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热门18篇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通用18篇)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全面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辛集司法所联合辛集镇法学会工作站、镇妇联在镇驻地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页、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并向群众重点普及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对于群众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和法律问题释疑,以此激发群众学习法律的热情,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辛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深入学习法律援助知识,深耕群众路线,深挖援助线索,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影响力、扩大群体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为“国家法”时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让法律援助真正走到群众身边,20__年6月1早上六点,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农民工找工作的机会,来到定边县东环路农民工招聘市场,开展“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及农民工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讲解,结合生动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承包经营权、借款合同、婚姻财产等农民工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在场群众互动交流,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4

20xx年上半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助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重点,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88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022人次。

一是紧抓刑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阶段的援助机制,进一步缩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绝大部分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值班实行固定排班和临时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律师资源紧张和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建设工作,依托政法一体化平台,通过统一的电子端口,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实现与检察部门间简便高效的值班律师预约、审批指派、检律协商、线上阅卷、认罪认罚具结、归档、数据统计等,促进值班律师有效履职、履职留痕,提升检律协商具结效率,进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效率价值。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立项阶段。

二是做好民生行政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共组织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农民工讨薪、新兵无忧进军营、优化营商环境、情暖半边天、与你童行、走进共享社幸福里等宣传活动40场。及时办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讨薪救助绿色通道”转办件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应。融入大救助践行共同富裕,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为受援人提供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会见、和律师公益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三是丰富援调结合工作模式。由法律援助中心牵头,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6日出台《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速调速援速裁”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效率机制,全程贯彻“以调为先、仲裁断后、全程援助”,实现工伤案件快速化解。5月20日,援助中心在石帆街道组织了首场“援调结合”业务培训会,并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纳入下半年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课程安排中,建立一支懂调解懂援助的调解员队伍,使基层案件能够迅速进入援助通道。同时成立由15名援助律师和仲裁员组成的业务交流群,推动工伤案件专门团队专办。目前不仅工伤案件,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调援裁”流转都很顺畅。

四是优化办理及便民举措。依托枫桥司法所和——司法所建设,着重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站点及时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进行援助申请基层代办的作用,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工作网络。以“万人双评议”为抓手,着力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全域通办、代办申请、上门服务、电话预约、代书服务等便民举措,健全和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今年共办理容缺受理6件、代办申请11件、上门服务5人次,电5话预约25件,提供代书撰写和辅导100余人次。

五是紧抓咨询和援助质量工作。通过每周四分管领导或科室工作人员下沉窗口,局政治处不定期暗访窗口、回访当事人、抽查电话录音,加大对法律咨询的抽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施“五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网上监控、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等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今年共听庭11件,交叉评估案件238件,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打造专业服务队伍。重点抓好值班队伍建设,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拔机制,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一年一选拔,优进劣出。通过培训、讨论、互学等措施,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基于今年疫情原因,集体培训以线上为主,上半年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法律援助工作指南》进行三次更新,及时就更新内容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对新援助律师开展2次小班制线下培训。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对律师案件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分发放补贴。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5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克州三小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咨询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4月3日、26日,各班级组织老师、学生大力学习和宣传。

(三)送法上门。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经营场、农牧区所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举办法制培训班。州教育局局派出流动宣讲组,深入基层,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基层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片,完善了学习园地。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服务责任区机制,使人员职责清、责任明,监管服务无死角;加大我校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不法行为。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克州三小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

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向祖国六十华诞献礼。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6

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晓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多家单位走进凤城大集,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为主题,开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以及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耐心向过往群众解答劳动权益保护、赡养、扶养等涉残、涉法问题,并发放《法律援助法》《海阳市法律援助指南》,讲解法律援助的`范围、流程等内容,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2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烟台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通知,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以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主线,以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疫情防控”、“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维权”、“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一系列品牌活动,以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进行引导、宣传。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老龄委、劳动仲裁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和力度,通过办典型案、办精品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7

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6月与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南陈居委会、二七街道陈庄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协议之后,遵照市中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师深入走访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从婚姻、继承、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履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一,为社区群众开展专场法律知识讲座12场。在南陈居委会、陈庄社区主管领导张云雁主任和毕佳琪主任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所王新升、阎振东、张培军、王义国、王涛、沈涛、陈忠德、于吉叶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刘春健、宋开波等先后在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堂”,为社区群众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在讲解中,各位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办案经历,以案说法的方式既有效地进行了法制宣传,又能解决老百姓的疑惑与实际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积极参与社区联合调委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主管领导的安排下,我所律师积极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例如,崔某某与儿子、儿媳之间的垫资买房纠纷,残疾人张某某夫妇与邻居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等纠纷中,经过律师认真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细致的劝解工作,使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结,并主动去适应对方和化解双方多年积怨与矛盾。

第三,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安排,本所律师在每堂法律知识课讲完之后都抽出时间为前来的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安排专职律师接待到事务所来咨询的社区居民。本所考虑到社区居民主要咨询婚姻、继承、房屋买卖、相邻纠纷等相关事项,特别组织参与解答咨询律师们进行专门的学习和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和居民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了诸多法律上的疑问。既满足了社区居民们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同时又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供需双方宣传教育“共赢”的良好局面。律师们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双百活动走进社区为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受到如此欢迎,心里有一种成就感。咨询中,律师们向社区居委会表态,社区居民如有法律咨询方面的需要,可随意打电话到事务所,若有不便,他们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家住2号楼的一位秦女士说:今天足不出社区便与律师面对面,为她解开了压抑在心里很长时间的苦闷,她很开心。居民张先生说:“这种走进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应该不定期地坚持搞下去,形成制度,这样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就会不断地推向深入,不断提高社区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知法、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建设和谐济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所律师经过将近一年的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涉及面广,并且基本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特点,同时社区法制宣传对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要求每个参与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奉献精神。同时,我们认识到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可以使社区居民正确地理解法律、了解律师,树立了济南律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了鼎舜律师的奉献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商机。律师通过社区服务大有作为,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结识了许多居民和企业家,又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所将根据服务计划,将“双百”进社区活动踏踏实实继续进行下去,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尽一份力量。我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氛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经常化,开创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环境,倡导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新风尚。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8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9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0

一是注重发挥村居作用。以各村居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加强对村居联络员的知识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充当法援信息员和宣传员,同时在村居建立法援宣传阵地,在村居公务栏内悬挂标语,张贴法援受理条件、程序和受案范围,让宣传活动真正渗透到基层。

二是注重覆盖街头巷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人口密集处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服务联系卡等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村居联络员在村居宣传栏里张贴宣传材料,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到街头巷尾。

三是注重深入服装厂和学校。今年以来,湖阳司法所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走进学校,向广大师生宣传未成年人维权方法和途径;走进企业服装厂,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劳动者如何维权现场解答了企业职工的相关问题。活动受到了学校、企业的一致好评。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20__年1月19日,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万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有关部门利用逢场赶集的有利时机,在集镇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散发法律援助法相关宣传资料,详细介绍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及热线等内容,发放法律援助法等相关宣传资料、用品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次。

此次活动助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顺利实施,让更多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畅通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学会积极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2

20__年7月19日上午,海南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暨手机号码支付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青海湖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法律援助法》《党建+公益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宣传横幅,展出了《法律援助法》、青海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为内容的宣传展板4个,并向在场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海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藏汉双语版、《农牧民法律服务手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向在场的群众讲解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介绍了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同时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处,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法律知识、解疑释惑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大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本地区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和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的同时,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3

近日,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联合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部门,在我市步行街夜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咨询答疑等形式,面对面零距离为过往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通过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维权途径等方面的大力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提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市法院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怀柔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高位部署,全面推动。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部署会,统一安排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各项工作,明确28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围绕重点人群、亮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加强总结提升,为新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各镇乡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组织辖区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等形式,提升宣传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十期“法律援助法普法课堂”,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定位、内容和意义,区级新媒体矩阵成员积极转发,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三是主动融合,精准宣传。将法律援助法宣传融入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社区,聚焦农民工、外卖配送员、妇女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从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据悉,怀柔区将1月作为全区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角度、多主体的密集性宣传活动,同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宣传普法长效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5

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2、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3、认真遵守执业纪律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总结在20xx年度律师执业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依照《律师法》和律师事业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案源,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优秀律师。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__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日前,双龙街道组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盘龙区司法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双龙街道庄房社区在庄房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专题:一是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识讲座,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讲座特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杨永强律师对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做专题讲解,讲座中,杨永强律师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辖区实际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积极引导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讲座结束后,杨永强律师及普法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到庄房社区金盆小组“民法小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及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宣传小礼品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发放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法治宣传品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次。通过本次活动,让辖区居民对法律援助有了一定了解,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7

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xx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xx、20xx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xx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xx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xx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xx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xx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三、建立制度网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xx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xx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xx年只有5起,而20xx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律师进社区和法律援助总结 篇18

一、志愿者值班需要具备如下知识:

1、法律方面的所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懂得,不仅指对法律的了解状况,还包括你要援助的对象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的了解;

2、作为志愿者从事这项工作仅凭着满腔热情和爱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对这个职业的良知和责任心。

3、因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不仅是贫困群体,也是低素质群体,他们很少受过正规的教育,有些甚至是文盲,他们大多数都有着冤屈急切地想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诉说,但是他们并不讲究说话的方式,也更不懂得说话的方法,所以在反映情况时经常言语激烈。当面对这些法律援助的对象时,更要有耐心。

二、值班工作经验

由于条件有限,目前没有实质工作经验。

三、值班经验教训

法律援助的'低有偿性与法律服务的高收入性造成行业认知上的差异,宣传力度不足。建议通过雷锋日、12月4日的普法日做简单的户外活动,推广法援中心,宣传法援的知名度与无偿服务性。

四、法援内部建设以及拓展案源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真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多联系、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五、注意事项

我发现志愿者们在到法律援助中心之前,对这项工作了解很少,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个窗口,在工作中如果有偏差就会有损形象。所以年轻的大学生志愿者们最好在选择做志愿者之前先对这个职业有些了解,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六、对指导老师建议

社会认可度的第一来源就是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如果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受到的是贴心的关怀,是耐心细致的服务,那么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一定心存感恩,那么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也一定是正面的、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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