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这次为您整理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最新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职责。
1、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有教案有记录各班级必须有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职责协议书,学生上课情景登记表对学生每一天的上课情景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如学生没有到学校而班主任又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家长的,出现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职责。
2、放学后教师不能把学生留在学校,如果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3、教师不能随意体罚学生或变项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4、上课教师必须在开始上课之前清点学生到位情景,如有学生没有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学生没有上课但任课教师又没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职责。
5、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在谁的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6、教师不能随便带学生外出游玩,如果因为外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7、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纪律。必须做到每节课都有教师在。如在上课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职责。
8、学校教师轮流值周,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记载,每个星期一课间发表旗下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9、一切由于教师的失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该当事人负全部职责。要求各位教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职责。
10、教师不能随意利用课余时间要求学生补课,如果因为不可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疗要上报。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1、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玩火,不准燃放火炮烟花爆竹等易爆品。
2、严禁携带棍棒刀具管制品等器材进入学校,不准带玩具枪水枪注射器弹弓等物品玩耍。
3、不私自下河塘库池洗澡;雨天不准淌水过桥,冒险过河。
4、不许乱动触摸电器,不随意靠近用电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5、本制度张贴各教室,各班主任做到每一天向学生讲,并根据不一样时候有重点落实有关条款。
6、不准在水边玩耍,不准去水井处打水喝水。
7、严禁学生攀树爬篮球架,翻骑栏杆围墙,“荡秋千”;不准在室内和通道处追打追赶及进行“斗鸡”等危险性游戏。
8、不准到悬崖高坎等危险处玩耍;不骂人,严禁打架斗殴;不损害公私财产,不践踏群众庄稼。
9、严禁摘食野果子,不吃零食和变质食品。
10、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追爬车辆,不许骑自行车上路,不准在公路上追赶打闹逗留。
11、不违反学校纪律,不乱写乱画,尊敬师长,尊老爱幼,杜绝以大欺小的事件发生。
1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逃学旷课,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允许相互窜门不归家。
1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上下楼梯行走靠右,不拥挤楼梯阻塞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