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上的讲话

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除了不利的气象条件及林内地被物大量沉积等客观因素外,人为因素和主观因素仍然是森林火险、火情的最大隐患。从我县历年来发生山火的情况来看,烧灰积肥、上坟烧纸、乱扔烟头、违规野炊、痴呆病人及小孩***等人为火患是引起森林火险的主要原因。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由于全县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的人员增多,对留守的老人和小孩监管力度削弱,森林火险肇事者出现老龄化趋势,全县已有数起70岁以上老人引发山火的事件发生。从近期的检查情况来看,入春以来农村生产活动渐渐频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烧灰积肥的现象时有发生,进入林区春游的人员大量增加,造成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一些地方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严,措施不力,也直接影响了森林防火工作成效。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清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克服种种矛盾和困难,全力以赴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一、加大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狠抓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森林防火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审时度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国营林场(所)、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积极修订和完善管辖范围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方案”,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森林防火工作之中。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严密,科学高效。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落实,甚至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都必须彻底追查,严肃处理。二、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火源管理的各项规定。森林防火面向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说到底,都是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为前提。各地要针对野外用火控制难度大的具体情况,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宣传防火扑火常识;同时要利用街头宣传、专栏、标语、发放防火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通过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森林火灾造成的惨痛教训,从而受到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工矿企业、村社、学校要教育干部职工、学生、群众,林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纸、***,严禁在林内及林缘烧灰积肥以及从事其它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活动。要安排专人加强对老人和小孩的宣传教育和看护,加强对痴呆病人的监护,着力预防人为山火的发生。三、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值班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准确上报林区火情动态,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顺畅通达。按照森林防火工作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工作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体系是否建立,通过检查,明确重点,落实任务,坚决消除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通过检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和护林防火队伍建设,该调整的要迅速调整,该充实的要立即充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高效运转。各地要精心组织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在春耕、清明、“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对山火易发区、人员密集区、森林旅游区、风景区、农家乐、庙宇、坟园地等重点区域死看硬守,对整个林区要全面监测,一旦发现火险隐患和火情苗头要积极有效地予以处置和报告。四、充分做好森林防火物资设备和扑火工具的准备,确保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护林人员和扑火队员要保持良好的临战状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乡(镇)与乡(镇)、村与村、社与社之间要加强联系,国有林场(所)要与当地政府及周边村、社密切配合。克服自扫门前雪的不良思想,保证护林联防和火情联动机制的高效运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扑火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扑火安全工作的成效。五、树立依法治火的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管住火、治住火,各地要对各种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严肃惩处。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严惩不贷,以敬效尤,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同时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清责任,逗硬处罚。截止2004年底,我县实现了连续24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它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关心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公安干警、武警官兵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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