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计划3篇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 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 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 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以上即是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计划安排,公司如有进一步的要求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满足。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年终总结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情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计划,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合法利益,根据省教育厅、湛江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我区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我区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分步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1.XX年1月学习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学校建立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2.XX年1月,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麻章区学校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并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3. XX年2月,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和中层干部为成员 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工作考评等工作。
4.XX年3月,落实经费,择优聘请学校法律顾问。聘请方式:一校一聘、校聘校用。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设立学校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5.XX年3月,根据公平合理和择优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6.XX年4月,各学校把学校聘请律师的相关材料送教育局备案。
7. XX年5月,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和考评等相关制度,落实顾问律师职责。
8.到XX年底,全区40%以上学校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9.到底,实现全区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多途径聘请落实法律顾问。根据学校规模、日常工作需要及经济状况,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即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也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还可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聘请具有法律服务资格又乐意为学校服务的义务法律顾问等。
(三)明确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为学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涉法性事务管理机制,参与审核重大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和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对学校相关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和评估,代理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协助学校应对突发事件、解决教育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体系是深化教育法制实践、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合力推进教育法治进程的有效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集体研究,注重实效。
2.规范聘用,落实责任。法律顾问聘请对象要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真正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
3.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校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便利,并根据法律顾问性质及提供法律服务情况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