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热门6篇)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通用6篇)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篇1

一、音乐教室有专人管理,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二、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室内所有音乐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音乐室

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定时打扫,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师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

五、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六、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七、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八、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 教室是实施课堂教学的主要场所。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利用教室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室管理工作以“管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灵活、保障教学有力、服务师生优质”为目标,实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服务到位”总体要求,在优先保证正常的教育活动和学生自修活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教室资源。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统一计划调配所有教室的使用,包括正常教学日程安排、考试(期末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的教室安排、教师临时调课(调课、补课、换教室)的教室审批及调配、学术讲座、学生活动临时借用教室的审批及调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对擅自占用教室资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按《厦门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教务处调配教室应科学合理,在保证教学有序的基础上,尽可能为师生提供便利。

第四条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室内桌椅、窗帘、照明、电源插座、电扇、空调、黑板、讲台等室内教学附属设施的添置及维护,并在收到电教室管理中心有关教学附属设施维修申报单后,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及处理。对于检查和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管理责任。因技术或材料等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应及时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视情况调整教室安排。每学期末,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应会同电教室管理中心、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室进行联合大检查,利用假期对重大维修事项进行维修,各相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五条 电教室管理中心设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电教室管理中心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技术,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电教室管理中心应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监督,并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含多媒体外的其他教学附属设施)应及时处理,对于检查或报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如因技术等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必须及时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将视情况更换教室。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任课教师,电教室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应主动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的系统故障。

第六条 教室借用原则:

1.学校公共教室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学活动、各种教学科研讲座以及学生科研活动、文化社团活动等临时使用。借用的教室仅限未安排正常教学活动的空余教室。在教室内举办的活动可能影响其它教室教学活动的教室借用申请不予受理。

2.教学楼教室仅对校内各单位开放使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教室。擅自使用者,应承担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责任。校内任何部门、社团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教室提供给校外任何单位或个人。

3.多媒体教学设备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不能用于聚会、娱乐等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或挪用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设备。

4.教室使用人对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过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可事先与电教室管理中心联系。在教室使用过程中,发现多媒体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电教室管理中心联系,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5.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教室管理人员,归还所借用的移动设备,并将挪动后的课桌椅摆放还原。

6.申请借用教室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借用手续。涉及节假日期间借用教室应在放假前办好借用手续。并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将借用单提交电教室管理中心收集备案。

7.教室借用申请得到批准后,若因故不再需要借用时,应立即电话通知教务处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教务处将取消该单位本月教室借用申请资格。

第七条 教师调(补)课、换教室需要借用教室,可通过登陆厦门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打印调(补)课、换教室申请单,经学生、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教师本人、系部秘书或学生将申请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书带回存档。如因教室、学生上课冲突等原因无法通过时,由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通知系部秘书,再由系部秘书负责通知教师及学生。

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来不及提前办理借用审批手续时,应在使用教室前先到电教室管理中心及时办理借用手续,当场填写《多媒体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电教室管理中心可根据教室使用情况进行安排。教师于借用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调(补)课等手续。对于私自使用教室调课、补课未办理手续的,电教室管理中心有权拒绝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

第八条 教室借用流程:

一、上课时间段借用流程:(8:20-11:50、14:20-17:00、18:30-21:00)

1.教室借用人员登陆厦门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找出符合条件的空闲教室,填写相关的信息,提交教室预约申请。一般情况下,教学相关的活动借用教学楼1,3号楼,班会、协会等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学楼2,4号楼,教学楼8,9号楼除特殊情况不予以借用,非教学楼教室不通过系统借用。

2.教务处负责教室借用的老师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时和下午2:40时对教室预约申请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教室借用人员通过WEB端打印《教室借用单》;

4.《教室借用单》由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时需问清活动内容、活动人数等相关事项,确定教室的借用申请与实际使用需求一致。

5.借用人将审批手续完整的《教室借用单》送电教室管理中心备案。

二、非上课时段(12:00-14:10 和17:10-18:20)教室借用流程:

1.教室借用人员登录厦门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手工下载《多媒体教室课后时间使用申请表》,并填写相应信息。

2.多媒体教室课后时间使用申请表由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电教室管理中心审批。

第九条 在审批教室申请过程中,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对活动的内容、人数等相关事项要认真把关督促本部门人员在规范使用完教室后有责任将教室整理干净恢复原貌,及时告知电教室管理中心值班人员检查设备并关闭教室。对手续不完整的及活动人数与教室容量严重不符的,电教室管理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教务处对因把关不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给予全校通报,第三次停止该单位本月教室借用申请资格;对以虚假名义借用教室或改变教室用途的班级或学生个人,建议学工处取消当年相关班级或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教室是进行授课、自修等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必须时刻保持严肃、整洁、安静。对有以下不文明行为者,电教室管理中心管理员、物业人员及所有教师应进行劝导和制止。对劝导无效者,可以终止其对教室和设备的使用,登记后上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等。

1.在教室桌椅及墙壁随意刻画、张贴,破坏教室内外设施完好整洁者;

2.在教室及走廊打闹和大声喧哗,严重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者;

3.穿着背心、裤衩、拖鞋、赤脚、赤膊进入教室,在走廊和教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

4.其他影响活动者。

第十一条 因期末提前考试以及大规模考试等原因需要占用教室时,考试中心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考试系统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二条 为保证学校、院系临时统一安排的活动不受影响,必要时教务处可暂停已借出教室的使用权。建议学生在不影响院系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直接借用本单位专用教室,节约教学楼教室资源。

第十三条 因教学需要,经教务处审批作为教学单位的专业教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单位负责做好教室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具体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篇3

一、音乐教室是供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准挪做它用,音乐教师负责教室的卫生、财产和学生安全等,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二、一般音乐器材、教材等应该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如钢琴等要定点存放,做好防潮、防尘、保洁工作。

三、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

四、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五、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每次活动完毕,要认真整理器材,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等,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赔款。

七、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按老师指定的地方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嬉戏,随意走动。

八、学生须按老师的规定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触摸钢琴及音响,无故损坏乐器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故意损坏者将给予违纪处分。每个学生应有集体意识,要爱护公共财物。

九、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在乐器、座位和墙壁上乱涂乱画,发现乱涂乱画或损坏,必须清理还原或照价赔偿或处罚。

十、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的整洁、美观,音乐器材的摆放要整齐。要按照值班表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保持课桌的整洁,不准在桌面上乱画,更不准用刀随意刻画,破坏桌面,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篇4

总则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也是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书写白板、录音座、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和录像机等设备。

2、多媒体教室是为教学服务的,因此只能开展多媒体教学的研究和应用。

3、严格履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手续,除正常时间上课需要外,校内部门、校外单位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4、多媒体教室应指派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培训。

5、任何进入多媒体教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教师职责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应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乱扔废纸,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3、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或未存放在指定位置,计算机将不予保留。

4、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教室管理人员只根据教务处授课安排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5、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为教师上课使用,如为它用(如开会、课外放影等)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使用,须经学院教务处批准。

6、播放vcd、cd碟等时,必须使用vcd、cd机播放,严禁使用电脑光驱播放,严重划伤及透光的数据光盘不能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应须管理人员许可。

7、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拔插usb盘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责任。

8、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9、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过快老化。

10、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11、操作员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2、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13、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填写好《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指挥学生关好门窗,并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多媒体教室。

14、操作员上课结束后,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

3、不断学习和更新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多媒体硬件和多媒体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更新、增添多媒体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设。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说明书”和“图纸”,并按规定分类装订存档,严禁丢失。

6、管理员随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多媒体教室卫生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提醒任课教师注意有关的事宜。做到整齐划一,条理清楚。

7、管理员应指导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和软件,及时处理教师在上课出现的问题。管理员须对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设备损坏负责。

8、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管理员要自觉爱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汇报领导。

9、做好多媒体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10、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下课后,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和门窗的关闭情况,没关好的要关好,并将未正确关闭设备或门窗的教师、班级、课程等情况记录下来,反映到主管领导处。

学生职责

1、进出多媒体教室要佩带胸牌;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出多媒体教室;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和食物进入教室。

2、严禁刻画教室内的桌椅等公物,严禁在桌子上或椅子上写字、绘画,如有发现,将照价赔偿。

3、严禁在教室里乱扔垃圾、吃东西、随地吐痰;严禁将墨水等甩到地板上、墙壁上,要保持多媒体教室的干净清洁。

4、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5、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不能使用任何设备。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6、班长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譬如课桌椅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等)认真登记,以便学院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将自行承担。

7、使用多媒体教室学生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篇5

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大家才到翰林来;为了改变自己的学习习惯,大家才到安亲班里来;为了能让自己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来……那么,既然有着这么多的共同目标,大家都同在一个教室里,更应该相互关照,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故制定安亲班教室管理规则,希望同学们能自觉遵守:

1.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如果故意开,关门发出很大的声响,影响到其它同学的学习,请站在教室门后写作业五分钟,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2.不能在教室里吃东西,尤其是边做作业边吃零食,如果被发现,零食无条件被没收.如果吃晚饭,一律到休息区就餐,就餐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3.请自觉的维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静,如果在问老师问题,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严禁大喊大叫,捣乱其他同学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厕所,出教室前要告诉老师,并且进行登记,清楚地注明离开和回来时间,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5.没有经过老师的同意,不得随意窜班,在每个教室里逗留一段时间,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以至于作业不能按时完成.

6.教室里出现跟学习无关的东西(如:玩具,毽子,游戏机,手机等),拿出来后自己玩,借别人玩,被老师发现后,无条件没收.

7.自己作业完成后,按照老师的安排自觉复习,如果打搅到其他同学们的学习,罚站五分钟, ,以示警告, 如果屡犯,则每次增加五分钟累积.

小学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篇6

一、完善培训机制

1、成立学校教师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分工。

2、建立完善教师培训制度、自学制度、考核评估细则。

3、明确培训内容,进行新课程理念培训、学科实践培训、自学提高培训、信息技术培训。

二、培训人员管理

1、校领导每人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内容,有辅导材料。

2、骨干教师有帮扶对象: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3、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师资培训。

4、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参加培训,每次培训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统计,按学校考勤制度进行相应奖惩。

三、培训过程管理

1、制订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帮扶对象。

2、探索培训模式:外派学习、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会、小规模参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

四、培训结果管理

1、制订教师培训评估考核标准,定期进行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估,学期末进行总结。

2、进一步完善与充实教师业务档案,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的主要业绩之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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