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权限制度(精选3篇)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计划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6)传达、组织学习上海市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转发的有关文件指示,并及时组织实施;
(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包方及合格材料供应商的评选,指定工作;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及二级动火的审批;
(9)组织管理人员,特种工种按规定进行参加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工作。
(1)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2)确保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3)选择或制定施工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4)对工程技术组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见控,落实改进措施;
(5)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进行打桩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重要危险的安全技术交底;
(7)负责审批本工程三级动火审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对各类机械、仪器设备进行验证。
(8)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状态,针对性和及时性制定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置、材料堆放的现场布置方案;
(9)指定安全预防技术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指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施。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