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企业员工手册内容(通用3篇)
一、录用
1. 用工部门根据人员现状,本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的原则,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2. 聘用程序:
行政部门面试并审查有关证件→根据需要做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的测试→相关用人部门面试、笔试→特殊人员由总经理室审查或复试→资料送回行政部。
3. 面试人员经核准雇用,应按公司规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下列资料,否则视为拒绝受雇,报到通知因而失效。
3.1 身份证。
3.2 学历证书、培训经历证明。
3.3 职称证。
3.4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由公司视实际岗位需要而定)。
3.5 一寸照片三张。
3.6 年内有效体检合格单。
3.7 劳动手册。
3.8 其它经指定应校验的文件。
4.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者外,其余人员均应试用六个月(含受训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凡试用人员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 国家法律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
(2) 发现通缉在案者(正式录用亦同)。
(3) 经公司指定医院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或发现有传染病者。
(4) 不能胜任工作、不接受合理指挥或不遵守公司规定者。(即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约定者)
(5) 提供不实个人资料者。
(6) 曾经受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
6. 员工在试用期间,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当月工作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评核表》上记录,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并签字确认后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试用期满,行政人事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对其做出考核鉴定,并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及部门/车间负责人与员工面谈确认转正事宜。
7. 员工在试用期间休假累计超过十天(不含休息日),其试用期时间作相应延长。
8. 试用期间,公司与员工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员工离职后,如再重新加入公司,需填写《复职申请表》交行政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其工龄按最近一次加入公司的时间计算。
9.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人事档案
1. 员工档案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保管。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培训记录、个人资料、升迁记录、工资福利、表彰及处分记录等。员工离职后,此档案留存本公司。
2. 员工入职时需真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对于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者,视为违反公司诚信原则,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作为解雇的理由。
3.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全部考勤、晋升、调动、降职、调薪、培训、奖惩、绩效考核与评估等,都将记录保留在员工档案资料中,直到劳动关系结束或终止。
4. 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动时,员工应立即填写《个人情况更新表》并向行政部报告,同时将相关资料送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将会认为员工虚报资料,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以处分。
(1) 本人联系电话、住址发生变化时
(2) 新取得某种学历、资格、职称时
(3) 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
(4) 发生意外或病痛时的联系人
(5) 本人的姓名
(6) 其他应告之的事项等
5. 除工作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三、工作时间
1. 公司按法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标准工时制。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须在假日加班工作的,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具体参照《加班管理制度》。
2. 所有加班必需由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录入考勤系统。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不予支付加班费。
3.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
公司的安排。
四、考 勤
1. 打卡手续:
1.1 员工每日上、下班均须打卡。
1.2 员工上下班如有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证明,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在考勤卡上签注,其余一律视同旷工处理;因任何原因漏打卡者,每月三次以内及时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核实签字后方可有效。每月未打卡超过三次按照迟到、早退、缺勤制度处理。
1.3 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卡后方得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未打卡处理。
1.4 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洁,如因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资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1.5 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以旷工一日计
1.5.1 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打考勤卡者(若有误打他人考勤卡者,因立即向行政人事部申请更正,否则以代打卡记);
1.5.2 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1.5.3 有迟到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1.5.4 下班时间未办理手续无故早退者,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一小时;
1.6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无故早退,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罚: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2元,每月超过3次以上,按4元/分钟扣款。超过30分钟,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累计旷工满3天,作自行离职处理。
1.7 员工工作时间中因公外出或因公会议需填写公出单,未填写公出单者视为旷工。
1.8 丢失考勤卡,须申请补办,并扣罚款10元。由此而影响人事部门核算工资的后果自负。丢失门禁卡、工作证,须及时到行政部补办,并支付20元成本费。
2. 公出
2.1 员工因公外出一律事先填写《公出单》,注明公出时间、公出地点、公出事由,并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公出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2 《公出单》在员工离厂时交当值保安后予以放行;
3. 旷工
3.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3.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
3.3 员工旷工时间不满半日的以半日计算。
3.4 员工旷工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工时】的三倍予以扣除。
3.5 无故连续旷工满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予以无补偿解雇。
4. 员工的出勤情况为员工表现评估的内容之一,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
5. 加班考核规定
5.1 所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为有效,没有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
5.2 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因公司生产需要加班,雇员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并配合公司的安排。
5.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支付办法按国家规定给付。
5.4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于当日规定上班时间内完成,如确因公司订单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外加班完成者,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始得加班。
5.5 员工因故不能加班者,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得离开。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亦按公司制度处罚。
5.6 加班结束后,应于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之工作内容。
5.7 出差员工除暂调外不得请领加班费。
6. 假 期
6.1 员工休息及其休假,原则上依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实施。
6.2 请假规定: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内)、丧假、工伤假、公假、年假等。
6.3 请假程序
6.3.1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办妥请假手续及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紧急情况应先征得上级同意,在事后补写《请假单》,并向行政人事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3.2 请假天数在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天数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报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天数在七天以上,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工资按(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予以扣除。
6.3.3 除有紧急情况,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应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请假在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含十五天),至少提前三天申请;请假在十五天以上的,至少提前七天申请。
6.3.4 请假时数最低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最少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及累进单位。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者,本人须于上班当天亲自到行政部销假,否则不作出勤记录,并按预先请假时数计算。请假时数在8小时以内的,不得办理销假手续。
6.3.5 假期已满而因故未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最少提前一天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同时请他人代续假,否则以旷工论。
6.3.6 事假,病假之累计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6.4 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月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法定假),全年不得超过14天。
6.5 病假:员工请病假除需填写《请假单》外,必须提供请假当日,镇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以事假论。如因急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到勤后补办手续。外来员工返乡期间因病未能上班者,须提供当地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以病假论。病假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规定。
6.6 婚假:员工初婚可按法律规定享受婚假,但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和存档。婚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在领取结婚证后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婚假须一次申请用完。
6.7 产假: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的,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执行产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时,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天数的产假。申请休产假时,必须提供行政人事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6.8 丧假:员工请丧假应附死亡证明及与死者关系之证明文件,并按下列规定给假。
6.8.1 直系亲属,如员工之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者,给予丧假三天。
6.8.2 非直系亲属,员工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胞兄弟姐妹,给予丧假二天。
6.8.3 丧假工资按照月工资的70%计算。
6.9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时,由所在单位主管立即向行政部递交报告,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
6.10 公假:
6.10.1 依照政府法令应给公假者,凭有效证件办理。公假期间,工资照给。
6.10.2 员工奉公司指派参加进修,考察,开会等,可持出差申请单按实际需要向直接主管请公假。
6.11 年假:
6.11.1 工龄满5年的员工享受年假7天,以后每满1年增加1天年假,直至14天。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年假14天。
6.11.2 不定时工作制人员试用期满后即可每年享受14天年假,年度内年假可冲抵事、病等假。
6.11.3 年假为全薪假,年假请假3天(含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办理请假手续。
6.11.4 年假不得跨年度累积,逾期未休者,公司不会给予薪金补偿并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6.11.5 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除法定假期及周六、日外,公司给予雇员带薪休假超过该雇员可享受的年假天数者;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以上所谓“天”是指工作日(请假日期连接周六、日需向直属主管报备)。
7. 薪金福利
7.1 本公司员工薪资按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等要素支付,支付标准由员工与公司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议定。员工薪资于次月十五日发给,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员工对工资有任何疑问或异议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7.2 薪资以八小时为一日计算。延长工作时间的,以生产流程卡、加班申请单以及打卡记录上登载为准。无加班申请核准,或各项记录记载不清,或逾越核准权限部分均不予计算。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单位按三十分钟进计(小于30分钟不计,大于30分钟小于1小时按30分钟计)。
7.3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的支付,按不同工作岗位规定,分别以综合计时、不定时等工作制的有关规定给付。
7.4 各部门一线员工加班费用结算当月统计,次月调休未完的随下月工资发放时一同发放。
7.5 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部分)之工资依下列标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时制计算薪资的员工除外),本守则所称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计算,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给付。
7.6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据有关规定代为申报,纳税金额将直接从雇员当月薪资中扣除。
7.7 员工严禁泄露自己或他人的工资, 严禁打听他人薪资状况。违反者一经查出, 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解雇处理。
7.8 本公司福利项目下设爱心基金、生日基金、员工活动基金三项。
7.8.1 爱心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员工爱心捐助+临时募捐的形式设立爱心基金,用以扶助思彤公司特困员工。公司成立爱心基金审核小组,用以审批并处理爱心基金运作各项事宜。员工爱心捐助自愿,需捐助或退出者请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记。
(1) 特困员工的定义:系指上海思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职员工,因某种原因致自身或直系亲属面临困难,需要资助者。
(2) 特困范围的界定:
1)员工自身或直系亲属身患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却又无力筹措资金治病者。
2)员工自身或家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而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者。
3)员工子女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继续学业者。
4)其他经爱心基金审核小組认定可以视为特困的情况。
(3) 特困补助的申请:
1)员工根据自身困难的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审核小组接到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该会议以小组成员80%出席率为有效。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
3)情况紧急者经总经理同意后可另案处理。
4)审核小组有权向申请员工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员工不得推托抗拒。
(4) 特困补助的执行:审核小组将审核决议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执行。行政人事部负责向审核小组及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
7.8.2 生日基金:公司在职员工,生日当月可获得生日礼金及贺卡一张。
7.8.3 员工活动基金:通过公司每月提留+特殊申请的形式,设立员工活动基金。
(1)员工活动基金的定义:指用于员工各类有利于树立企业文化、树立团队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活动。
(2)员工活动项目的申请及执行:员工活动项目由各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或由行政人事部按需发起组织。行政人事部对活动申请审核并预算经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人事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一、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 员工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 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二、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室抽烟,喝酒,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反此规定的,酌情罚款;
(六)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 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十二)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三.考勤规定: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五,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六)、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6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四、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半天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50元,两次扣人民币2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月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5、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卫生规定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