力钢丝绳及导地线内角侧严禁有人。
(9)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考试合格,取得“高空作业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10)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绳)、速差自控器、自锁器,不得空挡。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塔材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11)严禁利用绳索上下塔。高处作业所用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体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拋掷。铁塔上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互相照应、密切配合。
(12)遇有雷雨、暴雨、五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及放紧线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的;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__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员工手册实施方案41、严格遵守会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安排。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树立服务至上观念。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热情周到,仪表端正,着装整洁。
3、做好来访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来访客人要及时领送到客人房间。(除来访客人有特殊要求,来访客人不在房间时,不得替起开门,并礼貌劝起到楼下公共场所等候,不得在楼层让来访者等候客人回房),非本楼层住客及工作人员礼貌劝其离开;确保安全。
4、熟悉会馆情况,了解住宿知识,热情解答客人提出的问题。
5、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到客房内乱拿、乱用客人物品、食品等,不与客人长时间交谈,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让留学生代办任何事情,不收留学生、客人任何礼物。
6、搞好环境卫生,管好会馆的设备和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避免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7、严格执行“三轻”,确保楼层安静;并对会馆做到心中有数,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行迹异常的客人要及时报告。
8、留学生、客人离馆时,要清点、检查房间设备、物品,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结算和离馆手续。并对客人遗留物品做好登记、保管、上缴的工作。
9、对所洗被单、褥单等要清点数目,做好出入库手续,说明破损程度;洗净后晒干、烫平、叠整,及时送交仓库保管,严格领取使用手续。
10、无留学生、客人住宿时,不准进入客房看电视、睡觉。禁止在工作时间打扑克、做私活、聚坐闲谈、大声喧哗、嬉戏等。
11、认真检查客房的用电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没有客人的房间或已经退宿的房间,要切断所有电器开关,经常性的检查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2、按时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要交接清楚未办理完毕的事宜,注意交接记录中有关重要问题的事宜。
13、搞好公共厨房卫生,监督公共厨房电器设施的使用情况,积极检查留学生洗衣间、公共厨房的水暖管线、电器线路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4、对所辖区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误岗、漏岗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15、遵守会馆的其它规定。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调班、休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换班或请假,需提前12小时告知部门负责人。每天上班时间:早班:7:30—15:30晚班:15:00—22:00。
2.上班时间应着工服、佩戴工牌,并注意仪容仪表的整洁、干净,女士画淡妆上岗,不得有怪异装扮,不得留长指甲,搽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上班期间保持标准站姿,不得在吧台内嬉笑、打闹及大声喧哗,严禁私自串岗、逗留、聊天,离开岗位前须向上级请示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归岗。
3.吧台内严禁吸烟、看报、吃零食等其他不雅或与工作无关的事,喝水或休息时去操作间。中午吃饭时间半小时,交替休息用餐,保证每个岗位必须有人留守。禁止在岗前、岗中吃有刺激气味的食物。
4. 不得私下议论客人、同事,应使用标准普通话,文明用语,行为举止有礼貌,对待同事及客人态度谦和、友好。
5. 将个人物品寄存放在员工储物柜中。
6.保持工作岗位的情节、整齐,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用过的餐具杯具等器皿要求及时清洗消毒,无水渍手印,并要求摆放齐全、美观、整齐,不可堆积在工作台面上,损坏时应及时报损。
吧台面无灰尘污迹,酒架无灰尘,地毯无杂物,客用杯具茶具等器具无水渍。备用品摆放整齐,抽屉内物品归类,无杂物,除特定抽屉外其余抽屉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并负责好冷藏柜的清洁、保养工作。
7.要对所负责的冰箱、冰柜内物品进行合理的运用和及时清洁,食品采用“先进先出”原则,要及时检查有无过期或腐坏食品并进行清理,用前清洗。节约成本,避免浪费(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取用客用物品)。合理做好回收利用。
8. 对吧台内设备了如指掌,保证吧台内各类设备物品的正常使用,损坏及时报修。
9. 吧台内物品不得外借,外借丢失由当日负责人赔偿,吧台不负责寄存客人的贵重物品。
10.店内电话接听需先说:“您好,咖啡,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外拨电话禁止私人试用,如有工作需要,需试用电话,要向当班主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11. 店内所有电脑除播放菜单和音乐外,禁止使用。
12. 每班领班负责使用收银机,打单收款做账。其他人禁止使用。如有领班外的人使用收银机,致使错帐,乱账,由领班负责。
13. 音乐,菜单及店内照明设备,由吧台长安排每班一个负责人。
14. 蛋糕柜内蛋糕进出记录表由外场主管安排每班一个负责人填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