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规章制度(通用8篇)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俭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回到,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景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职责制,对自我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仅有权负责自我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一、组织纪律
1、严格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驾驶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做一名合格的从业人员。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有事要请假。如果发现驾驶员私自外出而耽误公务的,一次罚款50元。
4、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要热情周到,安全及时地把每一位客人送到目的地。如因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不当而引起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罚款10——50元。
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中途办私事,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行车结束后,驾驶员要及时收拾车辆,发现有客人遗失的财物要及时汇报并寻找失主。如联系有困难的要上交车队统一处理,不得隐瞒和私藏。如发现有发生此类情况的,要严肃处理,一次罚款100元。
7、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任何娱乐活动,否则罚款100——200元。
二、卫生方面
1、车队委派一名领班负责卫生工作,各卫生区责任到人,如出现通报罚款,由各卫生区自行处理。
2、驾驶员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收拾车辆内外卫生,以保证正常出车。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的限时整改并一次罚款20元。
三、油料管理
1、加强油料管理,由车队派专人跟车加油,不得私自加油。
2、对每部车辆进行油耗核算,制定准确的油耗指标,每月定期核算,超罚节奖,数额按油料市场价计算。
四、交通事故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车辆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避免因车况原因发生交通事故。
3、如发生交通事故,则根据实际情况对司机进行处罚。
(1)无论事故损失大小,肇事司机一律扣除当年安全奖。
(2)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不包括5000元),按司机承担全责、同责、次责等条件,分别给予发1—3个月生活费的处罚。
(3)事故损失在5000元—10000元(不包括10000元)的,按司机承担全责、同责、次责等条件,分别给予发4—6个月生活费的处罚。
(4)事故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按司机承担全责、同责、次责等条件,分别给予发7个月以上生活费的处罚。
(5)如司机不承担责任地,则根据实际情况论处。
五、酒后驾驶
(1)严禁司机工作时间或中午喝酒,严禁酒后开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如果司机因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一律当场辞退。
六、车辆物资及证件
(1)车辆行驶所必需的证件包括行驶证、非营运证、营运证、附加费证、养路费、运管费等由司机妥善保管,如因工作需要交接车时一并交由接车人保管,如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由当事人负责补办,如果因此造成行车延误的,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2)车辆随车工具要随车携带,不得转借他人或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司机本人所属驾驶证上岗证等证件,由本人负责保管。
七、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胡擅自离岗,如果发现脱岗现象的,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任事故的,则要下岗培训,重新安排工作。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服从值班经理安排,不得出私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办公室及车辆内的所有物资负责,如有丢失,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一、项目部每年必须制定详细的防爆胶轮车维修计划,并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爆胶轮车检查必须做到:
日检:
日检项目有: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
旬检:
除日检项目以外,还应包括发动机、发动机停机试验、各种轴承、散热器、风扇及皮带各种传动系统、轮胎、对进、排气栅栏清洗等。
月检:
除日检和旬检项目以外,主要是对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各种调节阀等进行清洗、更换和保养。
半年检: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中修。
年检: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三、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四、车辆大修完毕,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制动性能测试,经安监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胶轮车司机是确保胶轮车安全运输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胶轮车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驾驶工作,胶轮车司机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胶轮车驾驶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胶轮车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熟练掌握驾驶技术,随身携带驾驶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胶轮车司机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接班后,首先要检查胶轮车各零部件、闸、灯、喇叭、以及各保护装置等情况确认车辆完好,无带病运转现象,方可按>要求运转。否则,不得使用该车辆。
胶轮车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在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挂上空挡,拉紧手刹。
熟悉运行线路情况,在通过道口时,要慢速行驶,发出信号,并观察道口情况,避免出现撞人撞车事故。
胶轮车向井口运行时,要与井口把钩工、信号工联系好,听从把钩工的指挥。
必须熟悉胶轮车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及设备完好标准,按司机“必知必会”的标准要求,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掌握胶轮车运转状况,并能提出维修和调整意见。
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在交班前对胶轮车各个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好工具,等待交班。交班司机应将该胶轮车运行情况及线路状况详细交代清楚。
交接班时,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不得带病运转。确认胶轮车正常完好后,方可交接班。
胶轮车司机严禁将胶轮车转让他人无证驾驶。
爱护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做到中速,安全,节油,发生事故,追究责任。
随时做好出车准备,立即出动,搞好应急准备响应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私自出车,擅离职守。
其他无关人员严禁乘坐胶轮车驾驶室副驾驶位置。
在区队长和班长的领导下,服从区队管理人员、工长的统一指挥,认真搞好本班的辅助运输工作。
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对运输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运输秩序,严禁乱停、乱放车。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或设施不完好等,不得作业。
及时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工作现场执行各项制度、规程和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运输。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一、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
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相关细则: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6、司机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及以上予以箭处分并通告批评。并将行车日志作为对“优秀驾驶员”评选的重要项目之一。
7、司机长途出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汇报,不报或者隐瞒者自行负责车辆问题;相关陪同者,也有连带责任。
8、如装车物品因超高、超长、超宽有可能造成违交规的情况时司机应事先现向公司说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宽的违章情形,司机免责。此外,司机在出车时发生的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均由其司机承担。
9、报销时,必须有《行车记录表》和加油时开具发票或小票作为凭证,且发票上填写公里数、车牌号,才予以报销。
10、车辆维护及保养
10.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车辆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10.2车辆维修及保养的地点应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司机不得私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点维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10.4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申报车辆维修。
10.5至少每周洗车一次,随时保持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10.6随时注意里程数,于规定里程更换机油、齿轮等例行车辆保养。
10.7车内应保持清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随车工具完好、齐全。
10.8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吸取经验,防粪似事件的发生。
五、奖惩
公司将不定期对司机进行抽查,实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司机进行箭处理。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驾驶员”。被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司机,公司对其给予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起草,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2、车队管理
(一)车辆管理
1、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二)油料管理
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4、车队自购的IC加油卡,限于专车专用,以便核算。严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将转送、转借他人。如需内部调济使用、须经车队领导同意。
5、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定期进行核对和核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到油料不浪费、不流失,力争做到每台车辆都能节油。
(三)车辆维修管理
1、经常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擦试。
2、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经车队长检验、审核,并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和送修前必须先有检验、审核,并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不得随意乱送修理。
4、维修经费必须控制在最低限度,维修经费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必须经车队队长检验、审核,报请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必须在车队队长检验、审核同意报请分管主任按程序报批后,方能修理。
5、驾驶员保管的车辆,如进厂修理,驾驶员必须在场配合修理工修理车辆。如遇有换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检验后,交旧领新,方能换件。
6、保养车辆所需材料,必须通过车队领导及主修技师鉴定后,如有确实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旧领新更换;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严禁在外擅自购买配件和更换配件。
7、如行车途中车辆零件损坏影响行车,确需更换的,可酌情购买,回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报告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8、汽车轮胎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行驶达45万公里以上,方能更换。
9、汽车电瓶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34年以上年限方可更换。
10、因公务出车在外修车和购买材料,要厉行节约、物美价廉。严禁利用修车和购买材料拿回扣、虚开发票报销,如有违将从严处罚。
(四)责任制考核及奖励
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由车队拟定综合行车公里奖(其中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公里数奖)三项指标考核基数内容如下:
安全奖每月50元,全年600元;优质服务奖每月10元,全年120元。以上两项指标与行驶公里挂钩。每行驶壹公里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12座以下面包车、越野吉普车及其它轿车计费每公里0.03元。车队负责人及中巴车驾驶员,按车队全年综合奖的平均数领取。年终以实际公里数核算
(五)处罚
1、事故处罚
(1)、5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奖;
(2)、1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个月安全奖;
(3)、20__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20__元)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4)、3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
(5)、5000元至8000元的`责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和全年优质服务奖。
(6)、8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项奖。
(7)、人为的机械责任事故,除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损失处罚外,应追究其原因;情节严重的,由车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私自动用车辆外出造成车辆及零部件被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管理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优质服务奖10元,次数超当月者,往下类推处罚:
(1)、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
(2)、不服从调派,无故误时一次;
(3)、违值班制度,无故不值班一次;
(4)、违油料管理规定一次。
3、其它处罚
(1)、超过加油实际数额提取现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所超出的加油数额折价,给予加油处罚。
(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参照营运部门出租价格处以双倍罚款;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违章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
(4)、车辆私自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6)、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购买配件(行车途中,无法请示,确需购置零件的除外)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
(六)、值班制度
1、车队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车队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工作用车,负责车队办公室的卫生与安全,负责开水供应、电话的接收及传递。
2、值班人员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顺序往下类推或由车队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调剂。
3、未经领导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随意调动值班车辆。夜间及星期天有公务出车,要作好行车记录。
4、值班期间,如有重要电话或重事项,要及时向车队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汇报。
5、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值班制度的,扣除当月优质奖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政纪处分。
为使用和管理好井下胶轮车、铲车,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提高劳动效率,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队管理职责
1、负责井下胶轮车、铲车的运行和管理,按规定运行时间及时发送车辆,维护胶轮车运行秩序,完善胶轮车运行的安全装备,保证胶轮车安全运行。
2、负责胶轮车、铲车的管理和维修,建立管理台账和检查检修记录,定期对胶轮车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胶轮车质量达到完好标准。
3、负责车辆安全运行制度的执行和乘车秩序的维护,对违反管理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胶轮车、铲车运行一般规定
1、胶轮车、铲车的运输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胶轮车、铲车质量必须达到《煤矿矿井运输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每周要对胶轮车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和质量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到记录完整、准确。
2、胶轮车、铲车的运输沿线、车场及其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定时地严格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路况和设施的完好安全。
3、每班运行完后要对胶轮车、铲车内的卫生清扫一次,保持整洁干净,车库每班要清扫一次,每周用水冲刷一次胶轮车车厢和胶轮车车库,保持车厢内外和车库无杂物、无积尘、保持清洁卫生。
三、胶轮车、铲车运行管理规定
1、胶轮车、铲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胶轮车、铲车司机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并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严禁疲劳作业、无证上岗。
2、每班车启动前,必须从车头到车尾检查车辆各部件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否则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3、车辆行驶途中,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运行状况和观察运行环境,出现故障和运行隐患及时停车。
4、胶轮车、铲车的制动性能必须完好,制动距离不得超过8米
5、胶轮车运输过程中车厢内严禁乘人。
6、为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在行驶途中因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时,必须摇灯向后面的车辆发出警号。
7、胶轮车、铲车运行中与其它车辆会车时,其它车辆必须视情况优先避让胶轮车,让胶轮车顺利安全通行。
8、胶轮车、铲车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停机影响运行时,应及时向调度值班领导汇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给下次运行留下隐患。
9、胶轮车运行至巷道偏口、进入车场、过弯道时限速规定5km/h,不得超速运行。
10、胶轮车必须进入胶轮车车场停车,无特殊情况严禁在运行线路途中无故停车。
11、胶轮车必须按车场停车位置指示牌停车,胶轮车停稳后方可发送停车信号。
12、车辆停稳后,由司机安全确认,口头发出下车信号、开门后,乘车人员方可下车。
13、胶轮车发车前、运行中、进入车场必须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擅自行车,严禁闯红灯行车。
14、特殊情况需加开胶轮车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井下调度员安排车辆,以免造成运输堵塞。
15、无特殊情况,胶轮车必须严格按胶轮车运行时刻表,按时发车。
16、对在车厢内外乱写乱画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1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三违”的规定处理。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铲车司机是确保铲车安全运输和使用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驾驶工作,铲车司机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铲车驾驶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铲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熟练掌握驾驶技术,随身携带驾驶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铲车司机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在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接班后,首先要检查铲车各零部件、闸、灯、喇叭、以及各保护装置等情况确认车辆完好,无带病运转现象,方可按《铲车司机操作规程》要求运转。否则,不得使用该车辆。
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铲车在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挂上空挡,拉紧手刹。
熟悉运行线路情况,在通过道口时,要慢速行驶,发出信号,并观察道口情况,避免出现撞人撞车事故。
必须熟悉铲车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及设备完好标准,按司机“必知必会”的标准要求,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掌握铲车运转状况,并能提出维修和调整意见。
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在交班前对铲车各个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好工具,等待交班。交班司机应将该铲车运行情况及线路状况详细交代清楚。
交接班时,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不得带病运转。确认车辆正常完好后,方可交接班。
铲车司机严禁将铲车转让他人无证驾驶。
爱护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做到中速,安全,节油,发生事故,追究责任。
随时做好出车准备,立即出动,搞好应急准备响应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私自出车,擅离职守。
在区队长和班长的领导下,服从区队管理人员、工长的统一指挥,认真搞好本班的辅助运输工作。
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对运输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运输秩序,严禁乱停、乱放车。
监督职工的操作行为,发现违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做好互保。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或设施不完好等,不得作业。
及时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工作现场执行各项制度、规程和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运输。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