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汇总31篇】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精选31篇)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__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

学校的一切财产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全体教职工,学生都应自觉爱护和妥善管理,为了延长财产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学校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更好地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各校区总务处是财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统一收发、调配、登记入帐,保管和核对等工作,全体师生必须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财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三、财产使用实行分室管理,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各校区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维修和报废。校产维修、报废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并要办好报废手续,填好清单。

四、借用公物及领取有关教学用品,必须有出借手续,任何人都不准私自拿用公共财产。

五、归还物品(器材)时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规章办事。

六、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出借,必须经校领导批准。

七、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八、节约水电,放学下班要关好电源,发现浪费现象要予以批评教育。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3

总 则:篮球队由篮球爱好者组成,为了使球队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特制定本章程,请所有成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 篮球社团的目标:成为一支有组织性、纪律性的正规业余篮球社团。

第二条篮球社团的口号:体育让梦想成真,生命因运动精彩。

第三条篮球社团成员的基本素质:团结、进取、自律,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 遵章守纪,服从指导老师和社长的安排是每个队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纪律

第五条 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避免缺席、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分钟处罚俯卧撑100个或环篮球场跑20个圈,连续迟到、早退超过5次的视为退社)。

第六条 社团成员须服从指导老师的指挥、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第七条。提前制定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辅导老师要准时到指定活动地点,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兴趣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教师自始至终担任指导工作,不得将学生放任自流,辅导老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通知到本组所有成员;

第十条。 辅导老师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点名制度,认真做好活动物品保管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安排学生打扫场地,保持场地卫生,对学生的教育要加强与班主任、家长的联系;

第十一条.做好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估和活动成果展示的考核。

第十二条。 所有队员应以我们共同的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艺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 社团成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四条。 比赛时,所有球员一律服从教练及队长、领队的调度和安排,服从裁判,不得擅作主张。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所有的社团成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指导老师提出。

第四章:职务划分

第十八条 指导老师:负责篮球社团发展的整体规划,具有对管理层以下职务进行任免的权利,并负责球队人员的福利及其它待遇。(王伟平、高见见、秦浩胤)

第十九条 社长:负责对社团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下发社团内的各类通知,日常事务的管理,处理社团内出现的相关情况,有义务为社团争取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队长:负责各小组训练的安排及小组日常事务等。对小组训练的到场情况和表现的记录,处理训练时发生的特殊及意外情况,安排日常训练。

第五章: 礼节问题

第二十二条。 小组对抗进场前: 进场前一分钟,在所有赛前的准备活动后,全体队员(包括主力出场队员和场外替补队员)围成一圈,由队长数”1,2,3”,然后说“小组名称”,所有队员再跟着大吼“必胜或加油!”,提升士气。

第二十三条。进场: 在有裁判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行进场,要在裁判的带领下进场,对方怎么进场不管,我方要站好一排,由第一名队员带头,由中场中线直走,同时齐声大喊“向学习”。直至中圈再散开,站好各自的位臵。站好位后,中圈跳球手要主动向对方握手,其它队员也要主动向各自位臵上的队手握手。

第二十四条.比赛中:如果与对手有任何摩擦,注意要自己控制情绪,这种时候不要多言,裁判,队长和教练会临场处理,我方队员应该主动退让一步,主动上前表示友好,或关心对方情况或伤势,主动说“不好意思”。就算有任何其它事,都不能出现打架骂人的言行,一切等比赛结束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比赛结束: 队员不要马上离场,应该在中圈附近站成一排,对对手举手致敬,还要说“向学习”,然后再集体先向裁判席举手行礼,再向全体到场观众举手行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4

一、学校仓库实行专人管理制度,负责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二、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型物品,要到现场查看验收,方可以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时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品不能入库。

三、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四、对仓库所有的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物品出库领用人要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六、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健全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摧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2、学校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设专职保管员,主要负责食堂食品成品或关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验收关,不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两,更要杜绝霉烂变质物品入库。

3、严格出库手续,领用与借用物品一律及时签名登记。

4、对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帐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6、勤俭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浪费。

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8、库房要经常通风、保持库内干燥,冷库要加强温度控制,设温度计,各类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制度,定期打扫除,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

9、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家长学校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人员有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三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幼儿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以《家长学校教学大纲》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充分利用园刊宣传作用,在幼儿园网站开通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专题系列讲座。

3、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幼儿园、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网上问答等)。

4、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课。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考勤记录到期末交园家教组长处。

2、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6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二、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执行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四、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五、定期组织修订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开展预案演习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规范信息报送、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七、接报突发公共事件后,应记录好接报时间、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的性质、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存在的隐患、采取的措施等,并立即向校长报告,马上赶到突发事件事发地点,及时参与事件处置。

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用书面材料或电话的形式立即向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报告。

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后期处置、调查报告工作。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7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8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助到家。

学校实行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9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加食物清洗剂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物;第四步是消毒,采用物理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用具洗消程序

食品加工用抹布、毛巾:首先用加入食品用洗涤剂的热水搓洗干净,在煮沸消毒30分钟,晒干后保洁存放备用。

刀具:加工完毕后清洗至光亮整洁,竖立保洁存放。

菜墩、砧板:加工完毕后清除表面的油污、杂物,用沸水浸泡5分钟以上,竖立晾放,保持清洁。

案板:先除去表面的油污、杂物,再用干净的抹布抹洗干净。案板反面要经常擦洗。

盆、筐、其它用具:加工完毕后擦洗干净,竖立或反放,保持干净。

三、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四、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部门每月抽查一次。

(4)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6.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__)8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__〕12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县行政区城内面向中小学、幼儿园、适龄儿童举办的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培训机构的规划、审批、管理、督查和评估等工作,未取得县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招生从事培训活动。

第四条 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第五条 培训机构应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应遵循教育规律。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第二章 设置条件和标准

第六条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公民个人办学,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第七条 联合举办培训机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第八条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实缴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培训机构要将银行账户报教育局备案。实行银行转账缴纳学费、办学风险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防范办学资金体外循环、被抽逃和挪用。

2. 培训机构要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不得在烟花爆竹店、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内选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室内同一培训时间段内生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租赁校舍的,租期不少于3年。

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教学用房必须具有安全性,楼房居民住宅、简易建筑、危房、旅馆(饭店、舞厅)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场所不得作为教学用房。举办者应当提供由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见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相关手续。

3. 有与办学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图书、杂志、报刊等资料。

4. 有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策观念强、思想品德好、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组织管理能力的管理队伍。

校长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校长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培训机构的校长。

专职管理人员人数要与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其他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

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且必须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5. 有一定数量与培训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或未退休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不得招聘与其他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取得《外国专家证》,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 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7. 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置”手续,然后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一律冠名为“x培训学校”或“x培训中心”,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军队”、“司法”“全国”“世界”“全球”等字号。

第十条 培训机构的注册地必须和办学场所、学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第十一条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办报告及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办学范围、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住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4. 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5. 办学出资证明(经社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 校长(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教师的学历、职称复印件,会计、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书复印件。

7.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并提交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应包括:设立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资金来源、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纪要上签名。

8. 培训机构章程,章程内容主要包指: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资产来源、数额、性质;学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学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校长的权利和职责;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学校有关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处理;章程修改程序等。联合举办的培训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各方出资数额和方式、权利和义务、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等。

9.办学场地证明,包括建筑平面图、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载明租赁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的原件、复印件及校舍安全鉴定证明。

10. 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11.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联合办学协议书等)。

第十二条 教育局收到举办者提交的办学申请报告等材料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受理。举办者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齐备的材料后,由教育局发给培训机构审批受理单和《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表》。

2. 审核,先由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出具房屋安全意见书,并在《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再由教育局根据城建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办学场所进行实地察看。

3. 评议,由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培训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4. 决定。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局务会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经批准同意办学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发给《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未经教育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培训机构。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或未达到举办标准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完善条件,达到设置标准后,补办有关手续。

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责令停办,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工商、消防、食药、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举办者、办学者承担。

第十四条 举办者停办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停办培训机构,应在停办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注销及相关手续,教育局审核后及时下发停办通知文件,并向社会公告。

未经教育局核准同意,举办者不得随意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等事项,依照申办程序,报审批机关及相关部门核准后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培训机构未经核准私自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等,教育局要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并及时到县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登记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培训机构应将《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的正本及收费、退费标准和办法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六条 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七条 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未经教育局审批,培训机构不得设置分校,不得设置教学点;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应当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围内招生办学,并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局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单项培训项目收费达到1000元以上(含),并且教学时间累计达到7天(或56课时)及以上的,应当与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应填写《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应与向审批机关审查备案的材料相一致。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培训项目、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要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工商、税务、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消防、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电信、文广等部门在本县范围内配合教育局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教育网站上公布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根据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第五章 变更

第二十六条 培训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由原举办者提出申请,经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并进行财务清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变更举办者的报告;

2.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3. 变更后的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4. 股权转让协议

5. 股权变更前培训机构的审计报告和股权交割后的验资报告;

6. 修改后的章程;

7.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二)变更机构名称、培训类型、培训范围。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变更办学类型、办学范围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设施设备、师资、教学计划等);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培训机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四)变更校长。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任校长简历及资格证明;

3. 原校长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五)变更注册地址。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备案。经审查并实地察看后,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第二十七条 凡变更项目的培训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记录变更事项;如需要可更换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培训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程序及处置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一)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1. 不按规定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备案手续的;

2. 将招生、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 不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教育服务的;

4. 收费项目、标准不备案或不向社会公示的;

5. 不按规定向学员退费的;

6. 发生变更事项后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由教育局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1.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2. 擅自改变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范围的;

3. 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4.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条 培训机构因举办者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其举办者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学。

第三十一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办学条件的,补办审批手续;如举办者不补办审批手续或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县政府建立由教育局牵头,工商、消防、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从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__年12月15止。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

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提供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提供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请假的教师。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除了要抓好学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家长的素质和教育方法,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家长了解学校,了解育人的目标和要求,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要办好家长学校,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由负责德育工作的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分工负责。

二、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计划、小结,按时填写讲课日志。

三、班主任要负责本班的家长学校工作,准时通知家长到校学习,组织好听课,统计好出勤情况。

四、讲课要围绕教材和专题,认真备课,注意联系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五、在授课过程中,不单独接待家长,不处理其他业务工作。

六、及时收回家长反馈材料,并写出情况分析。

七、家长反馈达到95%以上,家长出勤率达到90%以上。

八、定期公布家长学校有关工作考核情况。

九、家长学校工作纳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中去。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强化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做到生活有序,保证学生宿舍整洁、卫生、安全,使寄宿生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作息时间

(1)按时起床,准时出操。无故不出操。

(2)准时开饭,不得提早到食堂用餐。

(3)按时就寝。晚上熄灯后,不讲话、谈笑,不高声叫嚷,若有迟回宿舍者,应轻声慢步。晚间不准外出,不准上网吧,如被发现视情节给予处分。有事应向生班主任、寝室管理老师请假。

(4)午休时间不得在宿舍里睡觉。严禁在宿舍下棋打扑克,或从事有碍休息的娱乐活动。

二.讲究卫生

(1)服从寝室长安排,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每天早、中、晚各扫一次,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不偷懒、不应付,不尽职者给予处罚。

(2)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和脏物,不随地大小便,不往走廊楼下泼水或扔其它脏物。不得带快餐盒和有碍宿舍卫生的东西进宿舍。

(3)不准抽烟、喝酒猜拳,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4)认真整理内务,东西不乱放。箱子、脸盆、鞋等用品放在指定的位置,毛巾摆列有序,棉被、毯子折叠规范,宿舍保持整洁。

(5)不准在宿舍区打篮球、乒乓球、扑克等,否则没收。

(6)执行查铺点名制度,各寝室长负责点名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寝室长严肃处理。

三.爱护公共财物

(1)服从寝室管理老师的领导。按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就寝,不准随意搬动床板。

(2)床铺保管责任到人。不得在床上跑跳打滚,不弄坏帐架,不钉墙壁,不砸坏门窗和玻璃,不掰坏窗栅。学期离校前向寝室管理老师移交财产时发现损坏必须赔偿。

(3)主动看管宿舍区的财产,凡发现踢门砸窗、拧坏自来水管或水龙头及一切损坏公物行为要予以制止,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

四.注意安全

(1)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宿舍要上锁,不得留在宿舍,更不准砸门钻窗入室,宿舍锁匙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加配宿舍锁钥匙,否则要负宿舍安全责任。

(2)星期五离校前,寝室长要负责锁门关窗。

(3)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和油灯,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电热杯等,晚上点蚊香应防止引火,不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校进宿舍。凡有偷电行为者,没收电具,且予罚款。

(4)贵重物品和钱要保管好,防止失窃。若失窃,应积极配合老师找疑点查线索、勇于揭发,不徇情包庇。

五.勤俭节约

不浪费水、电,养成随手关好水龙头和电灯的习惯。生活俭朴,不乱花钱,不吃零食。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公文的拟稿、审批程序。

1、以学校名义报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发学校各处室的公文,根据其业务内容,由主管科室代校草拟稿。

2、有关处室代校草拟的文件,应一律送校办复查,并由校办公室送有关校领导签发。若需有关处室会签的,应在会签后送校办公室复核,再送有关校领导审批签发。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

4、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二)公文的处理和贯彻执行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在收文人登记编号后交办公室主任批办,重要文件由办公室送主管领导后,按照职责交有关处室办理。

2、各部门对来往文件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3、需要答复和急办的公文要迅速办理,办公室须注明承办处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内容。办公室主任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完结,办公室应填写完成情况和日期。

4、发出的公文和归档的公文要加盖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并定期检查全校各处室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

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菜金、调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4、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餐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负责人签字并付款。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副营收支的收益应当单映。

二)食堂应每月映财务盈亏善按每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八、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室,总务科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8

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分为家委会参与及全体家长参与,学校为了实施民主管理,全员管理,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让家长参政、议政,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参与学校规划制定

家委会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家委会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家委会成员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学校项目管理

参与学校家长、社区、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构建完善的管理系统。

5、参与班级管理

家长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

6、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

根据家长的能力与特长,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全面培养学生。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19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0

沙南中学贯彻落实《中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细则

1.校务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2.教师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对照省《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修订、完善学校的有关制度和部门人员职责,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及进完善做好续建工作。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要求,通过学习与活动,提高教师的从教意识,建立家校对教师评价制度,树立正确的学生观,面向全体学生,从各种能力上培养学生,做好学生自我评价的培训工作。

(3)加强教师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学习省《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认真讨论,领会其精神实质,更新教育观念,提高理论水平。

(4)加强教师纪律教育,杜绝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健全激励竞争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做到周小结、月公布,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使教师素质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平时做好教师的业务考评工作,及时量化积分并与教师津贴再分配挂钩。

3.学生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建立以校长负责,以政教处为中心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以班主任、辅导员及思品课教师为骨干的工作队伍。

(2)重特色、重创新。通过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发挥专业人才作用,成立各种兴趣小组,按特长全面培养,每周活动不少于三次。

(3)以学生自我教育为主线,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为规范,以养成教育的主要内容,狠抓班集体和团队工作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4)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

(5)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学生实行免试入学,并实行不留级、不开除制度,严格控制班学额。

4.教学科研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并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稳定的教学秩序,重视新课程的改革和实施,制订各项教学制度和要求,形成以课改治教的新格局。

(2)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从备课、讲课、说课、评课、课件制作、计算机操作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教研力度,按照不同年级选定不同的教研课题,期末写出可行性报告

(3)按照新课改要求,严格执行教学用书标准,坚决堵绝乱购教辅资料,堵绝教师利用节假日收费为学生补课,控制作业量,科学地按要求布置一定数量作业,确保学生每天有充足睡眠时间。树立教书育人的新理念。

(4)完善目标定理制度,夯实考评方案,按照《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指导好教学工作,定期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指导,期末和平时考评相结合,做到奖罚分明。

(5)加强校内骨干体系建设,培养各层次骨干教师,本学年要推出市级骨干教师10名以上,要求每位青年教师在市以上论文评比或发表1篇以上,树立教学能手,教研标兵效应。开发校本课程,以巩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努力建设好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成立科技活动兴趣小组,认真研究和开发校本课程。

5.安全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校舍门窗净化、完善、无破烂;饮水机、餐具卫生定期消毒,炊事员定期体健有健康证。各室设备齐全(桌、椅、柜)学生桌凳完好,做到厕所卫生及消毒。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6.校园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办学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突出教育功能,营造育人氛围,创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校园美化、绿化及文化宣传,更换标语,检查黑板更换情况、校园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7.后勤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抓好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定期财务公开,逐步优化办学条件,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拓宽思路,增加项目,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校产管理,分类造册,落实管理责任。

(3)加强师生食堂和小卖部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小卖部工作人员体检,定期对水、厨房消毒。

(4)定期对校园的设施进行检查,校舍、水、电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8.档案管理

负责人:

工作任务:

(1)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类,分部室造册登记,对新购财产由保管人员接收报销单签字后入册登记方可借用。

(2)各部室负责人,要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及时对财产进行检查,丢失的要赔偿,过期报废要登记,以免财产流失。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1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2

(一)核查经销商仓库库存,向分店要货单,核查分店库存,分析卖场商品实际销售情况。

(二)生成订单,打印订单,进货跟踪。

(三)新品进店:审核商品—收取进店费—确定销售价格——建立商品资料。

(四)原有商品:根据供应商调价通知调整商品基本资料和价格。

(五)继续销售。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3

面对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新形势,研究、探索和建立起新的较为完善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体系,以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促使学校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是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对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来说,新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还处于探索阶段。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主要是在批判与继承基础上的发展性建设,即内容的充实与完善、变革与创新。

本课题研究旨在通过对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等相关问题和制度建设基础,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见解,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提供参考性意见,为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对被调查的31所中小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现状的实际分析,说明目前一些农村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的一般情况,分析诊断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理论阐述,以帮助一些中小学校理清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的一般思路,以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研究方法

(一)内容分析法

本课题研究认为,建章立制属于学校社会团体的“内部立法”,要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其功能作用,就需要分析研究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和要求。本研究针对现代学校常规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和属性,对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和要求进行了理性内容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出了现代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应具有“合法性”、“完善性”、“创新性”等基本观点,并作为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的分析中,依据管理制度“完善性”的理论观点,提出了具有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本质属性的“教”、“学”、“管”的三大内容模块,即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学生学习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常规制度三部分,每一内容模块又具体分为若干子项内容模块,构建提出了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

(二)文献内容分析法

在对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和“创新”的理论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文献内容分析法,即对中央重要教育文献和国家重要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内容分析。在理论分析研究中,主要对1993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20__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重要教育文献内容进行了全面具体分析,对《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等重要教育法律和法规内容进行了全面具体分析,就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基础进行了分析阐述。在文献内容分析中,将我国新时期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规定等内容观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概括,并与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教、学、管等相关内容相对接,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基础和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

(三)个案调查分析法

在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现状分析中,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抽取了本县17所中心校和中心小学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文本资料样本,占全县30所同类学校的56%;调查抽取了13所农村中学和县城一所高中在内的14所中学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文本资料样本,占全县24所中学的58%。课题组将所调查抽取的制度文本资料作为团体个案资料样本,对其进行了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完善性、创新性的现状分析统计。在制度完善性的现状分析中,根据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框架体系的教、学、管三大内容模块设置了内容分析简表,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取得了调查结果。在制度建设创新性的现状分析中,也采用了内容模块分析的方法,把新时期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所蕴含的新观点、新要求、新规定等相关内容,设置成若干子项内容模块,确定出关键词,采取综合定性分析的方法,做出被调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创新性的结果分析统计。

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现状分析

现状分析,是指对被抽样调查的31个中小学单位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文本资料样本进行定性内容分析和量化诊断分析,以说明当前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的情况,了解研究当前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设所需要解决的问题。现状分析主要包括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内容的完善性、创新性的诊断分析与评价,分析结果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

(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完善性现状分析

对被调查的31个中小学单位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分析,主要分为教、学、管三大内容模块,每一内容模块再具体分为若干子项制度,进行分析统计。

1。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现状分析

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内容模块具体分为备课、上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包括测验)、教研等6个子模块,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4

1.听课要有计划,有明确目的,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听课过程要做到:耳听、眼看、手记,按教学流程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认真分析,并及时为教师评课,点评时要切合实际,观点新,有高度,利于操作。

2.看教学目的是不是明确,对教材理解是否深刻,讲授是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

3.看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严密。是否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学科特点、学生实际、教学原则、周密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有精确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的利用四十分钟。

4.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年龄特点,运用启发式。是否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给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看全班每个学生是否会学习,每堂有所得,达到学懂、记住、会用。

5.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6.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在听课和评课工作中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7.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力度,整个学期里校领导要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深入课堂,听随堂课的节数不得少于听课节数的60%,听后要有针对性地点评。

8.教导处要建立领导预听课记录,便于掌握领导听、评课情况。

9.领导要定期把听课簿送到教导处接受检查登记。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5

1、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2、学校保安员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学校保安员的管理制度,欢迎家分享。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3、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 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 下午下班:17:30后

二、 “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 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 (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 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 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 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4、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长短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馆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9、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0、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11、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2、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5、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6、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专业形象与礼仪

1、着装规范

(1)按时上下班,着统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标识、上岗证;

(2)按季节和场合着规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得染发;

2、站位站姿:

(1)按岗位要求进行站位,不得随意变化位置;

(2)站位时昂首挺胸、面带微笑,展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站位时不得长时间接打手机,不相互聊天;

(4)站姿规范,不得有备手、叉腰,、抖动双腿等不文明举止;

3、器械规范:

(1)钢叉、警棍平时固定摆放在门房显眼位置,不得随意变化位置;

(2)警戒站位时钢叉、警棍、催泪瓦斯必须拿在手中或随身携带;

4、文明用语:

(1)工作中不逞强、不抖狠,善于化解矛盾;

(2)接待时表现方得体,有礼有节;

(3)熟练使用“文明用语五句话”:(敬礼)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等,我您联系/请进;或本人不在,请您下次再来/请您慢走!

二、人员出入管理

1、管理制度上墙:

(1)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整齐悬挂在值班室;

(2)校园管理制度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员职责》《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2、师生上学、放学时的站位:

(1)提前半小时站于门两侧警戒,并密切关注门附近安全情况;

(2)警戒时必须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随时做好应急应;

(3)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时,及时报告,并按预案积极妥善处置。

3、上课期间人员出入管理:

上课期间学校门必须上锁,所有人员出入严格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班级)、出入事由、出入时间、联系人姓名。

(1)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出外,如遇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须由班主任通知保安,并上交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存档,在登记簿上详细登记;

(2)本系统人员: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学校领导请示,经确认后登记放行;

(3)外来人员:

学生家长来校办事,须在校外等待下课,由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并登记家长及学生的基本信息,由班主任确认后通知保安放行;其他来校办事人员,须与学校领导或老师联系,由领导或老师亲自到门卫处确认后带领进校;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三、校园安全巡视

1、巡查时间区间:

上课期间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校园,每次一人交替进行;夜间值班人员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校园。

2、巡查范围及内容:

(1)在巡查时要重点检查:校园围墙、教学楼、操场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在巡查时要检查:消防、水电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损毁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使学校能够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

(3)责任区卫生管理:保持责任区卫生,无明显垃圾、异物或乱堆乱放的物品;

四、紧急情况应急处理

1、外来突发事件:学校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队领导及机关报告,并做好应急准备。

2、校内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在保证门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必要时报警和报告队领导。

7、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8、学校保安工作制度

一、保安职责

1、服从学校管理,抓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2、制服穿戴整齐整洁,接待来语言文明,热情方。

3、不迟到、不早退,不请非本校保安代班。

4、禁止学生随意出校门(走读生凭证件出入),特殊情况出校门凭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会客,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5、认真填写来登记,仔细盘查出校门的载货车辆,防止财物被盗,学生熄灯就寝后巡逻校园,配合值班人员抓好校园夜间安全,协助处理校园偶发事件。

6、指挥师生及来者车辆有序停靠到车棚。

7、清洁办公室卫生,禁止闲杂人员在室内逗留。

8、对违纪学生进行耐心批评教育,严禁体罚学生。

9、严格实行晚寝查铺,早晨内务检查制度。

lO、公寓保安,实行晨汇报制度。

二、保安分工保安队长: 副队长:门保安: 公寓保安:男老公寓楼 男新公寓楼 女新老公寓楼 x校园巡逻:教学楼:食堂~门广场食堂~运动场:

三、上班时间:

上班:24小时值班 实行两班制公寓楼上班:17:00~次日9:00上班要求:不准迟到、早退,如发现迟到早退和自行调班的每次扣发工资20.00元,如发现旷工的扣发工资50.00面并报告保安公司,临时集合或两小时内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平时加班每天补助10.00元,法定假日加班每天补助20.00元。

四、岗位职责

l、门值班

(1)严格实行来客来登记,无正当事由的小青年严禁入内。

(2)严格学生出入管理,走读生凭证件,特殊情况凭请假条。

(3)门安全管理,围墙的'看护,外来人员管理,小商小贩的管理。

(4)保安室卫生必须保持整齐、整洁,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存放物品、打电话。

(5)车辆停放的管理。

(6)着装整齐、整洁,室外值班,外来小轿车,必须登记后才放行。

2、公寓值班:

(1)早、晚公寓开放时间秩序的管理。

(2)晚自习后的公寓巡查,熄灯就寝后的查铺制度。

(3)课外活动及晚间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与值班人员联系,并协助值班人员处理)。

(4)督促学生起床、上操,内务检查(晚12:00时必须巡查寝室,方可上床休息,起床铃一响,必须逐个寝室督促学生起床、上操)。

(5)如实填写保安日志,每天送达政教处,并配合政教值班员处理好当天事宜,方可离校。

3、校园巡逻

(1)课外活动,晚自习期间校园,教学楼巡逻,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必须坚守岗位,配合一日值班人员,搞好一日管理工作。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6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7

1、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看书报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脱岗。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3、按时开门落锁(包括教学楼和科教楼所有的拉闸门和一年级的防盗门),每天放学后及时关灯关电。

4、每晚落锁(落锁时间夏季18:00,冬季17:00)前必须对全校园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教学楼拉闸门是否上锁。

5、20:30分—凌晨6:00分这一时段坚持全校随机性巡逻3-5次。

6、遇到重大活动和卫生检查,听从总务主任安排,加强打扫及其他工作。

7、参加学校整体突击劳动,听从临时调遣。

8、配合学校及时粘贴标语、悬挂横幅。

9、另外职责详见《门卫管理细则》、《安全防范制度》,请保安人员务必严格遵守。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8

1、学校开办商店,必须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严禁在教学区设店经营,校内禁止摆摊设点,店面整洁规范,有合格的货架,有专用的食品柜和冷饮冰柜。

3、价格要合理。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提倡微利经营,决不允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

4、存放要规范。商品按类分开排列,分开存放,禁止混装混放。

5、商品质量要严格把关。所购商品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品名、商标、卫生许可证等都要严格把关,禁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霉烂变质产品。

6、食品卫生要坚持高标准。商店(或冷饮店)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从业员每年至少进行1—2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商店经营工作。

7、学校商店经营体制必须实行承包给个人管理。如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责任由商店承包人负责。

8、经营行为要规范严格。营业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允许借封闭管理之名强迫学生消费,不允许搞有奖销售鼓励学生消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班组、教师、学生下达消费指标。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29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30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毒品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毒品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 篇31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票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票据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发放、领用、结存和核销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收据必须是财政局购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不得以其他收据代替。

二、收据有专人负责购买、保管,领用人在收据用完后,交回保管员,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收据连号整理后交财政非税部门,不得擅自销毁。保管员要核查原始凭证的签名手续。

三、开具的收据应按规定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符合规定,全部联一次复写开具,内容完全一致。

四、开错收据应在收据上加盖“作废”章,重新开具收据,不得在开错的收据上涂改。

五、不重复开收据,对丢失的收据联,只能出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开票日期、收据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内容、金额、收据编号。

六、收据存根联保持完整,开错的“作废”收据必须粘附在收据本中全部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七、收据不得转让、转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收据,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各种收据不得混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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