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证明吧,证明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一起来参考证明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离职证明书【优秀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x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
兹本人身份证号:因个人原因现无法向贵公司提供与原单位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此,本人声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已经与原单位司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且从20xx年xx月xx日前发生的所有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到相关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XX先生/女士,自年XX月XX日至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X(部门)的XX职务,由于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XX月XX日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供参考。
没有员工离职证明,只有离职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果。没有离职证明,原单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补充出具离职证明,当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离职承诺书,该承诺书是有法律效果的。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兹有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xxx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xx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XX年X月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
XX部经理(签名):
XX公司(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xxxxxxxx职务,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原因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一、辞退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通知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辞退通知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劳动者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辞退通知书,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辞退通知和离职证明的法律规定
(一)辞退员工法律规定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二)离职证明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通过上文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辞退通知书和离职证明二者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两者同样意味劳动关系的终止,但是主观意思上有所区别,辞退员工为企业辞退的主观意思,而离职证明多作为员工主动离职或者企业开给员工解除关系的证明性文件。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找法网在线律师。
兹有本单位员工陈亿权,性别男,身份证:xx,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07月01日至20xx年06月30日,因员工个人发展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与其接触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自20xx年08月24日开始,我公司与该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本员工离职前职位为:系统工程师。
特此证明
广州xx有限公司
20xx年八月二十四日
离职员工签名: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