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提倡安全文明生产,加强完善企业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公司与员工的经济效益,所有公司员工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地政府的政策及本公司的厂纪厂规。
1、本公司生产一线员工按工种实行考评计时计件工资制,其他人员按职位、业绩确定薪资标准。
2、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超过10分钟罚款5元,迟到(早退)时间在10~30分钟内,罚款20元,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后(不含30分钟)一律按旷工半天论处。有事须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离(无工资结算),并追究所造成生产损失。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达1小时(含1小时)以上者,另处罚50元。(上班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如需加班以通知为准,一般为19:00~22:00。如因气候,电力等原因需要调整作息时间会提前通知,员工不得有议。如一个月内没有迟到,早退记录的,奖励50元,一个月内没有迟到、早退、请假记录的,奖励100元。)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以上请假以书面形式,特殊情况除外,但请假回来需补假条。
4、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5、在职期间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公司内聚众起哄闹事,拉帮结派、煽动他人集体罢工,更不允许在厂内打架斗殴,违者一律给予最少200元/次以上的处罚,严重者立即辞退,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上网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处罚30元/次。
6、本厂全厂禁烟!如在作业区内吸烟者,按500元/次罚款并予开除,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公司、您和他人的财产与生命安全,敬请各位务必遵守!
7、上班时间不准在厂里吃早餐,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次。不准穿拖鞋、背心、打赤膊,未经允许会见亲友者,罚款10元/次。
8、工作期间,若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30~200元罚款,并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责任。
9、地面卫生等清理干净,否则相关岗位责任罚款10元/次,造成事故者,将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1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带外不人员入厂,下班时任何人不得携带与私人物品无关的东西,如经发现视情节作50-500元罚款处理;公司的任何情况及文件和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人,一经发现,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2、公司采用现金发放工资,工资条必须要本人亲自签收,不得代签。如情况特殊,代签人务必须有被代签人的资代领条,而且具务相关领导的签名才有效。
13、全体员工应尽职守,齐心协力提高效率和质量,凡为公司提出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200元-1000元;不服从管理、怠忽职守,影响进度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经教导不改及情节严重者处以重罚并开除。
14、以上所扣罚金以现金支付并由公司统一保管,作为活动经费。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依有关法令规章制度办理或视实际状况处理。
1、总则
为保证公司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印章的刻制
2.1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凭公司介绍信统一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2印章的材质、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但须经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安排制作。
3、印章的'启用
3.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印章启用应事先颁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4、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4.1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4.1.1董事会、公司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法人私章应由总经理指定部门保管;
4.1.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1.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用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并同时将此资料::存档。
4.1.4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
4.1.5如发生印章损毁、遗失、被盗等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行政部进行相应处理。
4.2印章移交须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4.3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止使用:
4.3.1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
4.3.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4.3.3印章损坏;
4.3.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4.3.5印章停用后,行政部应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5、印章的使用
5.1使用范围。
5.1.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章;
5.1.2凡属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须加盖合同专用章;
5.1.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5.1.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5.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用印日期,经审批后方可用印。
5.3代章,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以采用借章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5.4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用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5.5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5.6印章要在办公室使用,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和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6、介绍信管理
6.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信笺介绍信、证明信(材料)。
6.2介绍信一般由行政部指定人员保管。
6.3介绍信开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批,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违规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惩罚制度》予以处理。
一、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1)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4)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二、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三、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1)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4)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5)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四、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