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总结(通用3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月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白彦镇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白彦镇卫生院
20xx年12月19日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生活饮用水质量直接关系到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保障我区生活饮用水安全,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及××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区卫生监督所于20xx年6月至9月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本区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其水质进行抽检,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9月,我所对全区的17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其中包括市政供水单位12间,自建水厂5间。在量化分级初评中,初评a级单位有7间,b级有1间,c级有7间,d级有2间。我所于8月14日将推荐a级单位7间、初评d级2间上报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复评审核。经省、市监督所领导于8月30、31日现场对上述a、d级的复核结果为:7间a级同意通过6间, 其中评定a级的镇级企业有龙江自来水厂、北滘自来水厂、陈村自来水厂、均安镇自来水厂、桂洲自来水厂,区级的企业是供水总公司羊额水厂;容奇自来水厂因建厂历史较长,生产区与外界居民区间隔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而未通过a级审核(保留b级);同意均安星槎自来水厂和糖厂水厂评定为d级。我所卫生监督员于20xx年9月12日至14日对7间c级水厂进行复评,经复评b级增为6间,保留c级3间。
本次抽查二次供水单位5间,总体卫生状况良好,卫生管理到位,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部分企业都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并做消毒记录,所使用的消毒药物有索证资料,蓄水池周围有防护设施。
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抽检水源水13份,其中2份合格,其余11份均是铁和或总肠菌群、粪肠菌群超标;抽检出厂水14份,14份均合格;抽检末梢水53份,53份均合格;抽检二次供水5份,5份均合格。
二、主要成绩
在参加量化分级培训后,××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都按照有关要求,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整改、加强管理,总体卫生管理水平有了较的提高。在这次量化评分中,部分的镇级水厂都已达到或基本达到a级水平,一些村级的水厂在布局﹑设施及管理方面也较完善。具体表现在:
① 有完善的卫生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与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
② 有完整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卫生档案,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度与技术操作规程等。
③建筑设计与卫生布局合理,如:厂房的选址,水源的选择均合乎卫生要求,厂区环境洁净,有水源保护的警示牌。
④ 有完善的实验室设备,水质检验能达到国家标准。检验人员具备检验培训合格证。
⑤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卫生合乎要求,净化消毒设施,输﹑蓄﹑配水管网等原始记录完善。
三、存在问题
二次供水单位存在卫生隐患。本次抽查二次供水单位5间,1间卫生档案不全且无消毒记录,1间所使用的消毒药物没有索证资料,1间蓄水池周围防护设施不足。
在这次的量化分级评分中,评为d级的有均安星槎自来水厂和糖厂水厂。其中均安星槎自来水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实验室设备不完善以及生产区30米范围内存在污染,其次是卫生管理制度方面与制水各流程的技术操作规程不符合规范。糖厂水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产区30米范围内存在严重污染。其他水厂中存在生产区与生活区相隔距离少于30米的有:容奇水厂,广东家源水厂,杏坛西登水厂,右滩水厂,乐从水厂。以上这些水厂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或者是早年城市规划造成的。
评为c级的企业中,主要的问题是相关的记录不完善,如:定期对水净化设施的更换﹑清洁﹑消毒记录,对涉水产品的索证制度以及索证记录,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和检查记录,个别企业将危险物品与其他物品同时存放在仓库等。 我所监督员针对这些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具体的监督意见,要求各企业针对具体问题做出整改。
四、建议
城乡供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的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