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20篇)
XX年已接近尾声,下半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热线电话,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4、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我们结合年度注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来亳讲授法律知识,使法律援助执业律师享受到了一顿精美的“法制大餐”,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眼界。年度注册前又进行了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测试,并采取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略高于社会执业律师。通过培训和考试,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上半年我市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律师承办的案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6、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231件,行政案件14件,总受援人数409人。大部分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办理,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办理了部分案件。上半年全市共解答法律咨询3134人次,其中来电2089人次,来访1045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时限也有一些涉及。
二、XX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继续做好“12348”法律专线电话的解答咨询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购置一些现代化的办公用品,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硬件建设。
3、规范、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4、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协调各方面社会捐款,多方筹集法律援助经费。
5、强化外引内联,整合全市法律援助资源,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6、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引进先进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促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层次发展,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二、清理规范措施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20xx年,也是本人在公信物业有限公司维修部工作的第二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维修工作,在维修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总结主要如下几方面:
一、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协助领导完成接收工作
今年,根据公司工作的安排,本人在三月份由南海移动项目调至佛山新闻中心维修班,在岗位变动过程中,本人能够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接收期间,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对所负责的交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对异常、损坏、故障等有问题的设备第一时间上报,要求原单位物业公司及时处理,协助上级领导做好接收工作。
二、熟悉地理位置以及各区域机房,电房设备
初来新闻中心项目,对这里的环境,设备都是完全不熟悉,而原百花物业也不配合,所以很多东西都是靠自己以往的经验通过摸索,思考和总结,再加上张主管、蔡副主管的亲自讲解,培训以及安排一些有非常丰富经验的师傅前来讲解,现在我对这里的地理位置、中央空调系统、高低压电路系统、消防系统、生活用水和园林绿化系统、电梯系统维修养护工作等都相当熟悉了,可以独立上岗。
三、做好中央空调和高低压电路系统的运行和保养工作。
中央空调方面,根据客户的需求,季节、天气情况,合理控制中央空调,并做好运行记录工作,对各项参数认真看,发现异常认真分析原因并上报,通知保养单位迅速前来处理。保养方面,因原物业公司对以前的中央空调系统完全没有做保养工作,致使冷却系统内壁生锈,损坏,根据领导的按排,严格执行领导的要求,加强外单位的保养监督工作,按排班员专人监督跟进,要求做到每星期定期清洗,每月定期加药水,有保养不到位的地方要求其立刻处理,防止外单位保养人员,马虎了事,致使冷却系统进一步损坏,保证空调主机正常运行。
而另一方面,在罗主管的制定下,每月按排班员对机房地面、空调主机,冷却泵,冷冻泵的表面进行了清洁,并定期对冷却泵,冷冻泵轴承进行加雪油等保养工作。高低压系统方面,加强了高压保养单位(立胜公司)的保养工作,要求每星期进行检查俩次,发现问题及时前来处理,低压方面刚接手时,公用电房二号电容补偿柜接触器曾出现线路松脱,致使相线触碰电柜外壳对地烧毁接触器现象,根据领导的安排,严格执行领导要求,对所有电房的电容补偿柜内所有的触点进行了全面加固处理,对有问题的电容进行更换,对公用电房(没有空调)的电容柜作开门并用风扇散热。以及对各楼层的电井进行清洁,触点加固,更换损坏的指示灯等全面排查,还对所有电房的地面卫生定期清洁,保证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下运行。
20xx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了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工作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3、实行一事一记制度。法律顾问要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到登记簿和法律顾问工作系统中,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
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本社区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
局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20xx年,颍泉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奋力助推颍泉经济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年度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__〕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__〕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颍泉区司法局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xx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写法律事务文书60余份。办理公证17件。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三、注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开展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律所工作开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保驾护航。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把握基层工作重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灵关镇和穆坪镇正政府协调对接,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3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便携式的服务,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二)抓好调解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并派驻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成立1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登记备案人民调解组织77个、人民调解员294名。共排查矛盾纠纷1891余次,共调解纠纷579件,调解成功578件,成功率99.8%,无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70场次,共7450余人次参与,解答法律咨询405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条,向全县14个贫困村发放法治口袋7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读本3000余份。
(二)加强法律援助力度。依托全县7个基层司法所,建立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咨询。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及时调整了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制订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流程,同时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张贴防疫宣传资料210余份。截至目前,宝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7个司法所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全县累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076件,114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积极推进公证改革,完善公证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结27件公证,共收取公证费10750.00元,接待咨询人数500余人,共收到4名当事人查询档案申请,并按程序免费向当事人复印相关档案资料。
三、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县公安局扎实推进宝兴县20xx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合印发《宝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报名、抽选、政审、公示和任命等工作,选任杨兴等10位公民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积极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加大律师行业管理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条件,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每年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核,20xx年考核结果为合格。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推广和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宝兴特色的“枫桥经验”基层调解组织。二是力争建设灵关、穆坪、硗碛3个远程视频探视会见室。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事项入驻,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
这学期开学之始,在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我们各个社团一同面向08级新生进行了社团纳新活动,在纳新会上,我向08学弟、学妹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时间以及从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当天本社团共纳会员八十多人!
20xx年10月26日,在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游园会中,共那外院会员35人。并在当天举办的校社团风采大赛的决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08级刘雪同学以一曲博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最终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师范大学社团风采大赛优秀奖”。
20xx年11月15日法学院06级,07级32名同学在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社团的组织下,来到了XX市XX区马栏社区。本次法学院同学进社区主要是为了协助马栏街道进行国家第二次经济普查,并且与社区长期建立联系,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给群众带去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次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实践机会,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应用于实践。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XX市XX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20xx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08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xx年12月4日,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XX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06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XX市XX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师范大学法法学院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 “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20xx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07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时光匆匆,这个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在法学院团委和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本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这里感谢老师的支持、指导,感谢全体社团成员的帮助,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将会带领本社团的全体成员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一、深入推进“两化”建设和示范创建
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满意度评价器。自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了《万载县司法局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__年)》的通知,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坚实、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时间进度:20xx年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20__年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__年对高城、白良、康乐、潭埠、黄茅、罗城、仙源、岭东、赤兴九个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20xx年,按照工作进度,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申报、推荐,经过省厅验收,均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鹅峰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还有“缘桌调解特色”,被省厅评为“全省示范工作站”。20__年拟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__年4月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五个工作站正在按照标准建设中,拟定于6月份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__年3月8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妇联在万载县高城卫生院开展了“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20__年5月31日上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乐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优质高效为残疾人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00件。
三、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按照宜春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对于脱贫户实行免予经济审查制度,对于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第一时间指派承办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防止因为纠纷导致返贫情形。如:20xx年8月28日上午,鹅峰乡脱贫户王禾秀在320国道989公里处被闻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闻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王禾秀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医药费17273.07元,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生活困难的王禾秀家庭再一次陷入了困境。20xx年12月8日,王禾秀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立案、开庭审理,20__年1月1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王禾秀各项损失112376.07元。
四、创新便民法律服务举措
推行法律援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优化鉴定办理程序,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行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主动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__年4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新余渝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二0xx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XX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二、办公环境及条件得到改善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版权所有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三、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广大村民群众更直接、更有效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同时提升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干部法律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7月19日上午,石婆店镇组织举办了“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阐述了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问题。并特别强调了法律援助的三个意义,维稳、公平和救助。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此项服务,是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此次讲座旨在提高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更全面、细致、熟悉的掌握相关法律援助规定,为更好地面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xx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写法律事务文书60余份。办理公证17件。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三、注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在忙忙碌碌中20xx年年即将过去,在这半年以来,法律顾问处在集团公司和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同事们的支持下,我处室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当然也有不足之处,下面就将这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严格把关内部融资和银行信用卡等业务办理工作
这半年以来,依靠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凭借有限公司的各种优惠政策,截止到目前为止,融资车辆252部,融资金额3503.85万元。银行消贷车辆21辆,放款356.5万元。银行信用卡共签订380多张,批款530多万元。在此情况下,我处室人员不辞辛苦,走遍整个商丘市各个县区,以及周边省市,也经常是早出晚归。虽然是累了点,但是为了服务好各基层公司。为了广大客户能及时提到新车,更是为了公司的资金安全。我们必须做好资质审查,春节后的两个月,融资车辆大大增多,来做融资的客户如雨后春笋一般,让我们应接不暇,但是我们依然做好每个客户的资质审查工作,保证不留一点后患。
二、工作服务水平有真正提升
我处室始终把“工作第一,服务至上,以人为本”作为服务准则,法律顾问处是公司融资工作的核心,经营者到我们公司融资是出于对我们公司的信任。我们应该向来公司融资的车主讲明公司的优惠政策。我处室全体人员始终以“微笑服务,客户至上”的原则贯穿到整个工作当中去,并受到了经营者的一致好评,也使得我们的服务水平又提升了一个高度。
三、坚持贯彻落实“四比、四看、四想”活动以便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客户
我处室人员始终认真学习“四比、四看、四想”的内容,用心领会,提高了服务效率,调动了职工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使得我处室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活动内容为一面镜子,时刻对照自己查找自身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及时查摆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
以上就是20xx年年我处室的工作总结,下面根据之前的工作计划出下半年各项工作完成目标: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要为自己制定新的目标,加强自身的学习,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踏踏实实干工作,要着眼于大局和公司今后的发展。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多的贡献。回首过去,我们一路走来,风雨兼程,收获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我们定当继续发扬好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干好本职工作,要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发出不一样的耀眼光芒!
20xx年,颍泉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奋力助推颍泉经济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一、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要求,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辖区各镇(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点工作规范运行。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强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
今年是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五年,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做实,区司法局围绕工作保障,机构建设,便民服务,监督管理,日常宣传等环节,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案件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9件(其中刑事案件175件;民事案件633;其中律师办理788件,基层工作站办理19件),已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数(年度总任务数800件),目前累计结案639件,各类咨询来访来电1300余人次。
2.经费使用情况。目前经费到位率100%,实际支出按序时进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成立“颍泉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安排社会律师专人值班,值班律师准时到岗,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群众的来访或电话咨询。
2.加强法治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在阜阳“916”广播电台开通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每天连续播出18次;印制8种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手册,以及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标识的宣传雨伞,宣传毛巾、茶杯等;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活动,积极参加“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宣传,扩大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使困难群众明显地感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作风的转变。
通过阜阳电视台《阜阳法治》栏目组到我区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积极参加“送法进企业助力复工复产”活动,深入到企业以案释法,把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案件评审情况。建立常态化案件评审机制,坚持每月评查一次,采取两轮评查方法,先由质量评查小组初步评查,对案件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卷宗整洁度,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查,再邀请知名律师,对案件质量第二次综合评查,评出分数,确定案件质量等次。二是开展旁听和回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的案件旁听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对开庭案件进行旁听,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明确专人回访,做到回访常态化,全覆盖,把回访与“满意度调查”结合起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对全部办结案件进行回访。
4.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全流程应用,做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部网上办理,专人负责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要求承办案件律师事务所及时接收案件,常态化进行督促催办;实行信息化应用与案件补贴挂钩制度,确保信息化应用落到实处。
5.抓好律师值班工作,完善12348律师值班制度
在颍泉区政务中心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添置完善的办公设施,配备有饮水机,升降椅,老花镜,自来水笔等,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完善12348值班制度,律师值班到岗,认真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接待记录;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在接待窗口设置扫码器,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确保基层群众能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7号),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服务窗口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统一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指引标识,并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需要律师的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6.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使用法律援助经费
严格按照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财政法〔20xx〕363号)《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凡是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均做到支出有依据,做到经办人,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同时签字,转账支付,严禁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
当前,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援助目前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还比较传统单一,二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虽然全面推行,但还有待于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协调等。
下一步,颍泉区司法局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二是严格监管,强化督查,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强对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为“法治颍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二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法律服务,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荣获济南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大大激发了本人的工作热情,也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络培训学习了《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党的__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总思路,围绕“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总目标,以“强化服务,规范业务,提高能力”为中心,以“扩大覆盖,应援尽援”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主线,以“四强化”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到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立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援助困难群众XX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为推动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本着去“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服务标准,围绕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这一核心,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接待窗口是法律援助的主阵地,是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门面。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窗口”视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积极采取为民、亲民、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不断改善窗口面貌。今年6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搬进新办公大楼的契机,新建了接待大厅。接待大厅内,设立了接待室、候谈区、受理室、文印室、档案室和会议室,配备李盆景、空调、接待桌椅、饮水机、沙发和资料架,更换了上墙公开的办事制度,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指示牌,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安装了方便残疾人的设施,极大地方便了老、弱、病、残等群体前来求助。另外还配备了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数码相机,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得相应的法律信息和寻求法律援助。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均在接待场所开辟了残疾人通道等设施,专门设立了咨询室、候谈室、案件受理室、档案室等,方便了群众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和咨询。二是坚持服务公开。本着“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服务公开公示,通过法律援助公示栏、司法行政网等渠道,将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流程、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公示,规范服务,便于群众监督办事。三是坚持规范服务。在服务中,积极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工作忌语,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来访的群众及案件当事人提供“八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把座椅、一套纸笔、一张擦手纸巾、一套宣传资料、一本意见簿,让群众切实受到法律的公正,党和政府的关爱,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坚持服务承诺。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在7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2日内告知申请人,手续不全的,一次讲完,二次办结,杜绝三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及时讲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引导他们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高起点、规范化、制度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和“层次清晰、体系完备、内容全面”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办案数量和质量出发,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一是严格内部管理。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了《学习制度》、《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值班接待制度》、《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例请示汇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等方面做了更加严谨的规定。二是规范服务程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了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重新印制了“12348”电话咨询登记簿、法律援助来访登记簿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登记簿,完善了有关内容,使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制定最低培训时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依法执业,规范办案,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培训4次,其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2次,志愿者及联络员培训各1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主动征询受援人及主办检察官、法官意见,将征询意见、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作为评比表彰的主要指标,严格考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回访受援人近500人次,满意率在99.8%以上。五是建立并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积极采取多种评价方式,让群众真正成为法律援助质量的评价主体,有效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促进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自开展服务评价以来,我市案件受理审查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8%以上,案件办理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案件结案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强化便民服务,方便广大群众求助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部、省厅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部署,按照“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在省厅七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十项便民措施,即:统一法律援助标识、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活动、开展让受援人选择援助律师活动、开展让服务对象评价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设立法律援助投诉电话。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改建接待窗口69个,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619个,新设社区法律援助站46个,新设法律援助联系点765个,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225个,预约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殊人群服务489人次,回访受援人2852次,召开服务质量座谈会21次,发放宣传联系卡38225张,在村(居)张贴宣传标语5325条,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让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家门口。今年以来,上门服务达26次。二是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回访受援人500人次,受到群众好评。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跟踪服务。为确保困难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也为保证援助案件的裁判能最终顺利执行,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重点案件全程跟踪服务,在案件审结后及时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跟踪监督案件落实情况,对需要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服务,直至权益受到维护为止。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跟踪重点案件160件。四是扩大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建立并实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五是开展法律援助“百日竞赛”活动。从10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共解答法律咨询14862人次,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0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服务措施,多角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解决民生问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始终以困难群众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多角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接待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广大群众有效避免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和日常值班的接待力度,完善了法律援助接待值班、接待登记、接待转办、信访请示汇报和部门沟通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工具,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详细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律、按政策、讲程序办事,努力避免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其中来访咨询XX人次,来访咨询数量件,来电咨询XX人次,群众对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9%以上。
(二)着力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落实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有效组织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办案,办案数量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为XX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XX万元。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提高村居居民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舆论氛围,切实让群众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年初,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次“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高潮。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条幅、墙体标语20__余幅,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法律援助爱心卡(联系卡)等20万余份,开展送法下乡村、下工地、进社区等大型法律咨询活动98场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送温暖法律知识讲座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45人,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000余起,切实让困难群众在冬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四)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根据文件精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于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地区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活动期间共编发宣传宣传资料67400余份,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14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64起,代拟法律文书106份,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参与解决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对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放宽条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健全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维权卡,在农民工汇集地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城际法律援助写作机制,对农民工维权实行跟踪服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09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94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22件,为1822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市内农民工1637人,市外农民工185人,帮助追偿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达682万元。
五、强化法援宣传,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持之以恒”的宣传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接待“窗口”做好宣传的“黄金宝地”、“精品阵地”,投入大量财力设置宣传设施。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设置了6面宣传展板,专门分类印制了50000册宣传资料放置在接待大厅,将以往的案例和图片装订成册供当事人翻阅,让来访群众更加充分的了解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建立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此扩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二是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宣传。主动与妇联、工会、残联、科协、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送温暖”等宣传活动近百场次,散发各类读本、宣传资料1250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0人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称赞。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各地增强媒体宣传意识,依托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快捷、高效、覆盖面广的特点,提高了宣传质量,增强了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市中心配合省、市新闻媒体制作专题6个,走进“行风热线”5次。四是通过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制作法律援助各类公益广告,组织编印法律援助系列宣传资料,通过纸质媒介高效宣传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指南》、《离婚、财产继承常见法律问题》、《民事诉讼常见问题》等20种宣传资料放置在报刊架上,来访人员根据需要自行取阅,方便了来访群众了解所需法律知识,提高了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集中宣传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先进集体、先进人物。今年,全市共征集“典型案例”20余篇,通过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六是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宣传。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也宣传了法律援助,争取领导支持。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媒体上发布信息、宣传稿件30余篇,很好的宣传了法律援助,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__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__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 %。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二、注重案件质量,严把质量关,以结案促受案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三、优化配置,提升能力,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庙会”等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__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