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员工岗位管理制度(精选7篇)
一、考评的原则:
1、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把考评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每季度进行一次,协同人事部做好对员工的考评,使之制度化、程序化;
2、对被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自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奖惩记录、直属主管的日常反映等内容,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评估员工口服心服;
3、工作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考评中,考评者与被考评员工直接面谈交换意见是常用的方式,面谈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评双方能在宽松而宁静的气氛中坦诚交谈,以有利于提高考评效果。考评者对谈话技巧的恰当运用,是考评取得完满效果的关键;
5、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评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相应的报酬待遇结合起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评的内容:
1、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进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序;还包括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职级,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分类考评;
3、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与工作态度,包括其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绩效。主要考评员工对企业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三、考评方法:
1、个人总结考评法。由被考评员工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参照人事部和所在业务部门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鉴定;
2、班组评议考评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面对面地讨论评议而进行考评的方法。班组评议由班组长或领班负责召集并汇录评议结论。考评标准或提纲,由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制定。班组评议结论需经本人阅读并签字后生效;
3、对象比较考评法。由被考评员工的直属上司执行,对被考评的一组员工,按照工作要求的标准,相互比较,然后采用评分或评语方式,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上、下班面谈考评法。指上级管理人员通过直接面谈方式对其属下员工进行考评的方法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秩序,确保所有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出酒店员工的职业风范,凡员工上岗必须佩带工牌。
1、发放范围: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佩带集团标志。
3、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佩带工牌,以贡英文名为主,牌面上人员工本人的工号及部门。
4、试用期内人员及实习生佩带“trainee”牌。
5、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地佩带于左上胸。
6、凡不佩带工牌者将处以罚款。
7、不得互换工牌,凡发现佩带其他员工工牌者,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佩带一年以上,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在更换时不收费。佩带不足一年因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视磨损程序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9、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的需要更换工牌者需要缴纳工本费。
10、离职人员需将工牌交回人事部,不能交回者需在工资中扣回工本费。
为打造优秀的企业团队,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培训组织工作
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组织。
1.综合并协调各部门的培训计划,拟定年度培训计划;
2.依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3.检查各项培训实施情况并分析成果;
4.收集并编订培训教材;
5.聘请教师;
6.联系外培机构。
第二条培训计划
公司各部门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培训计划交办公室。培训计划中需列明培训方式、培训地点、参训岗位人员、培训时间、达到效果等项目。
办公室根据公司的整体培训目标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12月30日前呈交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三条培训方式
采取员工自学自考、持证上岗培训、公司送外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培训包括公司内部组织的就职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
技能培训、综合知识培训和聘请教师到公司来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内容
内部培训内容:
1.企业发展史、业务性质、企业精神、企业荣誉、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发展目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业务内容。
2.适合本公司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营销理念。
2.工作规率、工作条件、本人地位、工作职责及其要求。
3.本岗位的工作范围,要求工作程序、操作方法。
4.本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与个人素质(含语言心理素质)。
5.本岗位工作范围所涉及的横向、纵向关系处理办法等。
送外培训内容:
针对各专业业务技能的`培训,主要有会计员、统计员、安全员、销售员培训、车辆技监员、采购员、内审员和其它必须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第五条培训流程
1.凡自愿参加业余学历培训的员工,本人提交“培训报告书”,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注意见,总经理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2.凡自愿参加各类资格培训员工,本人提交培训申请,由本部门主管根据岗位任职资格需要签注意见,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3.凡由公司送外参加专业业务培训的员工,由公司办公室填报《外培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各部门组织的本部门内部员工在职培训,根据本部门的培训计划执行。
5.凡对客户举办的各类培训,由各业务职能部门按需要进行。
第六条培训考核
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1.对送外参加各类培训的学员的考核,以培训单位的考核成绩为准,培训结束后将其合格证书复印件和培训资料交办公室备案。
2.综合性内部培训的考核,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备案。
3.各部门的在职培训考核,由办公室配合各职能部门出题考核,考核成绩交办公室备案。
4.自愿参加自考或函授的人员,公司不予考核。
对于经过三次培训后,其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仍达不到本岗位要求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六条培训费用
1.外聘教师酬金,依据授课教师的资历、授课的内容、授课时数参照市场酬金的标准灵活付给。
2.员工外培按以下条款处理:
⑴学历培训(限自考和函授):
培训费、交通费、资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公司给予提供参加考试的时间,考试时间按事假处理。
⑵各类资格培训:
依据工作岗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允许所在岗位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培训期按出勤处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证后,公司报销培训费、资料费的_____%,若培训考试不合格,公司不予报销培训费、资料费等
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若在所取得证书的有效期内提出辞职要求,公司将扣出已报销的培训费、资料费,同时培训期改按事假处理,并扣除培训期按出勤处理所得的工资报酬。
⑶专业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送外参加专业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的员工,培训期按出勤处理。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公司予以报销培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凡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公司只报销培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的_____%(含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培训结束后,送外培训人员应将培训单位发放的培训资料、书籍、光盘等资料和所获证书的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存档。送外培训人员若在所取得证书的有效期内提出辞职要求,公司将扣出已报销的培训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培训期改按事假处理,并扣除培训期按出勤处理所得的工资报酬。
3.由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业务能手等内部员工讲解进行的内部培训,参训人员的培训时间按出勤处理,讲解人员不收取培训费用。
第七条培训奖惩
1.奖励
⑴凡参加自考或函授学习,取得毕业证后,公司将给予——元的奖励,以资鼓励。
⑵凡参加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资格证的,公司将给予——元的奖励,以资鼓励。
⑶凡参加专业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的,公司将给予——元的奖励,以资鼓励。
⑷若能依据所学,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实施后产生了明显经济效益的,公司将给予——元的奖励,同时作为岗位晋级的依据之一。
2.惩罚
⑴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各类培训,因故未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到者以旷工处理。
⑵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又连续三次培训不合格者,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罚款守则执行,注意食堂的清洁卫生,按公司标准就餐,做好就餐人员的.记录,不许超标,否则扣2分。
2.非就餐时间不许外人进入食堂,外出要锁好门窗,否则扣1分。
3.非本公司或不应在公司就餐的人员,一律禁止在公司就餐,如有特殊情况在食堂就餐的,应收取就餐费,否则扣2分。
4.加强公司的菜基地管理,与植物园积极配合,做到适时耕种施肥,否则扣10分。
5.食堂所需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购进,否则扣10分。
6.投料标准、数量应记在公示板上,否则扣5-10分。
7.按就餐时间开闭食堂,没有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工作时间就餐,否则扣1分。
8.不准非食堂人员自行在食堂开小灶,否则扣罚食堂管理员10-20分,扣罚当事人10-20分。
9.食堂的泔水杂物不准随意倾倒,应倒在远离食堂的指定地点,否则扣2分。
10.食堂的碗筷、刀、勺、案板等必须整洁,否则扣1分。
11.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安全,每次炊具使用后必须关好气阀、电源,否则扣2分。
12.食堂工作人员一定要杜绝浪费,严禁非正常用气、用电烧水、取暖等,否则扣2分。
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规定按职工扣罚标准的150%进行扣罚。
1、发放范围:
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习生。
2、类别和牌面标志:
(1)酒店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佩戴工牌,上边标注山东金马大厦,下边标注部门名称及工牌号。
(2)实习生佩戴实习名牌,名牌标明中文姓名、部门及一寸免冠照片。
3、工牌佩戴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的佩戴于左上胸。
(2)凡不佩戴工牌将处以罚款,并填写《处罚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正常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4)凡属丢失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5)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需要更换工牌者,不能交回者及离店1个月以上交回工牌须交纳工本费。
4、发放程序:
新入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对工牌号及员工情况登记后,将工牌发放给员工。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