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工作年度总结(精选15篇)
20xx年,县房产局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年初制定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现将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新开工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棚户区目标任务5100户。我县共分解为7个项目,共完成新开工任务5302套,完成任务目标104%。7个项目分别是:张玉皇安置区725套,目前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富康佳苑(赵集)安置区494套,旧县安置区(二期)412套,富民家园三期760套,八里安置区(旧县)996套,友谊安置区二期(开发区)1088套,城中片区安置区(永兴昂里湾)827套,6个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2、续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436套,已完成1436套,占目标任务的100%。
3、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有序进行
20xx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共15158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12852套,分配入住比例84.7%,20xx年度申请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房源已于12月底全面完成预分配工作。
4、租赁补贴发放按时完成
20xx年上级下达300户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我局实际发放305户,占年度任务的102%。
5、积极回复信访事项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区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来信来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抽调专人、对信访人逐一核实、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对不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当面解释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让信访群众知道政策,了解政策、读懂政策,按规定要求健全信访档案并回复。
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20xx年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户数约857户,面积约1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户数2931户,面积约47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我县对被征收的住户实行货币化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对于安置房无法满足部分被征收人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问题,我县实行购房券货币化补偿。20xx年我局购房超市共接收购房券户数763户,接收购房券金额5.6亿元,销售商品房套数约813套,销售总面积约9.77万平方米。
三、具体推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房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规划、国土、重点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了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2、强化目标责任
接到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后,住房保障办公室逐一对任务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实行科长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紧盯项目实施单位,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汇报,对项目工期倒排、进度倒算,合理安排各项程序,交叉进行、同步推进,做到了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抓好租赁补贴的申报受理、入户调查、部门会审、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年度审核等关键环节,以精心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租赁补贴按时发放。
3、强化制度、建设管理工作
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明确分工,制定部门相关责任,要求限时办结,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按照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我局赓即对照《XX县20xx年县级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宝震字〔20xx〕42号)文件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j如下:
一、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着力减轻地震及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我局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原则,经局*组研究,特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副职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资金预算。同时,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应对预案,为快捷、迅速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开展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准备
(一)完善方案,提高操作性。为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0__年,我局结合建设系统特点,进一步完善了《20__年地震应急预案》、《20__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在“两案”中,对组织领导、工作原则、通讯联络、处置流程、报告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大提升了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同时,严格落实了地震应急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电话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二)加大宣传,提高思想意识。20__年,我局围绕防灾减灾宣传主题,通过召开职工学习专题会议及建筑行业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进一步提高建设行业者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整合资源,组建应急队伍。县规建局整合各科室人力资源,建立了一支由30人组成的应急队伍,并将局质监站、建管科等科室主要技术力量和加固维修、应急抢险排险、大型设备所有者登记在册,以便应急时能及时调动人员和设备,确保应急抢险排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震前准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成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群众有避难之所。目前,已完善XX县新中学、红军广场、灯光球场、熊猫广场、灵关避难场所等多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建设和标识标牌设立。
三、强化监管,加强技术指导
(一)严格执行报监程序,监督抗震设防备案。为了全面加强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行政权力事项程序,我局要求所有在建工程,报送施工图审查材料时,必须提交经县防震减灾局审定的《XX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登记表》,确保建设工程达到8级抗震设防要求,凡未提交或未按程序审定的,将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审查备案。今年,在建项目报监备案9个,均完成抗震设防备案登记。
(二)重点排查,确保在建工程抗震能力。今年汛期期间,我局组织质监站、规划科等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工地现场,对全县范围内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进行了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同时,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塔吊、施工用电、井架、脚手架、工棚、基坑边坡、在建墙体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明确到人,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期间,共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14份,均限期整改完毕,达到抗震能力,切实将防灾减灾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发放农村抗震设防书籍,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达到竣工验收要求,我局抽派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为危房改造户发放了《农村抗震节能住宅建设实用指南》等书籍共100余本,为实现农村居民住房达到防震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__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4户,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积极完成相关工作
1.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防震减灾相关会议和培训,切实提高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和水平。
2.及时签收相关文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等;及时完成市、县下达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
3.认真完成了市、县防震减灾相关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不足
今年,我局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实战经验不足。虽然我局的应急预案体系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人员队伍也已经落实,但现场处理经验不足,实战能力不强;二是经费严重不足。目前用于办公开支的经费不足,造成安全设施简陋,应急技术装备水平低,应急物资储备不够的局面;三是应急演练极少,效果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及县防震减灾局相关工作要求,抓好薄弱环节的重点突破,加强管理和模拟演练,切实抓好防震减灾工作,为减少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失作出贡献。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产局的指导下,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经过近几年来的艰苦工作,已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为更好的解决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区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分解给区城乡建设局和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两个部门共同负责。我局主要负责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由于我区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我区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采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下达指标为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80户,实际完成184户。另有145户经我局审核上报,通过市房产局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完成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我区根据市政府出台的《XX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和《XX市廉租住房保障方法》,由各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城建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三、主要做法
1、做好住房保障宣传报道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动员符合条件家庭申报,按顺序严格把好准入关。把城镇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发到各社区、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申报。社区工作人员对申报人提供的住房证明和户口簿进行查阅,认为符合条件了,发放有关表格。
2、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对申报人进行分类归档。符合与不符合、调查与不调查、都能做好存档。各种上报资料、报表及有有关文件接收等,工作完成后能做好保存。总之,在工作中该归档的资料都全部做好归档。
四、今后的工作安排
1、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廉租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2、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廉租住房制度,因地制宜,做好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在实践报告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3、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社区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实物配租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切实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我办严明纪律,规范操作,认真完成相关职能工作,现就我办xx年完成工作及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第一方面xx年工作总结
一、做好常态化配租工作
截至目前,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保障对象共272户,其中实物配租156户(已分配入住),货币配租116户,另有86户正在资格审核中。
二、做好资格年审
根据《xx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虞政办发〔20xx〕59号)文件规定,公租房承租资格实行两年一审,年初,我办联合相关部门对首期公租房保障家庭进行了资格年审,并对不符合条件的10户家庭进行了清退,符合条件的家庭按规定重新签约。
三、做好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对审计中发现的两户用欺骗手段获取保障资格的住户(施海胜、经加生),作出强制退房并追缴市场租金差额的处理,并已完成整改。
四、做好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要求,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家庭存量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目前已完成历史数据录入982户。
五、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考虑到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再加上实际操作过程存在尚待改善的地方,为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家庭的常态化管理,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新增货币化配租,同时对具体操作要点进行了明确,现已通过区政府行文出台。6月30日公示的63户申请家庭中除31户特殊申请家庭享受实物配租外,其余中低收入家庭将通过货币配租方式进行保障。
二是人才公寓方面,配合区委组织部调研起草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政策,目前已完成论证,确定初稿。
另计划于11月初完成公租房管理系统设备调试安装,并于12月初在百官街道实现受理试点,完成一户通软件采购。
第二方面xx年工作思路
xx年,我办将在抓好公房常态化配租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以下几块工作:
一是做好做好住房保障家庭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
二是做好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同时,根据区纪委要求,做好保障家庭半年资格审查。
三是做好人才公寓一期房源(企业人才)转户审核工作,并落实政府补贴发放;另根据区政府人才公寓剩余房源处置政策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建行公租房管理系统,实现全区推广。同时,在全区大数据库建成的基础上,参考诸暨模式,实现与不动产、民政、公安、社保等区属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达到40天内完成资格确定的预期,并实现一证通办。
五是继续做好凤山支路解危后续工作。
为保障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任务。我乡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确保脱贫攻坚住房无质量安全隐患,现就加强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住房安全质量标准方面。
(一)新建住房质量安全。
新建住房选址、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省农村房屋选址技术导则》、《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新建居住房屋结构安全并达到规定标准。
(二)改造住房质量安全。
坚持“三最”原则,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c级危房必须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加固方式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再拆除重建。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改造后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一)严格遵循建设程序。
乡国土、村建、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对农房建设进行全程监管,并加强农房建设选址安全性评估、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质量抽检、施工现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重点环节部位质量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抗震构造措施等关键部位实施重点监管,严禁出现监管不到位而出现的质量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乡贫困户散户自建占一定比例,有的贫困户交通不便,建设和监管难度大;二是危房改造整体进度缓慢,整体进度不平衡;三是个别农户缺乏资金和安全意识及建房常识,片面追求降低造价致使建房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乡将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并落实专人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切实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调度。
(二)勇于担当,发挥作用。
脱贫攻坚住房建设任务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多项工作,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抓好住房质量安全工作。
(三)整合资源,合力攻坚。
我乡将主动衔接上级职能单位做好脱贫攻坚住房的安全选址、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等具体工作,形成资源整合、合理攻坚的工作态势,切实把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抓好、抓细、抓落实,以确保脱贫攻坚住房无质量安全隐患,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圆满实现。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开工率。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2720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工保障性住房13305套,占目标任务104.6%,其中公租房开工套数4055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套数9250套。
(二)基本建成套数。20xx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1412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3329套,完成目标任务11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35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974套。
(三)分配入住数。20xx年我市分配入住目标任务数4295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分配9998套,完成目标任务232.78%。其中公租房分配5600套,棚户区改造分配4398套。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20xx年我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是20户,到目前我市共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占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在《xx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xx-20xx)》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新拟定了《xx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xx-20xx)》,计划主城区3年内改造棚户区3217户,改造面积50.46万平方米。原则上要求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购房券)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也通过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并调整了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贵池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进落实货币化安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xx]87号)和《xx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xx]44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xx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是加强后期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了《xx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政[20xx]1号),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进行细化,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房源筹措、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分配程序、统一后期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出租管理、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后期管养职责和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20xx年我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补助、信贷、公积金增值收益7.41亿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0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4.5亿元(贵池区10.1亿,站前区2.6亿,石台县0.6亿,东至县1.2亿),已使用2.77亿(站前区1.1亿,贵池区1.5亿,石台县1700万)。
住房保障局20xx年工作计划
(一)尽早启动20xx年目标任务。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已上报省厅,我市计划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814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423套,公租房391套。基本建成5547套,其中棚户区改造4156套,公租房1391套。督促各地立即启动项目前期房屋征收、征地、规划等手续,对不条件成熟的项目,要尽早进行调整。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保障性住房分配是20xx年一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按照已制定的闲置房源处置方案要求,一项目一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扩大保障覆盖面,通过出售、用于临时过渡安置等方式,多方消化闲置房源。
(三)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20xx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比例要求达到50%以上。督促各地落实项目,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与库存商品房衔接工作。
(四)做好棚改融资工作。20xx年国家层面多方面加大了棚改融资支持力度,棚改贷款优先用于货币化安置;国开行、农发行等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抓紧筛选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好政策性贷款,破解融资瓶颈。
(五)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意见,并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根据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资金要素制约等困难和压力,不断创新、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完善
这几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的销售,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基本摸清了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房的需求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上半年,我们在《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并得到了实施,标志着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二种形式(实物与货币)、三条途径(租、售、补)、“五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确立和完善。
20xx年,我市根据宁波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xx周年回顾总结活动,加强政策研究与梳理。化大力气完成了《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的回顾与展望》的成果课题、《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文件汇编》、《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大事记》、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历年数据统计及有关文字图片的整理收集工作。在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上进行了系统的发表和宣传,对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20xx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规定,今年,我市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35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1、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90套
我市根据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了新开工奉化市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7万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共490套,超出任务数的245%。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部结顶,现正内外墙粉刷及门窗安装。
2、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300套
该项目位于岳林街道金峰路以东、金海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49亿元,总套数1300套,超出任务数的370%。由于提早谋划,该项目已于去年底提前开工,目前,即将建成完工。
3、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黄家塘限价房二期:该项目于20xx年年底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1.1亿元,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共计414套。该项目于今年年初竣工。
亚德客地块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3826平方米,投资7000万元。建有四人间、两人间和单间323套。已于今年10月份竣工。以上项目合计737套,顺利完成任务。
(三)分配销售工作顺利推进
自去年起,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开始进入全面分配销售阶段,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销售工作圆满完成。
1、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542套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全部完成分配销售。
2、推出销售黄家塘限价房二期414套,超出任务数207%。分配销售工作自5月21日起,接受申请受理。共有389户家庭参与申报,其中373户符合条件的准购家庭名单在7月24日的《奉化日报》公示,并完成了选房、签订合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工作。
3、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399套:超出任务数437%。今年9月26日,推出明化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1076套房源的配租工作。目前,申请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17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申报。今年10月,推出亚德客地块公租房323套。分配对象主要面向亚德客企业职工,从而超额完成了配租32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
4、推出销售黄家塘人才公寓198套,超出任务数396%。房源销售工作于今年8月推出。经审核,共有80户家庭符合条件,顺利完成推出销售50套人才公寓目标任务。
5、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今年我市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在去年保障997户的基础上,由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条件的变动,退出126户,新增250户,今年实际享受补助的保障对象共计1121户,补助金额共计327.6473万元。目前,所有符合条条件的困难家庭都已于6月中旬领取了租金补贴。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的高水平“应保尽保”目标。
(四)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做好迎接住建部工程质量检查的有关工作。根据“阳光工程”建设要求,我市开通了“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页设计、内容编辑和制作效果获宁波市住建委的高度肯定。
在具体实施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每项保障房工程项目的领导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公开、公平。在经济适用房一、二期的申购过程中,从工程土地征地开始,项目设计、立项、找投保、施工、监理、分配销售、后续管理等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政策依据、光盘照片、收集齐全后全部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特别是工程建设信息上,我们做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项目清单的公开,同时对工程的进展情况每月发布一次。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退出信息上,我们把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都及时在网络专栏上公开发布,使广大困难群众都能明确政策、及时申报。
在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我们强化检查监督,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施工主体责任标牌,公开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责任人,明确建设工期和责任分工。平时每半个月一次定期召开保障房建设现场专题会,商量研究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良好的管理机制,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住建部6月份的年中检查过程中受到了好评。
(五)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
为确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工作,将工程建设信息、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按规定收集整理后,统一在网络体系专栏上公开发布。
对所有的保障房源和保障对象根据书面资料,收集整理后,建立一户一档,对保障房工程建设进度和投资额度做到市政府网一日一报,国家统计网一季一报,对及时了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详细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宣传力度,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住房保障中心设定编制和人员经费30人,专门从事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工程管理和分配销售。今年,我们继续加强住房保障中心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抓队伍促业务、抓业务强队伍”建设,强化《奉化市住房保障中心考核办法》,着力建设以住房保障为己任,自我超越、精益求精,总结反思、配合默契的组织文化和工作氛围,为制度化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七)危旧房屋排查解危工作强力推进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房屋解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并成立了以陈志昂市长为组长的解危工作领导小组。
从20xx年12月底开始,我市开展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启动解危专项行动。一年来,全市共检查30104处(幢),其中要求鉴定部门安全鉴定1066处(幢),鉴定面积66348平方米,经鉴定在册CD级危房34处(幢),面积22682平方米。对鉴定出来的危房,我们及时撤离居住人员共218人,同时,通知各镇街道制定解危方案,落实解危措施。
截止目前,全市危房已解危12处(幢),面积8493.6平方米,解危率35%,超额完成在册城镇危房总幢(处)数的25%以上解危目标任务。“菲特”台风后,组织对城镇受灾房屋进行排查,对在册危房进行“回头看”,确保灾后房屋安全,督促落实解危措施。
二、认清形势、强化保障,提前谋划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保障进入到现有阶段,面临着土地、资金和管理的多重困境,所以,仍然任重道远。因此,进一步要求我们一手抓规划任务,一手抓要素保障;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分配销售;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后续管理。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结合已建房源的配租配售工作,全面评价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情况,拓展保障思路,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要把握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政策衔接,特别是廉租住房并轨到公租房的政策衔接,做到保障条件清楚,分配依据清晰,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根据困难程度落实相应的保障政策。
(二)要抓紧落实20xx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一要抓好计划新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三期2万平方米、300套,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6万平方米、500套的建设任务,确保按时开工;二要完善黄家塘保障房小区的后续施工和配套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我市第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保障房住宅小区;三要全面建成明化小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要完成20xx年保障房销售分配任务
要认真研究黄家塘剩余保障房的销售分配工作,把销售分配工作做细、做实、做公平。一要根据市人才办的审查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人才限价房的再销售分配工作;二要做好限价房二期剩余房源的销售分配,力争明年完成全部销售,回笼建设资金;三要在今年推出公租房1076套房源基础上,完成分房交房任务。
(四)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人才限价房的保障对象已经相继入住或即将入住,要认真排摸入住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户做到一年2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公益基金,建立人文关怀机制,由社会力量帮助真正的困难住户;四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总之,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应该说领导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特别是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都比较高,还有今年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的推出,不但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落户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将以先进地区为标杆,继续大力实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构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立体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努力促进奉化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更上一层楼,为全面建设“住有所居”的小康社会,为让低收入群体过上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我市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我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工作,以勤奋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了本年度任务目标,现将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一)明确任务
20xx年湛江市下达我市住房保障任务为:
1、建设廉租住房55套;
2、租赁补贴36户;
3、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34套;
4、棚户区改造304户;总数任务为829套。
(二)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我市今年十大民生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住房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积极负责,经常听取住房保障工作汇报,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好落实
1、落实责任。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把该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齐抓落实,已制订了《文明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
难家庭住房保障实施办法》、《20xx年文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房管、住建、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房管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和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共同合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2、落实土地。我市在土地资源有限、存量少的基础上,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结合本市实际,抓好土地落实:
(1)通过招拍挂广场二路、环市路城南车站傍、安票南环路、星平育才小区等地块,以捆绑形式解决棚户区用地;
(2)各建设单位利用本单位自有土地,划出部分作为公租房建设用地,共解决项目用地;
(3)市政府划拨清风北路26地块,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
3、落实资金。本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5744万元,我市在资金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从多方解决资金问题,具体渠道如下:
(1)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60万元;
(2)省专项资金支持250万元;
(3)湛江市财政资金支持万元;
(4)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廉租房资金100万元;
(5)本级年度财政拨付公租房资金448万元;
(6)各公租房建设单位共自筹万元;
(7)在栅户区招拍挂捆绑中解决万元;
(8)尚缺口资金万元。
(四)强力推进
为确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我们抢时间,争速度,克服种种困难,强力推进保障房的建设。我市今年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1个,共建设793套,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744万元,目前,在建445套,竣工348套,完成投资万元,其中:
1、棚户区项目2个,共建设304套,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目前,在建258套,竣工46套,完成投资1372万元;
2、公租房项目8个,共建设434套,平方米,计划投资3122万元。目前,在建132套,竣工302套,完成投资万元;
3、廉租房项目1个,共建设55套,2750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目前,已完成基础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
4、租赁补贴36户,已按月直接从银行发放到户。
(五)加强管理
1、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从廉租户的确定到入住,都严格按照申请、初审、复核、摇号、公示、审批等程序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全市1260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建立档案,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创造了条件。
2、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20xx年11个住房保障项目,我市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质量巡查、安全条件审核、竣工前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保障质量合格。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1、除本级财政按规定渠道归集资金外,缺口资金融资存在一定困难;
2、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很少,影响保障房储备项目用地落实;
3、住房保障建设协调督促机制还不完善。各个建设单位在立项、报建、拨款等环节的'资料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至使各项目资料难以按时收集;由于人员少,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收集难以到位。
三、20xx年度计划情况
在20xx年的基础上,将再接再励,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筹集,切实确保建设资金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的宣传发动工作,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使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产局的指导下,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经过近几年来的艰苦工作,已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为更好的解决我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区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分解给区城乡建设局和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两个部门共同负责。我局主要负责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由于我区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我区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采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下达指标为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80户,实际完成184户。另有145户经我局审核上报,通过市房产局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完成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我区根据市政府出台的《xx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和《xx市廉租住房保障方法》,由各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城建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区纪委、门全程跟踪监督。
三、主要做法
1、做好住房保障宣传报道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动员符合条件家庭申报,按顺序严格把好准入关。把城镇家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发到各社区、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申报。社区工作人员对申报人提供的住房证明和户口簿进行查阅,认为符合条件了,发放有关表格。
2、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对申报人进行分类归档。符合与不符合、调查与不调查、都能做好存档。各种上报资料、报表及有有关文件接收等,工作完成后能做好保存。总之,在工作中该归档的资料都全部做好归档。
四、今后的工作安排
1、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廉租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2、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区的廉租住房制度,因地制宜,做好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在实践报告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一年来,在局*组、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中心本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操作,有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
到今年底,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74套(包括安置灾民和预分配),占20xx年底前建成的3599套公共租赁住房的90.97%,为市级下达3231套任务的101.33%。其中,有购买意愿的44户。全年共收取保证金1873.49万元,租金201万元,其中:收取购房款366.27万元。
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组织、代表监督、司法公证”,“公平、公正、公开”,“分类编号、按幢投放、租售分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全年共进行了7次联审,组织了5次公开抽签配租。
(二)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事项
《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2620套由于基础设施滞后导致截止20xx年底未及时分配闲置2620套。
1、三个佳阳小区2620套已整改1783套(含安置灾民临时居住500套),剩余837套。
2、达丙惠民小区由于户型改造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闲置的9套已整改。
(三)加大投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套(翁堵镇16套、鸡飞镇24套),总建筑面2240平方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基础浇筑,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4万元(其中,翁堵镇58万元;鸡飞镇86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其中,翁堵镇20万元;鸡飞镇30万元);20xx年公租房(昌宁摩尔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工近一年后,于今年12月正式复工,拨付项目资金102.28万元;20xx年代建项目已启动回购程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数据审核,按项目进度及时、精确、安全的拨付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年内共拨付上级补助6213.56万元。其中: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002.26万元;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93.74万元;卫生系统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2万元;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59.2万元(教育系统56.92万元,工信局102.28万元);发放租赁补贴680户171.36万元(其中新增120户);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249万元。资金结余301万元,为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五)积极工作,主动参与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9·16自然灾害灾民安置工作。为灾民提供临时安置住房500套,其中,田园镇:180套(全部在形象佳阳小区);漭水镇:320套(形象佳阳小区140套,金色佳阳小区180套)。
2、办理了时代佳阳、金色佳阳、思源实验小学等3宗土地使用证。
3、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种工作事项。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一年来的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实践中,逐渐暴露和突显出一些问题。一是房源特别是城区体量过大,入住率不高。目前城区已建成和基本建成的房源有3205套,到20xx年将达到5881套,租售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二是承租保证金过高,一般住房需求群体难以承受,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短时期内难以筹集这笔资金;三是保障房户型结构不尽合理,一室一厅无法满足三人及以上家庭的生活需求,一室一厅房源极难租售,一室一厅结构房源占剩余房源的85%以上;四是物业管理难度大,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管理成本高,物业管理企业未引进,管理难度大;五是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程序繁杂,办公成本高,工作人员少,工作效率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深化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联系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管项目的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落实、早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住保中心将积极采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led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尽可能的让全县每一个家庭都了解保障房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并在入住对象中广泛宣传户型合并的相关政策,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的化租售。
(三)扩宽入住对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目前由于两室一厅房源相对较少,一室一厅难以配租,建议允许入住家庭申请相连一室一厅房源,并免收承租保证金。
(四)尽快引进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目前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已有人入住,根据住户反映,佳阳公司承建的三个小区内卫生、安全等问题急需解决,提请佳阳公司应立即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各小区以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等问题。
(五)创新运营管理。
一是由于目前两室一厅房源和申请对象相对较少,建议下步申请对象在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不受批次限制,住保中心将分栋投放房源,申请对象随到随抽。
二是在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组建运营公司,剩余房源交由运营公司可向社会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出租并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三是对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周转住房,并灵活确定周转期。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代表符合条件的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号)文件精神,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
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29亩。截止目前,我市已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21个,面积共计545.07亩,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土地共计17.51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共计9亩;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共计402.09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共计116.47亩。在未供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办理预审,面积共计1051.45亩。
我们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依照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逐宗督促相关用地单位积极办理用地手续,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具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我们为用地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及落实存在一定难度,供地计划数大量节余。
从今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编制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用地规模偏大,盘活存量难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在制定计划和统计时口径不统一,未考虑实际用地中利用存量土地等因素。用地计划是按照房管等部门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意向以及改造计划来测算的,许多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无需供地,造成计划用地大于实际用地面积。各县(市、区)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调整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切实把计划落实到地块,并进一步加快供应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是跟踪监管难到位。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由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批后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尚未真正实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二是部分廉租房项目,是由政府实施的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存在未批先用、边建边报的现象。
三、今后在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土地供应方面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实行务实的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政策。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测算、确定供地计划,要根据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情况测算,并核实存量土地项目是否为利用原址、多余安置房源和政府回购,不需要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合理的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使供地计划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是进一步加强批后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秩序。要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和公布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批后监管和执法监察,要依法查处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需要把棚户区改造与危旧房整治和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结合起来,严防大拆大建。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20xx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的工作重点,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供地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的任务。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们认真执行省、市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我局20xx年的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情况。我县廉租住房(和雅小区)项目,位于章华台路西段北侧,占地11亩,总投资8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共有6栋楼,198套住房,套型面积约49.8平方米。目前廉租房已进入销售阶段。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区广泛宣传发动,真正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三个办事处申报了560多户,经居委会、办事处、住建局层层把关审核,多方位公开公示,共认定有320户符合廉租住房入住保障条件。并且于20xx年11月21日在县人民影剧院进行了公开摇号分房仪式,共有186户保障对象分的保障房。对于摇号的整个过程邀请了县领导,监察局人员现场监督,保障对象代表上台全程参与,同时司法局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达到让社会满意,让保障对象满意,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亲民爱民、提升形象、维护公平、清正廉洁、消除腐 败的政治性工作来抓。
(二)保障房项目申报情况。我县申报的20xx年廉租房项目,占地160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套型面积均为50平方米,共1000套。项目相继做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办理了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有效保证项目能及时开工。另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我县决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此我县正在积极申报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廉租房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的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从20xx年开始,并且逐年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增加覆盖面。20xx年底保障户数2118户,保障人数6410人,共发放资金约230.7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每年,我们都通过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平时开展业务工作检查等方式,及时传达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从事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审核程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按审核程序予以认真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则及时实施相应保障。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我县在住房分配及住房补贴。的申请及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对申报上来的城镇低收入保障家庭向社会公示,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将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落实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办事内容、办事时限都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我们严格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对象“一户一折”,未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五)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狠抓资料和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建好“一户一档”,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及时公开和更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实现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加强住房保障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了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存在问题
1、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难以核实。
2、保障机构不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入户调查、公示、复核、登记、年度审核及退出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政策,由具体实施机构承担。但目前的部门、人员设置难以适应住房保障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廉租房(和雅小区)入住及管理工作,确保入住对象满意。
(二)做好保障住房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强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我县实际,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不断完善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积极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
一、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XX年是我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5月1日,我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7月初,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的20项民心工程,提出全年为12.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XX年,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租房补贴4万户,全年累计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XX年提高了75%。
XX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比XX年增加了1倍。二是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家庭达4万户,其中新增2万户,是XX年的7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为广大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方式。三是政策创新点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了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引导群众住房消费,增加租赁房源供应;鼓励有空置房的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出租房屋,根据出租期限长短给予补助;对申请家庭由租到住房给补贴提前至取得补贴资格即计算补贴;建立会审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区县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会审同意后可申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改善住房条件,放开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上市销售的规定,拉动居民购房消费;等等。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广泛宣传、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等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5月1日以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召开了5次由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区县房管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全市性住房保障工作会、培训会、推动会和现场交流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延龙局长除参加上述会议外,在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还多次主持召开了18个区局长会议,进行重点推动。
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XX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将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区县。明确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区县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并组成督查小组,对18个区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细化完善政策
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实施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制定贴近群众需求。
一是广开言路,分别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享受住房保障和未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如,在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住房面积认定上,对阳台、壁橱或者伙用的部分,都不计算住房面积;对老少三代或有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提高30%掌握;原住房拆迁、出售超过1年的,可不计算现住房面积。在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口认定上,增加了申请人未婚子女可以申购等等。
二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市场租赁住房难的问题,开展市内六区存量空置房源调查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意向调查,召开相关区县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多方征求支持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建议,为建立租赁房源信息库和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决策参考,使租赁房源供应贴近群众需求。
(三)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高丽书记“下大力量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为群众多建房、建好房,更好的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的指示,大力推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是对应新建的5万平方米、1000套廉租住房,变集中建设为分散建设,采取由市内六区从在建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用于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实物配租。配建的廉租住房已全部落实,配建资金也已划拨到位。
二是对规划建设的380万平方米、6.23万套经济适用房,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筹措困难,保证了按时开工建设。
三是对限价商品住房,开工建设了昆俞北路、张贵庄路、津滨大道南侧等7个项目、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部分项目已上市推出。
四是启动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积极协调中德储蓄银行落实了建设资金。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帮助开发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拟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融资方案,与中德储蓄银行就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达成了贷款总额为200亿元的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就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陋房屋拆迁达成了共识;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用地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确立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调度、协调力度,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调控、监管纳入常规化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上市、早惠及群众。
(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市政府《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将彩丽园、金堂家园、联建里以及瑞贤园、瑞秀园4个廉租住房小区全部交由所在区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是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完成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重点协调建设、规划、物价、民政等方面。主动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手续办理事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加快开工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天集中会审,当天解决不过夜。
三是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开设了中低价租赁房源网页,免费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租赁的房源信息,搭建信息平台。房源信息来自于各区县房管局、中介机构和有空置房屋的个人三方面,除网页外,还通过电视台视讯频道对外发布,为群众及时了解房源信息提供更加快捷的途径。
四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管理,对各区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件审核、档案管理、系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被拆迁户明细备查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用于保障拆迁家庭安置使用。
(五)开展广泛宣传
一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对住房保障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共刊播稿件314篇,录制专题节目60余期,群众热线节目30余期。二是制作了要点突出、形式生动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宣传彩页50余万份,通过街镇、居委会向居民发放;统一制作了住房保障各类申请流程图,在区县和街镇受理窗口张贴,力争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在天津电视台视讯频道开辟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六)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开通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专人接听解答;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盛世嘉园购房群众集体访事件;积极稳控经济租赁房住户集体访事件,避免“五一”敏感时期进京上访事件。完成局信访交办群众来信答复276件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XX余件次,完成网络信箱答复151余件次。完成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3件,占全局承办工作的27%,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按照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提出了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2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XX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工作思路。
XX年能够按期圆满完成任务,得益于各区县房管局的大力支持。各区县房管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狠抓实干,18个区县共受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2万户,超额完成了新20项民心工程中提出的向1.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工作目标。各区县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南开区房管局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从本区各房管站抽调工作能力强的房管员,充实到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受理工作。在市内六区中,率先提前完成全年目标;河北区在完成年度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对辖区内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采取上门服务,符合一批配租一批,全年共为316户“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居市内六区之首;河东区XX年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4080户,区局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广泛宣传政策,主动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圆满完成了任务;红桥区、河西区、和平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发挥房管、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会审机制,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津南区将年度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镇,每个镇都有一名副镇长负责,责任到人,效果明显,在环城四区中,第一个完成了任务;北辰区充分利用区内拆迁任务量大的特点,深入拆迁片,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使623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比年度工作目标超额完成24%;宁河县由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基层挖掘潜力,超额60%完成年度目标;大港区、宝坻区结合辖区内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居住在城乡结合部,住房条件较差,住房有效使用面积较小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入户丈量住房面积的方法,使这类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改善民计民生,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低收入家庭租房率还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尚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房源调控能力有待增强等方面,这些问题和制约因素是今后我们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们认真执行省、市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我局20xx年的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保障房建设及分配情况。我县廉租住房(和雅小区)项目,位于章华台路西段北侧,占地11亩,总投资8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共有6栋楼,198套住房,套型面积约49.8平方米。目前廉租房已进入销售阶段。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县城区广泛宣传发动,真正达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发动,三个办事处申报了560多户,经居委会、办事处、住建局层层把关审核,多方位公开公示,共认定有320户符合廉租住房入住保障条件。并且于20xx年11月21日在县人民影剧院进行了公开摇号分房仪式,共有186户保障对象分的保障房。对于摇号的整个过程邀请了县领导,监察局人员现场监督,保障对象代表上台全程参与,同时司法局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达到让社会满意,让保障对象满意,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亲民爱民、提升形象、维护公平、清正廉洁、消除腐败的政治性工作来抓。
(二)保障房项目申报情况。我县申报的20xx年廉租房项目,占地160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套型面积均为50平方米,共1000套。项目相继做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办理了立项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有效保证项目能及时开工。另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我县决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此我县正在积极申报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廉租房补贴发放情况。我县的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从20xx年开始,并且逐年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增加覆盖面。20xx年底保障户数2118户,保障人数6410人,共发放资金约230.7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每年,我们都通过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平时开展业务工作检查等方式,及时传达贯彻住房保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从事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审核程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按审核程序予以认真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则及时实施相应保障。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我县在住房分配及住房补贴的申请及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对申报上来的城镇低收入保障家庭向社会公示,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将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落实到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我局逐步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将办事内容、办事时限都进行了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我们严格要求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对象“一户一折”,未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五)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狠抓资料和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建好“一户一档”,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及时公开和更新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实现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加强住房保障电子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数据的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及上报,满足了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难以核实。
二是保障机构不健全。廉租住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包括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入户调查、公示、复核、登记、年度审核及退出等工作,这些工作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政策,由具体实施机构承担。但目前的部门、人员设置难以适应住房保障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廉租房(和雅小区)入住及管理工作,确保入住对象满意。
(二)做好保障住房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分配以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强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结合我县实际,将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不断完善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积极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