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规章制度必备(精选19篇)
1、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工作指令,贯彻公司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各岗位实施正确的服务操作程序,保证管辖范围的日常活动正常进行。
2、巡视检查下属的出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及对客关系,坚持现场督导,执行奖罚制度,随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整改方法及处理意见。
3、制定排班表,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力,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
4、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岗位服务标准及工作技能要求培训下属,使之尽快了解和掌握各项规定,提高员工素质。
5、根据本辖区服务项目的特点和经营活动中的情况进行客源客情分析,收集客人意见,改进工作方法,了解专业技术新动向及发展,努力完成部门下达的营业指标任务。
6、负责安全检查工作,为客人活动提供优良的服务及良好的环境。
7、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及时汇报工作,向下传达会议精神,并落实下去。
8、公正、公平评估所属本区域员工,并作系统调查,上报经理评估。
9、保持对所属员工服务技能及思想的'有效掌握与控制。
10、维持与公司其他部门良好协调的工作关系,有任何超出自己权限的,不能解决的工作,并及时上报本部经理,妥善解决。
11、组织并参加部门例会,定期汇报工作计划及安排。
12、完成经理安排的其他特殊工作。
13、检查各区域卫生情况,如当日不能完成的工作必须登记交班记录本。并认真填写员工月绩考核表。
14、认真贯彻落实“4小时”复命制,对不能完成的任务或工作应及时告知上级。
15、班前会前主动看上次有无事情需要传达、通知的,好在班前会时及时通知上班人员。
16、接班后检查各区域的物品是否配备齐全,有无急需申购或领用的物品。
17、做好巡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18、做好现场卫生检查,以及填写月绩考核等,做到公平、公正。
19、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以及上班未完成的工作。 20、当班次不能完成的工作,交接清楚给下一班,并清楚说明。
21、写好交班记录,需要下班交接的内容,一定要写清楚。
22、组织召开班后会,讲本班发生的事情及需要注意的内容,并加以说明。 ◆服务员:
1、做好上岗准备,检查仪容仪表、工号牌配带和区域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做好区域内物品及设施、设备检查,申购,领用,补充,整理。
3、保证清脚池水质正常。
4、给客人讲解游泳馆的使用、服务、及注意事项。
5、提高警惕,做好救护工作,保障客人的人生安全。
6、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7、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做好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有效保障泳池的正常使用。
8、做好记录,并签名认可。
9、做好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客人离去后立即打扫地面卫生,保持地面无水迹。
10、收集客人反馈意见和建议,询问客人的需要及要求。
11、做好低质易耗品的使用控制。
12、标准提供高效,优质,主动热情的服务。
13、负责游泳馆验票工作,坚决执行公司验票制度,坚持工作原则,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解决。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表
1、 游泳池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游泳池内各项管理工作
2)、做好个岗位人员的调配、管理、分工、检查、考勤和监督工作。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每天的池水检测、场地卫生及设备维护工作。
4)、做好游泳池与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5)、及时处理、汇报游泳池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2、救生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管理开放性游泳池救生员及安全救护人员的救生工作,保障泳客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触发救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自觉遵守救生工作原则,立足于防,认真细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救生员、安全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如下:
1)、持证上岗、热爱生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
2)、同心协力、拯溺救难;
3)、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怕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抢救;
4)、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5)、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教练、不擅离岗(换岗、串岗);
6)、不携带与值岗无关的物品上岗;
7)、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穿着统一的救生服装;
8)、发生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3、水质管理
水质处理员应通过水质处理知识,技术技能的专项培训,并树立工作认真和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的良好心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水质处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标准,对池水进行处理。
2)、水质处理员应精通各种药剂的作用及使用方法,严禁对池水乱投药、乱处理。
3)、水处理工作人员应善于观察池水的水质变化,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投药后的投药设备及投药桶应及时清洗干净。
5)、配合吸污工作人员搞好泳池的清洁卫生工作。
6)、水质处理员对当天的水质进行随时检测,并做好水质及浸脚池到笔记记录及公布当天水质检测情况。
7)、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4、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服务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票额与现金相符。严禁出现收钱不给票的行为。
3)、服务员必须在售票前验明参泳者的健康证件,无健康证者,一律不得售票入池。
4)、服务员在每天闭场后,必须及时清点票额及现金,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现金、门票。
5)、负责搞好岗位及安排的卫生工作。
二、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客人向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游泳池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几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游泳池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顾客公共卫生指引:
1)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6)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 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5、发生健康危害事故时,游泳池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6、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早上男、女更衣室卫生工作清洗、消毒)→浸脚池卫生工作(清洗、换水、加消毒药)→泳池地面卫生(清扫、冲洗一星期3次、消毒)→开放的卫生保洁工作(随时清扫地面、清理水面漂浮物)→闭场后卫生大清洁(包括游泳池、地面、通道、更衣室、浸脚池)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 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 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3. 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 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安全负责。
5. 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
6. 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或不服从管理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7. 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8. 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域。
9. 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行情况及其它维护管理情况。
10. 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五、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通风系统的顺畅,保证中央空调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此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六、划卡制度:
1、儿童卡:
身高在1.3米以下的为儿童划卡为:1人/1次,身高在1.3米以上的划卡为:1人/2次。
2、成人卡:
成人:1人/1次,儿童划成人卡:2人/1次,若只有一名儿童则划1人/1次。
七、客人来馆游泳流程:
1、成人:
前台办理手续(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儿童:
1)、监护人与儿童都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与儿童各划各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监护人未买游泳卡儿童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不划卡,但必须换本馆拖鞋。儿童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注:
1、从即日开始,办理儿童卡客户必须同时办理成人卡。不办理成人卡之儿童拒绝办理儿童卡。
2、进入游泳池区客户必须换本馆提供之拖鞋经浸脚池进入池区。
3、游泳客户必须沐浴、更衣、带泳帽经过浸脚池消毒方能下水游泳。
八、游泳池安全应急预案
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负责人:
组 长:
救生员:
监督人:
2、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1)、当游泳池发生溺水事故时,岗位救生员应立即进水抢救溺水者;将溺水者拖带上岸,由组长及救生员进行现场抢救,抢救方法包括倒水、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抢救技术方法,现场抢救不能间断,直到溺水者苏醒或医院救护人员到来交接为止。
2)、在现场抢救同时,在场工作人员应配合抢救,马上拨打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能让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争取更快赶到事故现场急救,并维护现场泳客秩序。
3)、通知游泳池负责人尽快到场负责事故现场处理工作,保护现场及做好防范、防止事故的继发。
4)、当发生死亡或同事发生3名以上(含包括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通知报告当地公安、体育、卫生等部门,做到及时处理、妥善安排。
5)、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组长应及时做好事故现场其它人员的安排及离场秩序,做好事故发生笔录及现场目击笔录。
3、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在业务上不断提高自身抢救能力,学习科学的抢救方法知识、责任心强,应抱着救死扶伤,拯溺救难得高尚品德。
4、经常性对现场抢救知识、技术,技能进行练习演练,反复实践,自我提高。
5、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配。
一、救生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熟悉水域情况;开放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二、提高责任感,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勇敢、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三、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四、值班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游泳爱好者要服从管理,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和就后者不能下水游泳;不穿泳衣、裤,不带泳帽者不能下水;禁止在池内吸烟,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严禁跳水、潜水、追逐打闹;不准自带睡床、车胎、球等进池;儿童须有家长带领;初学者不得进入深水区。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池,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线路及防火器材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六、严禁流氓、偷窃、打架、无理取闹,损坏公物,爬墙入池,如有违反及不服从管理者,送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凭当年健康合格证购票的制度,无当年健康合格证一律不得购票,不得入池游泳。
2、直接从事为游泳者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服务。
3、加强卫生管理,重点做好池水和浸脚池的消毒,按时按量投放消毒药剂,每天定时补充新鲜水,保持水质卫生。
4、严禁发热咳嗽者和患有精神病、皮肤癣(包括脚癣)、心脏病、肝炎病、红眼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患者人池游泳。
5、做好游泳池、厕所等设施的卫生工作,有专人经常打扫,确保清洁、卫生。
6、禁止出租游泳衣裤,禁止穿浅色游泳衣游泳裤。
7、备有必要救护设施,救生人员上岗须经救护培训,并且具备救护常识,有《紧急情况预案》,对突发事故按规定程序处理。
8、配备创可贴、消炎、防暑降温药物,为游泳者提供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游泳管理办法》,履行场馆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游泳场所的良好秩序,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游泳馆管理员、救生员、教练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有关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法规、规定,承担游泳馆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游泳馆的日常秩序。
二、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实施水上救护制度,定额配备合格的水上救护人员,准确地判断和发现情况,积极救护游泳人员。
三、本馆的救护人员兼管安全,上岗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劝阻和制止游泳馆内不安全的行为。
四、深、浅水区有明显的标志,游泳馆内设有广播设施及救护观察台,救护器材齐备,并有效使用。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游泳馆。
六、禁止酗酒、醉酒者进入游泳馆。
七、配有可正常便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经常检查电器设施,确保电器设施的安全正常和有效使用。
八、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游泳池是公司员工健身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满足广大员工正常、顺利地开展健身运动,保障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
1、游泳池作为公司投资的福利设施,目前仅供本公司员工及经公司获准,取得在公司居住资格的员工家属、客户使用,不提供对外开放功能,任何外来人员进入泳池游泳必须报行政部备案,报请总经理批准。另需在保安室进行详细登记方可。
2、目前公司暂未配备专门的游泳教练或救生员,请游泳爱好者结伴而行,严禁个人单独下水游泳。
3、游泳前应认真做好运动准备,严禁跳水或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二、卫生管理
1、游泳池卫生管理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行政部保安队负责定期对游泳池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并经常进行药物处理相结合的方针,保障游泳场所的清洁卫生。行政部负责安排保安队经常清扫游泳池的周围,防止碎石、玻璃及其他损伤人体或影响水质的杂物进入泳池,确保泳池无杂物、无漂浮物。
2、个人卫生管理
(1)为确保泳池卫生和水质,请游泳爱好者在下池游泳前先到游泳场更衣室或宿舍进行沐浴后再下池游泳。
(2)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过程中发现任何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3)遵守公共卫生,严禁在池中吐痰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发生。
三、游泳场所和器材的管理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保护游泳场所的各种设施设备,延长游泳池的使用寿命,并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1、行政部保安队负责游泳场遮阳伞、沙滩椅等的管理。
2、行政部保安队负责游泳场浴室及卫生间的卫生管理。
3、若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游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行政部保安队负责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四、游泳池水外用的管理
游泳池作为员工休息时间的重要娱乐场所。为确保员工在泳池开放时间随时能够使用。特对泳池水外用做如下相关规定:
1、绿化组需山顶喷淋灌溉时应经过行政部批复,后通知保安队。由保安队派值班保安负责打开水泵,按时关水,并对泳池内的水进行补充,以确保泳池的正常使用。
2、山顶蓄水池需蓄水时,暂由二建相关人员经过行政部批复,后通知保安队。由保安队派值班保安负责打开水泵,按时关水,并对泳池内的水进行补充,以确保泳池的正常使用。(等别墅区修建完工并投入使用后,山顶蓄水池的相关事宜直接由保安队接管负责。)
3、研发鱼塘、后山鱼塘如需注水。由保安队视情况上报行政部,以不影响泳池使用的情况下安排注水。
备注:除特殊情况(工程部检修、日常设备维护等)外,游泳场注、抽水开关等设施由保安队相关人员操作。其余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1.目的
保障游泳者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游泳池的.安全规范管理
3.职责
游泳池救护人员、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工作管理程序
4.1.1按场次开放,定时进场和清场,不规定场次时间,任何人不能开门放人时场游泳;
4.1.2检票人员在场次未结束不得提前离开,最后一场的后半小时应到池边巡视;
4.1.3检票人员应自始至终不离岗,禁止无大人陪同的小孩和酗酒者入场,清场后应确认最后一名游泳者离开再关灯锁门;
4.1.4救生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坐在救生台上,按责任区岗位,全神贯注地观察,保证在一分钟之内观察责任区一遍,特别注意游泳者下池时的情况,对个别水性不好者应重点注意保护或提醒其到浅水区游泳,泳池旁放两根竹杆,每个救生台挂一个救生圈,以便发生事故时使用;
4.1.5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精益求精,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4.1.6做好各种提示标牌,如水浮标识、爬越跳水,小孩不入大人池游泳等安全标识;
4.1.7嬉水池设一名救生员看护。
4.2救生应急措施
4.2.1救生员所管区域内发生险情时,该救生员应立即亲自进行抢救处理,该区对面的救生员应马上过来协助救护;
4.2.2离大门较远的一名救生员将事故通知检票人员后,应马上准备救生物品并在路口等待救护车。游泳场内留一名大池救生员和嬉水池救后员负责全部游泳池的安全工作;
4.2.3检票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应立即与医院联系派救护车。要说清楚事发的地点、发生事故主要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指电话打不通或派不出救护车时)可与公司联系,或叫其他车辆代替。救生员应跟车到医院,溺水者如无自由呼吸,在车上不能停止做人工呼吸;
4.2.4及时向管理处汇报
4.2.5其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制止可能发生的混乱现象,并防止发和盗窃和破坏等情况。
为了给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进入游泳场馆内游泳一律凭票进入,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进入游泳场馆者请穿平底鞋,严禁穿硬底鞋进入场内。
三、请保持场馆清洁,泳池及更衣室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抛弃杂物。
四、更换衣服应在更衣室内更换,贵重物品应送交保管人保管;衣柜的钥匙请自行保管好,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时间,本游泳馆概不负责。
五、在游泳池内应注意安全,携带必要的救生装备,泳池禁止跳水、奔跑、嬉戏、假装溺水、球类活动、播放私人音响器材、裸泳、危险举动及任何影响别人的行为。
六、下列情形不得入场:
1.身体患有疾病如高血压、血糖过高、心脏病、皮肤病、眼疾或传染病者禁止进入泳池。
2.酗酒、精神病或其它类似状态者。
3.携带球类及危险物品等者。
4.携带蛙镜、蛙鞋者。
七、进池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游泳前应先在淋浴间淋浴洗净,并穿游泳衣裤,且应戴游泳帽。
2.为维持泳池水质清洁及环境整洁,进入泳池前请先脱鞋,置于指定处并先做暖身活动及冲水。
3.六岁以下或120公分以下儿童须在监护人陪同方可下水。
4.游泳池分深水区、浅水区,儿童和不会游泳的人员不得进入深水区。
5.不得有妨害他人之行为。
6.游泳中,如遇身体不适时,应即上岸或离场。
7.清场时应即按规定离场不得藉故逗留。
8.游泳技术欠佳者,应听管理及救生人员劝告,勿进深水区域或做跳水动作,违背前项之规定者,得勒令离场。
八、游泳馆内设有救生员以及救生设备,救生员负责馆内安全工作。请遵守泳池管理规定及救生员劝导,若有违反规定而导致意外,本泳池恕不负任何责任。
九、游泳者对本池各项设施及用具,均应善加爱护,如有损坏,须按市价赔偿。
十、凡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接受劝告者,泳池管理人员有权请其离场。
1.目的
有效地控制、管理泳池,为顾客提供一个卫生、健康的泳乐场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泳池设施的操作。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泳池换水与清洁、消毒工作
3.1.1.泳池换水前,管理处应提前发布关于泳池将要换水内容的通知,同时在泳池现场予以明确的标识,并用警带围住泳池周围。
3.1.2.进行泳池排水:打开排水阀,启动排水泵排水。在泳池及溢水沟进行清洁工作,直至不留任何污迹。
3.1.3.经泳池加水:打开给水阀门,在泳池加水同时即可加入消毒药品进行消毒处理。蓄水至标准水位后(蓄水未在到标准水位不可启动循环水泵),启动加药泵,加入凝结沉淀药品以利于池水凝结沉淀,选择的药品与比例为a或b:
a:漂白水(消毒,20千克/100立方米)与明矾饱和溶液(凝结沉淀,0.5千克/100立方米)搭配使用。
b:三氯异氰尿酸(别名强氯精,消毒,0.3千克/100立方米)与聚合化铝(沉淀,0.4千克/100立方米)搭配使用。
3.1.4.沉淀24小时以后进行吸尘,反水冲洗,过水及循环过滤工作。具体操作请参见本文件3.3款。
循环过滤工作结束,用泳池水质测试仪测试酸碱度(ph值6.8-8.5,特别提示:水偏碱
3.1.5.可预防青苔等藻类植物的`滋生)和余氯(余氯值1.0-1.5之间),ph值小于6.8时加入碳酸钠或片碱,大于8.5时可加入稀盐酸或水。余氯值小于1.0时应加入消毒药品,可选择药品为:
a:漂白水、碳酸钠、稀盐酸
b:三氯异氰尿酸、片碱(氢氧化钠)、稀盐酸
3.1.6.泳池在上述各工序工作完成后,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方可供顾客使用,检验报告由专人存档。全年开放的泳池一年送检两次,时间为5月份和10月份,半年开放的泳池至少送检一次。
3.1.7.泳池开放必须有人专人管理,救生人员必须持有《救生员上岗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
3.1.8.泳池正式对外开放期间必须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1.9.泳客必须持管理处统一发放的游泳卡进入泳区,无卡者谢绝进入,泳池在开放季节,需换水一次以上。
3.1.10.泳池水质测试仪使用方法:
a、将试管伸入泳池水面下约50厘米处取水,保持水位在试管刻度线处;
b、在ph值试管中加入5滴ph试剂,在余氯值试管中加入5滴oto试剂;
c、盖上两个试管盖,用手摇动,使试管中水与试剂液混合均匀;
d、试管、试剂请储存于干燥、阴凉的环境中;
e、测试后请勿将测试液倒入泳池中,每次使用后清洗整套测试用具:观察两试管中液体颜色,分别与各自在的标准色对比。
f、是接近者即为所测水的ph值和余氯含量。
g、为提高精度,建议每年更换试剂。
3.2.泳池水质标准
3.2.1.池水ph值保持在6.8-8.5之间。
3.2.2.池水浑浊度小于5度,无异味。
3.2.3.池水温度在27-30℃(室内温水泳池)。
3.2.4.泳池尿素浓度不大于3.5毫克/升。
3.2.5.泳池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毫升。
3.2.6.大肠杆菌含量不超过18个/升。
3.2.7.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毫克/升-0.5毫克/升,聚合余氯应保持在1.0毫克/升以上。
3.2.8.泳池至标准水位,泳池加满水后,启动循环泵三分钟,溢水沟应保持有半沟水,达到溢流的效果。
3.3.开放期间的水质处理和泳池管理
3.3.1.各管理处可视自身的情况确定泳池开放的时段,非泳池维修,换水时期的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22:00。
3.3.2.泳池一般在开放前的一个小时吸尘,吸尘时将软管一头插入吸池刷,放置水中。另一头插入吸污口,打开吸污阀,在泳池水底进行往返式吸尘。
1、公司营业前5分钟坐上救生台,随时巡视、检查泳池内泳者的动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违者扣除3分。未按要求着工装进入游泳场所,扣2分;
2、具备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水性,熟悉各种救生技术,持救生证上岗,并准备好相关工作用具。未穿拖鞋进入游泳场所,扣3分;
3、班前未检查设施设备,造成安全隐患,扣3分;
4、未给客人讲解游泳馆的'使用、服务、及注意事项,导致事故发生,扣4分;
5、保持警惕,随时为宾客提供救护,防止发生意外,未礼貌劝导、阻止游客在池内外做危险动作,导致事故发生,扣4分;保证没有无关人员进入池面,违者扣4分;
6、未按要求做好游泳池水质处理及消毒,扣10分;
7、虽对游泳池做了水质处理及消毒,但经检测不达标,扣10分;
8、未按要求做好消毒检测及记录,扣3分;
9、未按要求做好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扣2分;
10、未按要求收集客人反馈意见和建议,扣3分;
11、上岗时,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打瞌睡,不看书读报,不与无关人员闲谈,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救生岗位。当班时带情绪,表情呆板服务者,扣2分;
12、工作时间无故脱岗或私自会客,扣5分;
13、负责填写净化、消毒记录表及其他使用情况交接记录表。工作交接不到位或未交接违者扣4分,公司营业时间结束后沿泳池周围检查池内一遍,确认无事故、无隐患后方可离开。违者扣4分;
14、当班时不得坐在客用凳上,违者扣4分;
15、工作用具、客用物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及摆放标准,扣4分;
16、擅自进入吧台逗留或私拿物品,扣50分并开除;
17、对客人任何提问,直接回答“不知道”者,扣4分;
18、不能按时完成上司安排各类管理工作,扣5-10分;
19、营业高峰期,管理人员未到现场协助服务,扣2-5分; 20、为本公司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经实施效果明显,奖6-10分;
21、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6-20分;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贯彻执行游泳场所国家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和监测。
二:泳池管理人员要求做好定期清洗、消毒、保养维修、安全保卫等工作。对水循环运作、投氯、余氯测定、清洗水池的日常工作记录入档。
三:泳池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卫生知识,懂得泳池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年度体检,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
四:定期定量投放消毒剂和水杂质疑固剂,在每天停止开放后对池底杂质进行清洗和清洁池砖等。清洗水池有专用的水靴。
五:确保泳池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池中次氯酸纳的`游离余氯在0.3—0.5mg/L,化合性余氯在1.0mg/L以上。
六:在泳池周围场所严禁出租游泳衣裤。在泳池内或边缘不允许吃零食,不准乱扔垃圾、杂物等,以确保泳池卫生。
七:讲究卫生,尊重妇女、爱护儿童。在泳池内严禁着过露泳衣、泳裤。严禁传染病、皮肤病和心脏病患者以及酗酒过渡者下池游泳。
八:对于管理不善或玩忽职守而造成泳池水质污染、危害健康者,依情节追究卫生管理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1、保持游泳池水质卫生,按时清洗游泳池,对池底、池壁作彻底清洗,每天至少清洗过滤盒二次,保持ph值、br值符合标准。
2、每天打扫游泳池外围,做到无异味,无杂物。每天及时更换浸脚消毒池的消毒药水。
3、周边的绿化经常修剪,防止枯枝腐叶吹落水池,造成污染。
4、做好游泳池区域所有设施(如警示牌等)的清洁保养工作,发现破损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5、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须4小时更换一次,儿童浅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的余氯含量应保持0、3―0、5mg/l。
6、泳池在开放时间内每日定时补充新水,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新水,保证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一、游泳池安全管理规定
游泳池是我市市民健身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顺利地开展健身运动,满足广大市民健身的需求,保障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安全管理
1.游泳池开放时间由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3.如发现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有权禁止此游泳者的游泳活动。
4.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
进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2) 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3) 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4) 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5) 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
2.卫生管理
1、游泳池卫生管理
游泳场所的管理。定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与经常进行的药物处理相结合,保障游泳场所的清洁卫生。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清扫游泳池的周围,防止碎石、玻璃及其他杂物损伤人体或影响水质。水质的卫生管理。确保水池无杂物、无漂浮物。要按要求对水池进行消毒。
2、个人卫生管理
1) 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 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 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 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 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游泳场所和器材的管理
保护游泳场所的各种设施,延长游泳池的使用寿命,并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有关管理人员和救护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器材的使用及损耗情况, 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以便作相应处理。
资料管理
游泳池开放后,要逐日填写游泳池的管理日志,记录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二、游泳池救护员管理规定
1、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3、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
4、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的安全负责。
5、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6、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7、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8、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9、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10、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11、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另:经常性卫生要求
1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并应定期消毒。
2 为防止人工游泳池生长藻类,池水中加入0.25~0.5mg/L硫酸铜。发现藻类时的最大加药量不应超过1.0mg/L。
3 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须 4h 更换一次。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0.3~0.5mg/L。
4 人工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
5 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 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6 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一、泳池水的换水、清洁、沉淀、吸尘必须严格按照《泳乐设施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二、在每次换水时,在泳池加水的同时分2-3次加入强氯精进行消毒处理,强氯精的加入量按2-3千克/1000立方米比例即可。
三、泳池在开放期间,可根据当日泳客的数量、天气情况、气温的高低确强氯精的加入量,每天晚上泳池停止开放后,应用药泵加入1-2千克/1000立方米的强氯精消毒。上述消毒一般循环过滤不少于12小时。
四、循环过滤结束后,在每次开场前用测试管对水中的ph值、余氯含量进行检测,并调节至正常范围。
五、泳池在调节完ph值、余氯含量后,须取水样送至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放,检验报告由专人存档。全年开放的泳池一年送检两次,时间为5月份和10月份,半年开放的泳池至少送检一次。
六、为防止泳池生长青苔等藻类,可适当按0.25-0.5毫克/升的比例加入硫酸铜,如发现泳池内出现青苔时,按0.5-0.8毫克/升量加入,硫酸铜的最大加药量严禁超过1.0毫克/升。
七、儿童涉水池开放期间应不间断注入含余氯0.3-0.5毫克/升的.新鲜水,保持池水循环流动并每天换水,浸脚消毒池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须4小时换一次。
八、泳池管理人员应随时清除池水中的污物,每天停场后对各种卫生设施场地彻底清扫,并用0.3-0.6%消毒液进行消毒。
九、开放期间对加氯量(强氯精)、余氯量、循环时间等内容做好记录。
十、泳池清洁、消毒必须由各管理处专人负责操作,各管理处经理负责对泳池的使用与安全予以监督与管理,并对结果负责。
1、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营业区域内的卫生设施和卫生状况,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维护、清扫工作。
2、场所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卫生、无病霉虫害、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烟蒂、痰迹和积水等,墙面、天花板无霉斑、脱落等,门窗无破损等,水龙头、座椅、茶几等顾客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无污迹。
3、垫巾、浴衣裤、公用拖鞋等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无污迹、毛发和体屑等。
4、更衣箱、浴池、通风、供暖、集中空调等各种设施、设备、工具无积尘、污迹等。
5、配备充足干净的清扫共计,公共卫生间、浸脚池、浴池水保持清洁,废弃物及时清运,容器加盖。
6、库房通风良好,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用品用具隔墙地规范堆放。
第一条为加强对游泳池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疾病传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严格施行游泳健康合格证制度,无当年《游泳健康合格证》者,一律不得入场游泳。
学校校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规定进行体检并发放《游泳健康合格证》。
第三条游泳人员卫生要求:
(一)游泳者须凭市级医院或校医院核发的《游泳健康合格证》购票入场。
(二)游泳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进入游泳池:
1、肝炎、皮肤癣症(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等以及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易通过游泳交叉传染扩散的传染病患者。
2、精神病患者。
3、酗酒者。
4、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疾病不宜参加游泳锻炼者。
(三)游泳者应自备毛巾、拖鞋、浴巾等。
(四)入池前必须进行冲淋,可防止游泳者直接入池后因身体突然变冷而感觉不适或发生抽筋,洗净身体,以减少或避免各类化妆品、护肤品、发胶以及体表的汗液、皮毛、头发、头屑等污染物进入池内,从而减轻池水污染负荷,以保证较好的水质。
(五)进入游泳池必须通过浸脚池消毒,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消毒池水的消毒能力(保证其余氯含量保持50―100mg/l)余与流通性,定时换水,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六)在池内必须带泳帽,工作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池内不带泳帽的现象,并对泳帽等正确佩戴方式给予指导。从而对游泳者起到护发和保护头皮之功效,并可避免脱发与头屑落入池内引起污染,禁止在池岸上进行搓身等不良行为。
(七)禁止在池边及池内吸烟、吐痰、小便等。
(八)游泳之后,要点眼药水,以预防传染性眼病。
第四条游泳池经常性卫生要求:
(一)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清洁无异味并应定期消毒。
(二)为防止人工游泳池声场藻类,池水中加入0.25―0.5mg/l铜,发现藻类时的最大加药量不应超过1mg/l。
(三)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在0.3―0.5mg/l。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0―100mg/l,须每2日更换一次。
(四)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每日至少进行3次检验池水,适时投加消毒药。做好池水消毒和消除水中污物的工作,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保证水质达到以下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1、池水温度:22―26℃;
2、ph值:6.8―8.5
3、浑浊度:尿素
为加强各住宅小区游泳池的`管理,给泳客提供安全、清洁、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定本规定,供泳场管理人员遵守执行。
一、卫生管理
1、每年向住户开放前全面清洗泳池,并上报卫生部门检验水质,水质达标才能开放。
2、为保持水质清洁卫生,泳池开放期间每天要加换新水,溢洪5—10分钟后方可使用;每天需清除漂浮物及水底吸尘;定期全面清洗泳池。
3、泳场管理人员及救生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救生员须持救生员上岗证上岗。
4、禁止出租泳衣、泳裤。
5、穿着非游泳衣、游泳裤者谢绝入池游泳。
6、禁止皮肤病、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或酗酒者入池游泳。
7、入池前应先更衣淋浴,经消毒池洗脚方可入池游泳。
8、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不准在池内吐痰、大、小便或丢杂物。
二、安全管理
1、禁止婴幼儿入泳,儿童游泳需有成年人陪同监护。
2、禁止在池内跳水、潜水、玩球和打水,以免影响他人游泳。
3、下池前应看清池边水深标识,身高1。4米以下或不会游泳者不得进入深水区游泳。
4、按开放时间进场和清场,任何人不得在开放时间外放人进场游泳。
5、救生员必须按责任区域分工全神贯注观察游泳者,对个别水性不好者重点注意保护或提醒游客到浅水区游泳。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人溺水,应及时组织抢救。
6、设置急救药箱,配备止血胶布、滴眼水及其他常用药物。
三、设备管理
1、专人管理泵房,按规范操作水循环、水泵过滤、测定池水含氯量ph值、投放除藻剂及消毒剂。
2、泳池设备的管理按《游泳池设备运行、操作和保养》规定执行。
四、泳场衣物保管规定
1、泳场设衣物保管室,为购票入场者保管衣物(含衣、裤、鞋、手袋等随身物品),保管时间为当日开场时间,清场20分钟后不再负保管责任。
2、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衣物保管柜内,应交衣物保管员代为保管。
五、本规定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场地设施,设施要完备,符合安全要求。
1、场区围墙和大门应不易于攀爬、翻越并有照明设施。
2、池面要有明显水深标志,浅水区不得超过米,米以上为深水区。同一池具备深浅水区的,除池面应有标志外,水面应有水线隔离,在两个区的分界处上方必须挂有深浅水区标志牌,深浅池分开的应设隔离护栏,并派专人负责。
3、泳池扶梯:泳池出入扶梯与池壁间距不得大于10公分,400平米以上的泳池不得小于四个扶梯,平米以上的天然水域游泳场最少设六个扶梯。
4、池面,更衣室、冲凉房、洗手间及泳客需经过的所有通道应防滑并挂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安全设施,游泳场馆的各项安全措施要完善、齐备、符合安全要求
1、救护设施,要配备完善的急救器材及水上急救设备。如救生圈、救生椅、应急救护药品并摆放在明显位置。
2、应急照明设施,要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一定数量的手提应急灯,晚间开放的泳池水面照明亮度不得低于80勒克斯。
3、广播宣传设施,开放场馆要具备广播宣传设施,开放期间应不间断地宣传游泳常识和泳客须知,提醒泳客注意安全,场内外应设置醒目的游泳宣传栏及各种警示牌。
4、疏散通道及出入口,游泳池应有明显标志的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宽度不得少于2米,普通出入口宽度不得少于3米,如设双门,每扇门宽不得少于米。
三、专职人员,游泳场馆必须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救生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要求:
1、安全保卫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政治素质好,具备一定的'法规知识和应变能力,责任心强,有专人负责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2、救生人员,须经当地主管体育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求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游泳技术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救生、急救知识和技能,有专人负责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救生员与游泳人员比例不低于
四、有关规定,
1、池容量规定,根据游泳池大小,保证人均游泳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避免人员过密,发生危险。
2、深水测试规定,游泳场馆均要实行深水合格证制度,各游泳场馆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年进行海外侨胞水合格证测试(踩水30秒或连续游泳100米、合格后颁发由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深水合格证》。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表
1)游泳池负责人岗位职责
2)全面负责游泳池内各项管理工作
3)做好个岗位人员的调配、管理、分工、检查、考勤和监督工作。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每天的池水检测、场地卫生及设备维护工作。
5)做好游泳池与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6)及时处理、汇报游泳池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2、救生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管理开放性游泳池救生员及安全救护人员的救生工作,保障泳客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触发救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自觉遵守救生工作原则,立足于防,认真细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救生员、安全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如下:
1)持证上岗、热爱生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
2)同心协力、拯溺救难;
3)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怕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抢救;
4)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5)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教练、不擅离岗(换岗、串岗);
6)不携带与值岗无关的物品上岗;
7)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穿着统一的救生服装;
8)发生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3、水质管理
水质处理员应通过水质处理知识,技术技能的专项培训,并树立工作认真和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的良好心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水质处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标准,对池水进行处理。
2)水质处理员应精通各种药剂的作用及使用方法,严禁对池水乱投药、乱处理。
3)水处理工作人员应善于观察池水的水质变化,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投药后的投药设备及投药桶应及时清洗干净。
5)配合吸污工作人员搞好泳池的清洁卫生工作。
6)水质处理员对当天的水质进行随时检测,并做好水质及浸脚池到笔记记录及公布当天水质检测情况。
7)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4、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服务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票额与现金相符。严禁出现收钱不给票的行为。
3)服务员必须在售票前验明参泳者的健康证件,无健康证者,一律不得售票入池。
4)服务员在每天闭场后,必须及时清点票额及现金,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现金、门票。
5)负责搞好岗位及安排的卫生工作。
二、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客人向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游泳池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几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游泳池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顾客公共卫生指引:
1)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腿部,以免抽筋。
5)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6)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5、发生健康危害事故时,游泳池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6、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早上男、女更衣室卫生工作清洗、消毒)→浸脚池卫生工作(清洗、换水、加消毒药)→泳池地面卫生(清扫、冲洗一星期3次、消毒)→开放的卫生保洁工作(随时清扫地面、清理水面漂浮物)→闭场后卫生清洁(包括游泳池、地面、通道、更衣室、浸脚池)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3.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蛀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安全负责。
5.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
6.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或不服从管理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7.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8.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域。
9.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行情况及其它维护管理情况。
10.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五、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通风系统的顺畅,保证空调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此空调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六、划卡制度:
1、儿童卡:
身高在1.3米以下的为儿童划卡为:1人/1次,身高在1.3米以上的划卡为:1人/2次。
2、卡:1人/1次,儿童划卡:2人/1次,若只有一名儿童则划1人/1次。
七、客人来馆游泳流程:
1、前台办理手续(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儿童:
1)、监护人与儿童都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与儿童各划各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监护人未买游泳卡儿童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不划卡,但必须换本馆拖鞋。儿童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注:
1、从即日开始,办理儿童卡客户必须同时办理卡。不办理卡之儿童拒绝办理儿童卡。
2、进入游泳池区客户必须换本馆提供之拖鞋经浸脚池进入池区。
3、游泳客户必须沐浴、更衣、带泳帽经过浸脚池消毒方能下水游泳。
八、游泳池安全应急预案
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负责人:
组长:
救生员:
监督人:
2、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1)当游泳池发生溺水事故时,岗位救生员应立即进水抢救溺水者;将溺水者拖带上岸,由组长及救生员进行现场抢救,抢救方法包括倒水、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抢救技术方法,现场抢救不能间断,直到溺水者苏醒或医院救护人员到来交接为止。
2)在现场抢救同时,在场工作人员应配合抢救,马上拨打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能让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争取更快赶到事故现场急救,并维护现场泳客秩序。
3)通知游泳池负责人尽快到场负责事故现场处理工作,保护现场及做好防范、防止事故的继发。
4)当发生死亡或同事发生3名以上(含包括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通知报告当地、体育、卫生等部门,做到及时处理、妥善安排。
5)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组长应及时做好事故现场其它人员的安排及离场秩序,做好事故发生笔录及现场目击笔录。
3、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在业务上不断提高自身抢救能力,学习科学的抢救方法知识、责任心强,应抱着救死扶伤,拯溺救难得高尚品德。
4、经常性对现场抢救知识、技术,技能进行练习演练,复实践,自我提高。
5、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配。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事故、重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安全生产事故或重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二条 安全事务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置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四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三条 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三条 对重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安全事务部填写。内
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安全事务部。
第三十四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阳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八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三十九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十六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四十七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事故应由副总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重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员会处理。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一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或重复发生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贵阳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北京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