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环境保护计划合集3篇

年度环境保护计划(精选3篇)

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篇1

根据社区的显示情况和今后的发展,结合国家和地方对社会发展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今年计划:

一、对居民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

利用社区居民活动站、市民学校等场地举办讲座、播放录像资料。检阅环保图书和举办小型图片展览等活动,向居民介绍环境保护健康生活小知识,讲授通俗易懂的环境科学知识等。

设立环保资料借阅室,逐步增加环保类报纸杂志,书籍和音像资料的数量,在文化活动中心设有专门书架作为绿色书架,摆放环境类报纸和书籍。

结合“6.1”儿童节、环境纪念日、组织开展保护环境“绿色社区”书画展等宣传活动。如:“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环保装修专题讲座、绿地认养、发倡议书环保知识竞赛等,有可能条件允许组织居民参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生态农场和植物园等,环境教育基地利用各种机会向居民进行环境教育宣传。

组织居民间的相互交流活动,交流生活中的环保知识和节水节能小窍门,推广绿化养护经验等,培养环境法制观念和环保知识,家庭装修力求实用简约,体现环保知识,降低室内环境污染,倡导家庭环境要适当绿化美化,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家庭用具尽可能使用节能型产品,节约使用资源。使用无毒性等环保产品,减少污染的排放,拒绝使用一次性产品。如:一次性饭盒。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废旧物品的利用、车辆不在乱停乱放、不毁坏绿地、爱护树木和公共设施,绿化美化社区,积极参加社区的环保公益活动。

二、环境宣传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黑板报、环境教育启示牌、提示牌等设施营造“绿色社区”创建氛围,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并及时更新内容,传递最新环境信息,特别是关于社区居民的活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出版关于“绿色社区”创建的简报。

三、开展绿色文化活动

居民环境意识,绿色生活方式,自觉保护环境,与自立和谐相处风尚的形式是环境文化的体现,也是“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这些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3.12”植树节、“六一”书画展、“六五”环境日、“七一”消夏晚会等活跃绿色社区氛围。

四、社区环境的制理及建设

对社区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集中整理,必要时,可通过请示上级部门出面协调,媒体报道等方式协助解决。如:针对大气污染严重情况,制止杜绝燃烧散煤,对社区内企业、家庭灶炉、餐馆及其他大气污染源进行有效监管。尽量减少烟尘排放,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汽车的污染与防治,杜绝噪音扰民现象。如:要求社区内的商店娱乐场所不得进行高频的广播或取有效陋习措施,要求离居民住宅近的嗓音源修建隔音墙,对建筑施工,室内外装修等要有施工时间地点,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并且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噪音,向居民宣传不要发出噪音影响其他人的休息和生活。

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篇2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县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委员会关于下达2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十八大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资源利用率,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为目的,解决城市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力争使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努力把我县建成经济快速发展、人居环境和谐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阶段完成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坚决制止乱砍滥发,严肃查处林业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二)加强森林防火监督管理,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完成“城考”目标考核任务。

(四)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人、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80%、森林覆盖率≥70%等指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全面完成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参与,广泛宣传。积极参加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氛围;在林业系统内积极开展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林业系统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定期报送推进情况,确保全面完成20--环境保护考核任务。各责任股室于每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20--年环境保护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年度环境保护计划 篇3

20__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__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__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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