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控决策风险,实现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文件通知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在决策事项提出、论证、决议、执行、反馈等环节,对潜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预判,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三)集体决策。公司党委成员和经营班子成员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集体讨论、审议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四)民主决策。完善和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公司“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临泉县人民医院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强化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以及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正确地行使权力,制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重大决策的内容 1) 医院发展规划。 2) 医院财政预决算。 3) 医院重要改革方案。
4) 医院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 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及调整。
6) 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员工的调入调出。
7) 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干部职工的奖励和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意见。 8) 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9) 涉及到医院利益和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实施方案、职工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10) 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
1) 推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2) 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 3) 重要岗位人事调整。
4) 医院党支部、工会、团委换届人事安排。
三、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 1)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 2) 贵重仪器设备购置。 3) 医院基本建设、装修改造。 4) 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
1) 大宗物品采购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2) 所有单宗单项超过5万元以上的支出。 3) 奖金、福利。 4) 医疗纠纷的赔偿。
五、重大决策的运作规程
重大事项交由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或部门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院分管领导;院分管领导根据资料和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向院长提出个人意见及相关资料;由院长审核并主持召开会议讨论;由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由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对涉及到医院利益和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实施方案、职工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对于特殊情况未及时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必须在相应范围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方可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牵头科室起草文件,经院长签发执行。
集体决定的事项,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六、重要干部任免的运作规程 1) 公布职位和方案。 2) 个人报名。
3) 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条件,由院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党委集体研究确定。
4) 个人演讲。
5) 民主测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全体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能不能胜任所竞聘职务进行测评。
6) 确立考察对象:依据演讲、民主测评等情况,院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7) 组织考察: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材料。 8) 拟定人员公示:院党委根据个人演讲、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结合个人专长等情况,经集体讨论,择优决定各职位拟任人员,并在全院公示。
9) 确定人选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九江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七、重大项目安排的运作规程
凡属上报院以上部门批准的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先由有关科室、部门编制有关报告(文件)报分管院领导审阅,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签署意见后再由有关部门行文上报,一经批准,由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不需上报请示的重大项目可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有关部门实施。对普遍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建立跟踪制度。凡决定的重大基建工程、重大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统一组织政府采购招标,并严格按招标程序进行。
八、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运作规程
根据工作需要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不同,先由有关部门提出大额度资金使用申请,报分管院领导审阅,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院长签署意见后,送财务科落实资金,再由有关部门实施,并在该项工作过程中和结束时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口头)汇报。
九、决策前公众意见征集
重大事项决策可通过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公示栏、简报、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还需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需召开专题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相应范围公开
十一、 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加相应的研究讨论,进行跟踪监督。
十二、 对违反“三重一大”问题决策运作规程的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执纪,违纪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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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纪委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规定,按照分公司要求加强对职责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内容
(一)重大决策。主要包括:
1.贯彻分公司各项决定、指示的措施;
2.各项发展规划、方案、措施和党政工作计划、总结;
3.财务预算、经费、年终财务结算;
4.岗位聘任、人事安排;
5.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和职工培训计划;
6.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完善、人员奖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7.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与处理;
8.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支项目。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包括:
1.企业科级干部任免及人员变动;
(三)重要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重大工程招投标项目;
2.专项资金的使用、申报、拨付;
3.投资固定资产项目采购审核申报;
(四)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
1.大额资金使用及拨付。
(五)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人员和决策程序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需要时可适当扩大到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2.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召集会议充分讨论,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同时办公室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3.凡涉及“三重一大”内容都须经会议讨论决定。
二、“三重一大”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企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
2.财务的收支情况、预决算;
3.人员聘任、考核、晋升、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大宗物品采购;
5.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干部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在企业企务公开栏公开。
(三)公开的要求
执行分公司和企业关于企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三、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2.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规定,造成决策失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二)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统计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事项,严格审核各项开支;做到帐、证、表三统一,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五)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对于不符合制度的一切开支要敢于抵制,拒绝报销。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他人现金。
(三)严格审查一切收款、付款凭证,对不合理的以及没有按审批程序办理的凭证拒不受理。
(四)加强支票管理,建立支票领取、核消制度; 要及时到银行查询清楚。
(五)及时整理单据,填制记帐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款相符。
三、财务报销制度
(一)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 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批。 如有涂改一律不予报销。
(二)工作人员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执行,不得借出差之名“游山玩水”。因私事外出或私自为外单位办事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市局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三)出差借款须经局领导审批,回来后,必须在一周之内办理结算手续,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办者,所借款项在工资中扣除。
(四)对于住宿自理的会议,报销差旅费需凭会议通知或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一般一人填写一张,如多人一同出差一起报销,应由出差者签名,并要将所有要报销的原始单据按规范化要求,粘贴整齐,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会议费的开支,各县(区)或各科室召开专业会议,需事先编制会议费预算报经局领导审批执行。会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结算,并附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及开会时间,并经局领导签
字。
(七)控购商品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擅自购买者,不予报销。
(八)领取转帐支票须经局领导同意,付款后应将支票存根及发票(收据)及时交回,不得无故拖延。
(九)市局一般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负责供应;特殊用品(包括专业书刊),由各科室申报办公室并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负责购置,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四、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支取的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励工资、福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3、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离退休金等。
4、支付辅助调查员、调查点、调查户的补贴。
5、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开支。
(二)要严格遵守银行核实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得超限额,不允许座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三)出差人员外出购物时不得携带大量现金。
(四)严格履行现金收付手续,支付现金时,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收取现金时,应给对方开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现金收付都应做到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入帐。
五、物品的管理和核销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销
(一)全局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二)局办公室、计算科是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其中:固定资产范围中的计算机由办公室和计算科统一管理;其他非计算机由办公室管理。
(三)办公室是局固定资产的核销部门。
二、其他物品的管理和核销
其他物品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实行领用制,各科室需用时到办公室领用,办公室要对购买的物品做好购买和领用登记工作。
六、大额资金使用:
根据市统计局经费使用情况,每次使用经费在1000元以下的办公经费,需报局办公室批准;1000元-5000元需报分管局长批准,5000-20000元需报局长批准,20000元以上经费使用必须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
七、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沈海复线A1标项目部“三重一大”监督管理
制度
编制:
审核:
中交三公局泉州沈海复线A1标项目经理部
2012年 6月
A1标“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决策包括:(1)确定公路工作发展规划、计划、 工作目标任务;(2)编制全年经费预算、财务预决算;
(3)公路改革的重要事项;(4)关系全项目部干部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项目部的规章制度。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包括:(1)全项目部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2)推荐中层干部后备人选;
(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4)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公路工程建设、大中修养护;
(2)基建工程和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3)大宗办公机具的购买及交通机具的增加;(4)重大活动的安排;(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的或同一个事项一次使用不超过1万元,但一年内累计超过1万元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学习活动、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运作规程为: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规程运作,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在集体研究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有关资料,报分管领导,并征求和汇总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分管领导负责在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和项目部长办公会议上通报提请讨论,与会人员应对提请研究的事项明确表态和提出意见。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项目部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要充分讨论研究,由项目部长作出决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三、要按照“三重一大”的运作规程,建立严密的监督链条,实行责任倒查制。项目部长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和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项目部办公室、财务科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进程实施跟踪监督,严格审查把关,建立“三重一大”台帐,办结销号并将办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按规定提出整改意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项目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项目部党支部通过听取汇报、核实、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督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讨论和处理。对违反运行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