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管理制度(汇总4篇)

新建管理制度(精选4篇)

新建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

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

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新建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范围:

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由管理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三同时”内容

4.1.1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2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4.1.3公司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

4.1.4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1.5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2、“三同时”依据

“三同时”规定是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关于新、扩、改项目以及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的。

4.3、“三同时”的执行

4.3.1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

4.3.2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4.3.3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4.3.4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4.3.5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3.6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4.3.7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

4.4、职责划分

4.4.1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4.2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

4.4.3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4.4.4公司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5相关管理

5.1 《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相关记录

新建管理制度 篇3

(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业主顺利交房入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的业主入伙验房。

3职责

3.1公共事务部负责入伙验房计划、交房文件表单的编制,部门协助力量的协调。

3.2管理中心客服主管负责协助安排现场业主入伙验收工作。

3.3管理中心客服系统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办理入伙手续。

3.4财务部负责核收各项入伙费用。

3.5工程部负责收楼时发现的售后服务整改的跟进和水电的开通工作。

3.6程序要点

3.6.1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条件。

a.小区(大厦)已经通过接管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b.已经通过接管验收;

c.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

d.工程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e.工程资料已经齐备;

f.达到入住的条件,这里指:

1)小区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讯、通邮、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2)配套设施基本齐备,建成并能够使用;

3)管理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开始办公。

4)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同委托方签订完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6.2入伙准备工作

入住资料的准备。

a.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制《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消防安全责任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b.印刷以下各类入住材料:

--《业主证》;

--《装修申报表》;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钥匙领用登记表》;

--《业主入伙验房表》;

--《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临时出入证》。

c.设计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4.1.1公共事务部在业主入伙前一个月制定入伙工作计划,计划中应明确:

4.1.2入伙日期的确定,每天办理入伙的正式工作时间;

4.1.3负责入伙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4.1.4入伙手续的办理流程;

4.1.5入伙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

4.1.6入伙的现场布置,场地安排;

4.1.7安防/保洁/工程及公司总部人员的配合事项

4.2入伙工作计划应由公司领导批准,相关部门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发出《入伙通知书》,详细说明:

4.2.1需业主准备的证明材料及证件

4.2.2需业主填写的表格

4.2.3办理入住手续的程序

4.2.4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现场应张贴入住公告和明确的指示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和引导,以便于业主办理各项手续。

4.2.5业主入伙时应缴纳的大致费用.

4.3入伙流程

4.3.1凭地产公司财务部开具的.业主身份证件,确认业主款项缴清后,方能办理入伙手续;

4.3.2收讫/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及家庭成员照片,引导业主填写,表格填写应正确、清晰、完整,业主身份证件与登记表相一致;

4.3.3要求业主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室内装修管理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

4.3.4向业主发放《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装修须知》、水电费存折、服务卡及其它需要向业主发放的物品、赠品,请业主签收。

4.3.5验房

a.按房屋交接验收标准向业主交付房屋;

b.与业主共同确认水电表底数;

c.对业主提出的整改事项应记录在案,及时转交工程部整改;

d.向业主交付钥匙;

e.为方便业主整改,在征得业主同意前提下,请业主留用入户门钥匙一把;

f.房屋验收合格的,管理员应请业主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签字确认。

4.4预交费用

财务部审查并收取各项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给业主。费用项目包括:

a.预交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b.装修保证金,多层按500元/户收取,电梯房按1000元/户收取。

c.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财务部建立费用登记表,对费用交纳完毕的业主,应在登记表中注明。

5.入住时的环境布置:

5.1区内环境:

----入口处挂横幅,内容有'欢迎您乔迁'等,插彩旗,营造热烈的气氛;

----入口处做红色气拱门;

----入口处做彩色气球

----插指路牌,由入口处到管理处,指路牌标明'管理处'字样;

----入口处标明管理处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指示入伙手续办理处指示牌。

5.2管理中心办公环境:

--挂灯笼,飘小彩带,摆放花篮、盆景,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感受;

--张贴醒目的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窗口设置要求做到'一条龙服务',各办理点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管理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

--办公室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新建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了搞好太蓝新能源投资新建改建厂房基建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制度所指基建系本公司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房屋建筑、办公室装修、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生产设备)、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房屋建筑、办公室装修、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不含工艺生产设备)、管道敷设等基建工程的管理。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管理机构和职责

5.1归口部门及职责

工程部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编制,决算管理;负责组织财务/审计、采购、运营和使用部门共同对基建工程的验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基建工程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5.2相关部门及职责

5.2.1财务部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参与对基建工程的验收。

5.2.2工程部职责:

负责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验收;

负责参与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以下方面的安全监督;

在签订基建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人员进入现场前是否经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

检查基建外包工程开工前是否自上而下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是否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应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

建立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5.2.3采购部职责:

5.3 领导职责

5.3.1本厂厂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本厂基建工程的'预算及施工合同的批准;负责督促归口部门加强对我厂基建工作的全面管理。

5.3.2运营中心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基建工程的过程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各工序质量,提高效率,做好基建工程预决算工作、基建工程组织验收工作,对管理督促不严、组织验收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预算严重超支、基建工程的严重质量问题等负领导责任;对本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5.3.3财务产权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实时监控基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对审核不严、监控不力而导致本厂基建工程预算严重超支负领导责任。

5.3.4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全面审计,督促本部门审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查看施工技术、工序、方法等,作好工程记录(如隐蔽施工记录),验证各种技术签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基建工程全过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本厂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审计监督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负领导责任。

5.3.6工程部EHS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安监人员加强与生产相关联的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同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施工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对承包方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安监人员是否及时制止,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应是否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停止工作等。对上述是否有效执行安生部长负领导责任。

5.3.7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加强对与生产相关联的太蓝新能源公司基建工程的验收。

5.3.8厂属基建工程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本部门按设计相关要求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

6管理要求

6.1基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6.1.1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以国家颁发的最新标准,规定和设计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6.1.3工程预算,应根据施工图纸,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业主对工期、质量有要求和市场实际,由双方协商,合理确定预算价。工程预算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方可交付施工。

6.1.4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6.1.4.1计划投资批准文件;

6.1.4.3生效的合同书

6.1.4.4施工概预算;

6.1.4.5工程需用材料有着落。

6.2施工管理

6.2.1施工中的技术管理

6.2.1.1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6.2.1.3根据合同,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并作好质量鉴定记录。

6.2.1.4基础土石方开挖完,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基槽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2.1.5一切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施工中遵守规程和规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6.2.2施工现场管理

6.2.2.1施工队伍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如需要招投标应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6.2.2.2施工合同中指定的甲方代表应到施工现场,负责监督施工安全、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监督施工。如发生粗制滥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应采取返工或相应的补救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队伍负责。

6.2.3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6.2.3.1各种施工工程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各种规范进行。

6.2.3.2工程质量,应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进行现场验收,并作好施工记录。

6.3基建工程竣工、验收

6.3.1工程竣工后,由双方及相关科室按照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规范严格细致进行验收,经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竣工决算。

6.3.2工程竣工后应具有下列资料:

6.3.2.1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

6.3.2.2施工分期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3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代用材料批准手续)。

6.3.2.4混凝土施工日记

6.3.2.5混凝土试块数据。

6.3.2.6钢筋及焊接头的试验记录。

6.3.2.7各种数据尺寸,标高位置的检查记录。

6.3.2.8结构体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6.3.3工程竣工后,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6.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做好签证及记录工作。

6.3.5验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技术验收规范进行。

6.3.6验收通过后,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汇报到有关单位及厂部审批。

6.4工程预算、决算管理

6.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建工程预决算的政策、法律、法令,参照国家相应时期定额或其它文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业主对工期、质量有关要求和市场实际进行工程预决算。

6.4.2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在施工前编制预算,提请计划、财务、审计部门审核、报请主管厂领导批准。

6.4.3经主管厂长批准的预算连同施工合同,报财务部门,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拔款的依据。

6.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6.4.4.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6.4.4.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答复,并向承包方提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4.4.3承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一个月内办完一切决算手续,资料(特别是竣工图)全部归档、工程才算正式交付使用。

6.4.4.4施工单位竣工后28天内应提交结算文件。

6.4.5按计划下达的月维护任务,在次月结算。

7检查与考核

7.1本管理制度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促。

7.2本管理制度按《重庆太蓝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8附则

8.1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和运营中心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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