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管理制度(精选8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管理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凡进入校园的师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
3.发现发热、干咳、乏力、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4.因公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须经当日值班校(园)级领导批准,核验身份证件。并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手续。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人员须由校内人员陪同,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完成相关工作后迅即离开校园。
5.谢绝一切因私来访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因私来访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来访者与被访人在园外会面。被访者返回后,履行测温、消毒手续。
6.门卫管理人员为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时,要专区专用,要与被测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对话,用体温枪等手持仪器测量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与被检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7.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入园。运送幼儿食材的超市配送车辆,在园外停放。运送人员需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并进行手部消毒及“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将食材送到食堂。
二、离校管理
1.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必要的教师员工外出活动要进行记录备案。教师离园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外返回园内,必须再接受传达室人员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来园幼儿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家长中途接走幼儿。如必须接走,家长需提前与本班教师说明情况,待本班教师同意的情况下,由本班教师将幼儿送至幼儿园大门口处,将幼儿接走,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3.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组织家长和幼儿快速离开校园,减少逗留时间。
为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文明校园,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现对我院学生进出校门作如下规定:
一、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着装不符合学院管理规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学生在如下时间严禁外出:
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
2、周五8:40—11:40,21:00以后。
3、周六、周日21:00以后。确因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辅导员签署的放行条,并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学生不准回宿舍就寝,可到学院招待所免费住宿,但每学期超过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需要携带贵重物品离校,必须由辅导员检查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由宿管员签字才可放行。
五、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学部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必须由老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进入校园(学生有病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学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必须服从教师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安全,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二、门卫工作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查阅证件,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填写会客单,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各种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六、新闻记者、公安、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进校应立即出示有关证件,经园长同意才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拦进入学校。
七、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准予入校。对有可疑迹象的人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对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门卫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学校安全保卫组织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
一、学校门卫及保安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使学校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学校门卫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学校门卫及保安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及保安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由门卫及保安人员电话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
五、学校门卫及保安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班主任教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学校门卫及保安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的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
八、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要做好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后待带班人员到达岗位后方可离岗。
十、学校门卫及保安人员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小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如下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一)人员出入证件查验制度
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1、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大门应带工作证、学生证或饭卡,并主动出示证件。
2、学生离校按学校规定时间执行。不到规定时间,因特殊情况离校的学生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不到规定时间,集体离校的年级,年级组应事先通知门卫。中午离校的学生需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或政教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
3、住校生晚七时后不得出校,特殊情况需持有负责住宿的老师开具的出门条方可出入。
4、家长接送子女到校上课,只送至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进入学校。
5、上课期间,若学生家长确有急事找学生,家长应出示证件登记,并在门卫值班室等候,学生由门卫通知班主任安排学生到门卫值班室会面。除学生家长外,其余校外人员不能进校与学生会面。
6、因公、私事找校领导的,出据有效证件后,门卫通过电话与学校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并办理会客登记后,方可放行。
7、外来务工人员(含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的人员和实习学生)由校办公室批准,凭政教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8、临时租用学校礼堂、阶梯教室、体育馆、操场,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运动会及各类竞赛的,由主办方派专人到门口接待。出租部门应事先通知政教处。
9、长期租用学校体育馆、操场,打球、踢球的人员,凭政教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10、因公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联系好接待部门或人员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后出入。
11、来校参观、访问或参加会议、讲座、学术交流等集体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前向门卫人员说明来人数量、时间及有效证件等,并由专人负责在校门口接待。
12、国内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和采访介绍信,由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并与学校外事办联系,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13、衣冠不整,行为异常者谢绝出入学校,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出入学校。
(二)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除学校的机动车辆外,原则上不准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1、给食堂送货的机动车辆以及拉泔水的`车辆,在政教处备案后,可进出学校。
2、给学校某部门送货的临时车辆,如货物较少,能够用小推车搬运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如货物较重、较多,确需进校的,由接货部门请示校办公室,门卫接到校办公室通知后检查登记,并由接收货物的教职工到门口接车。
3、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如遇接送病人等特殊情况,经门卫检查同意后可出入校门。
4、接送因受伤行动不便学生的车辆,可停放在西门外。
5、上下学高峰期和课间操时间,机动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6、门卫应提示进出学校的机动车辆缓慢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不准在校内鸣笛,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过夜。
7、所有进出学校的外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后,方可进出学校。
8、自行(电动)车出入校门应下车推行,停放到指定位置。
9、救火车、救护车、警车或其他抢险、抢修车辆不受本规定的限制,但必须听从门卫指挥。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任何单位、部门、个人携带或车辆运送的物品(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生产资料、工具器材、办公用品、行李等)出校区大门前,必须开具由有关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物品出门证》,经门卫执勤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2、外来施工、打球、活动等人员入校时随身携带的物品,应主动向门卫说明并在来客登记时注明,便于离校时带出。
3、对携带、运送的物品无《出门证》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查扣,待查明后方可放行。
4、门卫执勤人员对收交的物品《出门证》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以便查对。
5、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