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人员个人工作总结报告(推荐3篇)

税务稽查人员个人工作总结报告(通用3篇)

税务稽查人员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篇1

紧张、充实而愉快的20xx年已挥手与我们告别,在检查二科团结、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中,我作为这个队伍中的一员,深切感受到了这一年里的收获是何等丰硕。在局领导及科长的正确带领下,在全科同志们的真诚帮助下,我通过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自身素质和实践经验方面较之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更好地完成了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学习,树立正确“三观”

身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一年来深入学习研究了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重要内容,我深刻理解了党的理论对于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严格执法,扎实工作,阳光稽查

在每次检查过程中,我都时刻提醒自己做到深度思考、严格执法、规范行为,在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过程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处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查处,从未发生过违纪行为,取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和领导的认可。

三、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夯实业务根基,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知精湛的业务水平在稽查工作中是多么重要,安于现状就会让人失去追求卓越的原动力。所以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于是我认真学习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掌握了现代企业财务的内涵和具体规定,并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对照,举一反三,深刻理解并掌握了其实质及运用,提高了稽查水平,夯实了业务根基。鲁迅先生说过,“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在这句话的时刻提醒下我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拿到了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以外我还积极认真地参加省税法宣活动,较好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在今年的税收征文活动中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上报到省局的税法宣传短信息也了得了三等奖。如果把收获比作一棵树,我想在20xx年我已拥有了一大-片绿荫。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自知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及时的更新观念,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力争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决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为推进国税事业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作新贡献。

税务稽查人员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篇2

一、开发应用查帐软件的背景和动机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随着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近几年的日常工作中,检查人员常常感到会计电算化带给传统手工查帐模式的强烈冲击。就以往相关案件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检查时往往会面对以下难题:首先是稽查人员对会计核算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难以判断。很多财务软件允许设置多个帐套,各帐套之间可以相互传递数据,可以对凭证科目和帐册再加以筛选、过滤,这就为企业设置AB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了可能。系统超级管理员还能直接进入任意环节篡改,会计信息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不可更改性。其次是财务数据存储方式灵活,易遭转移和销毁。

电子帐套可以存在本机硬盘上,也可通过网络存储在其他硬盘、磁带、光盘中。再次是稽查人员获取企业财务软件的基础信息的渠道过窄,虽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税务机关往往因为没有相应的运行环境和人员配置而无法试用。

这种情况下想在检查前深入了解财务软件的运用情况就受到相当程度制约。最后是信息化环境下对控管、检查企业财务数据的相关法律依据尚欠完善。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有检查、封存有关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权力。国税发[20xx]年47号文虽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但法律位阶低,且对电子取证、电子检查的具体执法程序缺少规定。

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因此。转变传统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20xx年7月起,将部署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一年半来,实践中摸索,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二、查帐软件的功能特点

其产品已推广应用于全国二十个省(一百多个城市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局与该公司联合开发的查帐软件包括数据准备、分析评估、项目检查、帐务检查、成本检测、结果处理、综合管理、帐套管理、基础数据、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等11大模块,从每个模块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包括若干功能菜单,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税务查帐软件的研发经验。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可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采集数据类型多,一采集范围广。包括:帐务数据、物流数据、工资数据和固定资产数据;提供了多种采集方法。

层层逼近分析技术和模型项目修正。模型分析功能十分强大二提供比较全面的分析方法。

针对不同税种、不同项目提供相关的检查工作表、检查模型和稽查提示信息帮助检查人员完成项目检查。三提供分税种项目化检查平台。

四提供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的专项检查平台

五提供物流数据及成本检查分析方法

加强稽查实施过程监控管理。六提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B/S结构)以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并提供跨年、月分析工具,七可以将企业多个年度的相关数据放在一个检查平台上。以强化工具的分析功能。

加强了分析模型的适用性和软件的伸缩性。对于主要模型的运行结果,八各种分析模型按照行业和不同年度进行设置。内置数据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准确性。

三、使用查帐软件查帐初见成效

深刻感受到信息高科技对税务检查的有力推动:查帐力度大大增强,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稽查威慑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经过一年半来的探索和实践。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查深查透案件一提高效率和准确度。

而软件通过科目的名称、凭证的摘要内容、金额等信息,查帐软件所提供的查帐工具和多样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帐的工作效率。传统的手工查帐只能从海量凭证中单纯凭经验来抽查。运用查找、过滤等删选手段,能快速地将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列示,方便了检查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利用软件提供提供的指标分析、报表分析、帐户分析、帐户检测、分录比对和存货检测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发现异常信息,并通过穿透式阅帐功能帮助稽查人员任意透过总帐看明细帐,透过明细帐直接看记帐凭证,省去了稽查人员到企业大量的原始凭证中去翻找这一烦琐的工作环节。

提升稽查威慑力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

进一步强化了查账手段,利用信息化查账工具。可以对多种常用财务软件数据进行导出,也可以多人联合对一个案件同时进行案头分析,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使用软件以前,按照传统的查帐方式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查帐,面对海量的原始单据,调帐费时,费力,如要企业把凭证打印出来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一旦遇到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工作就难以顺利展开。现在只需带光盘和U盘,稽查人员就可以独立将企业数据采集出来带回去检查,研究,不需要会计从旁协助,企业也不必担心凭证丢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了企业对于税务稽查的抵触情绪,同时也为我稽查队伍塑造了文明,亲和,高素质,高科技的形象。

查账软件对企业的会计分录进行全面检测往往只要用几分钟时间,据一线检查人员反映。而人工检查起码要两天,效率是后者的十倍以上。税务部门能快速、高效、准确地摸清对方的底牌,极大的震慑了那些企图以高科技手段蒙混过关的不法分子。

加强队伍监控三规范稽查业务流程。

加上对各税种、各项目计税依据的归集和对查帐过程的记录与控制,查帐软件的使用过程体现了实施检查的业务流程。使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规范了各类工作底稿,对检查人员而言。检查内容和范围,统一了各类计算标准,实现定式检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额预先设置好参数(如业务招待费、计税工资限额、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一旦归集好计算依据就可自动计算出结果,可以避免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的误差,规范检查内容的同时,对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帮助。特别是所得税的归集设置的项目,从内容到口径全部与省局的所得税申报表基本一致。这样,对所得税申报缴纳不足的情况,可以直接找出税款差异的原因。

能够以查阅人员的身份查阅最原始的帐册数据,对审理人员而言。从软件应用各模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整个查帐过程。审理时就弥补了传统的审理仅审查纸质案卷的缺陷。审理人员可以看出取证是否完整,对“事实清楚“把握更到位更准确,有效地排除差错。

事中、事后的工作过程都会在检查帐套内留下记录,对领导层而言。可以方便局领导监督、检查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检查人员须敬业爱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业务水平

必须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检查干部在使用查帐软件的过程中积累和共享查帐经验,稽查人员要想成功地运用查帐软件开展稽查工作。不断接触和加深这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业务水平。

五降低稽查成本

可减少调帐检查的次数与成本,电子数据比较容易复制、转储。软件查帐减少了单个企业查帐时间,大大降低了税务稽查成本。

六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积累的案件数据会越来越多,随着查帐软件的不断应用。查帐软件应提供数据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各种统计分析,以自动生成相关行业数据,自动修正查帐软件中的相关参数。同时可以将已查案件自动或半自动生成案例库,用以指导类似企业检查或案例学习。

四、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人员培训,感到上马查帐软件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物、财、目标、机器设备、信息等六大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要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制度建设等环节必须全程伴随开发过程。这里谈一谈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统筹规划开发工作一成立强力领导小组。

带头参与,领导重视。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小组,由查帐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测试、应用、二次开发的业务和技术工作。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既有综合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保证了团队的有效沟通交流,又便于在开发过程中高效灵活地配置人、物、财、机器等各类资源。

尊重软件开发客观规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将开发应用工作细化成实施准备、实地采集数据、测试应用、测试应用评估、项目实施等五阶段,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有条不紊地予以实施。

边开发、边测试、边修改、边完善,一年多来。分行业、有重点、有针对地对查账软件进行实地测试、应用、比对,充分将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攻克了财务软件版本繁多、数据接口不统一等难关,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人员培训贯穿始终二重视配套队伍建设。

不仅要有丰富的财会、稽查知识和技能,查账软件应用要求稽查人员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当掌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掌握数据处理和管理技术。所以我认为“宁可人等装备,不可装备等人“决不能等软件出来后再培训干部。局里从开发起始之日就狠抓配套队伍建设,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贯穿始终。目前为止,已利用双休日大规模集中培训3次(包括召集市本级全体人员和各县(市部分人员集中培训1次,市本级全体人员单独集中培训1次,检查人员集中培训1次平时,通过演示性培训,小组讨论,赴企业现场实地培训和互帮互学等形式,使全体稽查人员了解了软件基本框架和主流财务软件的运作模式,逐步掌握了查账软件的基本操作,理解了检查模型设置原理、能熟练应用软件提供的各种查账技巧。

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三探索完善相关制度。

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国税发[20xx]47号文明确了税务机关有开展电算化检查的权力。这是电子查帐的主要执法依据。然而以上法律条文对电子数据作为稽查证据所涉及的证据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以及证据使用、储存和保管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都缺乏详细指导。局在参考了兄弟单位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结合相关法律和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创新,制定了XX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的工作程序》见附件1规范了电子数据的调取、保管、归还、存档等多个环节,将利用查账软件实施稽查与TF20xx设定的流程相结合,为检查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规范执法、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武器。

科学规避项目风险四采用二次开发模式。

近一半的项目存在开发延期,现代软件工程学实践表明。预算超支等风险因素。为把项目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小组决定大胆创新,参照快速原型法(rapidprototyp思想进行二次开发。即首先构造一个具备主要功能的查帐软件原型,然后通过对它不断试用,不断修改,不断扩充完善得到本地化“查帐软件。

以奇星公司原有的综合性查帐软件为原型,这个思想指导下。将稽查问题分析转化成查帐软件业务需求,边试用、边细化、边完善,顺利实现了软件的本地化“此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开发,成功开发出工业、商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六个行业的专业查帐软件,并在各行业的检查中进行了应用,尤其是餐饮业、所得税汇总缴纳企业的检查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风险低,这种开发模式前期投入小。非常适用业务需求经常变化的情形,有效跨越了业务人员不懂技术,技术人员不懂业务的鸿沟。

税务稽查人员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篇3

xx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依法治税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20xx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0件,审结36件,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28件的31.25%,其中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件,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2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涉税犯罪案件23件,总计查补税款、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286.5万元,重大税务案件处罚面、滞纳金加收率、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而改变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稽查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税法的严肃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狠抓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

做好案件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重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该局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1、加强教育引导。该局针对少数稽查人员存在着大要案审理是“自家人找自家人麻烦”、“束缚稽查手脚”的错误认识,加强教育疏导,使大家认识到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克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不仅关系到对税收执法行为能否有效实施事中监督,而且关系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稽查干部也是一种爱护和保护。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使大家突破了旧有的观念,实现了从重实体轻程序、重执行轻审查向实体与程序、执行与审查并重的转变,形成共识,为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矗

2、健全审理机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该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担任主任,征管、税政、监察等科室和稽查局、外税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为开展大要案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并在局里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领导重视,规范运作,从而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二、明确审理要求,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矛盾多、责任大的工作,在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审理范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稽查局送审的案件,规定稽查局对查补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虽未达大要案标准但案情复杂、稽查局难以定论的案件,必须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并规定稽查局报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不低于当年所查结案件的10%。在案件交接过程中使用交接单,双方签字保证手续齐全。二是明确审理时限。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案件审理例会,对特殊案件做到及时审理。三是明确审理内容。通过对稽查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数据计算、稽查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保证案审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明确审理步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案件后先对稽查局报送的审理案件进行严格的初审,对经初审存在的证据不足、手续不全、事实不清、数字不准、程序不当的案件一律退回稽查局补证完善或重新调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20xx年共有6件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补证。审理委员会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数据准确的案件在审结后3日内作出审理结论,对需要再补充证据材料的退回稽查局补充,对需要请示的业务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向上对口请示。

三、注重把握四性,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合法、公平、公正

该局为保证每一件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工作中注重把握好“四性”:

1、程序的合法性。看案卷中是否有纳税人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是否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对纳税人先行告知的送达回证;通过对案件卷宗的全面审核,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2、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某厂取得外省某煤炭公司一份,而将款项支付给个人许某,检查人员认为发票的取得与货款的支付不一致,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该厂宾馆装修领用材料,检查人员认为购进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时认为,要求该厂作进项税额转出证据不足,要求稽查局对许某的个人身份以及其领用的原材料在购进时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行重新核查,经检查人员补正,弄清了许某为该厂的供煤业务员,与该厂签有合同并按月在该厂领取工资,其宾馆装修领用的材料在购进时也未取得。根据补正证据,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不予转出进项税额的审理结论。

3、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该局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某棉业有限公司应缴税金账面连续数月一直是负数,且留抵数额逐月增加,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检查的当月留抵税款达71万元,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少记销项税金45.6万元,稽查局依据新《征管法》第63条和国税发[199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至少要处以0.5倍计22.8万元的罚款。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该公司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实际后果,其行为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应该按照征管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处理,酌情对该公司处罚了3万元,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4、数据的准确性。该局在审理案件时十分注意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专门设计了《查补税款滞纳天数对照表》和《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传递表》,将一定期间内的天数、法定纳税期等内容都列入表中,防止出现计算错误。某厂接受虚开达14份,且涉及四个年份时间跨度较长,在滞纳金计算上非常复杂,审理人员不厌其烦,分年逐笔复核,认真把关,准确计算出应加收滞纳金的期限和计税金额。

四、落实五项制度,强化协调办铁案,促进稽查效果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该局还不折不扣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之间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对重大案件审理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监控,从而促进了稽查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1、落实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制度。针对送审案卷项目不全,使审理工作无法深入的问题,该局设计了《税务稽查必查项目表》、《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等八种表格,对稽查项目作了具体规范,并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稽查案卷的格式,统一稽查案卷的目录,统一稽查文书的应用,统一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

2、落实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要求稽查局在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审理结论书后15日内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处罚决定书,并在3日内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从而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在规定的限期内执行到位。

3、落实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要求稽查局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必须将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执行未能到位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行。

4、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制度。该局把监督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向检查人与被检查人了解情况,在加强卷宗审查的同时,为了搞清案情对一些特殊案件对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进行延伸调查。对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审理委员会都及时组织听证,让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使案情得到进一步澄清。20xx年以来,该局共举行听证会5场,通过听证改变原审理结论案件1件,维持原审理结论的案件4件。该局还按照稽查案件5%的比例,对经稽查局检查后未补税或税负较低的案件进行了稽查复查,20xx年已复查10件案件,补税4000多元。

5、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充分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以审促收的作用,通过依法审案,归纳、剖析个案所反映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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