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实验室要保持通风,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实验室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实验室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必须穿管。
4、实验室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实验室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实验室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为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派专人进行登记、核对、检验入库药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实行库存药品明细台帐日清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7、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8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9、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10、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引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11、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12、购买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备案,按量到指定部门购买,要根据药品性质,按有关规定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13、实验室废弃物要做好科学处置,并认真填写好实验室废弃物调查表。
14、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15、学校要对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记录,做到及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附件:中小学实验室涉及到的危险化学药品分类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无水乙醇,工业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钾,钠,碳化钙(电石)。
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钾,***,硝酸银,硝酸铜。
毒害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乙酸铅,水银。
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熟石灰),碱石灰,甲醛。
易制毒品:乙醚,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第一条、化学药品库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严禁带火种进入药品库。
第二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三条、要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出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领用和存放药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员同时填写出入库单,方可发药和存放。
第四条、对临时存放的药品,保管员应该核实数量和规格,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建立帐卡。
第五条、药品库存入的药品,应按性质不同分别摆放,库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
第六条、保管员对存放的种类药品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保管好药品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供应要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存放和领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时必须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和管理人员一起同时开或关库房,同时做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不能隔日退还。
第八条、药品库保管员实行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和通风等关键部位,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第九条、保管员要认真学习
业务,掌握各种药品的属性、存放及搬运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化学专业使用的化学药品种类较多,而且大多数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是易燃易爆物品,为了用好管好化学药品,保证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 药品的储存制度
1.1 化学药品到货后,班组结合药品的性质及使用范围,一般分析配药用药品由化验室班长,大宗药品的验收工作化学专工必须在场,通知亿鼎中心化验取样化验并出具正规化验单。检验合格后移交库房管理员保管,管理员结合药品的性质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入库和发放应进行认真登记(或记帐)。
1.2 化学药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房间里。
1.3 对于易燃易爆的药品应专设储藏室,或放在专用的铁柜里,钥匙由专人保管,对爆炸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在指定房间或隔离存储,严禁将氧化性和还原性药品放在一起。
1.4 存放易燃药品的房间里尽量保持低温,一般应保持在30℃以下。
1.5 剧毒药品应放在专用柜中,并且加锁,使用时必须详细记录数量。
1.6 药品保管人员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班长消除。
1.7 药品库要由两个熟悉化学药品特性的化验人员管理,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1.8 药品库的帐、卡、物必须一一对应,记录清楚。
1.9 库房内严禁明火,库房内的电线要定期进行检查、更换,消除隐患,危险品要按要求分类存放并加强管理工作,库房门上悬挂“当心腐蚀”等警告牌。
2、 药品的使用制度
2.1 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化验室班长或化学专工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2.2 药品在出库时必须经过核对登记,双方签字后方可领用。
2.3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经过专工同意后方可出库。
2.4 配置好的溶液要根据试剂的不同性质,放在不同的试剂瓶中。
2.5 试剂瓶标签大小应与试剂瓶大小相称,书写要工整,标签应贴在试剂瓶的中上部。
2.6 试剂瓶应整齐地排放在实验品架上或玻璃柜内。
2.7 过期的试剂溶液要及时倒掉更换。
2.8 没有标签的试剂不准使用,以免出现差错。
2.9 试剂瓶的标签应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和配制时间。
3、 药品存放的分类
3.1 无机物
3.1.1 酸类: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
3.1.2 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钡等
3.1.3 盐类:钾盐、钠盐、铵盐、镁盐、锌盐等
3.1.4 氧化物:氯化锌、氯化镁等
3.1.5 碱金属:钾等
3.1.6 其他物品:氨水、联胺等
3.2 有机物:由于电厂所用有机试剂很多,因此可分:易燃品、液体、固体、指示剂等。
3.3 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存放。
4、 一般消防知识
4.1 化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 实验室着火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如酒精着火应用湿抹布或干砂灭火、药品储藏室易燃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
4.3 常用的灭火剂使用范围如下
5、化学专业药品检验规定
为保证化学专业药品的质量,大宗药品入库前都应取样化验,根据化验结果确定药品质量后确定入库。
化学专业使用的药品主要有:①31%工业盐酸、②31%左右工业烧碱、③分析纯联氨、④分析纯氨水、⑤磷酸三钠、⑥次氯酸钠、⑦亚硫酸氢钠、⑧反渗透膜阻垢剂等。以上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性、可挥发性、刺激性及可燃性。
5.1 化学药品到货后,由化验班长安排专人对药品进行验收检查工作。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否则按药品质量不合格退回。
5.2 对药品进行检验的人员必须了解药品的特性。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药品取样污染及代表性不强。
5.3 进行药品的检验工作应根据该药品的性质及使用范围进行。
5.4 化学药品检验工作时,应使用必备的安全用具,专用工具等。
5.5 化学药品的检验方法必须按照具体的国家标准进行。
5.6 药品检验人员应将药品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化验单上,并上报专工和主任。
5.7 药品检验合格并经专业批准后才能移交库房管理员保管。
5.8 装卸酸、碱、联氨等危险化学用品应现通知专业专工、安全员到场监护。
6、 检查考核办法
6.1 库房管理员违反规定发放药品,违反一次根据情节严重考核100-200元。
6.2 易燃易爆药品用多少领多少,杜绝将危险药品私借他人,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
6.3 运行使用的仪器药品由管理员或当班班长发放,并做好记录。违反本条例考核责任人50元。
6.4 化验班长应对库房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未及时整改考核化验班长50元。
6.5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要及时向化验班长汇报,并根据药品消耗情况及时做好补充计划每月上报化验班长,对库房管理不负责任,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严重考核责任人100-500元/次。
6.6 化验室所有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药品必须放在专门的危险药品柜内,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放。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50元,库房管理员100元。
6.7 药品库没实现双人双锁,考核专业专工100元/次。
6.8 所有药品的容器上,均应帖有明显齐全的标签,并分类存放,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30元,库房管理员50元。
6.9 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药品及其它容易相互起反应的药品混放在一起,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50元,库房管理员100元。
6.10 鄂尔多斯市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 危险药品必须有明细台帐,出入库药品应有详细的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50元,库房管理员100元。
化学实验中心所需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很多,化学药品中大多数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化学实验中心只宜存放保证实验教学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另外也可以按应用分类如基准物、指示剂、色谱固定液等。
1、 属于危险品化学药品
(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2)氧化性物质:氧化性酸、过氧化氢等。
(3)可燃性物质: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还包括在潮气中会生成可燃气体的物质。如碱金属的氧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2、 药品试剂存放要求
化学试剂必须入库,由专人保管,非实验员不得进入药品库房,外来人员及学生严禁私拿乱放。
(1)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药品库房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3)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四氢呋喃、二氧六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6)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7)剧毒药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双人登记、双人管理、双人领用制度。
(8)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9)化学实验中心每年都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液,有机废液有专人负责,定时通风柜内集中存放,定时处理(一年两次)。
实验中心的化学药品及仪器绝对不允许外借,更不允许学生带出实验室,违反者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涉及安全事故者将被移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只要涉及学生将药品带出实验室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实验将被取消,不允许再次进入实验室。
一、各实验室必须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药品的领取和储存管理。
二、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种药品的性能、特点、危害范围、程度、以及防护、补救等知识。
三、领取危险化药品前,须作详细用量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某些剧毒药品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后,才能领取。
四、危险化学药品须安全储存于保险柜内,并有严格的收发记录,储存时必须严格区分药品的性质,严禁混放。必须具备处理剩余毒物和残毒物品的设备与措施。
五、管理人员对实验中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把握精确用量,并作出记录,由使用人签名。绝对不允许使用人将危险化学药品携带出实验场以外。
六、节假前后,储存在实验室中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剧毒药品必须交回设备科危险品仓库暂存。节假日完后,再领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