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通用4篇)
一年来,卫生监督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员培训的要求,牢固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把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必要手段,着眼于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卫生监督员队伍,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不断开创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一、培训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所共举办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班14期,培训卫生监督员283人次;14期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要点》、《食品安全法》释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食物中毒现场流行病调查及现场处置要点》、《放射诊疗监督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现场监督要点》、《职业危害卫生监督要点》、《医疗市场执法要点》等。
二、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所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始终围绕提高监督员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政治过硬、知识面广、能力较强、数量充足的高素质卫生监督员队伍。在开展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中,坚持以创新的精神,不断丰富培训新的内容,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领导 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把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李建国所长亲自担任组长,授课人员由本单位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监督员以及县司法部门相关专家担任。
2、制定培训规划 在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卫生部《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中要求的目标和任务,
详尽制订了《海安县卫生监督所20xx年度卫生监督员业务学习计划》,对本所20xx年度的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的具体方法、内容、时间安排。
3、精选培训内容 在培训具体内容的选择和安排上,我们针对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和针对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的特点,主要安排了两大内容:一是省市卫生监督所培训的内容:20xx年度,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了多次培训,内容涵盖了本专业新的理论、新的知识、新的理念,我所每次都派员参加,回来后及时组织监督员学习培训,把新的信息传递给每位监督员,保证了监督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与时代同步;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选择培训内容:根据本所全年工作的计划安排,特别是每次专项行动之前,我们有针对性的组织一些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要点、基础知识进行培训,使监督员能够做到有备而战。
4、培训成绩与考核相挂钩 为有效开展监督员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本所规定每次培训后参培监督员均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及时公示,同时建立监督员考绩档案,卫生监督员每次考试成绩将存入个人考绩档案。考绩档案的成绩将做为下一步解聘、定聘的依据。
三、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对我所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使得每位卫生监督员熟悉并掌握了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培养了他们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上精益求精精神,特别是刚刚加入卫生监督员队伍的新同志,更是获益匪浅,在较短的时间内综合执法的要点。目前大都数都具备了独立工作的能力。
通过一年的培训,广大卫生卫生监督员在三个方面得到了提高: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培训促进了卫生监督员的学习,形成了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新时尚。二是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培训,广大监督员增强了思想素质,增加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三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培训,使监督员的思想认识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技术,用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全面、客观地审视我们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经和办法,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有力推动了我县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
20xx年上半年,岳池县职业卫生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岳池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19]104号文件、《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9-2019年)》、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19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在岳池县举办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70余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岳池县安监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50余家,发展各类职业卫生问题130余条,督查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严格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10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7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岳池县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9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岳池县疾控中心、广安阿兰医院等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用人单位建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逗硬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五)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陶瓷加工等职业病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制。
一、20xx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岳池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xx]104号文件、《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xx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在岳池县举办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70余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岳池县安监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50余家,发展各类职业卫生问题130余条,督查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严格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10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7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岳池县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xx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岳池县疾控中心、广安阿兰医院等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用人单位建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
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逗硬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
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五)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陶瓷加工等职业病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制。
2019年上半年,岳池县职业卫生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岳池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中央编办发[20xx]104号文件、《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x-201x年)》、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xx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配合市局在岳池县举办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70余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岳池县安监局确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加工、水泥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上半年共计检查企业50余家,发展各类职业卫生问题130余条,督查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3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四)严格职业危害申报。今年上半年中,督促10余家企业正在填写职业危害申报表,预计在7月将完成网上申报。
(五)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岳池县安监局制定了执法年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六)基础台账建设工作。2019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业所有企业纳入了职业卫生基础台账建设范围,要求企业在10月前必须完成基础台账建设工作,并加强了对企业基础台账建设工作督促检查。
(七)开展职业卫生体检。要求各企业在7月30日前完成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目前,部分企业自发到岳池县疾控中心、广安阿兰医院等有资质的单位对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体检,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职业危害防治形势严峻。历史欠账、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总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用人单位建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全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或未提交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组织施工的;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四)逗硬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五)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陶瓷加工等职业病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各相关企业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设备,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