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发展党员个人学习工作计划(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把有带头致富能力、有为人民服务意识、有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优秀青年积聚到党组织中来,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
严格实行“公开推优-政治考察-支委讨论-结对联系-测评票决-组织约谈-总结评议-全程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八步工作法”,重点发展农村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企业生产一线人员、“双高”人员等五类人员,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20xx年,全镇计划发展党员2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9名。新发展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的达到70%以上,35岁以下的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以上,妇女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大村及每个社区居委会推选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6人,小村不少于3人。力争实现90%以上的村两委班子均有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50%以上的村民小组长为党员的目标。年内每个社区党总支发展党员不得少于3名,50%以上社区党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少于3名。消除村(居)党支部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年内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6名,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3名。通过推荐,确保全镇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保持在3:1左右。
三、工作措施
1、巩固基础,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把“推优”作为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推优”档案,规范“推优”制度,加强对“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基层支部在摸清入党积极分子底数后,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详尽地登记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坚持做到不在库人员不能入党。各村党组织要以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为目标,充分发挥妇联和团委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吸收有入党意愿的优秀青年群众参加党的知识培训,进一步解决农村入党申请人不足的问题。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吸收部分未写入党申请的青年和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参加培训,扩大培养面。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既要吸收新的入党积极分子,也要及时把不合格者调整出去。
2、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在“五发展”等重点领域设立监测点。尤其是在党员年龄结构老化、“双带”致富能力弱化等党员发展工作薄弱的村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立监测点,适时监测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建立发展党员质量监控和责任追究机制。镇党委会每季度将对所属各党支部检查指导—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适时跟踪问效,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通报。各党支部尤其要严防突击发展、违规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镇党委会也将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突出薄弱点,加强对发展党员难点村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对较长时间不发展党员的村(居)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并实行单列管理,加大村级班子的组织整顿和思想整顿力度,使这些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的渠道。三是坚决做到“八审核”、“四不发展”、“四不审批”。即审核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情况记载、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考察报告、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支部大会记录;没有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不发展,培养期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参加集中培训的不发展、不经过党内外群众认可的不发展;手续不合要求的不审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审批,材料不健全或不真实的不审批,群众反映问题未调查清楚的不审批。
3、规范发展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实行“公开推优-政治考察-支委讨论-结对联系-测评票决-组织约谈-总结评议-全程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八步工作法”,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建立健全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制度,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和决定预备党员转正前,要将其主要表现、简历对外进行预告、公示。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细化新发展党员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所属党支部、党委第一责任人及组织委员的职责,明确其对新发展党员出现失误应负的责任及追究其责任的标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创优党员成长环境。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开展学习党章、严守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司法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区“法治城区”、“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力量。
二、目标要求
围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幸福文明一流城市区的建设贡献力量”这一主线,坚持集中教育和推动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激励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区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进一步坚定信念树立党章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理想信念上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明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六个决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若干规定和大武口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庸懒散软奢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3.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活动安排
(一)学习教育阶段(x月25日-x月25日)
1.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国*党章》,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张毅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彭友东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三次全委会上的讲话,洪涛书记在区纪委八届三次全委会上的讲话,大武口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大武口区司法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xx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和区的具体要求上,自觉维护大局、服务大局。
2.学习方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定期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把党章列为主要内容,搞好思想发动,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动员全体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
3.展示学习成果。为突出教育活动成果展示,我局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学习党章专题报告会;组织一次学习党章知识竞赛;组织一次主题理论征文;组织一次学习党章理论测试;组织一次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评比活动;党支部为基层群众办一件实事,每个党员为基层或所在社区做一件好事。
学习阶段结束时,每名党员要将撰写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优秀学习心得和理论研讨文章将推荐到区委参加评选。
(二)对照检查阶段(x月26日-x月15日)
一是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结合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员权益,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六个基本条件,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搞好“六查六看”,即:查思想,看理想信念树立的牢不牢;查纪律,看政治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查作风,看“八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庸懒散软奢”等不良风气;查业绩,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履职尽责,治庸提效;查服务,看是否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查廉洁,看是否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照剖析,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分别撰写一份党性分析报告,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落实整改措施阶段(x月16日-x月30日)要将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对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庸懒散软奢”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落实党章、维护党章的长效机制,以此教育和引导我局党员干部争做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的模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成果,为建设幸福文明一流城市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认识,保证每名党员人手一册《中国*章程》,把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扎实实地抓好集中教育活动。
(三)加强考核。局党支部将把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注重总结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信息报送实效和质量。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局党支部集中教育领导小组要进行书面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于x月x日前报区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着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目标要求
20xx年我乡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党员13名。
三、基本措施
1、突出发展重点,优化党员结构。继续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改善党员结构,切实提高发展女党员和35岁以下年轻党员比例。继续加大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
2、规范发展程序,扎紧入党“篱笆”。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制度及程序(修订版)》流程,不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正性,以每个环节的高标准保证每个新发展党员的高质量。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党组织应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同时以明白纸的形式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岗履岗、承诺践诺等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坚持农村发展党员“四色预警”制度,确保每个村(社区)党组织每年至少发展一名新党员。对外出务工经商能人,要遵循“流出地或流入地一方负责发展,两地共同培养、双向考察、两地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双向培养”模式。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怀组字〔201x〕27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也要做到合理有序、好中选优。要按照上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规模确定发展计划,深入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动态评议制,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入党积极分子动态评议会,将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将优秀的确定为发展对象,合格的继续培养考察,不合格的及时清理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能进能出,选优汰劣”的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从今年开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评议情况登记表》将作为预审的重要内容,党(总)支部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综合报告》要确保内容准确详实、完整规范。
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部委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书记抓、抓书记,专职抓、抓专职”的理念。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学习,掌握相关政策,熟悉业务流程,了解上级要求,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乡党委将适时对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互查互评,并将检查结果在全乡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