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七篇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精选7篇)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1

xx年是学校规划的第二年,审计工作要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为促进依法治校,维护校内经济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工作。

一、积极推动审计工作转型

主动适应新形势,转变审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行部分审计项目网上公告制度,使审计工作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实现阳光审计。

二、认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报审制度。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做好西区实验楼、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等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工作;加大修缮工程自审力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

三、切实抓好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审计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后勤服务总公司xx年度和教学基地管理中心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动物科学学院的委托,切实做好兽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促进兽医院规范管理。

四、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试点

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科技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会同科研处、财务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试点,逐步积累经验,扩大审计范围,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主动参与有关经济管理活动

参与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等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发挥审计在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和理论研究,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注重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客观公正、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第__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南方电网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和公司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公司二号令,全面实施“三精一优”发展战略,坚持“加快发展,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的总体思路,在继承和发扬过去三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继续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工程等常规项目审计及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继续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保证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完善审计监督手段和方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保证审计工作和监督职责到位,发挥好“眼睛”和“保健医生”作用,为公司做强做优保驾护航。

一、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监督。

认真贯彻党的__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监督在“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同时,按南方电网公司的要求,加大推进届中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在审计中,关注企业决策、企业分配、重要资金运作、重大投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领域。严肃查处损失浪费、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完善切合实际的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方法(联席会议方式),改进和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20xx年经济责任审计除做好公司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外,重点配合好南方电网组织对公司原总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迎审工作。

二、积极开展内控制度审计,提高制度的严密性和执行力。

按照袁董事长提出的“抓住人、财、物、信息和流程五个要素,用心考察现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然后去做调整和完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在内控制度审计中紧紧抓住规章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这个环节,瞄准公司在生产经营关键环节、开展内控制度审计,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管理工作到位。20xx年,重点开展对营销管理内控制度进行审计。营销管理内控制度审计重点关注电费抄核收、业扩报装、优质服务、稽查管理等关键环节,审查评价业务流程的严密性和有效性,查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完善管理流程,防范营销风险。

三、继续做好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南方电网2号令的贯彻落实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部署,加强对依法经营南方电网2号令在基层单位落实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加大专项审计力度,扩大审计领域,联合职能部门,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了解公司依法经营南方电网2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加强调查成果的转换效率,力求以小见大,从微观发现问题,从宏观分析问题,为全面落实贯彻2号令,从管理、机制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决策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为公司增值增效的目标。

1、继续关注资产经营目标审计。

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价,重点关注财务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及没有完成经营考核指标和经营风险大的单位,在查处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的同时,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干部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方面发挥作用,促进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自觉性逐步深入。

2、抓好工程和大修技改,业扩工程审计及审计调查。

按公司要求,有计划地对重点项目进行工程项目全过程抽查审计,重点突破,以典型项目促进工程管理水平。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费用结算等关键点,加大现场复核率,加强对工程量、单价定额的审核,促进项目管理规范有序,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产移交,资产真实完整。20xx年计划在基本建设项目抽审10%的项目进行评价。

3、资金管理审计调查。

20xx年资金管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资金风险和效益情况。检查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执行、“倒三角”财务管理模式的运作、电费回收、资金收入、审批、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检查是否有对外投资、拆借、委托理财、担保、抵押等资金管理上的风险,审查评价资金的安全、完整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提出规范措施,促进有效防范风险。

4、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预算执行情况调查。重点关注全面预算管理的编制、审批、调整、考核过程的合规性,以及预算资金使用、控制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对发现的虚假预算、重大损失浪费、挪用预算资金、账外资金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预算执行不严格、资金管理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要督促整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使预算成本费用可控、在控、促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物资管理审计调查。

物资管理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统购物资项目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履行、物资调拨、费用结算、财务核算等关键点,零星物资采购调查重点关注,采购计划、审批程序、物资库存管理、费用结算、以促进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6、依法经营2号令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安排,南方电网公司将组织在全系统开展依法经营2号令执行情况审计调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2号令的宣贯情况,是否公开张贴、标示2号令的内容,是否制定2号令实施细则,宣贯的深度和广度等情况;二是2号令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决策程序、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监督2号令的贯彻落实情况,主是结合各单位审计情况对各项管理业务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执行的严格性、有效性进行统一检查和评价,以推进2号令在基层单位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筑牢依法经营根基。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制定调查总体方案,各网省公司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南方电网公司审计部负责调查进程跟踪检查与协调,下半年公司组成联合审计组重点抽查。希望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圆满完成2号令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工作,保证2号令在依法经营活动中贯彻到位。

四、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通过审计“整改年”的活动,审计整改和落实已逐步被各级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将对20xx年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及审计问责,各单位对涉及共性管理问题要重点整改,制定相关制度,保证审计整改常态化。审计工作将继续关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追踪检查,加大对整改问题的评价和领导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发挥好监督合力,促进规范经营,有效管理。

五、推进审计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深化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运用水平。计划20xx年开始对下属供电公司财务试行远程审计监督,同时,着手探索对营销系统进行实时审计监督,促进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努力开拓创新,转换职能,提升履职水平

当前,内部审计的职能正在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向以内控制度审计为主的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评估转化,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一是通过审计,增强执行能力,确保公司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得到贯彻落实;二是针对管理流程和内控制度进行评价,完善,优化内控系统,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评估,增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如何更好的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20xx年将主要做好下述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审计工作基础制度、规范、标准,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动法经营二号令实施细则及“海南电网经营管理十条禁令”的实施,形成监督有效的规章制度系统;二是强化审计管理信息化系的运用,建设一支较高计算机水平的审计队伍;三是在项目组织、资源调配、审计技术、基础管理、能力素质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严格控制审计质量。经常开展审计专题分析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树立精品意识,创造精品审计项目;四是积极倡导审计理论研究,以思维创新来带动管理创新,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风险管理、效益审计理论研究,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发展创造条件;五是按照“素质更好、水平更高、业务更棒”的要求,认真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培训交流,直接用于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积极研究整合,组织和有效利用好审计资源,将内审工作覆盖到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和关键领域,以适应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依法经营工作需求。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3

第一章内部卫生系统审计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4

医院内部审计作为医院的经济监督部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医院都与内部审计工作息息相关,深入地把握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认真履行好自已的职能,积极为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服务是关健。我室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在工作中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审计程序,克服审计过程中的随意性。

2、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医院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的日趋复杂,使得内审对象及内审面逐步扩展。因此,医院内审工作要从医院的经济工作中心出发,重点着眼于对加强各类资金管理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事项。

3、改进审计计划管理,使审计年度计划要和我院的经济工作计划在时间上错位半年,使审计计划能确实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不断更新审计人员整体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做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只有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了,审计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二、更新审计理念,提高审计工作层次

内部审计对所审查的活动向院领导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帮助他们更有效地管理医院。内部审计查出问题的过程,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审计工作不能停留在揭露问题上,要站在医院发展的前沿,立足于纵观全局的基点上,扣紧为医院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服务、促进医院经济健康,树立起服务第一理念,采取参与式的审计策略。尽可能地对被审计的科室面临的困难和对策提供咨询意见:主动请求被审计科室对自己的工作方式、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出建议;为医院加强管理、完善决策机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医院的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三、以成本管理审计为重点,强化审计经济监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被推向市场,医院的生存不再取决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志,而是取决于市场对医院的接纳程度,取决于医院能否为患者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市场决定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医院要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向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必然会消耗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因此医院的经营过程也就是资源耗费的过程,同时也是成本的形成过程。医院之所以必须注意成本是因为每增加一元的成本不仅会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而且会减少医院的收益,影响医院的长期发展;成本问题解决不好,医院的效益就没有保障,竞争力也会变得低下。因此,内部审计要把医疗服务成本作为基本审计,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大问题,找到损失浪费的主要表现、症结所在,做好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建议,促进医院有效节约与合璎利用资源,降低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运用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随着医院管理信息化程度的逐渐提高,我院计算机信息系统要联网,使医院内部审计从传统的、以纸质账簿为载体的财务审计转向以业务、管理、绩效审计为主。通过借助计算机审计技术,能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资料,缩短审计时间,节约审计成本,从而提高审计效率。

我们科室要把握时代的脉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自身,立足内部,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就一定能够为促进医院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5

在忙碌的工作,不知不觉迎来了新的一年,20xx年,今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和有意义。随着我县经济形势日新月异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迅猛递增,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财政性资金在整个固定资产投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防止“跑、冒、滴、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几年来,我局就此进行了一系列有效的实践和探索,经历了“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弱渐强”的过程,信守了“质量就是审计生命线”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完善投资管理为目的,把投资审计和效益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开创了全县投资审计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

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切实保证审计质量。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原则,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始终从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高度,将这

(三)坚持全面审计、大胆揭示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拓宽审计思路,采取灵活机动的审计方法。

(五)审计关口前移,逐步推进“从过去事后竣工决算审计,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工作方法。

(六)建立健全审计复核制度20xx年,为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审计局配备了总审计师,并在7月初出台了《xx县审计局审计复核工作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级复核制度,有效促进审计人员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七)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20xx年,xx县审计局根根据省厅《关于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审计县实际,审计局于10月份出台《xx县审计局关于财政审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对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做了规定。

(八)推进审计回访制度20xx年,xx县审计局为全面落实审计署关于开展“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活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局于20xx年1月份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工作,回访的内容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作风纪律情况以及听取新形势下对审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维护审计权威,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意识,同时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项目建设、规范财经秩序、推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总的思路及计划是:

一、围绕一个中心。

即: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强化审计监督服务。作为县政府综合经济监督的审计机关,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研究审计环境,部署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真正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抓住两个关键。

审计质量和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树立审计形象和的关键。审计工作要想得到社会认可,这两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一是审计质量。一方面是审计项目业务质量。要以提高规范化水平为基础,以提高先进审计方法运用水平和审计成果利用水平为突破口,以促进审计宏观作用发挥为目标,严格落实审计署5、6号令,从规范审计作业行为入手,继续深入开展审计项目精品创建活动。此外,严格落实审计组主审负责制、审计质量一票否决制、审计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审计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定性恰当合法、结果客观公正。

另一方面是审计结果利用质量。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高站位,从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从宏观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增强服务的超前性和时效性。二是队伍建设。队伍建设的根本是人的素质的提升。首先,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增强大局意识,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其次,继续完善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审计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廉政建设的好坏事关审计队伍形象,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为审清廉,力求把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树立好、维护好。

三、强化三项工作。

一是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全面提高财政审计宏观效果。围绕推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政资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审点和审面相结合,既要审计财政、地税等财政收入组织部门和预算安排部门,又要延伸审计重点到财政支出比重大、预算外收入多、具有一定资金分配权的部门以及各类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通过审计,实现全面掌握资金运行规律和资金管理松紧程度,促进增收节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是以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围绕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认真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查纠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严肃查处高估冒算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以及建设单位不进行可行性研究、不搞开工前预算审计、不进行规范性招投标而导致财政资金浪费问题,促进建设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推动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领域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是以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及社会热点问题,将社会保障资金、农业、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作为重点,从立项、拨付管理和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促进有关部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通过审计,规范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分配、管理和使用,全面提高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篇7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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