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安全运行的制度体系。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等。下面是关于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__教育系统公共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扎扎实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百日攻坚”,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稳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校的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以学校存在的隐患问题及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坚决杜绝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政教主任为副组长,以校委会成员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百日活动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为学校安全百日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__。

职责要求及分工:

校委会成员根据排查治理及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并密切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做到积极参与,统筹安排,确保整改到位、本次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的收到效果。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施标准配备及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等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2、饮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食堂卫生、从业人员健康、饮食加工各环节及相关设备配置与使用到位情况;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周末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和“自驾车”的手续及违章情况;

4、校舍安全。重点检查教室、宿舍、餐厅、实验室、图书室、厕所、围墙等建筑物及其他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及使用管理情况;

5、防洪防汛防溺水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水域防控、溺水宣传教育、学校汛期隐患、值班及家校联系制度等工作情况;

6、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检查保安人员值守、外来人员监控、防盗、防暴力措施等工作情况;

7、传染病防范。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控制度,特别是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及晨检、报告、隔离等工作情况;

8、自然灾害事故应对防范。重点检查防地质灾害、防山体滑坡、防雷、防震等方面校灾害预警及自然灾害事故预案建立、紧急疏散和自救演练等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9、集体活动安全防范。重点检查学校集体活动前期考察制、预案审批制、组织负责制、分工合作制等工作情况。

10、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用于实验、杀虫的化学药品,规定专人保管、专柜上锁存放、使用情况登记,过期变质药品,要有专人负责消毁及资料收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维护学校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切实树立起“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岗、到位、到人。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方案,明确任务、步骤、措施,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动员师生及其家长等方面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三)强化宣传,造浓氛围。

学校从宣传造势入手,以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为载体,迅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参与到行动中来。同时,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行动氛围,迅速掀起行动高潮。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学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攻坚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是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事)件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川区教体局和双沟中心学校《校园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__年4月15日至20__年7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学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由学校校委会统一领导,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的领导,成立“双沟小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活动的开展。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教室、功能室、校舍、饮用水、用电、消防、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查处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消防安全。

以校舍、教室、功能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落实情况。

(二)交通安全。

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调上、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确保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的持续开展,检查校车运行情况,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校内外大型体育、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审批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

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检查校园传染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教室内定期开窗通风,传染病高发季节定期晨检午检。

(四)校园治安防范。

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检查校园保安执勤管理、门卫制度落实、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检查校园值班巡查和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出校门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五)防汛、防溺水工作。

以校舍汛期安全和学生防溺水工作为重点,检查防范洪水、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围墙、厕所等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夏季校园防溺水安全教育。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

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存储、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实验室通风、防火防爆等情况。

(六)校园周边安全。

以校园周边治安治理为重点,检查上下学时段领导带班、教师执勤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检查校园周边在建工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等安全隐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加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自20__年4月14日开始至20__年7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4月14日至4月18日。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迅速启动,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

4月21日至4月25日。对学校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府或教育体育局,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和完善机制阶段

4月28日至7月11日。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措施、教室以及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用电、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实行及时上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努力争取彻底整改。要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7月14日至7月18日,学校要分别在每个月末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对百日攻坚战活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学校百日攻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总结。在百日攻坚战活动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入,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靠前指挥。要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百日攻坚活动有效推进。

(二)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百日攻坚活动与全年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落实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建立调度制度,加强信息反馈。

每个阶段结束后,学校要进行总结,并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3)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每季召开一次乡安委会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供、销综合性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乡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4)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乡镇(街道)、县级部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县级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救援工作。

(十)负责地震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以及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监测预报,提出震后趋势研判意见,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收集相关部门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数据工作。

(十二)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部、应急厅、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属、市属在金堂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承担金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应急工作等职责。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及布局、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过程监督、日常检查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由县应急局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和应急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2.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和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震情收集和通报、地震灾害速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监测预报,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救援工作。会同县发改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和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林场林区、乡镇(街道)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洪危险区、城市排水管网和下穿隧道、闸坝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水利行业防洪抗旱工作及水务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4)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物、构筑物的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建筑物、构筑物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建筑物、构筑物灾害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建议,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灾情需要,提请县应急指挥机构下达动用指令。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 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安全纪律,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通过安全教育,使劳动者熟悉和掌握劳动安全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三违”行为,有效地防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

第四条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要做到严肃、严格、严谨、讲求实效。

第五条 本教育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六条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

1、思想教育主要教育劳动者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从思想上、理论上了解安全生产对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牢固树立生产工作中保障安全、健康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渗透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劳动者的脑海中,运用到生产工作中,做到时时不忘安全。

2、安全纪律教育是使每个劳动者懂得严格遵纪守法,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改变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

第七条 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全体劳动者都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并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

第八条 加强安全生产技能教育,结合工种的特点,实行安全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加强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法制的根本特点和法制的严肃性、强制性,教育每个员工都必须懂得安全生产的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法规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要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

第十条 劳动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三种形式: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例会、早会等)、全员教育、变换工种和复工的教育等多方面教育方法。

(一)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新职工(包括临时工)都必须进行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其主要教育培训内容有:

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③、本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和应吸取的教训。

2、部门安全教育,其教育主要内容:

①、本部门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

②、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现场危险区域和事故多发部位及安全具体要求。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

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本工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和注意事项。

③、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安全生产教育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化安全生产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片、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2、特别是班前教育,班组长在每日上班前召开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明确具体注意事项,并跟踪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第四章 培训对象及时间

第十二条 企业职工每年需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 新进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等。

2、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一般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从事职工安全培训的工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并纳入年终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6)

1、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拟订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对其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的总体规划和拟订局系统防汛抗旱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归口管理协调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重要会议;组织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防汛工程设施的`安全实行监督。

6、掌握并发布讯情;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防汛预案,并负责应急情况下的防汛调度。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8、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通信设施和防汛信息、预警系统的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程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水务设施管理的规程、规范、标准,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10、组织编制本市水务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的规划;审核、协调平衡市和区(县)水务设施的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方案,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指导开展本市水务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水务设施运行、维修和养护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市重要水务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运行工作。负责本市水务设施的有关统计工作。

12、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重要水务设施的占用、变更、废弃等事项的审批、申报工作和水务设施运行养护企业资质的审批;负责水务设施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供、排水管道的监察保护工作。

14、参与本市重要水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协同建设管理处做好建设项目的梭工验收和工程设施移交工作;指导本市水务系统土地确定权属、绿化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7)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8)

一、食品卫生监督员负责公司的产品卫生与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品卫生提出的意见和相关要求,做好食品卫生等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原料及配料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原料及配料质量合格以及督促公司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登记工作。

1.检查原料及配料的索证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并留存入档。

2.检查原料及配料的质量,若对质量有疑问,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送样品到有关部门化验。

四、检查每天生产用和原料及配料的质量,发现破损坏变质的立即销毁,并向采购部门提出警示。

五、检查督促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和产品加工、存放过程及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

1.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2.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着装,服装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留长甲、长发或戴首(手)饰。

3.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食品加工规程进行操作,是否生熟分离,是否注意保洁,工作环境是否干净,用具是否严格消毒,防蝇、防鼠设施是否齐备及使用情况如何。

4.检查餐饮单位经营期间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是否按国家要求办理。

六、检查食品和原料的存放是否按要求、合规范。

1.粮食存放离地至少10厘米,不同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

2.粮、油、原料要封口或加盖存放,不能外露。

七、检查冰箱、冰柜、消毒柜、灭蝇灯等设施的使用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并保持常开状态。

八、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每日组织餐饮单位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有记录。

九、做好食品留样管理。

1、熟悉食品留样业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留样制度。

2、每一产品批次必须留样,留样后,必须立即放入留样柜内,以免被污染。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满后无问题方可倒掉。

4、认真做好每个批次留样记录:留样时间及名称等。

十、在发现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时时,及时做好应急报告及应急处理。

十一、做好食品原料的快速检测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二、加强对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三、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9)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

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2024年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篇10)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目标实现。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形成纪要,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督促有关站所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辖区的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奖惩。

五、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县政府审批和有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管理台账。

七、负责及时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及时督促各行政村及乡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后,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凡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以上站所、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召开例会,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

1、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

2、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

4、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乡属各站所、村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监站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

四、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详细记录在案,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其它相关部门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跟踪督促整改并销号。

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对事故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三、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领导和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负责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含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安监站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乡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四、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妥善解决本辖区内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并为乡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当好参谋。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掌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政府实施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罚。

七、参与和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结果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乡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政府乡长是本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乡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应急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人员伤亡。

五、凡本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建议政府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结合实际,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五、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乡安监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在乡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安监站的工作。

二、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四、每月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组织制定本乡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协调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

二、熟悉并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向安监站报告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建议。

三、根据县安监局或乡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对治理和防范措施进行督查,及时报告本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按照县安监局事故查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搞好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意见的执行等工作。

五、综合协调本乡各站所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乡政府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及时向乡政府县安监局报告本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乡政府组织施救和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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