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结范文(通用18篇)
20xx年法律援助年终总结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xx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司法所
20xx年X月x日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武陵山区腹地,东连荆楚,西眺,南距三湘,北至三峡,属东南边陲重镇,素有“鄂西南窗”之称,是省定25个重点口子镇、27个老区乡镇、50个小城镇建设重点镇之一。镇域国土面积467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7万人。
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例如:20xx年8月,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为民解八难,建设新农村”活动为契机,在x村开展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从而使广大农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维权意识。
(二)是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建设。
在全镇33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龙头,在所有行政村都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并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初步形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便利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从而实现了村镇法律援助联动。并在每年的镇三级干部会上邀请县法律
援助中心的领导对全镇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从而使法律援助直接面对农民群众,便于农民群众及时就近申请、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农民法律援助申请。
(三)是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及时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并不都要通过诉讼途径实现。有时候,通过调解也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不但迅速简便,而且可以很好地起到减诉息事的作用。去年以来,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调解法律援助案件15件,解答法律援助事项150余件,并积极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本镇内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例如:x村的“青蒿”事件,此事件涉及到xx村7个村民小组共67户农户,所涉及的农户随时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我工作站得到此消息后,多次组织村民代表与现代利达农业有限公司老板进行协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我工作站随即将此事反映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该案,并迅速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县人民法院的的通力合作下,该案最后以调解形式达成协议,并在次日全部协议内容履行完毕。今年2月,走马镇千金村村民代表为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感谢匾牌,以表达对援助中心及办案人员感激之情。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法润民心、援梦三晋”为主题,主要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援助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法律援助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及亮点,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申请条件、程序、便民措施等。
主要开展五项活动,分别为:法律援助法颁布一周年专题户外宣传活动、“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专题视频征集宣传活动、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多载体多形式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其中,“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将围绕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以及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分赴全省各市进行集中宣传采访。各市还将充分发动当地各大媒体,与省司法厅采访组形成合力,掀起法律援助法宣传贯彻高潮。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月21日下午,佛坪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干部,赴袁家庄街道肖家庄村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及手册等方式,向村民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汉中市掌上“12348”微信小程序,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掌上“12348”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答疑解惑,还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吸引了众多村民的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册,解答群众疑惑20余条。
下一步,佛坪县司法局将以送法进乡村为主要形式,开展系列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受理与困难群众相关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每一个受援群众都看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20__年1月19日,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万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有关部门利用逢场赶集的有利时机,在集镇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散发法律援助法相关宣传资料,详细介绍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及热线等内容,发放法律援助法等相关宣传资料、用品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次。
此次活动助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顺利实施,让更多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畅通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学会积极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__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日前,双龙街道组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盘龙区司法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双龙街道庄房社区在庄房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专题:一是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识讲座,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讲座特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杨永强律师对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做专题讲解,讲座中,杨永强律师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辖区实际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积极引导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讲座结束后,杨永强律师及普法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到庄房社区金盆小组“民法小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及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宣传小礼品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发放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法治宣传品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次。通过本次活动,让辖区居民对法律援助有了一定了解,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
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20xx年上半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助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重点,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88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022人次。
一是紧抓刑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阶段的援助机制,进一步缩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绝大部分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值班实行固定排班和临时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律师资源紧张和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建设工作,依托政法一体化平台,通过统一的电子端口,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实现与检察部门间简便高效的值班律师预约、审批指派、检律协商、线上阅卷、认罪认罚具结、归档、数据统计等,促进值班律师有效履职、履职留痕,提升检律协商具结效率,进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效率价值。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立项阶段。
二是做好民生行政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共组织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农民工讨薪、新兵无忧进军营、优化营商环境、情暖半边天、与你童行、走进共享社幸福里等宣传活动40场。及时办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讨薪救助绿色通道”转办件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应。融入大救助践行共同富裕,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为受援人提供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会见、和律师公益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三是丰富援调结合工作模式。由法律援助中心牵头,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6日出台《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速调速援速裁”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效率机制,全程贯彻“以调为先、仲裁断后、全程援助”,实现工伤案件快速化解。5月20日,援助中心在石帆街道组织了首场“援调结合”业务培训会,并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纳入下半年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课程安排中,建立一支懂调解懂援助的调解员队伍,使基层案件能够迅速进入援助通道。同时成立由15名援助律师和仲裁员组成的业务交流群,推动工伤案件专门团队专办。目前不仅工伤案件,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调援裁”流转都很顺畅。
四是优化办理及便民举措。依托枫桥司法所和——司法所建设,着重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站点及时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进行援助申请基层代办的作用,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工作网络。以“万人双评议”为抓手,着力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全域通办、代办申请、上门服务、电话预约、代书服务等便民举措,健全和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今年共办理容缺受理6件、代办申请11件、上门服务5人次,电5话预约25件,提供代书撰写和辅导100余人次。
五是紧抓咨询和援助质量工作。通过每周四分管领导或科室工作人员下沉窗口,局政治处不定期暗访窗口、回访当事人、抽查电话录音,加大对法律咨询的抽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施“五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网上监控、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等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今年共听庭11件,交叉评估案件238件,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打造专业服务队伍。重点抓好值班队伍建设,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拔机制,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一年一选拔,优进劣出。通过培训、讨论、互学等措施,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基于今年疫情原因,集体培训以线上为主,上半年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法律援助工作指南》进行三次更新,及时就更新内容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对新援助律师开展2次小班制线下培训。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对律师案件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分发放补贴。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克州三小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咨询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4月3日、26日,各班级组织老师、学生大力学习和宣传。
(三)送法上门。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经营场、农牧区所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举办法制培训班。州教育局局派出流动宣讲组,深入基层,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基层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片,完善了学习园地。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服务责任区机制,使人员职责清、责任明,监管服务无死角;加大我校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不法行为。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克州三小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
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向祖国六十华诞献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让干部群众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乐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
抓好教育培训,掌握法律援助新要求。一是党组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周其林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解读,有利于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组织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学习及时熟悉法律援助新制度、新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法律援助法,要求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法律援助法的重点和精髓,积极运用法律援助法保护好困难群众、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法治宣传,扩大知晓率。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向全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全县各部门发放包含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咨询热线、案例以及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的《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5件,为2941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223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抓好新媒体,丰富宣传手段。以县司法局为主干,各司法所为分支,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法治橱窗等载体,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入和广度。活动期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1000余份,《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500余本,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标语50余条,宣传横幅25条,惠及群众5万余人。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
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校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克孜勒库都克小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为了让群众广泛知晓即将于20__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2月24日,仙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于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县司法局干部、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工作人员及律师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法律援助与法律咨询台、走进行政服务中心派发《法律援助法》单行本、民法典宣传折页、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讲《法律援助法》,解答法律问题,重点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据悉,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单行本100余本、民法典宣传册200余张、普法宣传礼品300余份。
陈某(化名)是来仙务工的外来人员,今年12月初,因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精神状态申请了取保候审。事后陈某懊悔不已,在其舅舅的陪同下来到活动现场寻求法律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了相关材料,发现陈某不幸遗传了其父的精神疾病,长期通过相关药物控制治疗,且在沟通中,陈某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不愿与人有过多的交流。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凌云当场审批、当场指派了律师为陈某做刑事辩护。“这个法律援助非常好,谢谢政府,谢谢你们了”陈某舅舅激动地说。
同时,县司法局上下联动,同频发力,全县各司法所同步滚动LED来宣传法律援助标语,并在显眼位置张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海报,共同营造《法律援助法》宣传法治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社会弱势群体知晓“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援助”,让每一个受援助群众都能体会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
根据市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将宣传日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将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作为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接到市局文件通知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详细布置本次活动计划和相关要求,并在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提高宣传的社会效果,9月1日上午8时,我局在县繁华地段,开展了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期间,组织部分骨干律师、公证员参加,进行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法律援助的事项和问题;印制《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知识问答、法律法规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发放,让群众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当天共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余50人次,悬挂过节宣传横幅2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依托媒体、加大宣传
为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我局与县广电局联合制作了一期法律援助电视专访节目。中心主任对法律援助的意义、对象、范围、形式、申请程序等一些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在节目中公布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欢迎经济困难的群众来申请法律援助。目前,节目正在进行紧张的后期制作,近期将在县电视台播出。
通过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为今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乡计划生育协会在乡党委、乡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县计生协会的指导下,以构建和谐计生为主线,全力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强与乡司法所、派出所的协调配合,紧紧围绕广大计生家庭生产、生活,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计生户撑起了一片蓝天,较好地维护了计生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乡今年来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计生法律援助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广大计生家庭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县计生协会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乡计生协会紧紧把握时机,召开专题会议对领导组织机构和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活动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通过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分析我乡人口计生工作难点所在,大家认为做好计生法律援助工作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根本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计生协会在计生法律援助工作上大有可为。为了争取乡党委、乡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乡计生协积极主动地向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阐明开展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思路。乡党委、乡政府对计生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计生协会把计生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新时期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在部门协调、机构组建、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今年,乡政府专门指派了一名司法专干担任乡计生协法律援助顾问,负责做好乡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工作的日常联系和业务指导。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为了使全乡干部和广大计生户家庭了解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依托阵地宣传。利用乡村两级现有的人口计生宣传栏、板报、计生户外宣传牌等阵地重点抓好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同时抓好《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二是抓住契机宣传。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周宣传活动,做好计生法律援助有关知识的宣传,利用计生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及时为广大计生户家庭解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认真指导其寻求法律援助。三是抓好集中宣传。在全县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3月份开展的生育关怀活动中,乡计生协都把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服务活动有机地融入到活动中。四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把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乡村干部入户宣传的重要内容,乡村计生协干部在入户过程中积极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法律援助有关知识,使每个计生家庭知晓计生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援助范围等事项,对计生户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得到细致的分析和解答。
三、健全网络,完善机制,规范运作
为了让计生法律援助更加贴近和方便农村计生家庭,我们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全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完善了以乡计生协为龙头,以乡计生专干为骨干,以村协会小组长为联络员的计生协会法律援助体系的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了计生法律援助服务的影响面。在完善工作网络的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了计生协会法律援助的运作规程:
(一)计生家庭需法律援助的(诉讼类),应持申请书及经济困难证明、计生户证明,提交乡计生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初审人出具意见书并送乡司法所统一审查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的,由乡计生协初审并出具意见书转乡司法所审查和承办。
(二)乡计生协及时向乡司法所反馈计生户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信息,对计生户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开展计生户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乡计生协依托乡司法所专线和村计生协会服务网络,及时为计生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权咨询。
四、跟踪回访,注重实效,塑好形象
加强与乡司法所的沟通和协调,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之规定,规范程序,对受理计生法律援助案件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了计生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等工作流程,按照严格、热情、文明、公正的法律援助办案要求,为计生户家庭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为确保计生法律援助的成效,使计生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我们建立了援助案件的跟踪回访制度。对当年和往年援助的案件进行上门跟踪、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听取对计生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提高了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计划生育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提高了计生协会组织的影响力,塑造了乡计生协干部的良好形象。
通过上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转变的重要手段。从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看,人口计生工作已面临新的考验和任务,计生协会法律援助从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入手,实现了从过去片面强调要求计生对象履行国策义务向全力维护计生对象合法权益的明显转变。
二是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载体。计生协会法律援助针对计生家庭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法律层面为他们排忧解难,保障他们享有正常生活和正当的权益,提高幸福指数,较好地实现了生育要计划,生育更要关怀的人口计生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三是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是实施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重要体现。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司法、社保、工青妇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在经济社会工作中具有不同的职能优势,计生协会法律援助工作能够取得成效,除了计生协自身努力外离不开相关部门、人员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四是开展计生协法律援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计生工作的秩序开展,符合政策生育家庭的比例将大幅提升,广大计生家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不仅关系到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计生协会为计生家庭提供法律援助,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社会不稳定隐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独有的贡献。
虽然,我乡在开展计生协会法律援助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兄弟乡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继续虚心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主动协调、完善制度、创新方法,力争在该项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xx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 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 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广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近日,河南县司法局在那达慕广场开展主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中,司法局法律工作者以通俗易懂的地方语言,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人民群众重点讲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和疑惑,向人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得到在场群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增强了牧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积极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下一步,河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优势互补作用,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让法律知识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必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