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活动能成功举办,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进行书面的计划。活动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积分活动策划方案最新6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一、目的
刺激用户消费积极性,提升用户ARPU值。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份启动,长期开展
三、活动参与对象及条件
所有CCT在网用户,且积分达到所需兑换礼品的规定标准
四、目前积分统计情况
根据技术(4月份)统计数据,目前积分在20xx点以上的用户总数为61154人,按照五个月用户每月积分增长10%、每个积分区间用户用户数增长10%推测,五个月后最低积分达到5000点以上的用户预计将达到74000人左右。
五、积分礼品支出成本控制
该批物品目前仅知晓采购成本,预估物流及税收成本占采购成本的40%,建议此次积分礼品的成本占比在0.8%之间。
六、积分兑换礼品流程
1、
兑换方式
为简化积分兑换礼品的方式,我们将采购的礼品划分为五个等级,用户可依据自己的积分自行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由系统自动扣除(礼品兑换一定要求用户前往营业厅进行兑换)。
2、兑换流程
用户前往CCT营业厅——查询礼品并兑换积分——CCT客服人员根据用户收到的回复短信发放礼品-----客服登记领取人号码并由对方签字。
七、积分礼品发放控制
该批礼品的使用周期预估为五-六个月,请分公司根据各自分配到的礼品数量控制礼品的发放节奏(按照到货礼品的种类和数量开展积分兑换)。
八、宣传规划
1、2、
时间:从20xx年5月份开始启动积分兑换礼品的活动宣传;宣传方式:积分兑换礼品的宣传主要通过服务厅店内布置宣传(包括海报、传单、横幅);同时,在前期积分兑换话费的宣传基础上,推出新的广播和视频广告,调整积分在大众媒体上面的宣传内容。
九、效果评估
以一个月为活动跟踪调查期,根据用户的积分兑换礼品的参与情况调整积分兑换的额度,并继续策划相关后续活动。
为鼓励广大党员参与村内事务、助力乡村发展的热情与动力,西联镇将党员参与村级治理志愿服务事项量化,给予积分奖励,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丰富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关注村级各项事务,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密切干群关系、提升党的影响力与感染力,使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牌子更亮,共产党员的称号更响,共产党员的形象更高。
二、活动时间
自2022年3月起
三、活动内容
1、服务事项内容
志愿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是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参与村级党组织有关会议,如党员大会、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有关谈话考察事项,利用自身资源捐款捐物帮助困难群体等。
二是参与村级日常事务,主要是村级常规工作或阶段性任务,如森林防火、疫情日常防控、征兵、禁渔巡查、秸秆禁烧、文明创建等,为村党组织提供相应信息并进行宣传劝导。
三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联系各种资源为招商引资、协税护税、乡村发展等提供信息、资源和点子,或为村级社会民生事业争取资金资源和项目等。
四是助力村内重大、紧急、疑难工作,如疫情防控、抗洪抢险等紧急事项、村级矛盾化解、信访问题疏导等,能发动各种关系主动参与并积极协助村干部解决。
四类服务事项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适当增减,积分分值原则上以类为单位计算,具体积分清单附后(附件1)。
2、积分统计方式
由村党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统计,实行“次记录、月汇总、季通报”。服务可由党组织发布,党员认领,完成后上报积分,也可以由党组织发布,党员日常关注随时开展服务积分。每次服务事项要及时填写记录表(附件2)。每个月汇总一次,填写积分汇总表(附件3),每个季度将积分情况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党员微信群等通报、公示一次。
四、结果应用
党员志愿服务积分结果主要可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以增强广大党员为民服务、助村发展的能力与决心。
一是积分兑换物品或服务。各村可安排一定经费,采购日常生活用品,明确每项物品或服务兑换的积分分值,党员可根据需要随时兑换(兑换表见附件4)。
二是推荐评先评优和慰问。在优秀党员、铜陵好人、党代表等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党员,每年安排对总积分较高的党员进行表彰和走访慰问。
三是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对参加村级事务较活跃、积分较高的党员,镇、村根据工作需要,择机安排外出学习考察。
五、有关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积分活动是壮大村级治理力量,推进村级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开展这一活动,镇联系村干部要加强所联系村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查。
2、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志愿服务积分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各村在活动中要认真总结、发现典型,及时向镇党委上报相关人员事迹及活动成效,为党员志愿服务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务求取得实效。志愿服务积分必须是义务活动,方可积分。各村要把好关,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提高积分。把党员真正凝聚到党组织中来,吸引到村级各项事业中来,着力推动本村工作、促进发展,推动党的建设和乡村治理协调发展、同向同行。
一、活动目的:
为回馈广大志愿者、激发网格内居民的志愿服务热情,根据服务的多少,进行积分兑换活动。
二、活动主办方:
长坡社区党委
长沙市天心区合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6日9:30-11:00
四、活动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长坡社区二楼
五、活动内容:
积分50分的志愿者兑换一袋20斤大米
六、活动人员:
积分满50分的志愿者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志愿服务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推进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执行,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作运行,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募注册、组建队伍、组织培训、采集需求、发布信息、设计项目、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台帐等工作。
(二)打造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平台。
1、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服务平台。“大冶市志愿者网”、“大冶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的网络平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为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项目设计公布、志愿服务开展的活动平台。
2、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主管单位要按照“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有标识、有具体负责人、有具体人员安排表、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服务台账、有服务项目公示(确定3项以上常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物品”的要求,对志愿服务站点进行全面规范。
3、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5月15号之前必须做到“三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高标准的志愿服务队伍。
1、按照“谁所有、谁注册,谁管理、谁培训,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高标准志愿者队伍。
2、按照规模化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由干部职工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要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分类建立集家庭、个体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小区共建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志愿者队伍。按照专业化标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城市管理、交通文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按照品牌化标准,积极引导组建旗帜鲜明的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自身独特的品牌和风格,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有稳定志愿者、有常态化服务”的典型示范性志愿服务队伍。
3、根据属地原则,将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划分到包保社区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群众志愿服务队划分到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
(四)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要求,开展多个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项目招募需求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自行确定志愿项目开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志愿者长期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经常到包保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报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小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经常性向居民采集需求,积极招募和组织群众志愿者参加卫生绿化、清除牛皮癣、邻里帮扶、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主题鲜明、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城管、交通、公安、文体、卫生、公汽、教育、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咨询答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安全保卫、文明引导、医疗保障、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城管、交通、公安等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还要定期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志愿体验活动。
(五)落实鼓舞性的激励措施。
1.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表现优秀的注册志愿者激励。
2.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也可定期自行开展上述活动。
3.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活动。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等场所,要积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积极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六)打造硬品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1.通过健全机制、打造平台、建立壮大特色队伍、开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宣传、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热点领域内“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品牌队伍。
2、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和优秀故事,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制作推出符合群众认知特点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志愿服务品牌文化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形成学典型、比典型、做典型的浓厚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联动推进。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同时,要注重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享,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氛围。
(三)常态管理,确保实效。各志愿服务队要加强志愿者的内部管理,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严格对照标准,强化人员安排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发挥志愿者招募、活动宣传发动的“桥头堡”作用。
(四)形成品牌,打造亮点。要树立品牌思维,创新思路,积极招募群众志愿者,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有特色保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团市委将联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工作考核内容。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根据我区《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街道范围内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践行合格党员标准,争当“幸福马岙”建设排头兵。
二、队伍组建
街道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分站,站点设于马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内,作为党员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各党组织自行招募遴选党员志愿者,形成相对固定的队伍。辖区内已纳入积分量化考评管理的党员原则上都有参加志愿活动的义务。各党组织要充分发动,积极组织引导党员报名,按要求填写《马岙街道党员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并做好备案。党员志愿服务站点要根据党员志愿者的专业特长、服务能力及个人意向等情况,进行科学组队、分类管理。
三、服务内容
每年年初,街道和各党组织成立的党员志愿服务站点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研究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并形成计划。重点开展10类服务项目:
(1)便民利民类。提供家电维修、理发、费用代缴、事项代办等服务。
(2)扶贫帮困类。为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特殊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3)就业创业类。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维权援助等服务。
(4)法律治安类。开展法律咨询援助、矛盾调解、夜间巡逻、青少年帮教等服务。
(5)卫生保健类。为病人、残疾人、老年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康复保健、计划生育等服务。
(6)环境维护类。提供绿化维护、低碳家庭指导等服务,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工作。
(7)交通协管类。在主要路段、景区景点等场所开展文明交通、道路疏导、秩序维护等服务。
(8)宣传教育类。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安全常识、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
(9)文体娱乐类。提供文艺宣传、健身活动、戏剧联谊、棋牌娱乐、书画摄影等服务。
(10)助农增收类。送项目、送技术、送信息,开展农机维修维护、农业技术指导等服务。
四、服务方式
1、设点服务。社区、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充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党员志愿服务窗口,在广场、景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立党员志愿服务点,鼓励支持有专业优势的党员建立个人工作室。所有站点均设立由街道统一的党员志愿服务标识。同时,依托“千年马岙”公众号、街道党群志愿微信群,探索实施“线上发布认领、线下志愿服务”的方式,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
2、个性服务。鼓励引导一批服务热情高、服务能力强的党员志愿者,采取服务项目认领、“一助一”结对帮扶等形式,为困难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有个性化的经常性服务。
3、主题服务。在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纪念日、节假日,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成立先锋服务队,积极投身街道中心工作、重点项目。
五、管理考核
1、建立个人档案。党员志愿服务站点要建立党员志愿者档案,落实工作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及时填写党员志愿服务记录卡,做好“一事一记”。每名党员志愿者原则上每年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必须每年参加4次以上志愿活动。
2、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远教平台、党员微信群、QQ群等载体,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党员志愿者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培训、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3、实行积分管理。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实行积分制。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每次积1分,参加街道组织的志愿服务每次积2分,参加区级以上组织的志愿服务每次积3分,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的,经核实后每次积1分,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积分减半。利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爱心铺,每年年底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参加志愿活动同样适用此积分管理办法。
4、强化考核激励。把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先锋指数考评、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工作,对服务次数多、质量高、评价好的党员志愿者和服务团队给予相应奖励与鼓励,并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四星级以上党员、党员先锋户评选、党员发展对象都要重点考核志愿服务情况,采取一票否决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党员志愿服务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开展活动,确保主题鲜明、活动不断、效果明显。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志愿服务预约预告、服务承诺、评价考核、支持保障等机制,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整合各方资源。最大范围地将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成员扩容到志愿服务团队中来,并通过党员先锋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队伍中来。积极对接专业志愿团队加盟,壮大志愿服务力量,提升志愿活动品质。
4、营造活动氛围。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认真总结、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会员章程
我们超市为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特制定本章程。顾客申请成为会员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章程里的各项条款。
一、总则
1、超市会员业务是以为顾客提供更加低廉的商品价格并提供更优惠的服务,充分体现超市关爱顾客的理念为目的;
2、超市实行免费入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3、会员会籍只属于会员本人,无权转让;
4、会员享受权益优惠的同时需要遵守相应规则;
二、入会程序
1、顾客正式提出申请成为会员;
2、门店员工负责接洽、沟通、介绍;
3、成为会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4、顾客接受本章程并详细填写《会员卡申请表》;
5、经公司审核和查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等信息无误后,发放会员卡,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三、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或优惠
1、会员购物可享受会员折扣;
2、会员购物可获得积分;
3、会员可免费收阅由超市提供的健康生活宣传资料或特价产品资料;
4、会员可通过超市网站了解产品信息或最新优惠活动;
5、会员可免费或优惠参加由超市组织的丰富多彩的各项会员活动;
四、会员义务
1、维护超市的信誉;
2、接受并遵守会员章程,并按章程行使会员权利;
3、应积极参加超市为保障会员权益而提供的会员服务,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电话、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超市;
5、同意超市通过电话、信息、电子邮件、邮寄资料等方式随时与您取得联系分享各种资讯;
6、同意超市处于市场推广、研究调查及其他相关的数据分析目的,使用会员信息或其他交易资料;
五、积分管理
1、每年度的积分于次年的3月31日清零;
2、积分可以兑换商品和服务;
六、挂失及补卡
1、如会员卡遗失或被盗,可持身份证到超市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原会员卡的积分及消费记录会转入新卡;
2、会员卡消磁或损坏的,持卡和身份证到超市进行换卡,原会员卡的积分及消费记录会转入新卡;
七、退会及解除会籍
1、会员退出会籍,需将您的会员卡和退会通知交给超市;
2、超市如有发现会员损害超市利益的',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停止享受会员权利。会员应将会员卡送还超市或自行销毁。
超市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超市会员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订以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超市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积分获得
第四条凡会员本人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及网站购买商品,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积分累积计算。参与积分的顾客必须在结帐前向收款员出示积分卡,否则不予积
第五条使用会员卡消费产生的积分会在消费日的次日生效;
第六条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积分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七条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
购典、缴纳电话费、购买电话卡、购买旅游票、领取代购礼品、订阅报纸等代办项目。单位购买的商品不计入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八条超市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九条会员因参加超市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三章积分兑换和有效期
第十条会员本人必须持卡到超市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十一条超市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法或活动方式,以超市公布为准,清会员随时关注,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十二条积分不是会员的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十三条积分于次年的3月31日清零。
第四章修改和终止
第十四条超市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第十五条超市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并在各超市公布。
积分兑换规定
一、规定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是每消费1元累积1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积分比)100:1。申请会员首次不参加积分累积。特价商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兑换方式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超市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如:定期推出商品换购活动,顾客可凭积分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超市推出的商品。顾客积分越多,可换购的商品种类越多,享受的优惠也就越多。
2、用积分兑换礼品
积分兑换可分1000—2999、3000—4999、5000—9999、10000—29999、30000以上,
3、以积分换优惠券顾客将积分换成优惠券使用。例如:顾客持会员卡每消费1元可获得积1分,购买特殊商品可获得2倍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后可到超市服务台兑换一张一定价值的优惠券,顾客在结账时出示优惠券,可减免相应数额的货款。
4、积分兑换代金券
(1)代金券可设有10、50、100、500四个等级
(2)每1积分可兑换1分钱。
(3)代金券不参加节日活动,只限非节日使用
三、活动积分
1、会员可累积积分一次性在非节日活动现场参加商品的减购活动实缴会员日:
2、各店铺可设立会员日,会员日当天购物可享双倍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