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精选3篇)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为了促使车管中心驾驶员、押运员在行车中遵守交通法规和押运制度,认真谨慎驾驶押运,把交通和危险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事故后,除马上着手处理善后工作外,应立即通向交警部门报案和中心备案,并向该车所投保的保险中心备案,一般事故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则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安全科,其处理结果应在中心存档。交通事故发生后,绝不允许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及事故车辆所在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派人前往协助处理并及时上报中心领导。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科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发至各相关部门及个人,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四、运输事故对肇事者的处罚:

1.事故性质的分类:

轻微事故,损失金额20xx元以下。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3.押运事故责任:因押运员本身工作过失,发生的危险品事故,由押运员承担责任,事故责任处罚参照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处罚。

4.发生运输事故后,不负事故责任者,不予处罚。发生运输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进行经济处罚,按照处理机关裁决的赔偿基数为准,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分别处以4%、3%、2%、1%的'罚款,发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罚款。

五、驾驶员、押运员发生重大事故全部责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责任者,给予规定的处罚,此外根据情节、事故大小、责任大小及当时情况给予警告、停止运营处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保证公司工业广场内(车间料场)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外来车辆驾驶员的利益,给外来车辆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本公司,应征得公司销售部的确认、同意并经登记后方能进入公司工业广场装料;

2、进入公司工业广场的车辆必须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装车,驾驶员下车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3、禁止驾驶员在工业广场装料区域随意走动或上车顶指挥装料,等候装车的驾驶员应在公司指定的驾驶员休息室房耐心等候装车;

4、进入公司内部和上山采装运片石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特别检查方向、制动、轮胎等系统确保车辆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5、外来车辆若有材料及物品带出本公司,须征得销售部或者公司领导的同意方可装货出公司。

6、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应听从安环部、销售部人员的指挥,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7、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工业广场和公司路面行驶均应以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并遵守公司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重庆荣国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8、为了确保公司的利益,销售部、安环部有权对进出本公司的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外来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公司闹事,否则,该车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此后,公司拒绝与该肇事车辆合作。

10、拒不遵守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不接受销售部、安环部人员的检查和调度指挥,无理取闹,妨碍销售部人员正常执行任务者,由安环部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或者交巡警处理。

10、因为外来车辆驾驶员在我公司内违章违纪而导致我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罚款或者停产的,由该驾驶员和该车辆挂靠公司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11、任何外来车辆如违反本《公司外来车辆制度》中任意一条又发生大小安全事均由驾驶员、车主以及车辆挂靠公司负全责,我公司概不负责。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规范营运驾驶员的招聘与聘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安全交代、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日常安全行为规范、信息档案管理、调离和辞退、疲劳预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驾驶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员。

三、引用文件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四、管理职责

安全科为驾驶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行为考核、安全告诫的管理科室,机务科、调度科协助。

五、内容及要求

(一)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机动车驾驶证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驾龄三年以上,持交警开具的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具有相应的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

(二)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

4、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1、在职驾驶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补足再教育学时。

2、驾驶员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受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

3、公司规定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

4、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除应补考外,还应与薪酬、安全评比等挂钩。

5、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我公司对采用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

(四)从业行为定期考核

对检查发现和乘客投诉等未告知行为,公司应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列为驾驶员考核。

(五)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

1、驾驶员安全档案实现一人一档,由调度科管理。

2、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还包括安全教育考核、违章违纪、交通事故、安全奖惩、证照审验等记录。

(六)驾驶员调离和辞退管理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优先调离驾驶员岗位,其次辞退。

2、驾驶员有自行驾驶非本公司营运车辆的、触犯法律(如吸食毒品或依赖性药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等)等行为之一的,办公室予以辞退。

(七)安全告诫

安全员需对驾驶员进行观察、问询,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交代,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出车,提醒告知驾驶员当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和意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告诫,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驾驶员安全告诫范围包括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禁止酒后开车;禁止载运危禁物品;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严禁吸食或服用有依赖性的药品或毒品;管好自己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自己情绪波动。

(八)驾驶员疲劳预防管理

1、公司尽可能为驾驶员创造必要的强身健体的活动,促进驾驶员群体的体质提升。设计驾驶员工作时间时,要考虑职业特点和个体间差异,每日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间停车落地休息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调度科要关注驾驶员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督促驾驶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

3、驾驶员要规划好作息时间,保持精力充沛。

(九)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杜绝影响安全的不良驾驶行为。

2、驾驶员出车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3、驾驶员应掌握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杜绝带病出车。

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5、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努力钻研驾驶技术,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

6、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车辆日常维护检查和报修,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7、驾驶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审验合格后将复印件交到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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